无错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嘲讽录在线阅读 - 闰土

闰土

    闰土

    昨日我去周家宅子帮忙做活计。雇请人事的差事是周家奶奶派人捎带过来的。

    说起我和镇子上周宅人家的渊源,得从上一辈人的交情中数落起来。周家以前是镇子上的大户,光景磊落,地位煊赫,府宅阔绰,家业兴旺。家中人丁积累十数户,皆在镇子里外有声望名号。枝叶开散,太太妾室,少爷小姐,子子孙孙,加在一起更是数也数不尽。光是伺候起床穿衣的丫鬟、侍奉早茶午饭晚点的姑妈庖厨、里里外外忙着跑腿采买置办的马夫、稍事杂物活计的浣衣婆娘,拢共的长工得有一百来号人。伺候着平日里宅子府上、各家院子还算能应付得过来。

    但若是碰着庆贺的酒席宴会,碰着春冬热闹隆重的节日,一家子的佣人便周转不过来了,须要请恰恰此时田地里没有忙碌的农民子弟帮忙度过。农家的庄稼汉和纺织娘也多是趁着闲适的时辰去给人家出力,一来烧火做饭、张灯结彩、跑腿搬抬的活计熟谂,东家开给的工钱不菲。遇到善良慷慨的太太老爷能得几个铜板的赏钱,能给被赏赐给几块精米细面、甜糖香枣的糕点。二来是为了凑个富贵人家的热闹。灯笼红袖、对联粘画之类请运送厄的吉祥玩意,在寻常人家虽也能见着,但纸张质地、染色书法自然不能和富庶人家比。更何况,镇子上最不缺家财万贯、官运亨通的望族。所以堂屋旁屋门楣对联上尽是红袍油纸、金墨狼毫的关公和秦琼,怒目圆睁似要从中蹦出来吓退鬼怪隐晦。除此之外,有闲余兴致的人家大多自个儿请戏班到府邸搭台唱戏,脸上抹成红油白泥的戏师穿着宽身长袍,白须白袖,一腔嗯嗯啊啊的弹唱将罢,台下看得懂看不懂的人尽是掌声雷动,更有其他受邀而来的老爷家的公子哥在满座人场中吹起嘹亮的口哨。一幕戏唱完,台下人无不酣畅淋漓,休息片刻,回味片刻后,便又是一阵地锣鼓喧天,一阵地热闹哄笑。那才叫一个别开生面的热闹。那时候,大人小孩,老爷佣人,皆是不用忙碌手里的活计,皆能在园子里找到一个看戏的位置,没人吆五喝六,平顺得很,和睦得很。对于没见过多少热闹的农家人来讲,逢着一场难得的大戏,可是能当好几年吹嘘炫耀了。在我的记忆里,镇子上拢共也没办过几场,只最鼎盛的周家宅院里隔几年会办上一场。我逢着过一次,想来还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记得每逢宅府里的忙月,父亲总是会到镇子上的人家里帮忙。父亲打小便和周宅主人膝下一家的老爷有过结缘,加之父亲采办精明,理事清晰,颇有管家的气魄,所以几乎是年年去的周家。

    每每提起周家,我日渐记不起事情的脑子里总会浮现出一个穿一身细布毡衫、身形瘦弱却似乎充满好奇和勇敢的人的身影,那是我最好的伙伴。或许现在已经不是了,他应该已经把我丢在贫苦的乡下西瓜地里了吧。但在我日益苍老褶皱的心里,他的位置总和别人不太一样,总是沉甸甸地坠在惦念的情绪上。所以,或许说成是那曾是我最好的伙伴更为妥帖,更为合适。他是个有文化的人,对折磨人的字眼的注意肯定细致得很。是啊,我居然还有个文化人的玩伴啊,我的曾经居然是这么地让人羡慕啊!

