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谁敢跑试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jian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1]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jian(又叫***、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 强,jian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 根据华夏刑法规定,情节较轻者判3年至10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判10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丑陋男人属于违背张大婶儿意愿,压迫对方与他发生关系,甚至牵扯到虐待和殴打,情节比较严重,按照刑法规定判十年以上。 当警察抓走丑陋男人的时候,张大婶儿一脸疑惑,因为记忆被林凡抹去了,她对那件事完全想不起来,还以为是小偷。 想了想觉得又不太可能,自己家这么穷,也没什么可偷的。 不过令张大婶儿印象最深的还是那张脸,简直丑出新高度。 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丑的人,就连赶来的警察也纷纷皱眉,绕是他们素质超高也有人忍不住呕吐起来。 丑,实在是太丑了。 林凡编了个像样的理由告诉张大婶儿,她才将信将疑的点着头。 至于林小雪的事,林凡答应帮她就一定会帮。 张大婶儿没什么好招待林凡的,想留他下来吃午饭,结果家里面连米都没有,也只好作罢。 她盯着布娃娃看了好久,林凡安慰道,“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找到小雪的。” 林凡可以想象这一年来,她苦苦煎熬,内心的自责和愧疚,也懂得她经历了什么。 她只是一个可怜的单亲mama而已。 因为张大婶儿心切,希望早一点找到女儿,而林凡则是抱着尝试的态度带着她去了江城车站附近,试图能够遇见很有可能就是林小雪的那个断臂女孩儿。 他这一走,没有告诉父母,也没告诉林清水。 …… 车票是林凡掏钱买的。 汽车上,张大婶儿一直皱着眉头,表情紧张得就像即将嫁的小女生一样。 林凡完全理解她此时此刻的心情,是经过强烈的自责和内疚后表现出来的挣扎与害怕。 林凡安慰她不要太自责。 三天的车程很快就结束了,令林凡诧异的只有一点,那就是至始至终她的表情都保持着一个。 春节将至,汽车站的人流量明显多了许多,远远的望去,人头攒动,遥望无际,仿佛置身在人头的海洋,就像看不到尽头一般。 这些,都是赶回家过年的人。 然而,林凡此时的心情有两个。 他担心张大婶儿没来过这种地方会不会走散,而且人多,就意味着乱。 谁也不知道下一分钟会发生什么。 华夏的秩序,还是很安稳的。 除了偶尔拿着喇叭通知人们上车的工作人员以外,就是抱着一堆充电宝到处推销的骗子。 另外一个心情则是喜悦的,如果林小雪是被人抓去砍了双手以此博取别人同情为目的来赚钱,那么人越多,对他们越有利,按道理这样的机会他们不会轻易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