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22世纪》的企业和劳资关系
《未来22世纪》,至少在经济发达国家的范围内,是市场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形态,而不可能是计划经济、中央主导的经济模式。此两者是同义反复:经济好的国家,不可能不是市场经济,贫困的国家,原因也是因为市场经济,总是被国家计划损害。因此企业将是《未来22纪》的主要的经济组织,但是它与今天的企业,已经有很大的不同。回溯企业的形成,它常常被误解为中世纪封建的采邑,象马克思指责企业剥削工人,就是误把企业作采邑。对于既没有建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市场经济观念的人,又对中世纪采邑相当熟悉的人,象卡尔马克思,得出这样的误解,情有可愿。此两者确有点相似之处:其一,它们都以私有财产的形式,归属于某些个人和家族世袭为权利;其二,它似乎都能够为其持有人还来持续的收益;第三,它们都需要对国家负有某些义务,比如采邑领主的封建义务,企业要对国家纳税;第四,它们都有一些责任的职员为其服务。 如果仅以此而论,企业的确就是采邑的变形。因此马克思援引中世纪基督教对私有财产谴责,谴责“资本的采邑主”居然享有较工人更高的生活水平,而无视工人就业的来去自由,谓之“工人怕失业,不得不接受剥削”,因而提倡由国家收回资本的采邑,安排对工人和投资者的“再分配”;换言之,如果不是将私有财产的企业没收国有,规范化为封建社会的采邑,就是完全由国家官僚支配,作为国家机关的一部分,以确保分配的公平。甚至于社会主义观念仍然浓厚的国家,强制将企业分给企业员工,意义也是将此采邑,由封建于一人,变成封建于一群人。后者也是有的,象中世纪时代,得到行业垄断权的行会。如果企业真的就是采邑的话,马克思的理解,就没有什么错误。但事实上就不是!本质上不是,形式上同样不是。 最关键之处,封建采邑的成本责任,根本意义是君主所代表的国家,当采邑难免陷入成本困境时,就会要求,也只能指望国家的补贴和救助,使其免于破产,从而有可能保留,继续履行对君主责任的能力,——可以看到,这就是国企的情况,也国企的待遇,所以国企的确就是封建的采邑。因为采邑的如此属笥,因此君主可以要求领主:”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问你自已国国家贡献了什么“。但是私有企业不是,企业的成本是投资者用自已的积蓄背负的,企业如果破产,只能是自已关门,人员另谋出路,——马克思将私人的积蓄谴责为“资本积累”,只不过是封建的“私有财产都有罪”的同义反复,但不是这里的关键要点;关键之处在于,如果企业是靠自已,而且终归要破产,那么国家的再分配甚至“封建之”有何意义呢? 因此,企业不是采邑,将企业采邑化的国企,不是企业;前者具备自我的成本管理的机能,迟早都要承担破产的命运;后者就是采邑,由国家耗费纳税人的资产,安排它的生死,两者性质截然不同。这是经济法学的原理可以得出的定论。两者在在劳动者的选择表现上也完全不同。封建采邑的属民没有可选择性,中国古代称为编户齐营,后来为误解为“户籍制度”,又被误用到今天反对中国还没有发展起来的居民自治的头上。而企业的员工是自由选择的,他人不喜欢,可以挑另外的;他们择业有艰难,企业经营同样会有自已的困难,而且企业迟早总是要破产的,从而为新生的,更有效益的企业让出市场。企业的员工既然是自由择业,就不可以声称自已的择业是被迫的,马克思主义颠倒了这一条最基本的原则,变成了企业员工的择业是自由的,所以他们是可以任意控告的。逻辑意义上等价于,自由恋爱的婚姻是自由的,所以彼此都可以此为证,控告对方强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