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西周王朝在线阅读 - 第一百七十五回 庙堂立法明剑高悬

第一百七十五回 庙堂立法明剑高悬

    穆王四十三年,穆王要重用山虞尹吴大父为历人,朝廷监督机构的一把手,兼王朝外事办主任,主管天下诸侯国相关事宜。

    吴大父,吴国侯屈羽庶子,在朝廷里做山虞之官,管理朝廷的山林,这次受命于吴大父,受命典礼级别很高,穆王让毕公担任引导,大史录,尹氏中参加受命典礼。

    穆王一早来到周庙,面南站在绣有斧形的屏风前,等待他们的觐见。毕公穿着公爵的官服,双手握着珪笏官符,进庙站在穆王的右边,右边为尊,吴大父进来站在中庭,面向北,史录和尹中随后进来站在左面,史录受令书,穆王令尹中宣读册令。册令中王若说:“吴,不显文武,雁受大令,匍有四方,则繇隹乃先圣考,夹召先王,爵堇大令,奠周邦。‘余弗’,圣人孙子。昔余既令,女胥荣兑,兼司四方山虞林衡,用宫御。今余隹经乃先祖考,又于周邦,乃令,令女官司历人,毋敢妄宁,赐汝赤市,幽黄,攸勒,用事。”

    吴大父叩拜受之。

    这段话的意思是:“吴大父,你彰显文王武王之德,践行王令,现在受大命于你一人,管理四方诸侯,这是你先父周章的盛德,感召先王,封爵奠定周邦安定团结,我们都是圣人的子孙后代,前面,朕册命你为山虞之長,管理朝廷四方山林,管理的很好,今天,朕感召你先父屈羽的功勋,任命你为历人,你要谨慎从事,不要枉为,赐给你赤色的官腰带,幽黄的玉珪,以及官符,按章办事。”

    吴大父这是第三次授奖受封,按照王朝九鼎八簋制度,这次受封,可以制鼎了,彰显荣耀。上次受封制作了《吴盘》,这次制作《吴鼎》,吴大父宣扬王上的美德,用作朕皇考屈羽宝彝鼎,子子孙孙享用。皇考即父亲。

    穆王任命吴大父为历人,目的还是推行他的法典王令,要想土地确权,首先要王家山川要确定,之后,诸侯耕地才能进一步确认,才能依法管理天下诸侯。

    依法,以什么法?

    话说吕侯自上任司寇之后,开始对周王朝初期由苏岔生和卫候卫康叔制定的刑法三典作司法改革,轻典、中典、重典,合称“三典”,用为周王朝最初的维护其统治和社会安定的法典。沿用一百年下来了,随着社会的发展,阶级矛盾的尖锐化,这些典刑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尤其是礼入法的不公平,礼乐入法的阶级等级制度的局限性,穆王虽将礼乐制度作了改革,可法律条文没有改变,只是作为王令在实施而已。

    再者,随着穆王的年龄尊长,身体越来越差,生病是难免的,如果要想长寿,王者活的长久一些,这太医品尝药品制度入典刑也得尽早改革,这是穆王逼在眉睫的事情,也是穆王痛定思痛的醒悟,同一种病,在两个人身上就有截然不同的结果,当年逄(pang)伯和淑人得的都是寒疾,可逄伯很快就痊愈了,而淑人则病故,追究其原因,就是淑人的药需要太医来尝试,而逄伯则不需如此,同一个太医看病,而有两种不同的后果,一个在人间,一个在天上,都是礼制闹的结果,还有房太后也是如此,其他,就没有去研究,估计也是这个规矩法典搞的结果。穆王痛恨此条典刑。

    还有,刑不尊大夫,得制度化,而不是真的变成“大夫不上刑,刑不上大夫的直接表白”,成为士大夫可以免予刑罚的扭曲的特权阶级的保护大伞,要成为获刑者不得升任士大夫的条例,让这些获刑者不可尊为大夫这个神圣职位,甚至要上追大夫三代都要是良民,不得有污点,方可担任高管大夫之职,否则,就不配称为大贤带着个人情仇来担任大夫,表率天下。

