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3章,地狱之行
哈迪斯是冥界的冥王,但不是“死神”,也不是“判官”,此处的冥界与华夏的地府不尽相同,但是却也有些相同之处,其一就是冥界的死神名为塔纳托斯,而判官有三位,分别是米诺斯、拉达曼迪斯和艾亚哥斯,他们则是宙斯的半神儿子。艾亚哥斯掌管亚洲人的审判,拉达曼迪斯掌管非洲人的审判,米诺斯则掌管欧洲人的审判。遇到分歧时,艾亚哥斯和拉达曼迪斯先各自决定,然后由米诺斯投出关键票。 除了三位判官之外还有一位名震三界的人物,正义女神忒弥斯。 这个名字可能会稍有些陌生,但是她的名头一定不会有人陌生,她就是天秤座。 相传有一天天庭上众神失和了,为了世界上不断发生的灾难而互相指责互相抱怨,所有人都视其他人为敌人,没有人愿意承担一点点的错误,整个天庭被闹得乌烟瘴气,人们都希望能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 但是,血气方刚的人容易受到仙女们的勾引,无法保持公正,老于世故的人又不敢对权势仗义执言,也就没有人出来主持正义,就在这时,天帝身边站起来一位身穿白袍头戴金冠的年轻女神,她就是忒弥斯。 人们纷纷质疑忒弥斯能否担此重任,但是忒弥斯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她取出一块黑布,绑在了自己的眼睛上,众神纷纷点头。 “他既然将眼睛蒙上,就看不见纷争者的面貌和身份,也就不会受到利诱或者胁迫。”诸神这样说到。 蒙住双眼不是失明,而是一种自我约束,是自主选择的一种姿态,从这个电谷之中衍生出来的一句格言,入选法学词典“程序是正义的蒙眼布。” 除了蒙眼布之外,正义女神忒弥斯左手还举着一个金色的天秤,右手则按着一把诛邪剑,象征着诛杀世间一切邪恶,成也阳山,这柄剑被她按在身后,天秤举在身前,表示她虽然伸张正义,但是不提倡杀戮,并且寓意任何人都不能假借正义之名杀戮。 她的脚下踩着一条毒蛇。 这样的形象的生意女神像,在西方的法学界非常受欢迎,很多法官的案头都摆着这样的正义女神像来表示自己的公平正直,驱散邪恶力量的目的。 正义女神在冥府的作用,就是给亡魂称善恶的重量,所以这里还是和华夏的阎罗殿有异曲同工之妙,正义女神所称的人,如果是善良大于邪恶,就去到极乐世界,如果邪恶大于善良,那就下地狱了,如果是把正义女神的天秤压的一头都翘了起来,那就完蛋喽,要进入罪大恶极者才会被放逐的无间地狱,永远接受无间地狱的痛苦折磨。 在地狱和阳间之间有一道大门,叫做地狱之门,地狱之门的位置在泰纳斯海的海角附近,地狱之门内有一头名叫塞柏拉斯的狗,当然他的名号同样响彻人间,叫做地狱三头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