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拦马墙之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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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力尔特原本是北庭军百户,能在强手如林的北庭军里爬到百户这个位置,其勇猛善战自不待言。被调至汉军左营任副千户的他,在营中的地位威势,远远超过上官千户汉将。忽失海牙说到底只信任自己的同族亲将,认为只有他们才能将自己的战斗意志贯彻下去,其余汉军、新附军,都是亡国败将降兵,有何资格得到重视信任? 古力尔特摘下铁盔朝侍骑怀里一扔,双腿一夹,驱马冲出阵列,拔出沉重的厚背弯刀向桥对面一指,扬起那满是横rou与伤疤的大毛脸,杀气腾腾对即将出战的汉军左营三百士卒大吼:“跟我古力尔特打仗,只有两条路,要么生,要么死!冲过桥,杀进那两道墙,就生。冲不过,杀不进,或者敢后退——死!” 汉军士卒齐齐举枪顿地,连呼三声:“吼!吼!吼!” 在士卒气势攀上高峰时,古力尔特接过侍骑送来的头盔戴上,大弯刀用力一劈,戟指拦马墙,五官扭曲,腥沫四溅:“杀!” “杀!” 三百汉军,枪牌手居前,弓手居中,刀斧手居后,脚步轰隆,奔向木桥。古力尔特与侍骑、护旗、金鼓跟随在后,更后边的是数十个扛竹梯的役夫。 忽失海牙一动,龙雀军也立即行动,他们接到的军令后半句是“敌若动我先动。” 第一道拦马墙后面,沈平波提起平放身边的丈二锥枪。这种锥枪有四棱,坚固难折,破甲最利,因形似麦穗,又称麦穗枪,在宋军枪九色里,最为犀利。沈平波手掌握在枪杆后三分之一处,那里有一圈铁质枪格,类似刀剑的护格,枪一举起,像把超长矛剑。虽然有点不习惯,但不得不承认,多加了这一圈枪格,杀敌时穿刺力更为强劲,而且也不用担心敌人喷溅的浓稠血浆顺枪杆流下时使得手掌打滑了。 宋军枪九色里共有十一种枪,用于战阵厮杀的有十种,但无论哪一种,都没有枪格这个装置。这其实是赵猎的“发明”,他直接把西方骑士用的骑枪长铁套护手,简化成一个枪格套,从枪尾部套入。这样单手持枪刺杀时,握枪更稳定,穿透力更强。 当然,这种枪格只能是单手持枪时才好用,若双手持枪则不方便,更没法使出各种枪术。不过宋军枪牌手都是一手持枪一手提盾,排列紧密,攻守兼备。至于枪术什么的,两军对阵,丛枪戳来,丛枪戳去,一招分胜负,一击见生死,什么花招妙招绝招统统没用。 沈平波身旁还斜倚着两杆飞梭枪,枪头形似梭镖,枪杆直而细长。这种枪是用于投掷的,破甲力很强,沈平波很擅长投掷飞梭枪,又快又准,不过这一手绝活在龙雀军却不受待见。火枪射速虽然慢,但安全性高,不像投标枪,大半身体都暴露出掩体,很容易成为箭矢的目标。沈平波也承认这一点,但他不是火枪兵,而是枪牌手,他要有自己的远程杀伤兵器。 沈平波一手持枪,另一手整理藤笠与皮甲,然后提起长方尖底的步兵旁牌,步出凉棚,把竹哨塞在嘴里用力一吹:“哔——集合!准备作战!” 隶属沈平波的破虏营丁队士兵纷纷涌出凉棚,从门边的兵器架上抽取各自武器集合:三十火枪兵,二十枪牌手,一个旗手,一个号手,两个传信兵,两个火头军,三名医士,十个辅役。加上队将沈平波,拥队一人,火长五人,共计七十六人,这就是龙雀军一队的标准人员配置。其中“不入火人”(非战斗人员)为十九人,战兵为五十七人, 敌军即将冲上木桥,沈平波也不多废话,干脆利索下达命令:“火枪兵进入阵地,枪牌手预备。” 三十个火枪兵纷纷拥到拦马墙的垛口前,一人一个垛口,然后将早已装填好弹药的火枪管子从十字射孔里伸出。在他们的两边,各有一队火枪兵在做同样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