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二章 寻欢
苍狼馆分部内,果冻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正和身边一人谈话,而那人就是下午袭击周若夕的“飞刀阿七”。 “带着十几个人去,却连一个弱质女流也抓不回来,你这个笨蛋不要做坏人啦!改行去做好人去吧!”果冻阴沉着脸骂道。 阿七皱着眉头,解释说:“果冻哥,谁也没有想到周若夕身边那个被她骂得像三孙子一样的跟班,武功居然如此了得。如果不是他出手,我们兄弟也不会失败。” 果冻气道:“你们这帮酒囊饭袋,平日里疏于练功,到头来还好意思说别人厉害!今天若不是老鹰把他们一半的人手引开,你们一个也跑不回来!” 阿七点头哈腰地笑道:“还是果冻哥神机妙算。只是周天豪一向视女儿为掌上明珠,我怕他不会轻易善罢甘休呀!” 果冻正色道:“周天豪我自有办法拖住他。只是这件事情韩云山也已得到消息,刚才他把我叫去总部,无非是想询问一下究竟是不是咱们的人做的。” 阿七紧张道:“果冻哥,你可要罩着我呀。如果让山哥知道是我做的,我一定死无全尸的。” 果冻冷笑道:“你怕什么!你既然替我办事,我怎么会亏待你呢?我已经找好去台湾的渡船,明天你就和手下的兄弟们一起去台湾避一阵子。” 阿七小心翼翼地问道:“果冻哥,那我们要去多久啊?” 果冻眉毛上扬,嘴角边露出一丝阴狠的狞笑:“不用太久,韩云山的时代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将是我果冻的天下。到时候,我就会不惜一切代价,把那个背信弃义的家伙给揪出来,碎尸万端,挫骨扬灰!” 阿七陪笑道:“那是自然。山哥的那个败家儿子——韩小云,终日花天酒地,根本不足为患。只要果冻哥你振臂一呼,兄弟们定会纷纷响应。” 果冻道:“韩云山在帮中尚有不少心腹掌权,一天不剪除他的爪牙,这只老虎仍然能耀武扬威。至于韩小云嘛,对我尚有利用价值,决不能让他出事!” 阿七忿忿不平道:“果冻哥,你为苍狼馆出生入死,立下无数汗马功劳,要不是你,山哥早在七年前就被人砍死啦!可是,我真没想到:山哥竟然还要把位子传给他的儿子!果冻哥,你平时对兄弟们够义气,帮中除了元老级的人物以外,兄弟们都愿意跟着你干!” 果冻平静地说:“子承父业!这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习俗,五千年的传统已经渗入人们的骨髓,难以更改。很久以前,我也曾认为:奴隶的儿子就是奴隶;皇帝的儿子便是皇帝。即使这个皇帝有多么荒yin无道,但你反他就是忤逆犯上,落得千古骂名!可最后,我终于明白到:如果你要改变环境,实现梦想,就一定要拥有力量和权势,依靠别人只会换来绝望与欺骗。既然韩云山任人唯亲,那我也只有靠自己来改变眼前的一切!” 阿七听得一头雾水,干笑道:“果冻哥,虽然你的话有点像古装电视剧里的台词,不过却令我感到非常振奋。” 果冻拿出一沓美金道:“十万元!足够你们在那边住上一阵子了!”阿七千恩万谢地接过钞票,退出房间。 果冻独自一人静静地合上双眼,暗暗盘算:“帮中有四成的干部是韩云山的亲信,且全部掌握着经济命脉,这些人如果处理不好,导致内乱,即使将来我能成功夺位,苍狼馆也必定会元气大伤。看来必须要和我的盟友配合行动,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不到一会的功夫,酒楼便差人将饭菜送到“无眠夜总会”,小鸟亲自为金毛和龙志倒上红酒,谦和地说:“这是八二年的法国红酒,尝尝。” 龙志不善饮酒,只是浅酌了一小口,而金毛则扬起脖子,一饮而尽道:“好酒,好酒!” 小鸟笑道:“来,咱们边吃边聊。” 嬴政浅笑道:“正戏开场。” 