    我依稀的能回忆起第一次见到讯哥的情形。那年适逢忙月,父亲按例要去周家做活计。而又碰上周宅祭祀的值年。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难得能轮到一回,所以十分郑重。正月里要供祖像,祭品牺牲之类很多,祭器要装金弄银、请神画符,更是稀罕得很的物件。家里家外祭拜的人很多,来来往往,进进出出,难免有手脚不甚干净的人混入其中,祭器常有丢失,得有人专门看护着。这样的活计,无须多娴熟的经验,亦无须耗损体力,只消托付一个机警不迟钝玩忽职守的人便可。工钱虽然不如其他,却也算得上丰厚。父亲腆着脸向周家老爷提了一句我的名姓,便得利于交情。最后,看护祭器的任务便落到了我的身上,我得以第一次同讯哥见面。彼时的我,十来岁的光景,还未结亲,未生养后代,还正是最简单美好的日子。那时候,必然是称不上年轻的,只至多可以说是单纯,至多是活泼。

    一大清早,父亲便收拾起衣装行李,还捎带了几斤自家田地里出产的糯米和昨年春天我和母亲到竹林里挖掘、清洗、蒸煮、晾晒而成的细笋干。我大抵知道父亲的用意,可是看着自己和母亲辛劳数日的成果被父亲云淡风轻地将送给别人后,心里的占有欲望仍不住滋滋作祟。

    我那时还是个孩子,自然不懂得成人复杂的交际和纵横的人情,只单纯地知道待我好的人,我便应该铭记,应该报答,待我不好的人,便不用给什么好脸色。可后来我才晓得,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好,没有单纯的恶,没有理所应当的正义,没有如人期许的公平,有的只是高高在上的人对平常人的轻蔑和欺侮,只是恃强凌弱,只是数也数不尽的、同孔孟道德背道而驰的姬猖。所以,在大人眼睛里,孩子的纯良,大抵就是傻了罢。当我意识到这些的时候,我早已失去了宝贵的童贞。

    母亲特地将秋天缝补的棉袄裹在我的身上,赋上一顶还算得上暖和的毡帽,便是我将要去到周宅的行头了。我一边胆怯地坐在母亲边上体味着短暂离别前的余温;一边暗暗憧憬着那一座在父亲口中堂皇有古朴的周家宅子和那一户待人和善的人家。

    无聊之时,我总爱用手把玩着套在脖颈上的银白色箍锁项圈。这是父亲特意去镇子上一处颇有信仰的寺庙花费不少的铜板为我请求而来的。我幼时体弱,三天两头地咳嗽发烧,性子古怪,不爱近生人,逢着凑近脸面想抱我碰我亲我的姑婆姨妈,必定放声大哭,嚎啕不止。母亲说,我曾一个劲儿地抢哭了一个整日整夜,第二日便哭哑了喉咙,紧接着便是口唇生疮,喝不下稀粥,就算是母亲从邻居刚哺乳的婶子家要来的丰腴的奶水也吃不尽下。众人都觉意我要完了,生命已然快要走到尽头。母亲也拿慢慢瘫软在她怀里的我毫无办法,只得静静的看着我无力地抽动着,像是临死前最后的挣扎。幸亏得我慈爱的父亲不知从哪里求取了一个土家的方子,先是用竹篾挑破脓肿的红疮,再往我嘴里抹上稀溏一般的鸡屎,连夜请村里的神婆为我跳大神驱邪赶秽,我于是得以保全性命。事毕,父亲专门到庙里求了一卦,通玄的大师一眼知晓我命脉里缺匮土,虽生在田野,但命格水盛,须厚实之土以镇压,方能平安。结合着我闰月的生辰,我便有了一个庆幸的名义——闰土。初识迅哥时,我便是以这个名字同他见面的,以至于几乎也不曾向他说过我的真名。

    我的名字是父亲母亲用心血和关怀从折磨的厄难中蹒跚求取而来的,一如我的生命,亦是两个苦难的人怀着万般的慈悲赠与的。以至于我之后的一生虽常遭遇波折,虽伤痛灰暗至极,也不曾假想过放弃生命。我虽愚钝,自是知道在黑暗的时代丢失性命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比锄田插苗还简单,但始终是苟且地活着,无赖地留在豢养我的人间。生命的失去不过一瞬间的事情,但曾为了培养我的生命的汗水、泪水、血水和奶水,却是很多人辛苦换来的。我倘若自私自利地全然视之不见,定然有愧于他们。这番话,我后来曾对我的孩子们说过。是啊,活着艰难,死去亦是艰难。但若是随意丢弃了生命,便把这份艰难,带给了更多善良的人。为人是万万不可这般的!

