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新大陆上的开拓者
强子想举刀去挡,但这一式来的太猛,根本就没给他反击的时间。绝望的强子大喊:“想不到我陈诗强就死在这了!轩哥!猪哥!我对不住你们了!” “当!” 短杵落下,但是却滑落在地上。 良久。 强子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还活着,十分惊奇。 “你为什么没有杀我?”强子说。 冥退了一步哽咽地说:“你叫陈诗强?” 冥一开口,强子吓了一跳,那声音太像一个人,但是他不敢相信,他也有些口吃地说:“你,你是?” 冥轻轻摘下面具。 不可思议! 面具之下是一张清秀的女人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清澈如水,长长的头发垂到腰际,又黑又密,就像一道瀑布。一点绛唇,皮肤白净如同皓月。 “月文!是你!”强子惊叫。 “真的是你!强哥!”冥也惊叫。 “你不是被飞鹰抓到修罗场了吗?后来飞鹰归顺我向他打听你的下落,他说你失踪了。”强子面前的月文,就是他和佐龙轩说过的小文。他们当年同时被飞鹰抓走,自己的一只眼还被挖去,所以强子又一只义眼。 “我逃了出来,强哥我以为这辈子我们再也见不到了,从修罗场出来,我就一只带着面具,我恨所有的人,于是就开始喜欢杀戮,后来我做了油田老总的保镖,这么多年我就一直这样活着,没有名字,没有颜面。”冥说。 难怪冥的脸那么白,带着多年的面具谁都会这样的。 强子一把抱住了冥,哭得一塌糊涂:“黑道啊,真是造化弄人,我差一点就死在你手上啊,小文,是谁让你来杀我的?” “是龙行,强哥,原谅我,从今以后我还像以前一样跟着你!”冥说。 世界太可怕,把一个曾经的女学生变成了一个嗜血成性的杀手。 “我不要你再杀人了,我要你做我原来的小文。”强子说。话虽这么说,但是却很难实现了。强子不再是当初的小混混,俨然成了一位地地道道的大哥。那可是滨洲乾坤门中数一数二的人物。而小文也不再是一个崇拜古惑仔的小太妹,这么多年,她早就是一个双手染血的魔鬼。杀手和黑社会大哥的爱情,该让人作何评价呢?一个装着义眼,一个带着面具,一个用杀人不见血的短杵,一个用烈火熊熊的砍刀。他们阔别多年的重逢也被安排在一场血琳琳的刺杀中。这究竟意味着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场爱情充满了太多的唏嘘。 强子和小文,离开了医院,在郊区落脚,租了一处小平房,第二天一早,警车就包围了医院。地上躺着五具尸体,三个是乾坤门小弟的,另外两个是警察。经过法医查验,确定是钝器击伤致死。警察的致命伤在头部,一击击碎大脑。而乾坤门小弟的伤在胸口,钝器击断了胸骨,骨头刺入心脏。 “怎么样是什么人?”警察队长问法医。 “是冥,就是通缉令上的那个人,但是通缉令上的图片也是带着面具的,加上这五个,他一共杀了五十五个人了。” 队长叹了口气,十一手下将尸体抬回警队。“连警察都敢杀,真是无法无天了,我刚调到东北不久,来之前男方老家的兄弟就告诉我说东北乱,那时候我还不信,现在一看,名不虚传啊。” 与此同时,监狱那边传来了好消息。野猪不惜重金,聘请最好的律师保释出了玉石和手下兄弟,于是在出狱之前听说了强子在监狱被刺杀的事。但是他只知道杀手和强子一并失踪,强子是生是死,强子和杀手的关系他还不得而知。 