龙志心道:“什么正戏?” 嬴政道:“凭你一个济济无名的小辈,即使救出大小姐有功,又咋么会惊动黑风会二号人物,亲自为你设宴庆祝呢?” 龙志恍然道:“无事献殷勤,必有所图。” 果然,小鸟再次为二人填满酒后,话锋一转,对龙志说:“毛头,你认为豪哥怀疑鹰哥有异心,到底是真是假?” 龙志直言不讳道:“豪哥亲口所说,是真的。” 小鸟叹道:“豪哥居然会怀疑鹰哥,真令我不敢相信。他们两人一起出来打天下,鹰哥若想当大哥,早就当了!我始终认为韩云山的嫌疑最大。” 龙志沉声道:“权力的诱惑也许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小鸟一愣,无言以对,只是伤感地颓然坐下。 此时,金毛突然插嘴道:“人是会变得,我看八成就是鹰哥。” 龙志考虑道:“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找到‘神经刀’两兄弟,希望能从他们的口中打探到线索。”心中却暗自祈祷:“希望这两个一流的杀手能够知道一点关于‘催眠杀手’的事情,哪怕只是一点点。” 金毛挑大拇指道:“还是毛头你反应快,厉害,厉害!” 小鸟说:“我已经派出兄弟,四处搜寻他们俩的藏身之所,相信很快就会有消息。” 金毛吃得满嘴流油道:“那我们要不要派人监视鹰哥的住处,反正他孤身一人,也没有妻儿,派两个机灵点的弟兄去就足够啦。” 小鸟立即制止道:“这样不行!鹰哥武功高强,如果被他发现,反而不好。” 龙志也同意道:“现在没有真凭实据,无谓打草惊蛇。反正鹰哥他也没有逃跑的意思。” 小鸟惊奇地再次打量眼前的龙志,赞许道:“难怪豪哥当日一眼便从人群中挑出你,果然是个非凡之人!” 龙志谦逊道:“鸟哥过誉了。” 金毛突然说:“鸟哥,常言道:酒色不分家。你这瓶八二年的红酒的确不错,可是没有娇娘伴饮,你让我怎么喝得痛快呀!” 小鸟道:“早知道你小子急着来我这里是别有用心。来人!去把最漂亮的小姐叫来。” 金毛笑道:“还是鸟哥你最了解我!” 小鸟道:“从小一起长大,我还不知道你是块什么料?” 龙志问道:“鸟哥,你和金毛从小就认识?” 金毛自豪地说:“那当然!我和鸟哥都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在那里谁的拳头硬,谁就过地舒服。当年,我和鸟哥在里面可是号称‘绝代双拳’啊,谁敢不服我们?” 小鸟平静地说:“谁曾想:小时候靠拳头抢饭吃,长大了一样没有改变。” 龙志想起自己也已经是一名孤儿,不禁生出同病相怜之感:“我也是一个孤儿,自幼受尽别人的欺负和白眼。” 小鸟见他黯然神伤的样子,急忙转换话题道:“不过,这小子倒是说的没错,他的确很能打。今天若不是要护着大小姐,你们两个加起来,绝对可以把对手全部打残。” 龙志附和道:“这个当然。”心想:“看他下午的身手反应,武功的确不弱,如果没有恐血症的话,我们两人不但可以保住周若夕,还可以将对方尽数生擒。” 金毛打断他们道:“今天这么高兴,不要尽说些伤感的事情,来!让我们这三个天生天养的孤儿干一杯。”三人顿时抛开一切烦恼忧愁,举杯共饮。龙志更是豪情大发,将眼前的红酒一饮而尽,只觉得有生以来从未如此痛快过。 就在三人开怀畅饮之时,小鸟的手下带着四、五名浓妆艳抹,衣着性感惹火的女郎推门进来。小鸟马上吩咐道:“愣在门口干嘛?还不快点好好伺候我这两个好兄弟?”众美女一阵娇笑,各自向目标靠近。 龙志几杯红酒下肚,后劲上涌,禁不住感到有些飘飘然,完全没有注意到几名小姐的闯入。直至他发觉有两支纤细、柔弱的小手绕过自己的脖子,一阵阵诱人的香气扑鼻而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问道:“帅哥,怎么称呼啊?”龙志这才明白发生何事。 