    周家宅子坐落在镇子中央,边沿是买卖各种粮油的商铺,再往两边散开,多是些达官贵人寻欢作乐的场子,唱台子戏的,表演花样戏法的,卖姑娘头簪的,应有尽有。当然,那些看起来花花绿绿的靓丽背后,也隐着不知数目的弯弯绕绕的巷子,夜里多的是暗娼和黑盗。莫不是不见阳光的缘故,哪怕是白日,从里面透出的风气都阴冷得渗人。有些事情,尽管人不说,也总见不得阳光。

    进入宅子大门,便有人引领着去到做活计的地方。一般的忙月工多是直接由主事的伙计带到管家面前过目,打过招呼后便开始做活。不过由于父亲和周家的熟络关系,领头的人先带我们去拜见了家里的主人。我默默地跟在父亲后面,好奇地打量着府邸中一切的新鲜玩意儿,却又时刻没有忘记母亲临行前的嘱托:很多东西,看见了记在心里,万万不可以说出来,不可以逾越规矩,否则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比不准吃饭还厉害。

    一路上父亲的背脊不知怎么地竟悄然地佝偻起来。我这才注意到我所看见的这座宅子里的人无一不是像身上背负了千万斤的石头一样弯着身子,以一种形似佝偻,面首朝下,后脑冲天的姿态走路的。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那或许是一种独特的风尚,是高等人家才有的品味。但后来才是知道,那种姿态背后意味的卑微与高贵。只不过那时候,我已经成为低着头走路的人群中的一个了。我的背脊早已折断在世俗的风中了,压断我的东西,一个叫金钱,另一个叫地位,而我曾经骄傲地背在身上的尊严,在我低下头的那一刻,碎了一地,碎成了一个个高昂地俯视着我的人的脸,碎成了一滴滴浸满了辛苦和委屈的血泪。

    走过约莫百丈的长廊,绕过好几处曲曲折折的路,父亲和我被带到了一个有一口池塘的院子里,池子边正好有一个穿着青色长袍的老者在喂鱼。从背影看去,那人须发尽白,但背脊挺拔,应当是一个重要的人物。

    “闰土,快见过家主。”父亲半是殷勤半是命令地拽着我的手将我拖到身前,尽管是农家人,但他平时很少如此粗鲁。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就双脚离地一般被拽到父亲身边,继而父亲厚实的大手便覆在了我的头上。我的整个身躯像一下子压了一座五指山,在父亲看似平静温柔的抚摸下扑通地跪在了地上。父亲边伏首跪下,边口中再次传来命令“闰土,快叫一声老爷”。

    “老…老爷。”我脑中一片错愕,鬼使神差地跟着父亲的指引磕磕绊绊地叫了出来。在父亲大手的用劲下,脸像被踩扁的西瓜皮,粘黏地贴在了石板上。

    那人看了看我,看了看父亲,点了点头,对引领我们来的人说道:“将他们领到震生院里去吧,记得交付好活计,别误了祭祀的大事。”说罢,便自顾自地继续喂鱼去了。

    “是,老爷。”领路的人轻轻拍了拍父亲后背,示意父亲起身。还没从惊恐中回神的我依旧匍匐在背上,仍感觉后背有只大手将我沉沉地拍进泥土里。我觉得自己再也站不起来了,即使站起来,也再也无法骄傲地挺直肩膀了。将我拉起来的,正是我的父亲,他约莫从进了宅子就忘了说话,只攥着我的手,拖在后面,将我领出了院子。我后来再没见过那日那个老人,只听说他出了丑事,不仅丢掉了饭碗,还踉跄地入了大狱。有人听说他生前酷爱养鱼,便将那一池子鱼尽数买了过去,似乎是只花了几十个银板,买家嫌弃便宜,埋怨过太低贱,又多赏赐了几个铜板。迅哥就是从那个时候不再是一个少爷的。

