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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路遇

    第三十三章路遇

    出远门的感觉真好!在晨光中,蝶翅一边感受着微微有些寒意的晨风,一边看着路上的风景,他们天蒙蒙亮的时候就离开了喜州,现在已经过了叶榆城,快要到下关了。下关有风城之称,早晚的时候风尤其大,蝶翅忍不住的将身上的羊毛毯子裹得更紧了一些。

    这一次上拓东城的除了她和阿鹏这两个尾巴之外,还有十二人,杨谭林自然是队伍里的领头人,也就是这一支马队的马锅头,除了他以外,这一支队里还有一个领头人,蝶翅见过几次,是一个叫高荣华的中年人,他在杨家干了十多年,憨厚老实,杨谭林很喜欢用他,他也是赶马的老手了,不过独当一面还稍微差了一点,每次都是充当二锅头的角色。

    这一支队伍里面有三十二匹马,这一次上拓东城送的货物主要是茶叶和药材,杨谭林和高荣华在出发之前检查了好几遍,确认无误之后才启程的。

    蝶翅和阿鹏各得了一匹马,不过阿鹏是骑在马背上,而蝶翅却是坐在箩筐里。出发以前,蝶翅一直在想自己怎么赶路,是和大人同乘一匹马,还是加一辆简易的马车给自己和阿鹏乘坐,但绝对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放在箩筐里当货物对待。

    不过,这感觉也没有那么糟糕就是了!蝶翅挪了挪身子,让自己缩得更小一些,这样感觉上更暖和。她的这匹马身上驮了一对筐,左边的筐不是特制的,里面放了她的行李物品,绑得结结实实,不会有掉落的危险,而右边的这个筐显然是特制的,她可以稳稳当当的坐在里面——不是放了凳子,而是在编筐的时候就设计了坐的地方,有点类似一种特别编了背小孩的竹背篓,但比那种背篓大了几号,蝶翅坐在里面可以活动自如。

    蝶翅要站起来的话可以露出大半个上身,但要是坐下来的话就只能露出头来,她既可以一路看着风景走,也可以在里面小睡,倒也算是舒服。竹筐里里外外都用防水的东西给糊了一层,还垫了一层很是暖和的羊皮毛,将蝶翅抱进去的时候杨谭林给了她一块早就准备好的毯子,让她将自己裹起来,而蝶翅也没有忘记将自己的鞋子脱了,小脚丫子放在垫着的羊皮上,感受着羊毛的柔软,一会就暖和起来。

    今天一定是个好日子!蝶翅知道马帮在出发的时候都习惯看日子,他们相信选择一个好日子会让他们一路顺利平安,而这一路上他们已经碰上了好几支队伍,有的熟识,相互之间打招呼,问一声好,有的不是很熟悉,彼此间不过是友善的一笑,但谁都不会贸然的说话。而杨谭林的名气在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来了,一路上遇到的认识的马帮都会很客气的叫声“阿叔”,这让阿鹏和蝶翅都有一种自豪的感觉。

    “阿叔,你们也是今天出门啊!”到了下关的时候,一支马帮的马锅头很大声的向杨谭林打着招呼,他们正在路边停靠,没有赶路。

    “是啊,你们也是?”杨谭林和他们显然十分的熟悉,神情中透着些亲热,蝶翅从裹着的毯子里露出小脸,好奇的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

    那男人一身标准的马锅头装扮,但看起来却比路上见到的马锅头都要精神,三十出头的年纪,精干中透着一点一般赶马人没有的儒雅,那气质看起来很是眼熟……蝶翅看看他,又看看杨谭林,忽然明白为什么眼熟了,他们两人竟然有着极为相似的气质,很有种一脉相承的感觉。这个人是谁啊?

    “是啊!我要去一趟缅甸,阿叔呢?是上拓东城吧!”那人爽朗的回答着,他看了看骑在马上冻得脸蛋通红的阿鹏,再看看躲在竹筐里,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蝶翅,笑着道:“这两孩子是阿鹏和蝶翅吧?阿叔怎么把他们给带上了?”

    他们一定很熟悉!蝶翅十分的肯定,路上遇到的可没有谁会告诉别人自己的目的地,更不会问别人去什么地方,而这人不但告诉了杨谭林自己的目的地,还一口猜中了杨谭林的去向,显然不是一般的熟悉、,可是……蝶翅很认真的在脑海里翻了一遍,确定自己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个人。

    “阿鹏,蝶翅,叫阿叔!”杨谭林让孩子叫人,等他们叫过人之后笑着道:“我这次去拓东城顺便要呆几天,他们跟我去见见世面。”

    “阿鹏已经九岁了,也该出门看看,以后也可以早一点独当一面,为阿叔承担一点负担。”那人笑笑,道:“可是蝶翅还是小了点,阿叔路上可要多照顾一些了。”

    “蝶翅听话,人也机灵,只要不遇上坏天气,没什么的。”杨谭林笑笑,并不是很着急赶路的样子,问道:“你呢?家里人都还好吧?”

