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三人行V
艾伯特大叔不是阿塔斯的村民,就意味着艾伯特可能住在在夏多或者维赞,那就是说瑞恩要连冬绕湖去寻找那两个群山之中,巨湖之畔的村子。 这一路上是否会遇到别的危险暂且不提,光是在大雪封山的时刻,深入真正的山区,寻找那两个村子就已经很困难了,而且就算找得到,恐怕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 酒馆老板没有骗他,白熊堡向北过了三个村子后,便是一片空旷的无人区了。这是真正的无人区,真正的空无一人,比他前世所认知的那些无人区要可怕得多,因为在前世,哪怕是荒凉的地段,也会有公路,偶尔会有来往的车辆。但这片区域里却什么都没有,走了一个星期,他们甚至都没有看到出自己之外的哪怕一个活人,直到找到了阿塔斯,走进这座小小的村落,才算是又见到了同类。 到阿塔斯的这段路,因为有熟悉道路的老汉斯带领,又是一群人一起行动,所以走得还不算是太艰难。但老汉斯等人的目的地就是阿塔斯,冬天捕鱼的产量很大,所以在阿塔斯收购的鱼类,已经足以满足老汉斯这一趟的需求了。而继续到那两个村子去,不仅没有必要,还会耽误他大量的时间,很可能使他无法在过年前赶回去,如果因此而错过了贵族们的晚宴,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老汉斯没有打算继续深入,只准备在阿塔斯收购到足够的鱼类,然后停留休整一段,就会启程返回。 也就是说,接下来去往夏多和维赞的路程,瑞恩就只能一个人走了。 当然,既然都走到这里了,瑞恩是绝对不会因此而放弃的。 在确定了艾伯特大叔确实不住在这里的当天夜里,瑞恩就整理好了自己的行装。当然这次他学聪明了,事无巨细仔仔细细地考虑了一遍,然后把自己缺漏的东西向老汉斯购买了一套,比如帐篷、被褥,生活的东西,以及杯子甚至锅具等等。 准备妥当后,睿恩休息了一夜,第二天清晨早早起床,给矮马刷毛。 这一路上都没走什么好路,因为这里的道路基本都是行商或者村子里的行人踩出来的土路,大雪之后,泥泞不堪,矮马弄了一身的泥,所以又闹起了别扭。 “我说,你真的是要成精啊?”瑞恩把沾满泥泞的刷子在木桶里涮干净,苦笑着看着一脸不高兴表情的矮马。 “你这么像个人,不如我给你起个名字吧?就叫克瑞斯吧!在精灵语中的意思,是懒惰者,自私者”瑞恩说着坏笑着看着矮马,后者像是真的听懂了,鼻子里喷着白气,扬起四蹄嘶叫着表示反对,四蹄踏地,泥水飞溅。 “好了,好了!停!我可不想再回去换身衣服!”瑞恩两个小跳躲开泥水,笑着摆了摆手:“你真的听得懂啊?嗯,你不喜欢这个名字?那就叫肯塔吧,那个,是勇敢者的意思,这个怎么样?”。 矮马听完之后,停止了闹腾,满意地打了两声鼻响。 “好,那就叫你肯塔了”瑞恩笑着走过去,拍了拍矮马的脑袋。 ‘哼,蠢马,再成精也还是匹马,到底聪明不过人,听得懂精灵语才怪,克瑞斯才是勇敢者的意思,至于肯塔吗……哼哼’ 瑞恩在心里冷笑着,但他忽然发觉,自己怎么这么幼稚?耍了一匹马都能这么高兴? 瑞恩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的情绪状态,觉得自己可能真是有点精神分裂,因为他真的是一会儿像是青阳,另一会儿又像是‘瑞恩’,这两种状态有明显的转折。 但这种精神分裂似乎还没有造成什么特别恶劣的影响,所以他想了想也就觉得没什么,反正随着以后穿越的时间越来越长,两个灵魂的共同经历越来越多,就肯定会慢慢变好的吧?不好也没办法,这个世界又没有心理医生。 