    父亲和那个领路的人重新开始蹒跚地踱着步子,我才后知后觉自己走出了那个屋子,可手脚依然在微微颤栗。

    或许是一路太沉寂,又或许是因为后面要见的人不似前一个威严,领路的人终于开口同我们说话:“你们爷俩运气真是不错,分到了震生爷的院子,那可是一个全宅子的人都想去的地方呢!”

    我心中不解,便急忙开口问道:“小叔,莫不是那震生爷的院子里有蜜糖吃?怎的大家都想要去啊。”

    那人没有嘲笑我的无知和鲁莽,一脸自豪地说道:“闰土娃子是吧,我猜你肯定好奇为什么你父亲和我都要弓着个身子走路。这可不是为了好看,只不过是朝廷府邸里默许下来的规矩,管家佣人,无论是烧火的做饭的,种花的养草的,见到老爷太太们,都得伏首叩拜,以示尊敬,这是万年不变的礼节,从孔夫子时候就传下来了。而弓着腰杆子走路,则便是比主人家低一头,是佣人,是奴才,不可僭越,否则就是不合规矩。整个宅子里上上下下都是这样,宅子外面的富贵人家,官宦人家,也都遵从这般做法。可唯独震生爷不同,那位爷是落榜的秀才,学过些西洋的玩意儿,对老祖宗留下来的礼节颇为不屑,总爱做些出格的事情。得亏那位爷是家中老太爷的儿子,纵是做了些大胆放肆的事情,也没人敢评说。于是,在他的院子里,佣人也能抬起头来走路,不必受着弯腰哈头的罪。而且,闰土说得半对又不全对。震生爷的夫人,府上的太太也是一位开明的人,本是普通不识字的姑娘一个,后跟老爷认了字学了书,待人温和,不似他房太太整日对佣人吆五喝六。不时还会给佣人多涨几文房钱,虽不是蜜糖,却也甜入蜜糖了。所以其他院子里的人都想入震生爷的院子里服侍。”

    “那为啥那个老爷爷会叫我们去呢?”我仍是有所疑问。

    “我猜是你与震生爷的一个少爷年纪相仿,太爷应该是想给自家孙儿找个玩伴罢。”

    我“噢”了一声,开始期盼起那个被唤作少爷的玩伴。

    那位爷的院子似乎偏僻不少,慢慢悠悠走了,眼前的景象也慢慢从金砖碧玉变得简朴不少,想来应当是那位老爷在宅子中的地位并不算高。可就算是富贵官宦人家府邸里的养的牲口,也注定是要比佣工下人们高级些的,这是从进了宅门就要明白的道理。

    入了一处小院,便看见一位仪态贤淑的太太在院子中等候着了,身旁跟着一个同我一般高矮,但身形要瘦上几分的白净孩子。他们身上的布料同我之前见过的老人一样,在暖阳下映射着柔和的光,因而显得愈发鲜亮明媚,很是不菲,由此可知,那应该是太太和少爷了。

    或许是习惯了长久地刻意佝偻着身子,或许是为了初次见面时礼貌似的庄重,引路那位并没有抬起头来,父亲和我,或许是初来乍到还不习惯那折磨人的姿态,听说此院不必矫揉地伏着面首,一进院门就直挺了脊背,竟是有股说不出的畅意。我暗暗嘲弄那人傻,心中又生出nongnong的悲哀。或许他这辈子都直不起腰了,因为长久地卑微已使他忘记了昂首挺胸,忘记了他也曾是一个平等地活在世上的人。