    要纠正立法过严,执法从宽制度,这样会给那些不良执法人员有空隙可钻,要制定一套公平公正的一部法典,来保证法典在人民中的公信力和依赖性。对于人民要以明德慎罚为基本原则,不要过度执法,也不能执法过度,这个法度,就是一个公平公正,既然法度讲究的是公平公正,而如毕国小偷事件引发的一场无谓的战争,这一条更要改,什么一个小偷也要灭其一族,这样的法律也太过分,小偷可以以货赎罪,一百匹良马赔一个宝彝丢而复得的过程,合算多了,可毕公就是如此的不讲理,原因就是这个法度太过分,立法过于严酷,导致战争的发生,死了无数的战士为一个小偷事件引发的流血战役。

    更加要管制的还有诸侯君,权利太过大,有杀身之权,成为一方百姓的主宰,因而导致胡作非为,甚至反叛朝廷,看来对诸侯君也要用《法典》来控制他们,“革典”势在必行,不能总用礼制来约束他们,不能总是用战争来威吓他们,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本意,还要在一千七百多个诸侯君中找几个典型来示范一下,杀鸡给猴看,否则,无法控制上千诸侯君的思想,光巡守也不是事情,必须对他人身有所管控,高压之下,他们会收敛其反周的念头,防范于未然。

    诸如此类的法典改革,穆王对司寇吕候提出法典改革要系统化,全面化,不要一味的对待庶人施法,一味对待百姓施法,一味的对待奴隶施法,这大法是周王朝的最高大法,对任何人都适用的法典,公平,公平,还是公平。

    这部法典,讲究的是,你犯什么法,获什么样的刑,既不要过,也不要松,讲究的是公正。有了这部公正之法典,就可于庙堂之上,刑剑高悬,断狱于天下百姓,刑责三公九卿、各国士大夫,强治天下诸侯君,这就是穆王对司寇吕候的要求。也是穆王心中的中正之剑,他平时用的上方宝剑,以后,这把上方宝剑只对《周王朝法典》而用。

    当然,王者有豁免权,可也有被赶下台,被驱逐的条文,条文表明要树立国君应为国家而死,大夫应为民众而死,士人应为责任而死的坚强的为国为民捐躯的信念和为政尽责的标准。

    穆王同时对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对所谓的君子之子,也有了明确的表述,“博闻广识而谦让,修身践言,力行不懈怠,谓之君子。”表现形式为,“君子不尽人之欢,不谒(ye)人之忠,以全交也。”君子不讨人无尽的喜欢,也不要别人无尽的拜谒以示忠诚爱戴,这样才能保持永久的“交情”,保持持久的正常关系。君子胸怀大局坦荡荡,君子之交淡如水。以此来告诫那些号称君子的士大夫,做人做事的标准应为君子之道而为之,不与君子之道而背之,不要因违背君子之道,而受制于法。正在立的新的法典也是为违背君子之道者而准备的。

    可司寇吕候上任三年,对法典的改革,成效一直不大,个中原因,涉及到太宰管的六典十八章,就如太宰管的礼制问题,礼典入法,如果将部分礼典列为单纯的礼制,只是制度化的话,太宰不太愿意,因为这样他的权利就小多了。现任太宰茀,可不是一般人,他在这个职位上已经三十多年,并还没有退出这个太宰大位的迹象,揽权专权,成了他的代号,但他不霸政。司寇也要考虑到他的层面,所以法制改革一直缓慢,司寇只能跟穆王汇报说:“一部完善的大法,没有十年八载,是完成不了的。”其实不然,这需要太宰茀的协同和放权,因为很多改革内容涉及到他的根本利益和权利。反过来说,需要他的部门先改革,他的六典十八章改革好了,完善定型了,哪些内容要进入法典条款,哪些内容单列为行政法规,才可最后定夺法典内容,一个朝代不可有两个声音,这是原则。

    又一年多过去了,穆王四十五年,春节,这是天官之月季,太宰称为天官,穆王召见太宰茀,对太宰茀说:“爱卿,你担任天官一职,已经三十多年了,可你定的六典十八章也已经用了三十多年,他的时效性是不是失去了,要不要从新对六典十八法的内容进行适时修缮和升级,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这六典已经格式化,标准化,可内容却停留在三十年前,汝等还是从新搞一套新版的六典出来,让你的得力助手司会中大夫来办理此事,将八法、八则、八权、八施、九职、九赋、九用、九系的升级内容升级之后,交给朕来审定,六典改革升级要在半年之内完成此事。待朕审定之后,再让小宰中大夫贯彻执行新的六典,立法典章贵在执行。让国法不要成为家法,让国法行于天下,决不能让国法成为一人或数人之法,包括朕和你,而是要法典行诲于海内。”穆王已经知道司寇立法的进度缓慢的根源所在,所以意味深长的下了这个王令。