他还是第一次和女人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而且一来就是两个,因而下意识地抖抖身子想摆脱女郎的纠缠,同时尴尬道:“小姐,你能不能先把手拿开?” 女郎们瞧见他紧张的模样,随即娇笑道:“哎哟——你们快看小帅哥他害羞啦!好可爱呀!”众人闻言,循声望向龙志涨红的脸庞,忍不住哄堂大笑起来。 龙志抬眼一看,发现金毛正和一个身穿高叉旗袍的美女划拳喝酒,嬉戏打闹;而小鸟则和自己一样,怀中左搂右抱两个时髦女郎,享受着齐人之福。 “毛头,对方十几把明晃晃的砍刀你都不怕!怎么?被鸟哥这里的小姐吓着啦?”金毛搂着飘飘的香肩,高声调侃道。 这时,龙志左边一女撒娇道:“金毛哥,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姐妹长得太丑,把小帅哥吓坏了,是不是?鸟哥,你可要为人家做主啊!” 小鸟乐道:“金毛,听见没有?你不会说话,惹我的小姐生气,我可救不了你呀!” 金毛怀中的飘飘也娇嗔:“我警告你,不许欺负我的姐妹。” 金毛见势头不妙,连忙告饶道:“我说错话,自罚一杯!” 龙志看到他们有说有笑,紧张、局促的心情逐渐舒缓下来,此刻更是挺身而出道:“金毛,我陪你一起喝!” 小鸟也举杯道:“说到喝酒,我小鸟从不含糊!来,干杯!”三人又是一轮狂饮。 俗话说的好:酒壮怂人胆。龙志半瓶红酒喝下肚,竟然也开始与身边的两位小姐勾肩搭背,调笑玩乐,并且毫无顾忌;而嬴政身为大秦皇帝,对这种事事早就习以为常,对其完全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丝毫不加理会。 三人在“无眠夜总会”喝酒、狂欢直到深夜,第三瓶红酒喝光之后,已是凌晨时分。龙志毕竟是第一次喝酒,虽然喝得不多,但仍然感到脚下虚浮,头大如斗。金毛和小鸟显然是此中高手,两人除面色渐红以外,并无大碍。 金毛对小鸟说:“鸟哥,我今晚带飘飘出场,你的损失不会太大吧?” 小鸟笑道:“我倒没问题,只是得看飘飘她自己愿不愿意?” 金毛道:“我们俩是天生绝配,她怎么会不愿意?” 飘飘面如春桃般地娇笑道:“死相!谁跟你是天生绝配?”口里虽这么说,但其实脸已深深埋入金毛的胸膛。 小鸟转身问龙志:“毛头,喜欢哪一个,说话!” 龙志正要开口拒绝,门外忽地闯进一人,冲小鸟报告:“鸟哥,苍狼馆的韩小云在这里闹事,说是要包下全场。他现在正往外赶咱们的客人呢!” 小鸟大怒道:“分明是下午劫持不成,现在又使出这种下三烂的伎俩来破坏咱们的生意!” 金毛“噌”地一声站起,高叫道:“苍狼馆欺人太甚!咱们不去找他算帐,他反倒送上门来啦!” 龙志连忙道:“不要冲动,先看清楚再说。” 金毛一摆手道:“还看个屁呀!毛头,今天下午没有让你见识到我的功夫,现在机会来啦!你和鸟哥都不要动手,只管瞪大眼睛,瞧好戏吧!” 龙志急道:“鸟哥,你快说句话呀!” 小鸟满面怒气道:“如果现在退缩、忍让,别人还以为我们黑风会怕了苍狼馆!既然韩云山不愿好好管教他的儿子,那就让我们来替他管管吧!” 金毛大吼一声,道:“鸟哥,我等的就是你这句话!”话音未落,人已如流星赶月般冲出门口。龙志与小鸟怕他势单力孤容易吃亏,连忙尾随而去。 小鸟更是发话道:“叫齐夜总会里的兄弟,把客人送走后,锁上前后门,一个也别让他们溜掉!”三人快步赶到夜总会的前厅,赫然看到偌大的舞池中空空荡荡,一个客人的影子也没有,只剩下音响仍在不断地嘶鸣。 而在舞池旁的休息区内,反倒成半圆形地站立着四十多个高壮汉子,圆弧中心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年约二十岁的青年,此人一身名牌西服,五官端正,但眉宇间却透出嚣张跋扈的神态,高高翘起的二郎腿更是得意地颤抖着,一副典型的二世祖形象。