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使者到襄阳
从孝感出发,邹普胜和明玉珍他们在马不停蹄的赶了十几天路后,也终不由在十月十五日这天,来到了黑衣军的治所,张世华亲自坐镇的襄阳路襄阳城。 而来到襄阳城后,看着这繁华无比商贾云集的襄阳城。即便邹普胜的心中早有预料,但也依旧不禁对素未谋面的张世华生出了几分敬佩来。 虽然自从进入德安府后,他们这一行人便就一直在数百黑衣军士卒的护送之下赶来。但是这一路之上的见闻,却还是让邹普胜清楚的认识到了黑衣军的强大,以及黑衣军在治下百姓中的莫大威望。 就比如在这一路之上,他们一行人每当经过乡镇村庄之时,各个乡镇村庄的百姓们,竟还会自发的拿出食物来招待他们,这也真不禁让邹普胜为之侧目。 毕竟这连年兵乱下来,那个地方的老百姓见到当兵的,不都像是老鼠见到猫一样。能做的‘敬而远之’那都算是好的了。要知道,即便是在他们天完政权治下,百姓们见到当兵的,也依旧是躲着走的。 因而在这一路上,当地的百姓竟然能不畏惧这些个如狼似虎的黑衣军士卒。也的确是让邹普胜为之大开眼界。 而这也侧面说明了张世华这个年纪不过二十三岁的青年,对于这支黑衣军的掌控力度。 毕竟仗打了好几年,稍稍有些头脑的就都知道,要想成事,就一定要对治下的百姓好些,万万不能做那些个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事情。可是在这个时候,这样的漂亮话说起来简单,但真的想要将其执行下去,却简直是难上加难的事情。 要知道,像他们这样的义军,那真的是越发展,成分便就越发复杂。 什么见风使舵的强盗劫匪了、走投无路的穷苦百姓了、逼上梁山的元蒙官兵了、还有那些一心造反的教众信徒,其中之混乱,那简直是难以想象!因而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军队之中那自然也是山头林立,军阀横行。 这一点就拿他们天完朝廷就能看的出。在表面上,他们这些个打着天完旗号的义军都是在一个锅里吃饭,名义上都要服从天完皇帝徐寿辉的领导。但实际上,他们的所谓朝廷,不过也就是一个松散联盟罢了。 想一想,当年在天完朝廷全胜之时,他们之中尚且有一堆的军阀是听调不听宣。就更加不要说是在现在或是其他时候了。因而即便在起义之初,天完喊出了一堆“推翻元蒙鞑子,拯救汉家百姓”的口号。 但是到了下面,到了那些个披着天完朝廷的虎皮,却满心只想着要在天下大乱时为自己捞上一比的军阀的时候。这样的话,自然也就变成了一句彻头彻尾的空话屁话。 因而,也就出于这个原因,导致除了蕲州这极个别天完朝廷直辖的地区之外。在那些个天完军阀们控制着的其他地区,他们天完朝廷的名声,在百姓中间自然也就变成了一堆臭不可闻的臭狗屎。 以至于有的地方的百姓,都巴不得再让当初欺压他们的元蒙人回来,然后在赶走这些个比元蒙人更加残暴的王八蛋。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看上去强大无比,治下横跨三省之地的天完政权,在元蒙朝廷的进攻之下,也才会以如此之快的速度消亡。 因为除了极个别地区以外,在绝大多数地区,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群众基础。 有的地方,就比如在江浙行省,底层的百姓甚至都自发的组成了义军,联合元蒙朝廷一起来攻打他们。 而在这样一个千夫所指,天下人都恨不得食其血rou的情况之下,之前的天完朝廷不消亡那才叫没天理呢。 所以在明白自己这些人先前失败的根本原因之后,邹普胜也才会选择在倪文俊的面前主动妥协,以换取倪文俊在民生政务上的支持。 想要以亡羊补牢的法子,尽可能的在这个时候,减缓天完政权和底层百姓之间的矛盾。 甚至还准备在黄州学一学张世华在年初时用的办法,分一些田地给底层百姓。 但真正准备实施起来的时候,没有多少行政经验,对于实务并不怎么了解的邹普胜,却也不由在一开始,就让现实牢牢的给了自己两个大耳光。 没错,他想要缓解底层百姓和天完政权之间的矛盾,这的确时件好事。 可是你想要缓解矛盾,你显然不能只拿一张空嘴皮子吧。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拿出些实际性的好处,乞丐也不会理你这这个狗屁太师啊! 但是天完政权现在的情况,大家也不是不知道。 随着国都蕲水城的沦陷和领袖人物彭莹玉的战死,几乎所有的天完残军几乎全部都退守到了黄州路。 因而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一个小小的黄州路,兵马数便也不由一下子扩充到了七八万。 当然在一开始的时候,对于这样的情况,邹普胜他们自然是乐见其成的。毕竟那个时候他们正面临生死危机,为了保住自己的一条小命,他们巴不得手下的兵将越多越好呢。 可是到了现在,元蒙朝廷在湖广的兵马只是和他们对峙,而不攻打他们的时候。这样庞大的军队,便也不由变成了他们的一种拖累。 因为仅靠区区一个黄州路,他们根本就养不活这么多兵马。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缓解底层百姓和天完政权的矛盾,也就彻底的变成了一件不现实的事情了。 当然,这还并不是最坏的。最坏的是,在这么对峙下去,不要说和百姓缓解矛盾,以求东山再起了。而是再怎么坚持下去,估计用不了多上时间,不用天完政权攻打他们,他们自己就要从内部溃散了。 因而在这个时候,邹普胜也真的是想要和黑衣军结盟。别的不说,在这个时候,他们能从黑衣军这里弄回来一批粮草,那就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