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算计
就这样,晚饭过后,田魁与永明成了结拜兄弟。 田魁这才理直气壮地说:“永明,得给大哥打柄刀。” “当然,大哥。”永明笑道。 莫菲偷偷授意:“大哥,打之前,多耍耍那把刀,知道手感锻形就没问题了。” 第二天上午,永亮去了李郎中处,带去了二柄剑。 陈晟睿拿起剑,又想到自己所画的,白裙舞剑少女,他看着剑发呆,只觉得天没眼,为何要让他千里寻人,却落得如此下场,如今与那臭丫头是形同陌路,若说还有一丝牵连,便是树上的那一眼,那臭丫头看到了他,知道了他看到了。 他不会说,她或许根本不屑他会不会说出去。 他看着剑,心中苦涩难言。 欧阳天与欧阳地飞快地拿起剑去了李郎中家的后院过招了,这两把剑,让他们欣喜若狂,如获至宝。 陈晟睿付了千两银票给永亮,但永亮拒不收,说道:“陈公子,当初说好的,三把剑三百两,说好的事就不能破。” 在永亮心中,一直认为,陈晟睿是与凤小姐的朋友,虽然他们没明面上往来,想是陈晟睿智为了帮凤小姐求字的目地掩人耳目,故不往来,京城高官大户的,许多他也不明不白的讲究,不好细问。 因而对陈晟睿也是万般热情,不仅仅是因为他买了剑与对联,更加了情感成份在其中。 陈晟睿古怪一笑,隐晦说道:“此剑可称为天下至宝,如此技艺,却隐在乡野山间,若你大哥愿意,我愿助他在京城一展锋芒。若你们愿意,我愿意助王家二房在京城名声鹊起。” 永亮乐得想蹦高三尺。 陈晟睿的声音动听且和煦,继续说,“永亮,凤小姐与你meimei要好,可是剑事,我心比她不少,凤小姐到底是女子,到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这话在永亮耳中,更是证明了陈晟睿与凤小姐的交情,要不这么了解情况呢,梅姑娘曾私下对他说:“剑事不急,小姐自有打算。” 他高兴谢道:“陈公子真是有心了,这可真是太好了……” 永亮走后,陈晟睿摸起他屋里的剑,让他产生幻想的第一柄剑,去了后院,挥剑就直直破开欧阳天与欧阳地的对招,说道:“明天起,教我功夫。” “听这个蠢货的话,那就坏了大事!”凤小姐听到永亮回家所说的话时,讥笑说道,“就他?还剑事,一个文不成武不就的纨绔而已,他到底懂不懂剑事?别让人笑话了!永亮,别理会他!” 永亮一头雾水,目瞪口呆。 这时凤小姐完全不像平素对莫菲娇笑打趣的小姑娘,表情有些严肃,她又说道:“永亮你一向聪明,这个家将来对外的一些事物你得撑着,所以有些事你得明白。” “剑属兵器,朝廷是有极严苛的管制的。虽说民间也有剑师,那都是品质低下,小打小闹起不了风浪,也就无人看管。但真到了京城,依着永明的手艺,若是像那蠢货一样炒得声名鹊起,怕是会惹来祸事,到时,真被朝堂管制起来,你们几人就不得不为皇家做苦力了,想打不想打都要打,多少数量品质,你们都不能做主,人家要什么你就得交什么。” “永亮,你一直在这村里呆着,风平浪静,纵是再聪明也难清楚其中敏感与关健,以后我会让梅儿慢慢教你。” 莫菲有些头疼,大周朝尚文,与中洲大陆的以武为尊多有不同。一把剑这么敏感,她是完全不知道。可恨自己也一直没走出这个山沟沟,来了就只为赚钱脱贫,钱没赚多少就开始排寒修体,直到现在,真是孤陋寡闻啊。去年让永亮买律法方面的书籍,可根本买不到。只好买了一些杂记,多少也能了解些民俗风情。 永亮听得一脑门子的汗,原来剑事这么复杂。“那,那,我们就一直在这里打剑赚钱就是了,不去想太多。”他说道。 “不必一直呆这里,快则二年,慢则三年,永明就可以尽情展露锋芒。” “为什么?”莫菲问道。 凤小姐笑道:“天机,到时自会明白。现在起,就是一个月三柄剑供给城里的铺子,不可多,只供三层的剑,弘贵他们三个,要尽力用心学习打造,要尽快学会打造三层剑。永明则要不断精进技艺。” 这话莫菲爱听,她一早提出次剑绝不能过多流出。虽然与凤小姐的初衷不同。 凤小姐最后总结道:“永亮,这事不怪你,我来后一直与喜鹊呆一起,没机会告诉你,我与他是认识,但并不交好,与他半点牵扯也没有。