安抚好了肯塔,他把一桶脏水倒掉,然后直起身来,抬起眼睛打量着这座简陋而质朴的小村子,接近过年的日子,村民们就都回到了家里,此刻三三两两地聚拢在一起聊着天。这个村子真的很小,一共只有二十几户人家,一个三十多人的商队来到这里,就几乎是整个村子人口的三分之一了,因为汉斯表示要收购鱼,所以不少人都开始提着捕鱼的工具前去结冰的湖面捞鱼。 瑞恩也打听到这村子里有个猎人,他有一座小屋就在阿塔斯到夏多之间的山地里,但这个猎人还没有回来,因此瑞恩也就找不到向导,也没办法像他打听小屋的位置,只能根据村民的说法,自己去撞撞运气了。 他眺望着村子外不远处的,覆盖着白雪的湖面,湖边上有几个村民正在破冰捕鱼,村民在白色的冰面上显得非常渺小,而举目望去,结冰的湖面其实只有外围的一圈,在湖中央的巨大范围上,这片湖还呈现着水的碧蓝色。 清澈的湖面倒映着巨大的天空倒映,天水一色。 这片叫做伊索斯的湖真的很巨大,这座简陋的小村子和这片湖比起来,简直就像是湖边上的一个黑点。 他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巨大而清澈的湖,因为在他所处的那个世界,几乎所有的湖泊都已经开始萎缩了,甚至咸海都已经消失了,而曾经气吞三千里的洞庭,也已经萎缩成了一缕缕的溪流。在哪个工业的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水源都被污染,漂浮着垃圾散发着恶臭,浑浊不堪,完全无法想象这样仿若一面镜子一样倒映着天空的湖面。 他曾经无数次遗憾地感慨自己没有早生个一千年,去看看那盘横在湖广的,横跨三千里的巨湖,去瞻仰那传说中的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按照他的时代的发展趋势,恐怕他永远都没机会一睹那壮阔的景象了,但在这里,他却能够看到。 虽然这里没有岳阳楼,也不是夏天,他看不到潋滟的波光如海,但至少,他可以看到十里平湖霜满天的美景,而且这里,在这座只有几十户人家,只有木制小屋的地方,他不会被熙熙攘攘的人头遮盖远眺的视野。 远山连绵,林木银雕,平湖无垠,炊烟袅袅。 “真是漂亮啊,你说是不是?肯塔?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艾伯特大叔的家,找到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在年前赶回来,菲利普大叔的生日怕是赶不上了,不知道能不在过年前把礼物送给他”瑞恩一边出神地看着,一边对一匹马喃喃自语,在美景之中,微微有些醉了。 但是肯塔没有理他,而是撞了撞他的腰,向着一个方向耸了耸脑袋。 “什么呀?”瑞恩收回自己的目光,笑着向肯塔指的方向看去,这匹马比他更像个小孩,也许是人工配种、饲养的时间长了,所以对外界的事物都很好奇,因此看到个什么东西都会兴奋地让瑞恩看,要么就自己跑过去绕着那些‘新鲜玩意儿’转圈,对于它的这种行为,瑞恩也已经习惯了,但他这次看过去,看到的却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而是两个非常熟悉的身影。 “爱丽丝?艾伦,你们,这是来给我送行么?”瑞恩笑着打了个招呼,这一路走过来,因为瑞恩站在中间,所以艾伦和爱丽丝之间的关系也好了起来,毕竟艾伦最初觉得爱丽丝不讲道理,仅仅是因为一点少年人的误会罢了。真的说开了,其实也没什么,尤其是知道爱丽丝其实是个次级法师之后,艾伦就也开始尊敬爱丽丝了,当然,这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爱丽丝没事就开始欺负艾伦……当然,也只是少年之间的玩笑罢了。 