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失踪的妻子
接着,萧云天接着讲述了这个案件的后续发展。 男的叫做康正勇,女的叫郑燕洁。 康正勇报案称,妻子郑燕洁原来说要跟几个驴友出去旅游,自己也没管,因为妻子平时在家里很好强,很有主见,也很有脾气,自己管不了她。尤其是经过上次小三事件以后,他和妻子的关系也维持在不冷不热的情况。 一般来说,郑燕洁出去旅游,最多不会超过半个月的,现在都已经快二十天了,中间也没有来什么电话之类的。因为郑燕洁平时经常去爬野山,山里面没有信号,经常电话不通也是正常的,他也就没放在心上。 后来郑燕洁的jiejie郑燕清因为有事来找,发现郑燕洁好长时间不在家里了,妹夫康正勇又说不出郑燕洁在什么地方,心中怀疑,这才报了警。当时康正勇对此不是很感冒,认为郑燕洁本来就好去旅行,说不定哪天就回来了,至于兴师动众地去报警吗? 因此,郑燕清去报警的时候,康正勇就没有跟着去,他觉得丢人。再后来慢慢觉得不对,就是去爬喜马拉雅山、珠穆朗玛峰,这么长的时间也该有个音信了。所以,他感觉到不妙,打郑燕清的手机之类的也不通,和其它的驴友也没有联系号码,只好也来报警了。 因为康正勇觉得,如果自己再不来派出所报警,别人也会怀疑自己的。既使夫妻关系再差,也应当到公安局来了解一下情况。 那时候的萧云天,正在区刑警队锻炼,正好处理了郑燕清和康正勇两个人的报案。因为一开始就是报的失踪人口,经派出所处理后,再经过一段时间再提交刑警队处理。因为每年失踪的人太多了,也无法一一地去查证。 失踪的时间长了,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的。人的自然失踪和法律上的宣告失踪不是一个概念的。比如我国的就规定了,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死亡了。这只是一种法律行为。因为一般认为“死要见尸”,法律上的宣告死亡不需要见到尸体,只需要下落不明满一定时间就可以了。这个时候,或许失踪人已经死了,或许在其他地方仍然继续活着。 郑燕清在报案的时候偷偷地给萧云天说,她怀疑meimei郑燕洁被妹夫康正勇害了,康正勇是想掩盖真相,才说郑燕洁是出去旅行失踪的。因为meimei识破了他包养小三的秘密,并当场将二人捉jian在床,康正勇虽然没再和小三联系,但是觉得很丢面子。会不会是他报复杀人呢 应该说也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在案情没有得到彻底查清之前,各种可能性都有。为什么郑燕清说的就一定是真的呢?或许她只是主观上的偏见,认为妹夫康正勇怀恨在心,有报复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