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7章 猎狼城主
不被注意的破败墙角,面罩薄纱的白衣女子左手收起掌中袖珍小弩,右手握拳庆祝。她极力压低声音,却掩饰不住陶醉之意:“画天机一箭克敌,本……仙子,拯救子民于危难,英明伟大可传国史,事迹流芳可颂扬百世。” 地上蹲做一只丰腴小猫,嘴角流淌金黄浓汁,望向女子的眼神幽怨。 不解风情。 大煞风景。 女子瞬间变脸,左手叉腰,右臂伸直,食指怒指小肥猫,“就知道吃,我们在说人间大义!” “喵……呜……” 小猫舔舐嘴角金汁,金黄眼瞳,懵懂无邪,只有一个表情“鱼呢”。 不理会永远都吃不饱的小猫咪,女子困惑的看向围观少年的人群,“什么?功劳被那个有过一面之缘的小煞星冒领了?”这时女子就像是一只炸毛的小猫,连连跳脚,“竟然连诛杀七阶强妖的大功都拎不清,无春城这群刁民,都是猪脑子吗?化外之民,不恤浩荡天恩,野蛮无知。连我的便宜都敢占,不想活了。” “喵……呜……”念念不忘鱼的味道,小肥猫瞄一眼人群,撕咬女子裙摆,将其从噩梦中唤醒,继续纠缠。 捶胸顿足中女子收回视线,看着小猫龇牙、瞪眼、表情专注,“还有你这只……飞飞,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也不知道这个小城穷成这样,连五百条黄金大鲵都没有,我又不是神仙,不能未卜先知,是不是?有两条先解解馋,回头到了人烟兴盛的丰都大邑,再补偿给你好吧。” 可恶又可爱的小东西摇头,目光逐渐凶狠、坚定,细软绒毛根根炸起,不依不饶。 女子马上服软,叹气解释道:“这个不起眼小城的物产不丰,鱼尤其少,珍贵美味的黄金大鲵就更少,于是呢,就特别的贵,一条的价钱顶外面的两三倍四五倍,我身上的那点东西也就能换一百条。本来弄死那尾鹰妖可以多换几条,结果白忙活一场,功劳全没了,还赔上我一只天机箭。如果你非要吃的话,那就数量减半,算一百条,我就咬咬牙出血本,都给你买齐了,怎么样?” 小猫咪仰着脑袋,带着婴儿肥可爱小脸,人性化地泫然欲泣。 对女子的手法心中有数的它,知道女子又在玩从多拖到少,从少拖到了的老把戏。 到底多少账被赖掉了,大红鲤鱼、银背鲫鱼、南海紫鲱、北海深鳗,还有几十还是几百坛绿毛乌龟汤……前爪和后爪,四只爪子加起来,数都数不清。 小猫咪有苦却不能诉诸言语,以泪洗面,楚楚可怜。 女子摸一摸泪眼婆娑的小猫脑袋,道:“回头一定想办法买两百条,比一百条多一倍好吧。” 小猫的脑袋撇向一边,嘴角憋憋屈屈。 “这儿还有一条,还是条母的,一肚子鱼籽,味道一定是最美的,先吃着解解馋,其它的一起进城去补齐,让你吃个饱,好吧?” 女子伸手从袖口下摸出一只鱼篓,到出来一条丰腴大鲵。 这是一招袖里乾坤,比随身携带一个乾坤袋,好比一个车载斗量的遇到一个筐盛篓装的,高明多了。 小肥猫的眼里只有鱼,金黄瞳孔,神光大放,婴儿脸阴雨转晴,欣然点点头,一跃而起,抱着一条黄金大鲵,低头啃咬,心无旁骛。 女子拍手窃喜,退两步,进一步,再诱之以小利,这一招,屡试不爽,次次吃定这只脑满肠肥的小笨猫。 ****** 水家强者立在翠绿葫芦的上肚,摸摸胡须稀稀拉拉的下巴,点头评价道:“虎豹之驹,虽未成文,已有食牛之气,这个英雄少年,比起我当年的风采,也输不了太多。” 