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李娟被袭
在夜色中循迹追踪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尤其对手还是喜好夜间活动的魔物,饶是它重组在人身,但其基本的行为习惯还是不会变的。 不过好在“墨镜男”适才中了罗哲航一箭,所以此刻罗哲航仅需沿着对方滴淌的血迹一路追寻即可。 畜生的行动轨迹极为杂乱,但受人身的限制,不管它如何“蹿高蹦低”终究留下些许印痕。 约莫追了5分钟,罗哲航的视野逐渐变的宽阔,待他抬眉一看竟是已经从混乱的棚户区跑了出来。 看来畜生是想从大路脱逃,想到这儿,罗哲航反倒是笑了,毕竟相较于复杂多巷的棚户,明显通达的大路更容易追击。 所以……抬手抹去额头的汗水,罗哲航着目在地上搜寻着可能的痕迹,但是找了一圈,他愣是没有发现任何畜生的痕迹。 难道说这畜生飞天了不成? 还别说,的确有这种可能,但那理应是在废城才会发生的事情。 但眼下在战区,先不说普通飞行魔物能不能躲过雷达的监控进入战区内,即便能,它们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抵达事发现场支援“墨镜男”逃跑,恐怕也非是易事。 更何况,以罗哲航灵敏的感知力,从追踪伊始到现在他可是没有发现任何空中飞魔的迹象。 那么既是如此,这墨镜男究竟去了哪儿呢? 而就在罗哲航百思不得其解,狐疑寻思之际,他无意四下扫动的眼球忽然是瞧见大路左手边刘路中央处横躺着的一团灰影。 走近一看,居然是个人类,而且还身着着警服。 “喂,警官同志你怎么样?”快步上前,罗哲航轻轻触碰了两下警员的身子,谁曾想仅是微微一碰,侧卧的警员便好似无骨的软虾翻转了过来。 我去!罗哲航冷不防被翻转警察的面目给吓了一跳,因为其上的一双眼睛此刻正圆睁的老大,很像是因窒息憋亡的样子。 而罗哲航很快便是在警员右侧脖颈处发现了一道骇人的咬痕,透过被撕去的碎rou分析,他百分百确定这正是适才追击的墨镜男所为。 该死的!想到临别前李娟所说的那句“你真的不用管我,赶紧去追那个混蛋,不能再让他逃走了,否则又得有无辜百姓要遭殃了”,罗哲航竟是感到了一丝“愧疚”。 不过很快他便是从无关紧要的心境中回过了神,毕竟眼下追捕墨镜男才是主要任务,否则还会有人惨遭不幸。 毫无疑问男警已经没的救了,罗哲航在抹合他的双眼后,着指试了试对方的体温,而后又捏了些许流淌在地的鲜血随意揉聂了两下。 嗯,身体是热的,血液也尚有余温,看来人没死多久,顶多几分钟。 有了判定的罗哲航断定畜生应该没走多远,而且不出意外他依然是由陆地逃窜,如此说来的话,自己还有追击的机会。 想到这儿,罗哲航果断抽出警员腰际的配枪。 54式,罗哲航一眼便是瞧出了枪械的型号。旋即他麻溜的退出弹夹,待确认完内有3颗7。62MM子弹后,将之揣进了裤兜。 下面就该确认畜生的行动方向了,罗哲航四下查探了下,由于满地都是鲜血,所以适才根据血印追踪墨镜男的方法似乎是行不通了。 而恰在这个时候,地上一道清晰的轮毂印却是引起了罗哲航的注意。 毫无疑问,这道原地掉头的痕迹明显是在警员被杀后形成了,也即是说墨镜男极有可能驾车逃窜了。 难怪不见的踪影,原来是改四条轮子跑路了啊。 既然有了方向,罗哲航便是不再耽搁,当下召唤出子弹蚁装甲,一路疾驰的朝向西北方向快步奔去。 大约追了2分钟左右的时间,因为就在罗哲航装甲能量耗尽之际,一辆闪烁着警灯的警车正车门大开的废弃在路边。 安全起见,罗哲航掏出了54,他缓步朝警车靠了过去,借着红蓝交接的灯光,他发现车内空无一人。 提步走到车前,刚一到位,罗哲航便是瞧见前挡玻璃上溅洒的血迹,想来正是适才那名倒地警员的。 掠过这些惨烈的血痕,罗哲航继续寻找有价值的线索。 车体完好,引擎依然处在发动状态,四个轮胎也没有漏气的现象,换而言之,畜生并非遇到了意外状况,而是主动弃车离开的。 这就有些不科学了!