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现如今,像你这么重情重义的女子……彩凤,能遇上你,真是我的福气!” 感动至极的隆庆皇帝,半点都不顾忌还有翎钧这个儿子在场,就一把将李氏揽进了怀里,伸手,轻轻的拍打起了她的后背来,“不哭,不哭了,母亲那么喜欢你,若在天上见了你为她哭泣,可又该难受了……” “嗯,臣妾听陛下的,不哭。” 听隆庆皇帝这么说,李氏忙伸手出来,小心的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泪痕,一边儿点头,一边儿反跟他劝慰起来,“陛下把照料太后娘娘寝居的重任交给臣妾,臣妾真是欢喜,每日前来扫洒,就像是,又回到了过去时候一般,哦,对了,还忘了告诉陛下,太后娘娘最喜欢的那棵海棠花,今晨萌了骨朵,瞧样子,是今年能开了……都道是草木无情,臣妾却是觉得,这草木,可远比许多人都重情义的多呢,就像这棵海棠花,太后娘娘走的时候,盛开的一朵好花,就在第二天清晨时候,没受半点儿伤害的坠落下了枝子,两年都没再有半个骨朵,今年这要开……八成儿,也是为了要祭奠太后娘娘的第三个祭日的……” “还有这事儿?” 李氏的话,顿时就让隆庆皇帝讶异的瞪大了眼睛,“那花在哪里呢?快!带朕去看看!” 海棠花,是一种富贵人家女子喜欢的金贵花种,尤其是被培育成盆栽的那些,可以搬进屋子里面,在冬天里开放的。 古籍有载,海棠丧主,三年不放,放则家有大喜,亡则族有衰亡。 隆庆皇帝是一国之君,整个大明朝的天下,都是他的家,这杜康妃昔日所养的海棠花,在即将到来的,她亡故的第三年时候,长出了花骨朵……不就是要预示,大明朝,要有大喜,要兴盛? 听隆庆皇帝要看花,李氏忙答应了一声,小心的退后一步,红着脸从他的怀里出来,就引着他往后面的屋子里走去,“陛下来得可真是凑巧,要是早来一天,都还没有呢!” 目送着自己父皇跟母妃去了里面的房间,翎钧心情很好的往四下里环视了一圈,这是个收拾的极好的宫殿,看样子,他娘寻常里,的确是没少在这里下工夫。 不过,这工夫没有白下,至少,隆庆皇帝在今日里来到这里时的所见,是又对她多了几分旧情的……皇宫这么大,一个男人,数不清的女人,像她母妃这样,身份低微,又眼见着就要年老色衰了的女人,若不能得皇帝的疼惜,后果,就只有一种,死,确切的说,是死无葬身之地。 隆庆皇帝跟李氏去里间看完了吐了花苞的海棠花,再出来外间,脸上也是满满的笑意,抬头,见到翎钧,才是记起,他来这里是为了避寒,跟张居正说事的,不能有后宫之人在场,扭头,半点不顾自己的皇帝身份,径直冲着还在里间的李氏,就喊了一句,“彩凤,朕一会儿要跟张尚书在这里议事,你且回去自己的住处,避一避嫌罢!” 李氏乖顺的听命离开,留下隆庆皇帝和翎钧两人在屋子里,寻了一处桌子旁边儿,隔着桌子的坐了下来。 因以前在这宫殿里伺候的太监宫女,杜康妃亡故之后,仍被隆庆皇帝下令,留在了这宫殿里做事,所以,两人刚刚坐下不久,就有两个小太监态度恭顺的给他们端上了茶来。 茶是上好的碧螺春,杜康妃生前最爱喝的品种,茶汁映着在已经开了片的汝窑瓷器上,好看的像一副画。 “钧儿,你之前跟朕说,你在从江南往后回返的时候,遭了人行刺,受了重伤,那救了你回去施治的人,跟如松说的那位神医,可是同一人?” 想到还在御书房侧厢里“忙活”的姜如松,隆庆皇帝真是肠子都悔青了,从他之前带了翎钧离开,到刚才,他们用完了午膳回去,这期间,至少也有两个时辰了,而听那厢房里面……咳,这药,果然是如姜如松说的,神医所赐的神药啊! “回父皇的话,给儿臣施治的,是神医的弟子,如松跟父皇说……是神医送他的药,还是神医的弟子?” 翎钧自然不能让柳轻心“变成”这个给隆庆皇帝赠药的人,不然,以后……他可不想在他准备好之前,就让柳轻心跟隆庆皇帝见上,给他们日后的相守,平白增加麻烦,“若是神医的弟子,那就是给儿臣施治的那位,若是神医……那就是那位翎钧也只见过一次的隐世高人了……” “你当时,受了多重的伤?