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沾处长的光
2008年10月21日星期二,上午9点钟,罗良根据银都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梅宇的安排,去接待扬州市工商局的10几位领导,到青云市工商局参观学习,小食杂店的食品配送工作,罗良带着扬州市工商局的10几位领导,到达青云市工商局,已经是上午10点半了。 首先,在青云市工商局会议室,由青云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汇报了青云市的小食杂店的食品配送工作,然后,在青云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的带领下,参观了青云市的小食杂店的食品配送中心,中午,在青云市工商局办公室的安排下,在青云市的海鲜楼用招待宴。 下午,根据银都市工商局办公室的安排,在青云市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屠胜武的带领下,参观游览青云市的雁滩风景名胜区。 青云市的雁滩风景名胜区,罗良自己已经游过不只一次,但这次是接待任务,罗良也不得不陪游,因为晚上还有夜景游览,所以要在雁滩景区吃晚餐及住宿,罗良就叫青云市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屠胜武,把他们的副局长张勇叫来,罗良也好和张勇兄弟叙叙情。 在雁滩饭店吃晚餐时,青云市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屠胜武,把当天在雁滩饭店一只最大的,也是唯一的野生鳖给点了,做了老酒炖老鳖汤,据当地的说法是滋阴补阳的,罗良认为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一起吃饭的人是谁。 之后,罗良和张勇局长在雁滩饭店的天台上,喝茶赏月,无不心情舒畅。 第二天上午,罗良回到银都市工商局,结束了陪同扬州市工商局领导的参观,扬州市工商局领导临分别时,还送罗良三份湛江老醋,罗良分给梅宇处长一份、银都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一份。 2008年11月4日星期二,上午9点接梅宇处长的通知罗良,跟随银都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裘璧夏副处长,去银都市的昌平县、昌泰县、贾云县的工商局进行年度工作督查。 这次督查组的人员有消保处的罗良、经检处的陈龙,由银都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裘璧夏副处长带队,银都市工商局办公室派车保障出发,先到昌平县工商局,再到昌泰县工商局,当晚住在昌泰县的宾馆,第二天再到贾云县工商局,这次督查,裘璧夏副处长和各县工商局的分管领导在办公室里谈谈这年的工作情况,罗良主要去下面检查小食杂店的索票索证情况,经检处的陈龙,查看各个工商局的经检办案情况,三个县工商局都比较客气,因为裘璧夏副处长也是代表银都市工商局局领导下去督查的,吃饭都有县工商局分管领导陪着,特别是昌泰县工商局的领导,临走时还送给每个督查人员一份500元的当地礼品,督查结束后,裘璧夏副处长还给罗良,发放了下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