不用多说,龙志马上猜出这个与朱七颇有几分神似的家伙必是韩小云无疑。 “韩小云,你这是什么意思?”小鸟厉声质问道。对方没有先动手,所以小鸟他也不能抢先出招,以免落人口实。 韩小云半躺在椅子上,阴笑道:“本少爷我今天来照顾你的生意,难道你平时就是这样对待大豪客的吗?还不赶快叫人送酒上来!” 小鸟冷哼一声道:“我黑风会既然敢打开门做生意,就不怕有人来捣乱!想怎么玩,划出道个来吧!” 韩小云说道:“好!够爽快!那我也不兜圈子了。” 金毛气道:“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韩小云阴沉着脸,道:“我今天刚从泰国回来,就听说有些无耻之徒,雇佣杀手去刺杀我老爸,所以,我此次前来就是想让你们把凶手交给我。怎么样?只要你们交出凶手,我便既往不咎。” 小鸟听罢,突然仰天长笑道:“你爸爸的仇家用火车也装不完,你凭什么一口咬定是我们干得?” 韩小云发火道:“我老爸的对头虽然多,但有种来杀他的,整个琴岛市也只有你们黑风会!” 金毛气道:“你们还真会贼喊抓贼啊!今天下午虏劫我们大小姐失败,晚上居然还敢明目张胆地跑到我们这里来要人?” 韩小云一愣,反问道:“绑架你们大小姐?谁绑架你们大小姐?” 龙志在一旁留意观察韩小云的表情,的确不像装出来的,不由得更加肯定老鹰有谋反的举动。小鸟反唇相讥道:“在整个琴岛市也只有你们苍狼馆敢动我们的大小姐。” 韩小云发狠道:“看来,你们是不想交出这个凶手啦?” 这时,忽听四周脚步声连续不断,而且越来越近,一会儿功夫,从小鸟身后的安全门里涌出三十多个黑风会的成员,与韩小云带来的人遥遥对视,半步不让。 此刻,小鸟见一切准备妥当,双目寒光大盛,一字一句地答道:“没有凶手可交,而且就算有也决不会给你!” 韩小云怒极反笑道:“好、好、好,你有种!”继而,突然从怀中抽出一把砍刀,大声叫嚣道:“把这里的人给我全部砍死!” 小鸟针锋相对地高喝道:“兄弟们,今晚不要放走任何一个苍狼馆的人!”金毛早已按奈不住,顺手抄起一个啤酒瓶,如猛虎下山一般冲向对手。他速度极快,先用酒瓶砸破一人的脑袋,接着,顺势用碎酒瓶插入赶来救援那人的小腹,出手狠辣无情,尽现**顶级打手的本色。 战火一起,双方叫喊着蜂拥而上,打成一片。惨叫声,呼喊声和物体的碎裂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首令人心寒胆颤的交响乐,舞池中再次挤满了疯狂的人群,随着惨烈的伴奏而“翩翩起舞”! 龙志并没有加入这场舞会,他只是站在舞池的边缘,注视着金毛的一举一动,如果有任何犯病的征兆,就立刻冲进去把他拖出战场,幸好舞池内灯光昏暗,即使有大量的鲜血也会变成暗黑色,对金毛的影响并不大。 当然,期间也会碰到一些杀红眼的打手,挥舞着钢刀向他冲来,但可惜结果都是被龙志轻而易举地打倒在地,无力爬起。突然,他看到一人悄悄地摸到小鸟背后,企图偷袭,龙志正想出言示警,不料小鸟却先他一步,仿佛背后生眼一般,猝地一记“回旋踢”将那人的脸踹歪。 龙志心道:“漂亮!没有多余的动作,干净利落。” 嬴政道:“小鸟和金毛的功夫都是在打架中一点一滴磨练出来的,所以非常实用。不过因为他们两人的性格不同,所以,导致二人的功夫也截然不同。” 龙志看着小鸟凌空一脚飞踹对方的咽喉,不禁赞同道:“小鸟懂得把握机会,每出一招都攻向对方的要害,旨在一击必杀;而金毛则悍勇无畏,拳脚直来直去,虽然缺少变化,但胜在招快力猛,同样不容小视。” 嬴政道:“以你现在的身体,跟他们两个对战,有几成胜算?”龙志略一思量道:“如果只用七条经脉运气的话,以我现在的实力对付金毛只需三十招;至于小鸟嘛……大约要在五十招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