出乎瑞恩预料的,爱丽丝摇了摇头,然后用斩钉截铁不容拒绝的口吻说道:“不是送行,我要跟瑞恩一起去!”。 “啊?” 瑞恩愣了一下,苦笑着开口说道:“可是再往前走,会很危险啊,我答应过你,不让你遇到危险的。还有,艾伦你来干嘛?你不会也……”。 “是,我也要跟瑞恩一起去!”艾伦用力点了点头,此刻他已经学会了瑞恩教的戏法保持温度,因此可以用魔法来维持体温,所以不用再穿着那身臃肿的棉衣了,在御寒衣服外面套上那身法师袍子,虽然还有点不合身,但至少不再显得滑稽可笑了,这么一来,艾伦看上去还挺精神的一个小伙子。
这一个星期以来,因为瑞恩的捋顺了他的基础知识,所以艾伦的魔法造诣也进步飞快,一个星期时间,相对简单的二环魔网就已经被他探索的很牢固了。而且因为天赋的原因,所以他很快就掌握了瑞恩法术书上的许多魔法,能够同时维持的魔法数量之多让瑞恩也为之惊叹。 魔法师并不是学会多少魔法就可以用多少魔法的,一个魔法师每天能用的魔法的种类是有限的,具体数量的多少,取决于魔法造诣的高低和天赋的高低,艾伦的表现,再一次证明了他在魔法上的巨大潜质。 但掌握的魔法多,不意味着就有战斗力,没有经过实战,便不知道该怎么运用魔法,更不要说,面对危险时的反应了。 “等等等等,计划不是这样的啊”瑞恩看着他们两个人,顿时有些头疼起来。 “前面的路会很危险的,我没有把握带着你们……”他扶着额头说道,原本的计划是,老汉斯一行人准备启程返回时,如果瑞恩还没回来,那他们就先行离开,而爱丽丝在这里等他,如果在他回来之前遇到了爱丽丝爷爷,就一起等他回来,告诉他情况之后离开,如果没有遇到,就等瑞恩回来送她回家…… “瑞恩的魔法造诣还如我呢!而且我还会剑术的,而且我会听话的,保证不给瑞恩添乱!”爱丽丝委屈地上来一把拽住了瑞恩的胳膊,用一双海蓝色的大眼睛盯着瑞恩,可怜巴巴地恳求。在相处了一段之后,爱丽丝就完全露出小女孩应有的样子,撒娇粘人无一不有,而瑞恩自然也会宠着让着,不过这个时候,这种宠溺地副作用就出来了。 爱丽丝嘟着嘴,摆弄着瑞恩的袖口,小声嘟囔:“我不要一个人留在这里,那些人都凶巴巴的,我要跟着瑞恩,瑞恩答应了要保护我的!”。 我有能力保护自己,我不要自己留下来,这是当她爷爷试图留下她独自出门的时候,她对付爷爷的惯用绝招,除了小女孩遇到危险会害怕之外,这个理由几乎毫无破绽,对付她爷爷屡试不爽,显然,在瑞恩身上一样有效。 瑞恩几乎没怎么挣扎,就被这个无懈可击的理由击败了,想想也是,阿塔斯这样的小村子里连旅馆都没有,老汉斯走了,爱丽丝就只能借宿在村民家里,让这么一个小女孩,留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确实是不合适。 越是瑞恩就笑着点了点头:“好吧,爱丽丝可以跟我去,不过爱丽丝一定要听话,前面的路真的很危险,会发生什么……”。 “好!我肯定会乖乖听话的!我保证!”得逞的爱丽丝不等瑞恩说完,立刻表态,然后蹦蹦跳跳地去收拾自己的行装去了。 “瑞恩……我……”看到爱丽丝顺利过关,艾伦立刻着急起来,他也想如法炮制,但是他毕竟是个男孩子,这么撒娇他可做不来——这个时候艾伦终于第一次感觉到,原来男孩和女孩之间真的是有区别的。 但他还没想好别的理由,瑞恩已经打断了他:“艾伦,你得跟汉斯先生的商队一起走啊,我这次去找夏多和维赞,不一定需要多久,你很可能赶不上他们的,而且,你这么做,跟你姐夫商量过么?”。 瑞恩所说的话都是客观情况,艾伦也不知道怎么辩驳,而且瑞恩又提到了他姐夫,所以他只能老老实实地回答:“我,没跟姐夫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