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不可逾越的鸿沟
车子很快到了城北4S店一条街,冯见雄本来心里也没什么特备想买的品牌、款式,完全是跟逛街一样临时看到啥顺眼的就是啥。 “先生,已经到了,请问您停哪儿下?”出租车司机看冯见雄摇下车窗,左顾右盼地,也不说具体停哪儿,不由得如此问道。 “没想好呢,开慢一点。”冯见雄随口说。 司机也是觉得这小子有点装:买车还能没想好?谁不是做足了功课才出门的? 两分钟后,4S店一条街就开到头了,司机不得不再次提醒他:“先生!已经逛完了!决定哪儿下了么?” “这就完了?”冯见雄一愣,心说06年的钱塘,果然还是和前世记忆中豪车市场差距不小。 要是搁10年之后,以钱塘这边的富豪消费力,宾利迈巴法拉玛莎阿斯顿不得都来抢着开家4S店露露脸?就算嫌弃城北的4S店街市民化了些,那也至少要去南山路的中国美院旁边开,钓一钓泡艺术生的大款。 他想了想:“那就再绕回去吧。” 司机嘿然一哂,也不点破,心说反正是打表的,有乘客主动要求绕路,他没道理阻挠。只是不想开的太慢耽误了赚钱:“行,那这趟我开快一点。” 出租车掉了个头转向南面,疾驰出几百米,冯见雄当机立断让停车:“好,就这儿了——对,就那家保时捷吧。” 他示意史妮可结了车钱,然后两人径直走进4S店。 “先生,有什么可以帮您的么?”售车小姐立刻迎了过来。 冯、史身上的行头都还是很体面的,不至于有被人鄙视的桥段。 冯见雄遥遥一指:“就这辆了,应该没人预定吧?今天付了能提车么?” 06年国内私家车市场还没爆发,基本上要到08、09年才会“加价提车”、“订了车等生产”。所以4S店里有些库存车可以现款提车的,也还是不少的。 “这……这辆有人签了合同了。”售车小姐为难地解释了一句,也不知是真是假。 “那你说一辆可以现提的吧。”冯见雄也不耐烦跟人打嘴皮官司。 售车小姐一阵无语,试探地指着另一处展台说:“那……要不就那边那辆Turbo-S的吧?那辆可以现提,不过没有高配的。” 说这话时,她内心还是有些小算盘的。 这店里,最热销的就是六七十万的卡宴,越野的,因为总价便宜,对于很多就是想车头有保时捷标儿的装逼犯来说,是很能撑场面的。万一被人说丑,也能以‘哥就是喜欢户外,喜欢运动型,喜欢SUV’解释。 其余刚刚近百万的BOXTER国内进得少,所以也没存货。Turbo-C的价格虽然要120~140万起步,但款式识别度高,很多奔着保时捷来的都喜欢这个。 唯有Turbo-S,外观上和Turbo-C差别不是很大,而且是05、06刚出的货色,外行人看了可能也看不出来和Turbo-C的区别。 但是因为内在工艺、性能的提升,Turbo-S普遍要一百八九十万起步,足足比Turbo-C高出了50万以上的预算。 换句话说,多花了50万,却不能多装值50万的逼。 就跟买了辆大众的辉腾,虽然也是200万加的车,车标儿确是跟帕萨特一个样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Turbo-S是此刻店里唯一有存货的豪车。 “只有这个了?罢了那就这个吧。妮可,刷卡,明天你搞个临牌,开这车去办事儿。” “这……比旁边那辆长相差不多的贵50万呢!我家在金陵三分之二套房子了!”史妮可压着声音还想劝一句。 “行了,这事儿也讲究缘分的。” …… 史妮可是在整个4S店全体员工的羡慕嫉妒眼神中离开的,第二天,她就开着新车去办冯见雄交代的事情了。 这点小事,冯见雄不可能直接去跟马老板或者高层打招呼,那样也太浪费人情了。 最多是通过阿狸战略调研部门上次认识的关系,旁敲侧击要一些打假部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然后让史妮可出面慢慢拉点交情。 不过,即使是从头开始运营交情,在对方明知“这家咨询公司的人认识马总”的情况下,一切显然要容易很多。没用两天功夫,史妮可就要到了一些本来不该主动外泄的客户信用记录——也就是邓长春的公司在电商平台上这几年的信用记录。 在阿狸巴巴,内务的监察、打假部门,女性负责人和员工比较多,所以冯见雄也不怕史妮可跟对方建立什么私教,一切过程都没有过问。史妮可为了多交一些朋友,也会跟对方适时地聊起一些事儿。 尤其是对方知道她是商业咨询公司的,而且老板貌似很有眼光、得马总赏识,所以也会主动请教一些问题。有些解决不了的疑难,如果不费什么事儿,冯见雄也会偶尔出面陪同对方一起吃个饭,聊一聊,不过大多数场合还是让史妮可出面。 毕竟冯见雄不能掉了价儿,他是那种只和对方老板谈笑风生的咖位。 喷神之口,不能轻易动用。 一周的时间很短,转眼就又到了周五。 这已经是9月底了,也是国庆节长假之前最后一个周末工作日。加上还有三季度的绩效卡着,无论是一般单位,还是法院,都是挺希望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结清掉一部分工作的。 所以,这两天YH区法院的结案件数,也是比平时高了好几倍。 当天一大早,冯见雄和史妮可再次出庭。 李义风果然没能拿出什么决定性的新证据,无非是拿些别的擦边球炒炒冷饭,然后被冯见雄一个个以证明力存疑的理由,花式驳斥了回去。 个中辩论细节,实在不值再连篇累牍地赘述。 而冯见雄这一方,却是非常牛逼哄哄地拿出了一票新的证明被告品牌诚信问题的周边轰炸,把邓长春气得出气多近气少。 “……基于上述理由,本院认为:被告隆盛食品有限公司所持‘自2001年起,即在本省各市范围内,在先、善意使用涉案商标’的主张,得不到事实、证据支持,推定不成立。其涉案商标使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原告方‘L干妈’商标的混淆。 但原告方主张的在先侵权,也因为混淆时间、范围不明确,不能核算原告方的品牌具体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