这看似是一件极具的运气的偶然事件,但作为打生打死,身经百战的过来人,这两位强者的眼窝子没有那么的浅,运气有时候只是看起来是运气,其实它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借助风遁符,瞬移冲撞跨境界冲撞妖鹰可以视,那只妖,自大轻敌,不小心找了道儿。但那把破开妖体如刀切豆腐的利刃,还有那份坚韧不拔,连续作战的狠劲,就是运气之外的实力,颠覆常识的结果下面隐藏着不易察觉的杀手锏。 彩衣女子轻轻“哦”了一声,并未转头去看水东流那副孤芳自赏的自恋嘴脸,“这么说成长起来,又是一个逃跑高手,如果魔丹之前,逃遍雪域,也还真跟你有的比。” 最经常初境战巅峰,胜率自然是不怎么高,所以水东流的挑战之旅经常败北,他的逃跑之名也就随即著称于雪域。 寒水世家强者,问心无愧,面色不改,招呼彩衣女子道:“要不要上来,保证比你快。” 被比下去,无论是那一项都可不容易让号称“熊出没”这么一个恶名在外的彩衣女子那颗争强好胜的“熊心”坦然接受,她黛眉一挑,“要不比比看”的回应尚未出口,嬉皮笑脸的水寒世家强者马上改口道:“其实快不到那里去,只是速度不慢,追上那两只落水狗游刃有余,而且省力气。” 虽说穷寇勿追,但灭杀强者,在自己的骄人战绩上再附辉煌一笔的诱惑实在太大。 两位北海强者即便有惜才之念,想要招揽,也当即选择痛打落水狗,而没有降下身段来,浪费时间拉拢那位修为低,年纪更小的斩鹰少年。 落水狗的神通犹在,转眼就会逃的没影,而那位少年又逃不出强者的五指山,回头再来也一样。 时间宝贵,彩衣女子没有与水家强者做口舌之争,跃上翠绿葫芦的椭圆下肚,道:“仗着这只飞天葫芦,你捡了好几条命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混进宝库,就偷了这么一件专门用来帮助逃跑的宝贝,真有眼光?” 葫芦朝着两位雪袍金面人的方向急遁,背对水家强者伸出右手食指在空中摇动,纠正道:“老祖堵门,只有偷了这只葫芦才跑的掉,这叫事出有因,因宝成事。还好跟从无败绩熊……家大小姐沾点光,总算追击敌人一会。” 避开熊出没那个让彩衣女子抓狂的雅号,有将克敌大功张冠李戴的谄媚,并没有博取女子好感,她冷冰冰地道:“你家老祖?叫的真亲切。” 不理会身后这股嘲讽之风,水东流站在前方摇头摆尾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姑姑也一样吧?” ****** 烂泥上墙。 墙是那只七阶妖兽,铁壁铜墙,烂泥就是平天他自己。 撞在妖鹰胸脯上那一刻,他一点都没感觉到厚实羽毛的柔软,反而像是撞在铁壁铜墙,像一堆烂泥,感觉每根骨头都要断裂成寸。 幸亏他牢记至尊“生死一线,牢记信念。死里求永生,永不放弃”的所谓永生大道,不忘记忍受身体剧痛替妖鹰开肠破肚,而且凭借最后一线灵台清明,翻到背后,挥起弑魔劈下那一瞬,意识模糊的他都没有看清楚,利刃断开的是妖鹰的首级,还是一截萝卜。 境界的关系,立刀山大战狼群,温泉边血战蜈蚣,还有万剑盟分舵与魔玄境的生死之战,他都没有感觉到有什么收获,但这一刻,平天觉得自己像一条鱼,跃然出水,见识到一种超脱而又玄妙的好处。 他境界圆满,踏入魔者巅峰,或者称之为半步魔玄。 