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同道中人
“阿襄,刚刚我不是说看那个帅哥眼熟吗?现在我终于想起来我到底是在哪里见过他了。记得咱们去古玩街遇到的那两个帅哥吗?救你的人,就是那其中的一个。” 听到张悦的回答,顾襄也很是吃惊,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上回他们在古玩街遇到的人,能称的上是帅哥的好像就只有买下玉漱白玉瓶的那两个人了。 为何他会奋不顾身的出来救自己呢,说他对自己一见钟情,顾襄才不信呢,自己长什么样子,顾襄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那到底是为什么?自己跟他可以说的上是互不相识,而且看他的穿着和气度,很明显出身不凡,这种人家的孩子怎么会这么好心,去救一个互不相识的人?想想都不可能。 难道他跟自己认识?应该不会,要是真的认识,自己没有道理不记得,可是那他到底为什么会出手救自己呢? 等车的这段时间,顾襄脑子里面做了无数次的假想,到最后也没有想明白他为何救自己。 回到酒店,顾襄就接到谢老的电话,电话里面谢老好一阵子后怕,先是问顾襄有没有伤到哪里,当知道顾襄毫发无损的时候,却又开始埋怨保镖的不尽心。 听到外公提到了保镖的问题,顾襄才想起来,回来的路上门墩好像一直都闷闷不乐的,这件事根本就不怨他,当时场面那么混乱,保镖就算是再厉害,也做不到一下子就来到自己身边。 放下电话,还没等顾襄给自己压压惊,就听到了敲门声,打开房门后,来的人果然是门墩。 见顾襄这么快就把房门打开了,内心很是忐忑的门墩很是吃惊。 但一想到早一点晚一点这件事都拖不过去,门墩的内心就充满了勇气。 进到屋子后,顾襄就让门墩坐到了沙发上,给他倒了杯水之后,顾襄就坐到了他的对面。 拿到水之后,门墩深呼了一口气,才满是歉意的对顾襄说道,“小姐,今天是我的失职,身为保镖竟然没有能够随时保护您的安全,还让您今天深陷险境,我真的是万死难辞其咎,您就算是跟唐晓哥说要换掉我也是无怨无悔的。” 听到门墩这么说,顾襄笑了,“我什么时候说过怨过你了,再说了,我也没想过要换人啊,毕竟这个世界上像你这么实诚的人不多了,所以啊,你就不要多想了。但是呢,这件事也不能就这么过去了,为了让你长点记性,就扣你这个月工资好了,你可有异议。” 见小姐对自己惩罚这么轻,门墩很是震惊,他一直以为小姐会把他换掉呢?毕竟今天他可是真的没有尽到一点保镖的职责,但很快他就释然了,既然小姐对自己这么好,自己以后一定要用加倍的精力去保护她的安全,这样也算是没有辜负她对自己信任了。 对他们雇佣兵来说,后背只能留给队友,既然小姐今天敢把她的后背留给自己,那她就是我的队友了,她生我生,她死我死。 此时的顾襄并不知道,自己的一个偶然的决定,竟然让门墩开始对她衷心的死心踏地,她这么做不过是因为她对事情没有那么较真。 一个人要是活着太较真了,就会活的很累,本来顾襄为了复仇、为了保护家人活的就已经很累了,要是再去抓住一些小事情不放,她可就真的不用活了。 除了在顾家那家极品身上,顾襄有点较真外,其他的时候,她活的都很是随性。毕竟谁都不敢保证自己这辈子都不犯错误,所以啊,“得饶人处且饶人”才是人活着的王道。 送走了门墩,顾襄终于有机会歇一会了。 但一休息,顾襄就突然想起了,那个救了自己的那个恩人说的话,“镯子我就收下了,你可不要后悔才好”,他说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要是普通人救了她,顾襄肯定不会多想,但在古玩街那天看到那个男人一掷千金的模样,又怎么可能会因为一个帝王玉的镯子而说出那种话的人呢? 他为何会说自己不要后悔,本来这件事情就扑朔迷离了,现在更加的闹不清了。 要说他是坏人,顾襄首先就会否决这个答案,不知道为什么,顾襄就是有一种感觉,这个男人不会伤害自己,而且这个男人能在关键时刻,还救了她,就更加证实顾襄的猜想了。 就在顾襄在脑海里搜索这个人的时候,手机却突然想了。 打来电话的人竟然是唐晓,难道是顾长德那边有了动静,想到这里,顾襄连忙接通了手机。 接通电话后,不出顾襄的所料,顾长德那边果然有了动静。 他竟然在买吴家的散股,而且速度还很快,到目前为止,已经买进了百分之七的散股。 为了不让顾长德的轨迹得逞,顾襄立马吩咐唐晓,“他买,咱们也买,记得要尽可能多的买,哪怕是价钱高一点也没有关系,最好是让他们没有股票可买。” 听到了顾襄的吩咐,唐晓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去买,但既然小姐吩咐了,那自己就去执行吧。 顾长德的速度快,但唐晓也不慢,一上去就买下了百分之二的散股,为了不让顾长德他们那伙人买到股票,唐晓愣是把股票的价格炒到了两倍。 等到所有散股所剩无几的时候,唐晓已经拿下了百分之九的散股,虽然比顾长德他们那伙人少了百分之二,但他们是后军突起,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就在顾襄把所有精力都放到了和顾长德的股票大战上的时候,和她是“同道中人”的周洪升的私生子周冲却开始在A市的赌石大会上面大放异彩。 他跟顾襄的所获得传承之力不同,他之所以能知道毛料里面到底是什么材质,是因为他的右手。 两个月前,他和友人开车外出旅游,却没成想,遭遇了车祸,友人当场死亡,他侥幸活了下来,正是从那天开始,他发现了自己右手的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