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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训练场

    小金吃完了将近两米高的狒狒的血rou,体态臃肿不堪,身体的长度粗度大了约一倍多。

    唐欢看自己的宠物,如此贪吃,而且吃饱之后,行动都变得缓慢笨拙,样子十分憨态可掬,可爱至极。

    自己都忍不住笑出声,用小手指轻轻的点了它的头一下道:“真是三年不吃,一吃顶三年呀!”

    小金用自己的头在他的手背摩擦,用舌头舔他的手心,由于吃的过于饱,眼睛里都满是困意,还连连打哈欠。

    这个样子根本连唐欢的手臂上都无法附着,于是他笑了笑,把它轻轻地托起,放到了专门为蛇类买的营养袋里,让它好生休息去了。

    整只狒狒,血rou都已经干干净净,只剩下干瘪的皮毛,还有一颗泛着几丝金色的黄色晶核。

    唐欢把皮毛收起来放到后面背包里,黄色晶核放到了收缩袋,这皮毛没有什么别的破坏之处,能够制作成一件防御力不错的战斗服,肯定价钱也不在少数,至于这有着几丝金色的黄色晶核,连想到自己的宠物那么贪婪的吞噬血rou的景象,他就不打算卖掉,自己留着,说不定以后会派上什么大的用场。

    一张完整的狒狒皮,而且是类灵长动物的皮,十分的贴近人类的生理特征,穿着更加的合适舒服,至少也能够价值500万。

    继续想着废弃的红荷城市前进,越靠近城市变异兽出现多了起来。

    “撕拉~”

    一抬斧头就斩杀一只斑斓狮虎兽,轻松写意,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

    然后用精神意念力控制柳叶飞刀小心翼翼的开始拨老虎的皮,拆老虎的骨。

    老虎最值钱的就是它的骨,它的皮。

    到了接近城市边缘的时候,他已经杀了将近20多只变异兽,只不过都是一些e级变异兽,实力最厉害的,才勉强媲美三流武者,以他的实力完全能够横扫。

    由于变异兽逐渐的增多,他行进的速度也慢了许多,来到废弃的城市外围就花了足足一个小时,所遇到的变异兽,也有群体的,比较奇葩的,他就赶紧的绕着走。

    幸好有精神意念力的探测,否则一旦遇上变异蚂蚁群、蟑螂群、绿狼群,包围了自己,真的是特别的麻烦,自己一个人遇到群体攻击简直就是无力。

    所以避开,能够少了很多麻烦。

    曾经,在新闻报道上,就有顶天立地的一流武者,被一群苍蚊围困,吸尽鲜血而死。

    苍蚊,很普通,e级变异虫子而已,但是它也是非常可怕,每一次出动,都是上千万,上亿。

    千亿只变异虫蚊,还是能够飞行的,一旦铁了心的想弄死一位一流武者,就和吐口吐沫一样简单。

    外面的世界,真正的危险,无穷无尽,像唐欢敢一个人出来的,寥寥无几。

    他把活动的范围先定在废弃城市,前红荷市的外围地区,他不敢贸然进城,这里变异兽数量较多,不熟悉情况就一头扎进去,说不定就会遇到了什么样的东西,不小心谨慎,连自己的性命都会有危险。

    因此他决定先在外围转悠转悠,反正在外围郊区也有不少的变异兽出没,可以当做练手区,随意的去猎杀。

    他的训练分成两方面,先是使用红斧,训练身体力量与内力协调度,在此期间完全不用精神力,保持精神力得到充分休息,内力消耗差不多了,身体疲累的时候,就开始使用飞刀,使用意念力训练。

    柳叶飞刀通体透明,运用精神意念力快速发射,连变异兽都有可能无法察觉,再加上穿透力极强,每出一刀,都是例无虚发。

    飞刀的杀伤力,让唐欢暗自咋舌不已,心想着,怪不得这么多人都喜欢使用飞刀,没有把子弹当作暗器,都是有着道理的。

    “嗖!”

    一道看不见的寒光,穿透了一头熊瞎子的右眼,从后脑射出。

    脑浆迸溅,黄白之物撒了一地。

    “轰隆隆~”

    熊瞎子倒下了,宛如一座小山一般的炸得大地轰隆直响。

    射穿熊瞎子脑壳的柳叶飞刀,因为移动速度过快,在空气中就把沾在刀片上的血迹污物摩擦干净。

    盘旋了一阵,在他的控制下又飞回到自己的手中。

    捏着飞刀,放回腰间飞刀袋子里。

    “第27只变异兽。”唐欢拿了一片柳叶飞刀,开始剥黑熊的皮。

    精神意念力持续使用将近一个小时了,他感觉有点头晕目眩,便不再使用意念力剥皮,拿了一把小刀亲自动手。

    黑熊瞎子死的没什么痛苦,一击爆头,全身熊皮保持得很完整,小金在营养袋子里面睡得很熟,也没有苏醒过来继续吃rou,因此熊瞎子的rou完全的保存了下来。

    熊掌、熊胆、熊心,都是入药,入食的珍品,不可多得,能够卖出不菲价值。

    把切好的熊rou全部都装在一只保鲜膜袋子里,用力挤压成一团rou球,即使这样,放在背包里也都快要放不开了,再次努力的压缩才完全的装下。

    一共27只变异兽的晶核、rou身材料,把军用背包撑得满满。

    看了看通讯电子表,晚上七点了,夏夜天黑的很晚,还有一个小时夜幕才会降临。

    深厚的背包鼓鼓,他把拉锁拉紧,从背后拿出红斧点好了飞行状态,踩着飞行器就返程回去了。

    他把雷达系统调到最大,回家的路完全探测一遍,没有任何的危险,他才选择出发。

    因为是在飞行过程中,速度得到极大的加快,第一次回家也出奇的顺利,没有遇到任何的阻碍,仅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回到基地城市了。

    城市门口的守兵,如以前一样,看到有人来了,立刻站直敬礼。

    “欢迎回家!”

    口号整齐划一,响亮无比,充满着回家的亲切。

    同时的,他们看到唐欢身后鼓鼓的背包,眼中满是羡慕之色,也有着些许的惊讶,一个人回来还会有满满的战利品,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回到基地城里,就不能够在飞行了,城市里面是禁止飞行的,一旦遇到飞行物,而且是非军方的飞行物,是立马就会严厉拘留的。

    因此他并没有踩着飞行斧头直接飞回家,还是和往常一样打了一辆快车,又花了半个小时回到家里面。

    回到家里面的时候,已经将近八点钟了,天也完全黑了。

    一推开门,发现全家人都在等他,放桌上的饭菜都是热的。

    顿时,他的心里暖暖,暖流刺激着他的身体每一个细胞,让他清楚自己人生的希望所在,目标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