    “夫人,这便是章师傅和他的孩子闰土了。”那位夫人颔首示意知道了,开口说了句“辛苦了,下去吧”,说着往引路的人手里递了两个铜板。

    那人走远后,父亲正欲上前行礼作揖,夫人便佯装嗔怒地说道:“章师傅,咋还同其他顽固的人一般陈旧做派,在我院子里,不兴这个。话说,嫂子近来可还好?”说罢,我便知道,她要同父亲话一段家常,正愁无聊,只见她背后探出个圆溜溜的鸡蛋模样的脑袋,正好奇地盯着我看。那位夫人察觉孩子的举动,低头在他耳畔叮咛了几句,便推着他走到我的面前,轻声介绍说道:“这是我的儿子,叫树人,小名唤作迅哥,平日府里没有玩伴,性子孤僻了些,但很渴望与人相处,接下来一段时间,你同他玩伴,可好?至于管家那边,我去替你打点,祭器虽说金贵,也多是被平日里偷摸惯了的家仆顺进了口袋,一个小孩子,哪里抵得过他们的精明。至于祭祀时分,装装样子就行了。平日你就同迅哥在院子里玩吧!”

    我半是询问,半是期待地看向父亲,见他应允地点头,我才怯生生地走到迅哥面前。他面目生得白净,和我在城里见到的小孩差不多。我曾好奇地猜想,他们是不是吃了能不被晒黑的灵药,方能看上去白白净净,粉嫩桃红,生得叫人可爱。又或是城里人,无论大人小孩,皆是要在脸上抹擦雪白如猪油一般的膏粉,像是粉藕,像是珍珠,一个个脸上竟看不出黄土的模样。后来才是知道,城里的人天天住在深宅之中,天热乘凉,天冷加衣,风吹不着,日头晒不着,天天肥虾瘦rou地养着,才养出了碧玉的手和白净的皮。那是田地里的出生长大的人一辈子过不上的美日子。

    他在如此滋润的襦养下生得并不肥硕,反而很清瘦,绸子面料的褂子也没能将他衬托得结实,给人一种孱弱的感觉。但他的眼睛却是极有神采的,像是太阳下光亮的水波。从我一进门,就看他在好奇地打量我。而我给夫人微微作揖后,他便从母亲的身后跑出来,将我拉到了后院。我们就这样相识了。

    起初我仍是没有适应这座宅子的一切,拘谨得很,待在屋子便不走动。唯有他一闲下来就来寻我说话,叫我陪他游戏。只半日之后,打破了初来乍到的窘迫,我们就消除了初见的羞涩,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我至今还记得清楚那些谈话。他问我为什么叫闰土,我说我生在闰月,算命先生说我五行缺土,所以叫了闰土的名义。他又问我什么是闰月,我半知半解地同他解释,闰月就是一年有两个一样的月份,那一年叫做闰年,每隔几年就有一次。他问我怎么推演出来的,我只能诚实地回答不知道,所幸他没有再问。他又问那我是不是一年可以过两个生辰,我和他说每个闰年闰的月份不固定,今年闰冬月,后年可能闰正月。我生在闰月的后一月,年纪也还不大,没逢上一年两次生辰。不过应当一辈子是可以碰上一两回的,他说那样真好啊,我没有回应,因为我不知道那是好还是不好。后来在我四五十岁的时候,我终于碰上了所闰月份为我生辰的年份,可身边却再没有那个能够让我分享喜悦和感受的人。

