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夜宿
白明秋离开湖心岛,在雾之湖周围流连了半晌,便离开了这片美丽的湖泊。 随着白明秋渐渐向魔法森林深入的步伐,天色也逐渐趋向昏暗,光线透过杂乱的枝叶,映照得傍晚的魔法森林一片迷蒙。 白明秋也算是和魔法森林打了不少次交道了,毕竟香霖堂就开在魔法森林的入口,所以对这片昏暗又充满瘴气的树林并不陌生。 不过白明秋这次选择的入口在雾之湖一侧,是魔法森林的另外一个入口。这里生长着很多白明秋没见过的植物,在封闭了嗅觉,开启内呼吸之后,白明秋倒是饶有兴味地驻足观察起来。 魔法森林并不适合人类进入,虽然这里生长着各种植物,但空气中漂浮着无数细但却rou眼可见的孢子,这种孢子如果吸入,马上就会致病,对于普通人来非常危险。慧音提起过,阿求的书中也到过,连妖怪们都很讨厌这种孢子。所以白明秋并不敢大意,直接使用了内呼吸之法,隔绝了孢子进入自己体内的可能性。 郁郁葱葱的丛林自然不必,这个森林里最有趣的植物在白明秋看来是树脚下的菌类,这些蘑菇们长得千奇百怪,有的带着黑白色的斑,有的五颜六色异彩纷呈,有的其长如棍,有的如婴儿拳头,还有的长相如同圆盘,如悬钟。 依他的经验判断,这些蘑菇绝大多数都没法食用,而且它们带着强烈的致幻效果,连他白明秋如果不紧守心神,都会感觉到眼前出现一丝幻觉。幻想乡缘起中“这片森林被称之为魔法森林的原因,就是因为其中生长着会让人产生幻觉的菌类,普通人类只要靠近这些菌类,就会像被施加了魔法一般产生幻觉”,白明秋现在身临其境地体会到了。 这地方里博丽神社不是很远,穿过这片森林后,会出现一条路,就是著名的兽道,兽道再往上,高处就是博丽神社了。所以此处一般不会出现什么特别凶残的妖怪,博丽巫女在妖怪中声名显赫,很少有敢于冒犯者。 白明秋倒是不知道这回事,毕竟他只不过是来了幻想乡一年,这个幻想乡对于常人来过于危险,也就不会有人绘制地图,即使有也只是局部的罢了。所以进入魔法森林之后,白明秋就提了神,防备突发状况。 这样的警惕一直没有放松,直到天色完全变黑,白明秋看到前方某处闪烁着灯光。 “魔法森林里的灯光?”白明秋自语了一句,加快脚步向前方走。 一直略显逼狭的森林深处忽然豁然开朗,出现在白明秋面前的是一座洋馆,灯光就亮在洋馆门前。 这座洋馆风格简约,外观并不华丽,也许因为建在森林中,所以色调也很昏暗。 白明秋上前敲门。 “请问有人在么?” 稍等了片刻,无人应答,白明秋打算再敲一次,门却蓦地开了。 嗯?什么味道? 白明秋总觉得屋里弥漫的这股味道很熟悉,但一时不出是什么。既然门已经开了,那干脆进去看个究竟。 他做了决定,便走进门,可刚收回脚,门就自动关上了。 奇怪。 白明秋有疑惑,便上下打量,定睛一看,白明秋突然发现了其中奥秘——门的角落里摆放着一只人偶,这个人偶不过几寸上下,娇玲玲,乍一看还以为是谁的玩具被误扔在这里,但白明秋凝神注目,果然看到了人偶身上的魔法线。 很明显,这个人偶是被人cao纵着的。 魔法线…人偶… 白明秋马上想到那位在人间之里大红大紫的人偶师,住在魔法森林的爱丽丝姐。还记得第一次看她的表演,白明秋就看到她手中握着一把极细的魔法线。 “笃笃。”白明秋的思绪被打断,他听到什么东西在敲击地板。稍微低下头看去,原来是一个人偶扛着一块木牌,它用木牌敲击地面,发出声响来提醒白明秋看过去。 木排上有一行清秀的文字——“跟着人偶,明天早上离开。”言简意赅。 白明秋笑了笑,便盯着人偶,口中自语:“你要带我去哪里?” 人偶自然是不会话的,它毫不迟疑,转身扛起木牌蹦蹦跳跳地走在白明秋前面,几个拐角,又上了层楼,把白明秋带到一间房门前。 一路上白明秋顺便观察了这间洋馆的内部。这幢洋馆情理之中的简约而不简单,处处用心,处处贴心,甚至连白明秋脚下踩的地面都有着很舒服的垫子。生活在这样一个精致的洋馆中,想必此处的主人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 不过这里地方不,需要收拾的地方很多,就算是全用人偶也得费很大功夫。白明秋想了想他的茅屋,虽占地不大,但也胜在地方,起码不需要花大力气去收拾。 各有千秋,各有千秋。 白明秋伸手推开房门,便看到有个人偶正往放在桌上的杯中倒茶,还有一个人偶在床铺上铺床,刚把被子铺开。 见白明秋进门,人偶们加快了速度,看它们迅捷流畅的动作,若不是眼中能看到魔法线,白明秋几乎以为这些人偶都是有生命的。他感觉爱丽丝cao纵人偶的技巧已经有出神入化了。 这时他想起刚进屋时鼻子里嗅出的味道,现在想想应该是木香味。爱丽丝在这个洋馆里潜心制作人偶,木香味很可能就是因为制作人偶才挥发出来的。 他弯下腰摸了摸人偶的脑袋,然后进屋关上门,甩下行李,拿起摆在桌上的糕吃了起来。 ———————————————————————————————————————————————————————————————————————————————————————————————————————————————————————————————————— ps: 新年第一章,祝大家15年身体健康。 一直在抉择是先写爱还是碎骨,想了这么久还是决定先爱丽丝好了,反正是提一提。碎骨是肯定要写的,我本人很喜欢碎骨,不过因为剧情需要稍微往后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