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亲爱的,我要走了,咱们,下次吧。”她低着脑袋,有点不好意思。 “瞬,你有什么难处么,咱们认识这么长时间了,要是有事尽管说,能帮的我一定不含糊。” “恒,我确实有些要紧事,不过,我能处理好,放心吧,亲爱的。”一个面容清纯,看上去二十来岁的女孩儿站起来轻轻吻了下对面的男人,转身推开咖啡厅茶色玻璃门,很快就消失在男人那失望的眼神里。 “真是个谜一样的女孩儿啊。”男人叹道。 恒是个单身汉,在他三十年的生命轨迹里几乎很少有爱情的字眼,他是个传统的人,小学,初中,高中,在麻木的青年时光里,他把时间都交付给了课本,电子游戏和各种小说,爱情有可能造成的诸如早恋,违纪等行为对于他而言是不敢想象的,好不容易进了大学,他却已经失去了恋爱的本领,不,不是失去,是他从来就没有拥有过。 在他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女孩进入别人的怀抱时,他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有点酸,有点苦,更多的是一种无奈,一种解脱,事实上,他从未和人家说过一句话,人家女孩也压根儿不知道有他这么个人。 “只有癞皮狗才会粘在别人身边死缠烂打,高贵的狼王身边永远不会缺乏异性相随。”恒总是这样安慰自己,然而十年的打拼后,他依旧孤寡单身,他在小说界小有名气,但这并没有成为狼王的标志,他依旧是条单身狗。 恒是在这家“泡沫美梦”的咖啡厅里认识瞬的,瞬是个神秘的女孩儿,神秘的有些诡异,自从她在那个暖洋洋的下午坐在恒对面并用一杯凉水泼醒趴在桌上打瞌睡的恒后,恒的生活轨迹从此不同了。 “帅哥,起来了,别占桌子啦。”这是单身狗被惊醒后听到的第一句话,他瞪起那双怎么也大不起来的小眼睛狠狠一瞧,气全消了,对于一个过着清教徒式生活的单身男人来说,有什么能比一个清纯女孩儿的甜美声音更能滋润他干涸如沙漠式的心呢? 从那以后,每天下午的咖啡厅之行就成了他一天里最欢乐的时间,他本来泡咖啡厅的目的是想学那些大文豪一样为自己寻些写作的灵感,但自从经历了那一天的邂逅,他感觉自己的生活不同了,邋遢的胡子开始每天剃,不搭调的衣着他也开始尽量让它们看上去更好一些,为了那愉悦而令人心醉的三个小时,是的,三个小时,一秒钟都不会差。 起初,他并未在意这些,与瞬的相遇他只当作偶然,但是当第二天,第三天,他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位置一次次遇见她时,他明白了,这是上天赐给他的缘分。 瞬是个叫人琢磨不透的女孩儿,有时候她无比安静,就像沉睡的绵羊,有时候,她极度暴躁野蛮,动不动口吐脏话,完全不符合她那清纯的面容,这些脾气仿佛是时效性的,每一种脾气都会持续一个下午而没有丝毫转变,这叫恒非常奇怪。 “书上说,女人是世界上最叫人琢磨不透的生物,有些古怪应该还算正常吧。”恒晚上躺在床上时默默想着。 两个人的约会其实很无聊,大部分就是恒不停的说,瞬默默听着,时不时插几句嘴,但到了一定时间的时候,涛涛不觉的就成了瞬,每一次结束聊天瞬离开咖啡馆都正好三个小时,不多不少。 恒从来没有问过瞬家里的情况,瞬也从来不问恒。两个人有一种难得的默契。但日子久了,恒开始好奇瞬的身份,他想问问瞬,但每一次询问的话刚要吐出嘴边时,瞬已经抢过话题,主宰了话语主动权。 这已经是第三个月了,恒成功晋级为亲爱的,但除了名字和多变的脾气,恒并不知道她更多的东西,他只知道每天和瞬在一起很愉快,他不敢问太多瞬不想说的东西,他怕她发脾气,他不敢让自己在瞬心中有一丁点的瑕疵,只是自从第三个月开始的第一天起,她就总是唠叨一句话:“时间不多了,不多了。”恒不解,瞬也不愿意解释,但恒却隐隐有一种感觉,欢乐的日子就要消失了,感觉从哪来?说不出,但心里很不安。 “瞬,究竟怎么了,到底什么时间不多了,你这个样子我实在很不安。” “要你管啊,有事儿赶紧说,没事儿我走啦。” “瞬,别装了,今天不是你发脾气的时间,我统计过了,你每隔十三天才会发一次脾气,今天你无论如何要说明白,亲爱的,如果你真的把我当情人,那请你告诉我,究竟怎么了,这两个多月,你拒绝和我去看电影,拒绝和我一起去玩儿,甚至你都不愿意到我家里去坐坐,我们从相识到现在,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咖啡厅,这个座位,瞬,我不愿意让你不开心,但我不想再这样糊里糊涂下去了。” “对不起,恒,有些事真的不能让你知道,不是我不愿说,只是我没办法,恒,今天是我和你相约最后一天了,我真的不愿离开你,但是。” 