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政坛人心在线阅读 - 第四章 查案(二)

第四章 查案(二)

      21世纪初,正是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时期,全国各地都在招商引资开设工厂,全国产品极大丰富的同时,各地都出现了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假冒名牌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案件司空见惯。

      银都市各个县(市、区)为了各自的经济发展,对企业的经营行为监管较松,甚至放任自由,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还是第二次修正案版,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经营性犯罪的入刑标准还是比较高,所以作为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的重案科,经常接到各类举报人、商标所有人的举报投诉。

      当时,各类违法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簿,被查获违法行为时不是回避、藏匿,就是找人说情,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办案一科的查案工作任务非常艰巨,一年经检处办案一科每个办案人员平均要办100多个案件,一个科室差不多要办400多个案件。

      案件经办人员十分的辛苦,经常中午、晚上不能按时用餐,也不能按时下班,别的处室的工作人员傍晚都下班回家了,办案科的办案人员才查完现场,带着案件资料和当事人回办公室,真正的调查取证还没开始,接着查看案件相关材料,搜集书证、物证,既费眼力又费脑力,累了休息一会儿,乏了抽根烟提提神,再接着干。加班办案是常有的事,甚至有时要通宵达旦,劳累程度不言而喻。

      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的办案待遇也不高,办案加班12点之前,没有加班费,加班到凌晨也只有20元的点心费,甚至有副处长要求造加班费册时,要把从来没加过班的处领导造上。经检处办案人员在和当事人针锋相对,艰难细致地调查取证时,经检处的领导们在哪里?领导们都在接受权利维护人的宴请。办案辛苦一年,也只能获得1万多元的处室平均办案奖。

      当然精神层面的待遇还是不错的,经检办案在外威风八面,开着银都市工商局最好的汽车(全时四驱的三菱越野车),在内由于罗良身高1米80,五官端正,皮肤白净,长的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案件又办的好,综合管理科的尤丽和杨洋两位长得天仙般的美女,经常到罗良办公室触足相谈,握手言欢,在罗良办理案件终结的工作间隙,美女小妹嘴里喊着大哥,亭亭玉立地围绕在身边,有时眼里是满满的关切,罗良有时自然被感动,多次有种想拥抱美女的小冲动,最终,还是强忍着,克制着内心的欲望(玩笑话)。

      经检办案更为不堪的,是很多人不理解,其中也有我们的领导,认为经检办案辛苦是应该的,谁叫你选择经检工作,好像能干的人就要多干,而且是自找的。罗良在经检处的6年,处长换了几任,第一任处长胡雨辰稍好点,后面一任处长季晨海是个政客,完成任务、经检办案就是你们下面人去干的,至于领奖表彰是领导的事,有好处的事领导要占先,由处长说了算。

      另外,银都市工商局其他处室的办事员也认为经检办案威风、权利大、奖金多,甚至市工商局政工处、办公室的领导,只看到经检办案人员不按时签到上班,看不到经检办案人员不能按时下班,经常加班加点到凌晨,在现场查处时用尽全力的孤立无援,调查取证时的斗智斗勇、竭尽脑力的无奈,经检办案人员的苦,又是哪个能知?哪个能晓呢?

      2001年12月10日,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接青云市工商局经检科及青云市XX有限公司的投诉,银都市泰鼎县电业局有向青云市某变压器有限公司购买假冒的变压器,期望得到银都市工商局配合调查,市工商局经检处决定派罗良和陈原泉,驾驶三菱越野车前往泰鼎县调查。

      去泰鼎县时由陈原泉开三菱越野车,青云市工商局经检科长及青云市XX有限公司负责人乘一辆北京面包车,到达泰鼎县已经是中午12点半了,和泰鼎县工商局经检科长范学强接上头后,大家先去吃中饭,吃好中饭已经下午1点半了。

      2点钟,准时对泰鼎县电业局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泰鼎县电业局仓库查获一台假冒“RS”商标的变压器,执法人员准备扣留该违法货物时,泰鼎县电业局坚决不让扣留。在泰鼎县工商局经检科长范学强的协调下,改为由泰鼎县工商局封存货物。

      罗良对泰鼎县电业局经销科长进行了谈话调查,该经销科长承认,从青云市某变压器有限公司,购买一台假冒“RS”商标的变压器,价值5万元。

      泰鼎县电业局购买假冒变压器的案件交由泰鼎县工商局处理,青云市那边的案件肯定由青云市工商局处理,案件调查结束已经是晚上6点了。

      晚上泰鼎县工商局经检科长范学强,请大家吃牛蹄脚尖,罗良觉得是那么的难吃奥?但又不能说,青云市XX有限公司负责人又很小气,不肯请客,晚餐罗良都没有吃饱,说起来都是泪啊!

      晚上罗良和陈原泉住在泰鼎冬泉酒店,老板连一个冬泉澡都不请洗,罗良只能在卫生间里冲冬泉,真是悲催啊!

      第二天一早,罗良和陈原泉就开车回银都市工商局了,真的和这些私营小老板,没有什么好打交道的。

      2002年2月11日星期一,年底大家都准备春节放假了,那天是年三十还是正常上班的(当时年三十还没有实行放假),罗良一大早就起来了,先到菜场去购置点年三十晚宴的菜,如果不准备一点,恐怕年夜饭都做的不成样子,顺便买点早餐回家,儿子和妻子已经放假,在家补觉呢。

      今天是年内最后一天上班,和张科长打了招呼,晚点去上班没有关系。上午9点半到单位,我的天了,10点钟发生一个自诉案件。

      原来前几天,李震的儿子结婚,到银都市水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XX经营户购买了3箱多,总共20瓶“五粮液”白酒,用于儿子的结婚喜宴,酒席过后很多亲戚都说这酒是假的,李震很生气,但又怕经营户不承认,于是李震就在该经营户店门口监视,等该经营户又一次进来5箱“五粮液”白酒时,李震带着一帮亲戚冲进店里,把这批酒扣住,并要求10倍赔偿损失。

      该经营户被吵得受不了,就到银都市市工商局经检处自诉了,说愿意接受行政处罚,并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

      当时科室其他的人员已经回家过春节了,只有罗良和张科长两个人,罗良又是忙做笔录,又是忙抽取样品并邮寄到五粮液公司作鉴定,真的年内最后一天,忙得头都晕了。

      该经营户负责人承认这两批五粮液酒来路不正,为假冒的白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应对当事人处以5万元处罚,没收假冒的五粮液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户应退还李震1万元购物款,赔偿2万元损失。罗良只能按照相关的规定处理好眼前的事情,该扣留的违法货物的扣留,该退还赔偿的钱如数落实,至于立案、结案的程序只有等到春节放假之后再办理了。

      罗良做好案件所有取证,已是下午3点了,整个工商局办公大楼除了罗良和张科长外,其他人早就回家过年了。罗良简单地整理好材料后,离开办公室,回家和家人团圆,吃三十年夜饭了。

      2002年3月5日星期二,上午9点上班时间,有一帮人来到处长办公室,原来是省局经检处带着“啄木鸟”商标权利人,来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督促查案的。胡雨辰处长召集办案一科人员在会议室听取举报情况,原来是银都市下属的安芮市XX私营企业,侵犯“啄木鸟”商标所有人的专用权,生产销售冒牌的“啄木鸟”西服,在北京市被权利人发现,有假冒的“啄木鸟”商标的西服在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