竹楼平房,星罗棋布,佛龛庙宇,鳞次栉比。这里是琅勃拉邦下辖的一个小镇旦洛。还没进镇子,就看见袒露着一条胳膊的僧侣,拿着陶钵和木鱼徐徐走来,传来一阵檀香佛珠的味道。 小镇很闭塞,连汽车都很少见,男人们此时已经收了农具回家准备晚饭了,他们平时种田,四月到六月期间被各大贩毒帮派雇用收割罂粟。腐女们穿着长长的袍子,头上顶着大大小小的瓦罐。孩子们几乎全身*,在乡间这条唯一的土路上跑来跑去。 龙血贸易集团的车队呼啸而来,村口的一群鸭子吓得四散奔逃。 “轩哥,这个镇子叫旦洛,我们原来的帮会凤仙在这有据点,这里绝对安全。你看见前面那座山了吗?山上就是坤撒的基地,过了山,就是科勒市,也就是坤撒集团的总部了。”猞猁说。 “我们就住在这吧。”佐龙轩下了车,潇洒的拄着一只手杖,纯白的西服套装,金色领带,叼着烟,一副蛤蟆镜。夕阳把这个少年镀成金黄色。他徐徐吐出一口烟圈,显出一股和年龄不相符的淡定。 这次出征坤撒以神卉庄园的力量为主。其他帮会同意在需要的时候无条件提供支持。这支由佐龙轩领导的先遣队有三百多人,由龙血小组,金麟堂,神卉金徽组成。白熊,猞猁领导龙血小组,金路负责金麟堂,赤龙,比尔,负责神卉金徽。国师随行。 猞猁对于琅勃拉邦十分熟悉,原来加入虎牢之前他就负责这一带的工作,所以这次出行就成了向导。猞猁是在虎牢时的绰号,他是苗族,有苗家的名字也有汉语的名字。佐龙轩将他收编龙血小组之后,就叫他汉语名字宁澜,而白熊时俄罗斯人,俄罗斯人的名字太长,佐龙轩依然叫他白熊,他自己也喜欢,一是贴切,二是俄罗斯人的图腾就是北极熊。 “轩哥,镇子小,我们全进去是不可能的,手下就在镇子外面看车,扎营吧。”宁澜说。 “那是不是有些对不住兄弟们?”佐龙轩说。 “放心吧!除了龙血小组剩下的都是老爷的死忠,不会有什么想法的。”金路说。 佐龙轩笑了笑说:“那我佐龙轩就不客气了,哈哈。” 正说着话,小镇子里传来一阵铃铛响声。只见一只象队从镇子里走出来。头象是一头青灰色的非洲象,这里是老挝,象不稀奇,但都是亚洲象,看见非洲象,佐龙轩有些惊讶。那只象是一头成年大公象,象牙就有两米开外,华丽的象鞍垂下五色的流苏。脖子上的铃铛一步一响。身上的男人一身皮夹克,皮裤,皮靴。手里拿着对讲机乌拉乌拉地说着老挝语。这种摩登的装扮和这个古朴的镇子格格不入。 “阿瓦,是你啊!”宁澜对那个人说。 阿瓦看见是宁澜,先是一惊,然后马上收了手机,从象鞍上跳下来,飞奔过来和宁澜抱在一起。 “仰香,你不是被神卉庄园抓走了吗?谁救你出来的?”阿瓦说,阿瓦口中的“仰香”就是宁澜的苗语名字。 “宁澜,你认识他?”佐龙轩说。 阿瓦这才注意到这个少年,风姿翩然,器宇轩昂,一看就是这帮人的头目。 “阿瓦,快叫轩哥!他是神卉庄园的太子爷,我现在在他手下做事。”宁澜说。 阿瓦有点没听懂,但是他还是双手合十给佐龙轩行了一个礼。 “轩哥,这个人叫阿瓦,以前都是我们凤仙的兄弟,在这里遇见他就好了,他是旦洛加工厂的主管,这一带有数十亩罂粟都是他,这里的百姓都叫他活财神。有他的帮助,我们能方便不少。”宁澜说。 “轩哥,你就放心吧,我在这里待了快十年了,闭着眼都不会迷路。”阿瓦说。 佐龙轩拍拍阿瓦的肩膀说:“那就先谢谢兄弟了。” 手下们在镇子门口搭好了帐篷,而佐龙轩和手下干部在阿瓦的带领下进了镇子。 “阿瓦,你给我介绍一下这个镇子的情况吧。”佐龙轩说。 “好的,轩哥,你听我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