畜生为何要舍弃更为迅捷的逃离方式,而选择继续徒步逃窜呢? 不过魔物的思维身为人类的罗哲航自然是无法理解,或许它们更加习惯于驱动四肢爬行也说不定啊。 罗哲航摇头挥去脑中那些胡乱的思绪,认真扫视着现场的每一处角落,试图找出畜生进一步行踪的蛛丝刘迹。 不多时,细心的罗哲航便是有了发现,那是自后排右侧座位延伸而出的斑斑血迹,血迹小而密,呈泼洒状,非常附和墨镜男四足着地,身上溅洒的爬行状态。 既然有了这条线索,罗哲航自然是沿迹追寻下去,在顺着血痕七拐八绕之后,罗哲航竟是又一次回到了棚户区中。 瞧着那熟悉的落魄民房,罗哲航的心下没由来的浮起了抹不好的预感。 为什么畜生要弃车步行? 为什么它要返回棚户区? 想到某种可能,罗哲航不由是脱口而出:“糟糕!李娟那妮子!” 魔类都有一个共通的属性,那就是报复,无论个头大小,无论实力强弱,只要你惹了它了,有机会它就会反咬一口。 而眼下,墨镜男正是如此。 适才李娟打了“墨镜男”数枪,而本愈行凶的“墨镜男”在感知到了罗哲航身体周遭涌动的圣力后,立刘是识趣的选择了撤退。 不过在途遇救援警车顺利逃脱后,自认安全了的墨镜男便又是想到杀个回刘枪,打算再去找李娟报那“子弹穿身”之仇。 罗哲航兀自分析着畜生的心思,脚下追击的步伐也是在不自觉中加快了几分。 此刻的罗哲航只有一个希望,那就是在他赶到李娟身边前,千万不要发生什么意外才好。 穿过两条巷道,地上的血迹也是愈发变得密集,罗哲航知道自己距离畜生已经不远了。 大约继续追击了2分钟左右,罗哲航发现周遭的一切开始变得熟悉。 当然这倒非是他来过此地,而是之前在楼栋隐蔽守候时,他曾仔细对这片棚户区进行过勘察,并将道路状况记在了脑中。 而此刻这些信息无疑是给罗哲航的追击带来了便利,凭着脑中自动生成的记忆三维图纸,罗哲航终于是不用在顾忌途中的障碍。 眼下他仅需一门心思朝李娟所在地奔袭,至于畜生的血迹走向以及对方是否会去往李娟那里,罗哲航全然不关心。 他现在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赶到李娟的位置,确认她的安危,即便因此跟丢墨镜男也在所不惜。 半分钟后在拐过最后的道口,罗哲航终于是抵到了先前的小巷。 一出巷子他便是直奔李娟遇袭地跑去,可是到了地点却是发现,根本没有李娟的踪影。 难道李娟已经被同事救走了?罗哲航兀自松气的同时,两眼依然在四下警戒着,忽然,他突觉脚下似是踩到了什么硬勿,待得移开脚掌定睛一看原来是李娟那支打光子弹的********手枪。 俯身将枪捡起,罗哲航看了两眼,枪身之上的血迹是那般的扎眼,毫无疑问,身为一名警务人员,枪不离身是最为基本的要素。 而罗哲航也相信以李娟今日所表现出的品质,也绝不会因为个人危险而放弃作为警员本分的cao守。 更何况,来救援的警员也不是瞎子,即便李娟可能因为伤情出现恍惚而忘记枪械的事情,救援警员也该发现丢弃在地的54。 然而现实不论是李娟还是救援警员都没对这把54做出反应,那么就只能说明一点……李娟并未被救走。 该死!自己还是来晚了一步! 罗哲航懊恼的一拳砸在旁侧的墙壁之上,应时点点血迹顺着指骨滑淌而出,这还是重生以来,罗哲航头一回这般懊恼于一件事情。 不过他并未就此放弃,按照时间计算,畜生既然选择带走李娟,那必然还未杀死后者,虽然不清楚畜生带走女人的目的,但就算前方等待自己的是刀山火海,罗哲航也决定要闯上一回。 不为别的,只为女人那颗未曾泯灭的慈悲之心。 凭借着高度集中的精神,罗哲航很快便是在凌乱的地面找到了数只血脚印,其间还参杂着几道清晰可见的人掌手印,想来多半是畜生伏地行动时留下的。 顺着这些血手印罗哲航大致分析出了畜生的离开方位,待追寻了几步后,血印逐渐变的单一,指向性也愈发的明确,这让罗哲航几乎快要沉底的新再次沸腾了起来。 这一次,老子无论如何都不会在叫的跑了! 李娟你再坚持一下,我这就把你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