    我想告诉他,十岁以后,我就在没庆过生辰了,所以是想了很久才想起来自己曾生在那一天。过两次生辰并不十分快乐,因为每天睡下去总要被家庭的生计和田地的庄稼折磨得睡不着觉。过两次生辰也不能让我变得年轻,我已经渐渐没有了当年的生命,我的生命已经变成了几个同我当年差不多模样的孩子以及他们生下的孙儿。近年的赋税又涨了,每年要把大半的稻米运到城里上缴给政府。是的,现在改叫政府了,曾经的官府已经被一群肩上背着铁枪的人一把火烧掉了,说是皇帝被推翻了,现在做主的是什么什么将军。要想得到保护,就要交钱交粮,一旦缴不够的,背着铁枪的人就会一队队地闯到人家里去把锅碗瓢盆抢了去造铁。有人不干,要么被一顿毒打,最后抓到大牢里去关起来,又打又饿,蹂躏得不成人样又假惺惺地放回来,美其名曰要让百姓死在自己家里,实际是自己想要省下点丧葬费,多捞些油水;要么一群农民组织起来反抗,拿起耙子锄头就闹起义,结果无不是被铁枪打穿了脑袋。听说行刑的时候,好多人去看,场面很是热闹。而随着年纪渐长,我愈发见不得鲜血,何况还是活人,从未去看过,亦不敢见证,怕给自己的一生添了罪孽。如果碰着风调雨顺的气候,辛苦耕作一年,田里的出产分去一半留一半,家里还能勉强能吃上白饭。如果遇到旱涝虫害,便多数人家吃不饱饭。去年时候,家里刚出生的孙女便是被饥荒夺走了生命。剩余活着的人,也多是笼络在招摇和惶恐之中艰难地度过着日子。而这样的时日,不知还要持续多久。

    这几年,时常听说有人被征为壮丁;有人家里被抄掉,妻女被卖成仆人;铤而走险反抗的人被杀掉;走投无路的人放弃了产业,被逼良为娼成为了强盗;还有人多人疯掉了,晚上随处可见四处游荡的疯子,像鬼一样,吓得人再不敢出门。总之,相安无事的人家,很少。城里乡下都一个样。

    初次相识的我和迅哥显然不知道后面的半生将经历些什么,彼时仍是谈很多小孩子关心的东西。

    我问他为何叫做迅哥,他思索半晌,没能想出个答案,含糊地说了句:“不知谁叫了一次之后,大家觉得好听,便都这么叫了。”我知趣地不继续刨根问底,却又忍不住蓦地发起呆,他则颇为健谈地自顾自说起他院子里的人。说起他的奶娘阿长,说起她给他讲的蛇精夜里变成人形吃人的故事,讲起他的教书先生,说起他是如何严厉又是如何对他关怀备至。我就在一旁静静地听他兴致高昂地讲着故事,一点也不觉得困顿。我还同他说起了进城以来的见闻,比如高耸的房子,比如那个老者,云云散散,说了不少话,总也不觉得厌烦。

    第二日,吃过早饭,迅哥便来邀我帮他捕鸟。见他手中拎着一只篮子,一根细绳,我便清楚他要用的招式。但我抬头一看,天上太阳正明晃晃地露出笑来,便说:

    “这个天捕不着鸟的。须下了大雪才好。那时虫子果子皆是被埋在雪下,失了踪迹,鸟雀子找不到吃食。我们只需下雪时,在沙地上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在竹匾下撒上秕谷,看见鸟雀来吃时,就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跑不脱了。靠着这个套路,我捉到过很多鸟,什么种类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见我数着辉煌的记录,他眼睛里又再次闪烁起期待地亮色。他应当是在等一场大雪吧!

    我便又说道:

    “现在天气太冷,夏天你到我家那边去。我们白天能去到海边捡贝壳,有红的绿的,鬼见怕有,观音手也有。吃过晚饭,晚上我带你和我爹田里管西瓜去”

    “防贼吗?”迅哥问。

    “不是的。路过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和猹。这些畜生,一夜能糟蹋大半扇地里的瓜。若是不管,一年的收成便全给折了。乡下人家一年就指着瓜果卖点儿营头,所以格外稀罕。在月亮底下,你听见瓜田里在啦啦地作响,便是猹在咬瓜了。你只需捏了胡叉,轻轻地走过去,循着声音猛地一扎……”