他是个什么都不懂的蠢货,以后看到蠢货离远些。” 永亮的脑门上的汗更多了。忙找个理由出去了。 莫菲才笑道:“仙儿,他不至于那么渣吧,至少他长得不错。” 凤小姐顿时嗔道:“你怎么就只看到他长得不错,没看到他就是个赝品呢?赝品都这样,光鲜得很……” 莫菲笑得直不起腰来。 第二日清晨。永明带着永亮与弘贵他们在新起的铺子点上灶火,拜祭了剑祖,然后带着他们与田魁,到山下练剑玩刀去了。 莫菲曾经的说过,对于一个铸剑师,自己一定要懂剑,才能打造出最好的剑来。永明深信。 弘贵他们一直在学练剑,他们的剑是永明随手打的,没有叠打过的剑,更没开刃,这样安全,不会因剑利而误伤到对方或自己。他们学得很用心,练累了就用永明所教的功法打坐恢复体力。 田魁便也习得了此功法,他是行家,一听就会,一个早晨下来,十分惊讶,气血顺畅身体舒适如同吃了人参灵芝一般。 他又惭愧地说:“永明,大哥对不住你,没给你半分好,却得你这么多。” 永明憨笑道:“说什么呢魁哥,你不是我大哥嘛。我们是兄弟啊。” 修体结束,又有了自己的新剑,莫菲回归了正常生活,便要带凤小姐去山上隐匿处,打算教她调息吐纳运转之法。 莫菲与凤小姐换上了一样的两身衣裳,月白色暗纹的绸衣裤,还有厚底布鞋。是梅儿前阵子专门为了今日给她们做的。 这是莫菲自来到了周朝,第一回穿上绸衣。还是里外两套,里面的袭衣裤是纯白色,用了月白色镶边,而外衣,则衣领用的是比月白色深一些的淡兰色。 这衣裳显示出了梅儿良好的女红手艺。无论是裁剪与缝合,处处精致无比。比较下,赵氏所做的那些五颜六色的衣裤,实在拿不出手。 赵氏看着这一样装扮的莫菲与凤小姐,竟觉得这两人就是双生姐妹,再看莫菲,只觉得比凤小姐的气度也不差,甚至还有些更出彩之处。 她为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吃货才不管莫菲穿的是绸衣,一跃跳到莫菲怀里,赖着不肯下来,凤小姐笑说:“带着它,也好帮我们看着人。” “就它?你当真以为它是狗啊,它只是猫,还是个吃货胆小鬼。”莫菲笑道。 莫菲抱着吃货,与凤小姐走到山上她曾经常打坐之处,吃货显然是熟悉此处的,跳了下来,在地上打着转转,凤小姐笑道:“吃货真聪明,给我们指点地盘呢。” 吃货很得意地冲着凤小姐喵了一声。凤小姐哈哈大笑。 三天过去了,永明在新铺打造了两柄剑,与前一柄一同交去了蒲亭城的铺子。 永亮想着只能打三层剑,只能卖三十两银子,只能一个月三把,可家里一堆子人要穿衣吃饭呢,现在还有个不知道是什么来头的凤小姐在家,顿顿饭食也不能太简单。他便打算去山上打猎贴补收入了。 凤小姐知道后,让梅儿取出千两银票给莫菲,说道:“之前给你母亲,她不肯收,你收了吧。” 莫菲收了,笑呵呵地说:“仙儿,你是前世欠我的,这世来还的吧。” “你知道就好,可不是嘛。”凤小姐笑道。 “我收下,我想买些更好的材料来让大哥学习练手,这个材料不好,只能靠锻造出彩。但是,锻造却不是万能的,若过程太长,捶打超过二万次,反而品质会降。” “没事,去买好材料,不管多少银子,我这不够也有人有。”凤小姐笑道。 “你是说……”莫菲笑道。 凤小姐也笑了,实在像偷灵药的小师妹,她低声说:“喜鹊,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银票,去信给家中差人送来更是不可能。你也知道,我是打着幌子偷溜出来的。但他,是绝少不了银票的,他娘与我娘是手帕交,他娘亲候夫人的娘家李家是周朝巨富,陪嫁不知多惊人,光各式铺子就遍布京城与周边,还有一帮极擅经营的掌柜跟随着她。候爷的俸禄又多得让人眼红,就他这么败家,也十辈子都败不完。” “仙儿,你太坏了啊,怎么能算计人家呢。”莫菲苦笑。 “我没告诉你,他来此处,与我一样,为你的字。你啊,成天就知道打剑打剑的,都不知道静心书法与下棋与打扮,哪有半点女子的样子,现在,怎么样,他被你吓病了吧。”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