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轩辕圣血战神初现
随着金色银色碾压而下,整个黑暗空间彻底崩毁,随之而来的是万丈尘沙,万丈尘沙中,赫见一把古剑飞落。 古剑正是中庸之剑,中庸之剑受大学之剑牵引,落入姜维手中,收入小宇戒中。 随后,姜维竟是借着万丈尘沙的掩护,以最快的速度做出了最惊人的举动。 姜维双眸再开麒麟圣瞳,掌纳周身真气,在万丈沙尘中,一掌袭向曾经的战友鸯。 这一刻的姜维非常清醒。 他清楚的明白,当共同的敌人姬无奈败亡后,他与鸯之间的关系只剩下一个——敌人。 虽然,许靖阵亡令姜维悲痛万分,但清晰的头脑告诉姜维此刻不是悲痛的时候,而是出手斩杀鸯这个大敌的最佳时机。 因为,许靖败亡,李岳失去战力,若是此刻再犹豫,凭他一个人是绝对留不下鸯的。 而这一刻,纵使是鸯这等谋算的人也没有想到,刚刚的战友竟是在转眼间便要置其与死地。 沙尘渐渐散却,而夺命的利掌已然逼至。 就在利掌即将袭至鸯之时,忽闻天外响起一声凌厉鹰鸣。 鹰鸣未落,赫见苍穹之上,浮现一头百丈之大的白色巨鹰,巨鹰之上跳下一道白影,挡在了鸯身后。 “背后伤人可不是你这等身份该干的事情,释麟先生。”说话间,赫闻轰然巨响,强悍掌势余劲竟是将整个赛场全部化为废墟。 所幸在场的人已然被地狱裤犬施法传送中,不然光这一掌对击的余劲都不知要伤亡几何。 姜维只觉一阵浩荡无比的掌力如同九天的罡风一般,一波接着一波,直接令他退后数十丈开外,方才借着八卦之道,不断卸力止住退势。 而这股如同九天罡风一般可以连绵不绝撕裂一切的掌意,姜维并不是第一次见到。 甚至可以说,姜维对于这股掌意无比熟悉,只因能施展出这股掌意的人当世唯有一人。 那就是位列烽烟十二贤之末却是烽烟十二贤中习武天资最高,战力最强之人——夜鹰。 夜鹰,位居烽烟十二贤之末,但烽烟十二贤的排位却只是按照年龄而排,并非实力底蕴。 当然,有得时候,年龄就是最大的底蕴,但这一套,显然在一种人身上显得无比的无力。 那种人就是天才,而烽烟十二贤,每一位皆是天才中的天才,但夜鹰却是烽烟十二贤中的天才。 他加入烽烟十二贤的时间最短,却被烽烟阁主称为最有望接替武道之神赵云武神称号,成为开辟下一个武道时代的武道之神。 而你若认为他只是拥有莽夫之勇,那就大错特错了。 烽烟十二贤,是十二个足以影响天下大势之人。 而只有莽夫之勇显然不足以影响天下大势。 掌势余威惊起的沙尘散却,却见沙尘之中早已没了人影。 姜维抬起头,却见苍穹之上盘旋的百丈白鹰的头上站着一人,似是在看着姜维。 阳光,照在白鹰上,映照出了那人的样子。 他带着一个黑色的苍鹰面具,面具只遮住了他半张脸,露出了他那双比世间一切猎鹰都要锐利的双眼以及那一直挂着从容不迫,自信无比的笑容的嘴。 面具之后,是一头长发,一头银白色的长发,长发极长,几近于腰。 他身穿着一件银金相间的战甲,战甲的左肩上用精细的纹路雕着一个栩栩如生的金色的龙头,战甲的右肩上用极其精细的纹路雕着一个栩栩如生银色的虎头。 而这个龙头和虎头之所以栩栩如生是因为,这件战甲名唤龙虎风云甲,乃公输家家主近百年来最为得意的作品,取上古遗迹中发现的青龙、白虎精血合太古稀金、蛮荒地银锻造七七四十九日,渡九天雷劫所成。 而但凡夺天地造化之兵器战甲,皆非一般人可以佩戴,它们大多开了灵智,会自行择主。 但世间又有几人能让兵器战甲自行择主?大多是兵器、战甲落入持有者手中,经过岁月的不断洗练,方才完全认主。 至于,自行择主则是存在于传说,但有得人,出生就注定是传说,比如他。 “想不到,你竟也是曹魏之人,更想不到你竟然会出现在学界之中。”姜维忌惮道。 “我也想不到,你竟会行偷袭之事。”夜鹰笑道。 “你若想不到,又怎么会在那千钧一发之际挡住那足以致命的一击?”姜维回道。 “释麟,不,不对,现在该叫你伯约了,这是你我二人入世之后第一次会面,但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会面。”他冷冷笑道。 “老实说,我真不想,有你这样一个对手。”姜维拍着脑袋道。 “但我却为有你这样一个对手而感到无比的兴奋,我很期待我们之间毫无保留的一战,当然,不是今天。”他那双比世间一切猎鹰都要锐利的双眼中射出一道精光道:“这一回,李岳的命我就不取了,算是我赠你你我初见的一个见面礼。” 说话的声音随意无比,仿佛对他而言,在姜维面前取下李岳的性命易如反掌一般。 话音落下,百丈白鹰竟是挥动翅膀,随后,空间竟是裂开一道缝隙,百丈白鹰飞入空间缝隙之中。 随着百丈白鹰飞入空间缝隙之中,空间缝隙开始不断合拢,就在其彻底合拢之际,姜维的耳中又传来了他的声音:“伯约,期待与你的下一次见面。” “本来只是想试探一下鸯的底牌,却没想到竟然炸出了一个未来战神。”姜维边走向李岳,边感慨道:“修成九天罡风掌意,身披龙虎风云战甲,脚踏神兽空之白鹰,还真是一位天之骄子。” 姜维感慨过后,面上尽是忧虑神情,他先是抱起李岳倒落的躯体,又抬头望着天,凝重神色道:“残躯可死,学界不灭。界主,你的意志,维感受到了。” 就在说话间,姜维忽然发现自己的眼前竟然站着了一个人。 这个人不知何时来到姜维眼前,仿佛他就一直站在姜维眼前那个位置。 他穿着破旧的斗篷,手中抱着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一拳轰杀了地狱裤犬的至强神秘存在——醉梦红尘。 “阁下是?”姜维的直觉告诉他,眼前的人比之刚刚的夜鹰还要危险,甚至危险不止一倍,而是十倍,百倍。 姜维望着他那双浑浊的双眼,仿佛在他的眼中看到了一条河,一条银河。 在浩瀚的银河面前,他显得何等渺小。 “一个过客。”醉梦红尘又道:“地狱裤犬意识已然被磨灭,力量彻底融入学界之中,自此蜀汉学界,再无后顾之忧。” “多谢阁下援手,不知阁下名讳是?”姜维问道。 “我不过是一个过客罢了,也许,此生我们都不会再见,知道了名讳又有什么用,倒是他……”醉梦红尘指着抱着的李铭道:“如果你要谢,就谢这个小子吧,而且比起我,他身上的秘密应该更让你感兴趣才是。” 话音落下,醉梦红尘竟是凭空消失了。 对,凭空消失了,准过去的说不是凭空消失,因为姜维反应过来时,竟然发觉李铭竟然被他抱在手上,而李岳被他背在肩上。 这一刻,姜维惊呆了。 因为,他难以置信,难以置信世间竟然有这等存在,将人交到他的手上时,他居然连发觉都做不到。 他相信,即使是他的老师,被称为一代神人的诸葛亮也难以在他全神贯注之时,不知不觉的将人交到自己怀中,而那人自己凭空消失,仿佛从未曾来过。 这一刻,姜维的脑海中,想起了一句话:“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这一刻,姜维也彻底明白了,那人说自己只是一个过客,此生可能都不会在见,知道名讳也没用是什么意思了。 因为,他们或许并不存在于一个世界之中。 在此之前,姜维曾认为即使世间存在比自己强大的人,也绝对不会比自己强上太多,至少在自己可以理解的领域之内,可刚刚那人已然完完全全超越了姜维的认知了。 但姜维是个极度理性的人,他知道现在不是该去思考这些事情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