    穆王又说道:“顺道,再把天官下属官员编制也改革一下,天官直属部门一万名公务员的编制,精简为五千人,当然如果能压缩到四千以下人员那是最为合理。并把天府下属新的人员编制一并报给朕看。”

    “为臣领命,陛下放心,臣一定按时完成陛下交代的指令,让王朝法典行晦于海内。”太宰茀,为官三十多年,第一次被王上如此严肃的下达王令,他也意识到,改革势在必行,裁员,就意味着削权,如果不改变思想意识形态,王上就有可能改变太宰人选。思想不换,只能换人,这是常理。

    秋官司寇改革,涉及到天官,当然也涉及到地官,还有春、夏、秋、冬四个官属法令,牵一发而动全身,穆王如法炮制对地官司徒也是如此要求,对冬官司空司工也是提出相同的要求,改革这是全面的改革,不然,这司法改革只是一句空话,六大部门天、地、春、夏、秋、冬,即天地四季:太宰、司徒,司空、司马、司士、司寇,六个部门,而司马是军事兵役部门,国防单列。穆王将五个部门的改革变法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以此来推动《周王朝法典》的立法进度。穆王希望早一天能够出新版本的《法典》。

    有法可依,有典可循,有度可言,一个全新的中正剑就要打造出来,将悬挂在庙堂之上。

    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天、地、春、夏、秋、冬各个官属体制的修改,又涉及到周礼的整个修改,三公进谏穆王说:“周礼的变动,得祈祷告知先王,先王如果‘诺’,则可改之,如果‘不诺’则不能动,不能违背先祖的意愿,这关系到大周的江山社稷的延续大事,否则,上天会惩罚的。”

    这事又搞大法了,上升到先王,上升到社稷的安危延续问题,穆王笑笑说:“应该谨慎,改法典这是大事,待全面改革初稿出来之后,朕一同上报给先王们审批,如果诺,就执行,如果不诺,就不执行。”穆王心里有数,就是个形式罢了,举行一场祭祀而已,反正每年有规定的祭祀日子,也有专门的预算经费,祭祀是少不了的,不管哪位卜筮,还是太史,谁听不懂先王在天上说的话,就让他去上天面见先王,当面聆听先王的教诲。或者换个能听懂先王的说话者,来担当卜筮或者太史职位,这不就结了,让大家皆大欢喜。穆王心里有数。

    鲁国魏公得知周礼要修改,于是进谏道:“周礼乃先祖周公所定,如果要修改,得征询周公的意见”。

    穆王令周公后人祭公去回复鲁国公的进谏:“一个杀兄贱位之人,还可谈礼?(鲁魏公杀鲁幽公而贱位为魏公。)再说,周公当年逃亡荆楚,成王看在太姒的面子上不计其过,而让他保住晚节,朕现在打败荆楚,安定了天下,是否要追究当年周公逃亡荆楚的隐情?再者,周公摄政七年,于第六年始组织人员修订武王《王制》和分封制度,周公也就是做了最终的审核,签了‘同意’二字而已,无一条《周礼》是他亲自制定,就像朕要修订法典,可法典中没有一条条款是朕拟定的,也故,尔等提醒了朕,朕定的这部法典就叫《吕刑》,以此来表明谁制定的法典。顺道也一并告知鲁魏公。”

    “另,鲁国所设明堂,用来祭祀周公,自昭王于鲁国内乱,其杀兄即位时,昭王颁布鲁国停止使用王乐,此召将一直沿用下去,不得更改,也不得私下使用,违者,按照叛逆罪论处。朕再次下诏,鲁国所设明堂仅为周公后人祭祀周公之所,不作他用。周公封国为公爵,百里之国,如有超过部分,将以未来新定法典《吕刑》按章办理。如有后世之人乱改历史,装点鲁国门面,为周公鼓吹者,待他下了地狱之后,朕也将令阎王追究他的以文乱法责任。”

