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一章遍体文章
此时的楚河已经夺尽了风头。 即便是一国帝王在此,也无法掩盖他绽放出来的绝世光芒。 人们畏惧权势,但却又本能的向往美好。 楚河的诗都太美了,仿佛不似人间应有物。 而他的衣着打扮,形容做派,则彻彻底底的满足了人们,对于那些超凡脱俗者应有的幻想。 能够出现在这场酒宴中的女人,无不是名媛贵妇,都是见多识广之辈。却都为楚河此时的扮相所心折。 其实楚河依旧只是一个表演者。 就像电影、电视剧里的角色一般,一个角色赋予了他格外的色彩,显得特别的令人动容。 留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 有人开始小声打听楚河的来历。 但是这个人却像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不仅姓甚名谁不知,就连他是怎么到这赵国公府,出现在酒宴之上的,也都不清楚。 倒是有人围上了长孙无忌,找他打听关于楚河的消息。 视线一直盯着楚河的长孙无忌,自然知道楚河的身份。 不过看了楚河的做派,听了楚河‘作的’诗,长孙无忌本身都疑惑了。 实在很难,也很不愿,将眼前这个潇洒如仙,倜傥狂姿之人,与之前那个jian诈狡猾,卑鄙下作的家伙联系在一起。这画风转变的太快,令长孙无忌有点大脑失常。 便也只能模糊的应对着。 长孙玉儿坐在楚河身边,心跳的飞快。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紧张。 原已经心如止水,为了达到目的,早已将生死都置之度外。 但是当看到楚河的时候,她竟然重新拾起了少女消失的羞涩。 只是本能的掩饰着,难以令人看清。 她不自觉的为楚河斟酒一杯,浅浅的推到楚河面前,并不多言,反而主动与楚河又拉开了一些距离。 寻常人只觉得她这是在避嫌。 唯有她自己知道,她这是在避免自己心动。 如果心动了,那就想要活着,而不愿舍身忘死。 李世民一贯作为绝对的视线中心,此刻感觉到了众人注意力的偏移,本能的便再度朝着视线中心处走去,要重新夺回主动权。 他相信,无论这个突然进来,又是念诗,又是舞剑的狂生是谁。一旦见着了他,知道了他的身份,从酒浆的麻痹中清醒过来哪怕是一丝一毫,都一定会倒头便拜。 到那时,此人所汲取的一切目光,都会重新回到他的身上。 而此人所拥有的荣耀,都会是他这个皇帝颁发和赐予。 天然的便站在了至高的顶点,俯视着脚下的芸芸众生。 李世民才走到桌子边,却见那狂生从袖子里掏出一块砚台和一块墨石。 将清澈的酒水倒入砚台之中。 “研墨···!”楚河醉眼朦胧的对李世民说道。 ···! 此刻早已被楚河的表演,震麻木的众人,突然感觉自己僵硬的身体还可以再跳动一下,早已狂奔不止的心脏,竟然又加快了几个节拍。 此人怕不是真的···彻头彻尾的疯了! 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他竟然敢让李世民给他研墨? 李世民也惊呆了。 别说是他做皇帝以后,哪怕是在此之前,做秦王,做唐国公的二公子时,也没人这样和他说过话,更让他做这般事。 楚河却又开口了,开口便是绝世名篇。 一首接着一首往外蹦,好像绝世的好诗文,都不要钱似的。 只是词句零散,往往前言不搭后语,相互连贯不起来。 这让听的人都难受极了。 既感叹诗文的精美、妙丽,却又心塞听了一半,却不能听另一半。 为楚河的断章斩又续了一大波。 李世民也服了,同时明白过来。 若是不能执笔在手,眼前这个狂生东一句、西一句的乱来,只会让所有人都难受。 便慷慨一笑道:“也罢!也罢!朕不与你一个醉汉计较。今日朕便亲自给你研墨,你若不能做够名篇三十,朕摘了你的脑袋!” 李世民这话好像说的很过火。 放在别人身上,那一定是为难。 但是楚河这一晃神的功夫,嘴里已经蹦出了二十来篇名诗的残篇,只要补齐,三十篇诗还是不难的。 这也说明了李世民的爱才、惜才之心。 说罢之后,李世民竟然真的开始给楚河研墨。 如此举动,惊爆了一地的眼球。 知道楚河身份的程咬金和长孙无忌更是微张着嘴巴,心中有一万头羊驼飞奔而过。 同时也有些小小的嫉妒。 像他们为李老二出生入死几十载,又何曾有过此等礼遇? 这简直就是捧上天的节奏。 墨汁调好,楚河抽出笔来,沾染了浓郁的墨汁。 醉眼朦胧,似乎是在找下笔的地方。 桌面颜色太深,墙壁的颜色也不够浅,而且有些远,踉跄了几步,却没站起来。 一扭头,正巧看见长孙玉儿那一身素白的衣服。 于是抓起长长的衣襟,提笔就写。 早已经被楚河的举动震麻木的众人,再一次的感叹楚河的大胆之后,竟然欣然接受了。压根还没有回过神来,他这举动有多无礼,多放肆。 就连李世民本人,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当一个人的荒唐事做的足够多的时候,那么他无论再做了什么,仿佛都是理所当然,可以被坦然接受。 “知节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无忌三斗始朝天····。”楚河这一下笔,就将程咬金和长孙无忌又给套了进去,他这一篇改自杜甫的饮中八仙歌,其中典故人名,此时多未出生,不好引用,便随手取了身边人补充进去,虽然少了点意思,但是···挖坑嘛!别在意。 李世民历来喜好书法,再见到楚河那一手灵动快捷,笔迹瘦劲的瘦金体之后,更是双眼冒光,如获至宝。 若非大庭广众之下,只怕就恨不得直接扒了长孙玉儿的衣衫,然后将这墨宝捧在手里细细观赏。 当楚河下笔写到:“我自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之时,李世民反而失声一笑,心中那点小疙瘩,悄然散去。 自比酒仙,那就是个酒鬼了。 和一个酒鬼,特别是有诗才的酒鬼,何必计较那么多? 欣赏诗文,观其笔锋便可! 楚河下手飞快。 不大一会,长孙玉儿一身的白衣,便布满了黑色的文字。 堪称是遍体文章,字字珠玑。 写完了这通体的文章,楚河仰头栽倒在酒桌上,鼾声如雷似乎已经彻底醉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