对那位你见过一面的神医,又是个什么印象?” 隆庆皇帝想的,当然是要招揽那位能制造“神药”的隐世神医,他是当真受够了现如今的这种美人在怀,他却只能“坐怀不乱”的感觉了,要是能让他……那真是给那神医付多少的俸禄,他都是乐意至极的,“你说的那位,神医的弟子,会不会制造如松带回来的神药?” “回父皇的话,当时儿臣是周身上下,三十余处伤口,七处腐烂,五处淤脓,再晚两天,怕就该殒命了的情景,那位神医的弟子救了儿臣回去之后,当日便给儿臣刮骨疗伤,收拾了所有伤口,至第二日天明时候,儿臣便退了高烧,伤口也开始愈合了。” 对柳轻心的医术,翎钧并不打算隐瞒,毕竟,纸里总也是包不住火的,如果将来,隆庆皇帝心血来潮的要去探望老将军夫妇,他说的不符实了,反倒容易遭他不喜,“那位神医,在儿臣于彼处养伤的第三日时候,去过一次,跟那位救了儿臣性命的,他的弟子说了几句话之后,就离开了,若要说印象的话……看样貌,该是有六七十岁,但头发,却不见半根花白,走起路来,健步如飞,比许多年轻人都利索……至于,神医的弟子会不会配制如松带回来的这种药丸,儿臣也不知晓……” “竟是……这般重的伤口!那混蛋玩意儿,可真下得去这狠手!你可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听翎钧说,昔日在归来帝都路上,竟是受了那么严重,几近丧命的伤,隆庆皇帝顿时便拧紧了眉头,他这辈子,最是讨厌的,就是不顾手足轻易的互相倾轧,不曾想,他还是皇子的时候需要经历,现如今,他成了皇帝,又还要看着自己的儿子们,继续折腾,“可真是多亏那神医的弟子,待……待过去年,折腾完了盐务和江南大营的事儿,朕定亲自颁旨,封赏于他!” “儿臣病愈之时,曾跟那位神医的弟子恳请,让他跟儿臣回京,到御医院里供职。” 帝都可是是非之地,柳轻心一个全无官宦背景的女子,还带着个孩子,若是来了帝都,哪还能有活路,且不说,哱承恩那家伙一准儿会找见了她,逼迫她归家,就是翊釴这样的“牛鬼蛇神”,都是足足够她死上一百回了,他想保护她,所以,在他积蓄够实力之前,一定是不能让她来帝都的,“他没有同意,说是神医的年纪大了,很快就该要人照顾了,他这做人弟子的,于情于理,都该侍奉身侧……儿臣觉得他所言有理,就没再强求……” “首孝悌,次见闻,这人,能不为名利所动,安心行孝,倒也是个值得称赞的。” 隆庆皇帝自己就是个孝顺的人,所以,对其他懂得孝顺的人,也就格外看重,随口夸赞了翎钧所说的这个“神医的弟子”一句,就不再多言,只伸手端起了自己面前的茶碗来,浅浅的啜饮了一口,“这茶……还是你母亲泡得好喝,朕记得,以前到你皇祖母这里的时候,总能喝到她亲手泡制的,跟这味道相比,全不可同日而语!” 两人正说着话的档儿,便听到门外,传来了太监总管小英子的唱喏。 “吏部尚书,张居正,张大人到一一” 小英子话音落下,又过了约莫七八个呼吸的工夫,便见身着红袍的张居正,一路小跑的进了大殿里面来。 见隆庆皇帝正在和翎钧一起喝茶,忙匍伏在地,态度恭敬的跟两人行礼起来,“臣张居正,拜见陛下,拜见三皇子殿下。” “爱卿平身。” 索性这茶泡的也不合自己胃口,隆庆皇帝便索性丢下了茶盏,不再喝了。 当然,隆庆皇帝并没想到,他的这个随意之举,可吓坏了跪在地上的张居正,让他以为是自己做了什么不妥当的事儿,惹来隆庆皇帝不悦,这会儿唤了他来,是准备要问他的罪的……于是,几个呼吸也不到的工夫儿,这汗珠子,就忽忽的开始往外冒了! “张尚书一瞧就是着急忙活的跑来,这一头汗珠子的,要是吹上风,可该染上头风病了。” 将张居正突然就出了一头的汗,翎钧便是知道,隆庆皇帝刚才的举动,是吓到了他了,忙笑着站起了身来,上前,递了一条自己的帕子给他,“来,快擦擦干净,你可是得父皇信任的良臣,若是染上了头风病,可得让父皇多cao心呐!”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