    说到这里,我见着他眼神里流露着nongnong好奇,旋即又转为疑惑,想来应该是城里的人没有见过猹,在想象它的模样呢!或许他以为的猹是个威猛骇人的动物罢。我只当是人人都像我一样从小便同它斗智斗勇,遂一个人讲得很尽兴。

    “他不咬人么?”迅哥问我。

    “有钢叉呢。听到声响,走到它近处,看见了你便刺。这畜生是很伶俐的,遇了钢叉不会往前跑,反倒会向你奔来,从胯下窜逃了。那畜生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我放跑过好几只呢……”我羞地挠了挠头。

    他沉思一般地闭上了眼睛,想象我言语描述的画图。我想他脑海里必然这样的一副光景:夜晚,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夜幕下是一片海边的沙地,地里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着一头狡猾的猹尽力地刺去。不曾想,那猹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我没有打断他的想象,便又给他讲起了我在滩涂捉鱼的经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会有许多跳鱼儿。那鱼生得奇异有青蛙似的两个脚,还似青蛙一样会在滩涂一蹦一蹦地跳……”

    我把我在海边土地上的童趣经历一一讲给了生在深宅大院,不曾见过几次乡村,不曾有过地道朴实经历的迅哥听。他听得很入迷,就如我听他的故事一般。我们彼此视之为平常的生活,在对方看来,都是那样地妙趣横生,都是那样的引人入胜。孩童时候的友谊也在一个一个简单言语的故事中变得愈发亲密。

    可惜我终于是要走的,周宅的忙月一过,我便要和父亲回去乡下的家中。冬日气息渐渐温暖,很快田地里就要种上庄稼。在这之前,要提前翻好田地,灌上一遍透水,再是开沟起垅。这些活计总少不了人力,所以即使迅哥万般挽留,我仍是被父亲拖拽着似的带回了家。我仍记得那一日迅哥脸上落满了大颗小颗的泪珠,我同样如此,但终究还是做了告别。

    那以后,我终究是没有再见过迅哥,也没能完成带他一起到海边捡贝壳、到瓜田里逮猹的答应。我后来托父亲带给他一包贝壳和几支我觉得很好看的鸟毛,有鹌鹑的,有锦鸡的。他也曾托人给我送过一两次东西。有一本画册,几枚漂亮的银片玩意儿。画册后来给糊了墙,银片我留了一个,剩下的在当铺卖了,最后换了一袋米。我想,如果他知道自己精心的礼物被我如此糟蹋地处理,定然会责怪我辜负了友谊吧。对此,我毫无狡辩。

    待我第二次进城时,我已经二十来岁岁,找了一个把家的媳妇,成了婚姻。过去这些年,迅哥家中遭了大的变故:老太爷卷入了案件,落了监。周家大宅子给官府抄了家。迅哥的爹卧了病,没不久离了人世。我想迅哥定是受了不小的磨难的。后来,他离了家,去外地念书,听说后来去了日本,别的国家,上了大学。我不知道大学是个什么行当,只知道,他离我愈发地远了,远到以前只隔着几十里地,现在已经隔了一个国家,一条宽得见不着边的海。再后来,几年后来城里卖粮食,顺道去看望了迅哥的母亲。听她说迅哥前久也曾回来过一回,被家里要求着结了婚,没几日便回去了日本。我心中很是遗憾没有见到一面,心里更深知此生见面的机会更是寥寥了。

    之后的一二十年,我所生活的乡村同周遭的城镇都发生了巨变。轰隆隆的炮火从各个地方响起,然后是县官被打了脑袋,再然后就是皇帝没了。紧接着来了一帮当兵的,头发短得不成体统,肩膀上不再扛着木枪,转而换成了钢枪。接着就是说要剪辫子,先是敲着锣鼓,见没人去,就提着枪但村子里撵人去,像掐着鸭子的脖子一样拎着长长的辫子,咔嚓一刀便了断了个干净,就算是开化,就算是文明。虽然我听不懂这些官话的含义,但还是明白,不听话就要被抓出去打。当兵的,没有一个善人,个个像凶神恶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