    “都好!”那人点头笑笑,道:“我阿爸现在虽然不赶马了,可还是闲不住,种了一院子的花,前些天还说让我找时间给你送几棵茶花去,阿妈也是,一天到晚的都在忙。”

    “孩子呢?都还好吧?”杨谭林点头,然后又问了一句,不过蝶翅深知杨谭林的性格,觉得他问孩子不过是顺口一问而已,没有什么关心的意味在里面。

    “也还好,就是被她妈管得太严,胆子小了些。”那人微微的有些苦涩的瞄了一眼阿鹏和蝶翅,眼中闪过不明的光芒,道:“像阿鹏和蝶翅这么听话懂事胆子也大的孩子不多,都是阿叔和阿嬢教得好。”

    他那是什么眼神啊?蝶翅被他的眼神弄得忍不住的打了一个寒颤,觉得那种眼神很暧昧不明,很具有杀伤力,好像自己和阿鹏是他的私生子,但他却因为某种难言之隐不能说出口一样。

    “他们啊。皮起来的时候也是让人无奈的!”杨谭林难掩自豪的笑着道:“这不,硬是想尽一切办法说服我带着他们去拓东城。”

    “他们是说服阿叔,可不是耍赖,这已经很好了不是!”那人哈哈一笑,再看了一眼蝶翅,笑着道:“蝶翅长得真好,以后长大了一定比雪素还要漂亮。”

    “漂亮是漂亮。可惜性子软了点,也不知道长大了会不会吃亏。”杨谭林呵呵一笑,然后道:“等闲下来的话过家里来陪阿叔喝杯酒,你已经很久没有上家里来坐了!”

    “好!”那人点点头,道:“等我这一趟走完之后就过去,到时候阿叔可要和我多,喝几杯才是。”

    “嗯,我等你过来!”杨谭林点点头,然后道:“我先走一步,一路平安啊!”

    “阿叔一路平安!”那人也没有再多说,目送杨谭林等人慢慢离开,蝶翅好奇的看着杨谭林不一样的一面,很好奇那个男人的身份。

    “阿公,他是谁啊?”阿鹏也是觉得很奇怪,他闷不住话,立刻上前问道:“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他,他怎么知道我和阿妹的名字呢?”

    “他啊,是阿公以前走马帮的熟人,你出生以前就很少联系了,你出生以后更是没有到过家里,你当然是不认识了。”杨谭林语焉不详的说了一句,连那人姓什么叫什么都没有说,很不像他平时的性格。

    有猫腻!蝶翅眯起了眼睛,可是这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呢?为什么杨谭林要说的这么的不清不楚呢?

    忽然,蝶翅看到了几个赶马人挤眉弄眼的相互使眼色,她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了她曾经听到的一个传言,她阿妈杨雪素在结婚以前是有一个相好的,他们是在三月街的时候认识的,两个人感情很好,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走到一起,杨雪素招了阿德做上门女婿,而那个人也和别的女人成了家,据说,两个人现在还有来往。那么,这个人会是杨雪素以前的情人吗?

    “哦!”阿鹏随口的应了一声,然后道:“他也是马锅头。阿公,他和我阿爸比谁更厉害一些呢?”

    “你阿爸是和你阿妈成亲以后才开始赶马的,而这个阿叔十四五岁就已经开始跟着他阿爸赶马了,你说谁要更厉害一些?”杨谭林反问。

    “那肯定是他要厉害一些了!”阿鹏想了想,下了结论,不过他立刻又道:“可是阿爸会打很好看的银饰,他一定不会,阿爸也不见得就没有他好。”

    “那是自然!”杨谭林点点头,乘机教育阿鹏道:“我常常说十个手指头伸出来不一样长短,人也是,有的地方可能比别人强,但其他的地方就可能比不上别人,所以一定要虚心的学习,不能总觉得自己就是最厉害,最聪明的人,知道了吗?”

    “知道了!”阿鹏点点头,然后认真地道:“我会跟着阿公好好的学,也会跟着阿爸好好的学,这一路上还会向阿叔们学,一定要当一个像阿公,不对,是比阿公还要好的马锅头。”

    在阿鹏的世界里,当一个好的马锅头是一件最荣耀的事情,而杨谭林虽然知道这不过是孩子的一种心理,但从来都没有说过什么,他也希望阿鹏以后能够继承自己的职业。

    “那么这一路上你可不能娇气啊!”杨谭林趁机警告的道。

    “一定不会!”阿鹏很认真的保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