瞬站起身来跑出咖啡厅,恒起身追了上去,过去的日子里,恒从没这样过,但今天他却感觉到,自己必须追出去,要不然,他会悔恨一辈子。 南华街,新市街,热舞广场,恒疯狂追寻,他从不知道自己可以跑这么快,他更无法想像瞬一个女孩子的速度会如此奇特,他的视线一直牵着她的背影,但无论他如何发奋奔跑,却怎么也接近不了一步,就像逐日的夸父,终点永远在眼前,却永远跑不到尽头。 “呼,呼。”恒喘着粗气停下了脚步。 “‘一夜梦’?瞬,她怎么会来这儿?”恒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夜梦”是这座富裕的城市最大的娱乐天堂,这是富人的天堂,这是普通人家做梦也做不进的超级吞金场。 “难道,她是?”恒无法阻止自己的想象,一个漂亮女孩子,在这种地方,他眼睛瞪出了血丝,喉咙间“吭吭”作响,他的拳头捏的死死的,但终究松开了。他失魂落魄的往回返,瞧也不敢瞧守门的保安蔑视一切的骄傲眼神。 突然,他回过身,疯子一样冲进去,保安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到回过神儿时,人已经没了。 “瞬,你在哪儿?出来见我。”恒疯狂大吼,声音几乎盖过了舞池的背景音乐声,惊动了一对有一对跳着舞的人。 “哪来的小子,这么冒失?” “咯咯咯,想来是相好的跑这儿挣大钱来了,不要这小子了,刘总,跳了这么长时间人家都倦了,要不要到哪儿歇歇?” “瞬,哈哈哈,张少,这儿什么时候又来新孩儿了,咱们见识见识?” 四周的嘲笑,讥讽似钢针一样,一根一根扎进他心里,他用眼睛疯狂捕捉舞池每一个人,他很害怕,在某个满身铜臭的老头怀里看见熟悉的脸庞。 “终于找着你小子了,差点儿让你小子坏事儿。”两个保安追来了,他们一人架住恒一只手,把他扔出了门外,顺便每人赏了他几脚作为礼物。 “你想见到她么?‘泡沫美梦’老地方等我,她的时间不多了,但我保证,你会有意外惊喜。”这是从“一夜梦”里走出的一位黑衣中年男子留在他耳边的一句话,这时候他已经爬不起来了,眼睁睁看着男子走进一辆他不认识牌子的车子,消失在街道尽头。 同样的时间,还是那个位置,恒对面的却已不再是那个熟悉的女孩儿,中年男人坐在恒对面,瞬躺在男人怀里,闭目不醒。 男人轻轻敲了敲瞬的前额,瞬睁开眼睛,她极力想要坐起来,却显然无能为力,她努力张口,想要说什么,但出口的确实一串杂音,好像电视不转播时出现雪花台的声音。 “她是我女儿的化身,这么说你可能不太听得懂,我的女儿幼年曾经经历过很可怕的事情,多年来一直躺在床上做植物人,我不愿她就这么浑浑噩噩度过一生,但是,我没法救她,几个月前,我发明出了这个女孩儿,瞬,她是个机器人,但脑子却连接着我女儿的记忆,她每天只可以活动三个半小时,时间少了点,但看到她能够自由行走在城市,我也觉得高兴啊。 这个月初,我的女儿突然出现了恢复的迹象,作为她的载体,瞬的寿命也即将终结,在我女儿彻底清醒的那一刻,瞬将失去一切,孩子,这几个月我一直在观察你,尽管我对你并不太满意,但瞬喜欢你,那么我的女儿也会倾心你,现在只要你点头,你就可以叫我一声岳父了,我的财富在将来都是你的。” 中年男人说完这些话,头微微后仰,眼睛微微眯起来,仿佛一只结好网的蜘蛛在等待永远逃不出命运追捕的猎物,恒悲伤的看着瞬一点一点失去光彩的眼睛,那张再也无法开口的漂亮嘴巴,终于,瞬的眼睛彻底失去了光彩,滑落出中年男人的怀抱里。 “时间结束了么,好孩子,跟我走吧。”中年男人随手把瞬扔在了沙发上,好像丢弃一件无用的废物。 “我的小天使,睡美人要醒来了,她会感激我送给她的礼物的,哈,一个她喜欢的王子,我是天下最好的爸爸。”中年男人得意叫道。 “好吧,你可能确实是个好爸爸,但我不会和你走,让你的财富和睡美人都去见鬼吧,我的心属于她,属于瞬,属于这个每天陪我共同享受阳光的女孩儿,我,不是你的礼物。你的睡美人醒了,但我的却永远醒不过来了。” 恒愤怒的抢过瞬,他仔细的抱着她,这么些时间,他从没有过这样仔细的抱过她,欣赏她的脸庞,她的身体,她美丽而洁净的灵魂,他轻轻抱着她走出了咖啡厅,消失在路的尽头。 “他会想明白的,我有时间等他。”中年男人微微一笑,端起杯子,喝下了最后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