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凶手是报案人吗?
1 按照分工,柳如雪调查的是唐秋月。 无论是刑侦史上,还是警匪剧中,凶手就是报案人的情况层出不穷。 这的确是够狗血的情节,从报案人开始,转了一圈,最终还是确定报案人就是凶手,无论生活还是事实都是这么有够戏剧。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贼喊捉贼的情节呢? 从一般人的思维角度考虑,能够主动报案的一般不会是凶手,如果是凶手,作案了还不赶快跑,竟然还敢以退为进,主动找到警方,这心理素质可够好的。 凶手主动报案,除了那种投案自首的不说,报案说案发了,不说是自己干的,心态上也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自忖心理素质好,想戏弄一下警方,挑战警方权威,看看警方到底有无能力破案。 另一种心态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心理,想提供一些假情报迷惑警方,干扰警方的侦查视线,让警方减少对自己的怀疑,同时可以利用自己发现人的特殊身份对案情中的一些细节故意模糊,使警方的侦查陷入误区。 那么,唐秋月会是这样的一种情况吗? 按理说,她和卢佳饴是表姐妹,还是亲戚关系,没有理由劫杀自己的表妹啊?虽然不是直系亲属,但还毕竟有一定的血缘关系的,血浓于水啊,如果真是她,她怎么能够下得了这个狠手呢? 实际上,亲情这个东西,在看重者眼里自然重,在看轻者眼里自然轻,并不一定是高于一切的真理。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别说这种表亲之间的关系有很冷漠甚至断绝关系的,就是在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为了一点经济利益,或者为了其它的利益,反目成仇,甚至动刀杀人者不计可数也。 大多可见的有,包括下列情况但不局限于下列情况:比如父母生的子女比较多,辛辛苦苦把子女拉扯大了,年弱多病的时候,久病床上无孝子,谁都不愿意照顾年老的爹娘了,都互相推辞,说父母照顾哪个多哪个少的,于是无奈之下,父母把不孝顺的子女告上法庭。 又如父母去世,留下了一些遗产,为了争夺遗产,兄弟姐妹之间反目成仇者也很多。 至于夫妻之间,则就更多了。本来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既然认识了走在了一起那就是缘分吧,结果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因为各种原因,就会慢慢地产生矛盾,更多的问题是情感问题,离婚的多了去了,因为想不开,夫杀妻、妻杀夫的也多了去了。 正是因为如此,一个巴掌拍不响,夫妻感情发生了矛盾,很少说责任全部在一方,另一方一点责任没有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矛盾的成因都很复杂。所以说,在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就指出了,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也指出,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