那扇大门已经为他打开,甚至他已经看到门外的阳光普照,只需迈动脚步就可以跨过那道门槛,但他需要一点力气,这与别人攒足力气,却死活撞不开那扇门完全不同。 他有信心,只要有足够的魔气,破境魔玄,水到渠成,指日可待。 于是他欣欣然俯身捡起那颗跟人的脑袋差不多大的鹰首,仰头朝城墙望去。 城墙上站满的魔,城下魔众聚集起来,围拢力战妖鹰不但大难不死,而且因祸得福,境界圆满的神奇少年。 整座无春城前一刻战斗激烈,喊声震天,这一刻,鸦雀无声。 “猎狼英雄,果然名不虚传,一刀斩妖,拯救我等于万劫不复,恩同再造。”统领赵至阳挤进人群,抱拳施礼。 平天收起弑魔,抛掉鹰首,抱拳回礼。 但赵至阳没有停下,声音铿锵有力的继续说道:“图南域既然临阵脱逃,抛弃无春城,如今城主之位空悬,我等不如公推拯救本城的英雄为新一任城主。” 拯救一方城池即为一城之主,早有先例,图南域正是这么上位的。 除了图南域和花满山,魔兵统领赵至阳是无春城最有权势和实力最强的人,他的话一出口,附和的魔修魔兵们喊声如潮,齐声叫好,一起跪拜称斩鹰救城的少年为“城主”。 平天一时有点懵,作为大楚皇子,女王佳婿,身份尊贵不可与人言,他其实不稀罕什么城主之位。 但转念一想,有城主这么一个被认同的身份,行走雪域也是一大臂助,赶到雪魔城的路途也应该更顺利一点。 于是错愕片刻,装模作样谦让几句,就欲拒还迎地成了新一任无春城城主。 这跟虚伪无关,更不是欺骗,从众生大义的角度,不过是舍身取义的一个台阶。 但是想到至尊那双瞳孔中火焰跳跃的双眼,平天对接受这么一座犯至尊忌讳,碎碎念要屠灭全城,瓦砾成灰,鸡犬不留的小城,感到颇为棘手。 然后他问道:“无春城这个名字可有来历?” 赵至阳思索很久才道:“据说是一位满口之乎者也的南域使者曾经有过一句流传甚广的酸文,过了此城再无春而得名,大家都觉得这个名字既有别于南域诸城,有颇具杀气,也就将此城命名无春城。” 平天调皮地笑一笑,“所以……它可以改名字?” “当然可以改,”魔兵统领回应道,“不知道城主想要改成什么名字。” “猎狼城,怎么样?” 这个年纪正是爱慕虚荣的时候,刚成为城主,椅子屁股都还没有落到椅子上,就迫不及待地要替城市改一个与自己相称的名字,即便是的战力无双的杀伐天才,也免不了那些浮夸不实的贴金之举,少年心性。 赵至阳感觉好笑却能够理解,已自己所立功勋立城,或者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城市、山水甚至宗门,这在雪域并不算新鲜事,前者有鼎鼎大名的,无论面对挑战还是挑战他人从未失手的老魔盘踞的不败城,后者有魔头范纵横霸占的纵横山,魔女洛水盘踞的那条大河则一样因人得名,数不胜数。 统领笑道:“既可以衬托城主猎狼的赫赫之功,又名有所指,毕竟咱们坐落在雪狼原的边缘,猎狼既是为了自保,也是为了生活所需和修行历练。猎狼城,响当当的好名字。” 赵至阳不知道,平天再一次拯救了全城的魔修一次,一炷香不到的功夫拯救无春城,数万魔兵魔修魔众两次。 看透统领笑容背后那层肤浅含义,平天也不说破,一笑置之。 谁说过了这里再无春,英雄少年,满面春风,洋洋得意。 猎狼城主,挺起胸脯,气势如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