    鲁国公得到这个传令,傻了,后悔自己太多管闲事,祭公也责怪他,不要提先祖周公那些不光彩的事情,就是摄政者这三个字,也是隐含篡位之嫌,三监之乱,也表明周公专政,而不能采用共同议政的先进制度,阻碍了社会发展,都不是很有面子的事,你再怎么鼓吹周公,表明什么?目的什么,让人多思,多思无益,以后少惹穆王,他的老八骏马虽然死了,可他的新八骏马也是千里马,说到你这就到你这,你不要以为他不会来。

    远处传来画外音,穿越时空而来,一位后世之人当过鲁国司寇的孔大夫就被穆王的诅咒给报应了,身为鲁国人的孔大夫,不得不说鲁国是周礼的发源地,而不是王畿之地,这样他才能站住脚,其实也许他心里很敞亮,但他不得不这么宣传和鼓吹,目的和原因,也许是身不由己,也许是出于无奈,也许是文学中的假借手法,以达到一定某种目的,他虽被后世之人称之为圣人,可他在当时也要吃饭的,甚至连饭吃也没有,他也是梦想成为一名有为的士大夫,东奔西走,尽管他当时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理想,在为生计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只好选择用周礼来混碗饭吃,周礼在当时已经几乎被所有诸侯抛弃,而他要宣扬周礼来维持生计,只好扛强悍的鲁国的先人周公的牌子,来招摇过市,以便得到鲁国的支持。他至死不得志,也许就是穆王的那句咒语的报应,这是他的强劲死对头宋国宰相墨大夫如是说。

    墨大夫说他的坏话还很多,墨大夫讽刺孔大夫说:“你是宋国人,宋文公号称文公,就要以文定天下,而你号称一代文圣,却扛着礼制的幌子和借口寻求礼乐,东奔西跑,而不敢相文于自己的祖国宋,而言礼崩乐坏,言行不一,何为君子?更不谈圣人,几百年的老套之礼乐,礼不崩,乐不坏,社会如何进步?哪些框死人的制度,如同裹足不前,如何进步?男女为何就不能同路?”

    墨大夫还有一句更为让孔大夫无地自容的话:“为《易经》注文,而终身不谈《易经》者,还感叹说:‘若假借生命还可延长十年,还要为《易经》为伍。表里不一之人,何能为师。”墨大夫决意弃师,另立门户。墨大夫也学过孔学,但是后来坚决抛弃了,另立门户,这是后话。

    穆王这段告诫鲁魏公的话,一经传出之后,无人再敢打进谏阻止修改法典的主意,也没人敢在私下里说三道四,而穆王也借此改了一些规矩,穆王表态说:“朕的上下言路畅通无阻,随时可以觐见,就连为臣者之礼,不可当面指责王者,这一条也可打破,什么数次不听劝谏,就可离开朝廷,离开王者而去,三谏不听而逃,天下之大,莫非王土,你逃到哪里去?何况你的劝谏是否只代表你个人意图,还是代表天下大众人民的心声,谏从何来?出发点是什么,先得考证一下,然后才能听取,既然你们不负责任的选择逃避来解决办法,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也是不可委以重任之人,朕就满足尔等的选择,凡放弃自己的国家,放弃自己的宗庙的大夫,上交祭器之后,于边境之处哭上几个月,国家就像你的父母,对待对不听劝阻的父母放弃不管,为表示你对父母劝阻的孝心,得穿上孝衣,除去衣边,穿上没有鞋鼻的草鞋,更不许接近女色,最少也得哭上三个月以上,根据官位的大小来定时间的长短。然后方可离去。”穆王以此来表示对法典的修改的决心。穆王心里对子女劝阻父母不是之后,父母不听子女劝阻,子女用大哭表示伤心之后,放弃不管父母,这一条,也是很有成见,认为这样的子女也是不负责任,也是不孝的一种,解决办法不止这一种,以解决办法为办法,才为最佳办法,才是可取之法,而不是选择逃避,不管了之,穆王痛恨这类人。

    穆王四十五年,齐国齐乙公吕得薨,在位四十四年,其子吕慈母继位,年号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