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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第一偶像组合COS

    第六十章第一偶像组合COS

    慢慢吞吞挨了好一会儿,苏琴到底没能斗得过他。

    虽说在她的坚持下,并没有真的把墨飒带回家,但却还是开车载着他一起,独自去超市买了菜。之所以说“一起”,是因为墨飒铁了心思不在公司傻等,非得跟着去,还说怕她扔他跑路,之所以说“独自”,是因为到了超市门口,他却死都不肯下车……

    好吧,他是名人,不适宜在公众场合露面,连去饭店都不肯,更何况是超市这种人山人海的地方?不过苏琴还真有点搞不懂,难道他平时都不逛街不买菜不运动不出门的吗?

    一直这样,他居然也能平安活到现在,真是稀奇

    实在拿他没办法,瞪着眼睛在驾驶座上深呼吸了好几次,苏琴才吭哧吭哧去买菜,又吭哧吭哧拎回来,最后直接在他公司的专属小厨房里烧了饭。直到一起吃完又全部收拾好回到家,她都还有些恍惚,好端端的,怎么直接就从秘书升级为老妈子了-

    累得浑都在酸痛,将先前在超市顺带买回来的零食放好,苏琴直接把自己的子整个儿像麻布袋一样摔到了上。吃饱喝足,最适合睡觉了。抱着被子,呼吸着家里还算清新的空气,再加上昨晚本来就没太睡好,没过多一会儿,她便直接去和周公做了个约会。

    迷迷糊糊的睡梦中,她好像又看到了那个一暗金色刺客装的墨染江湖,可是在细看时,却又变成了拿着贝斯,手指灵活,一璀璨的墨溢,就在她觉得有些奇怪的时候,眼前的男人在一眨眼间突然露出笑容,竟和穿着西服的墨飒无比相似起来。

    苏琴猛地一惊,这才发现一觉醒来,天色都暗了。看看时间,竟然已经到了下午5点,一觉睡了将近3个小时,这还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事儿。

    随便找了点东西吃下,又去冲了个澡,苏琴想想,顺便还是上网查看了一下关于COS组合的基本资料。照片上的主唱张根浩留着金黄色近乎发白的短发,一脸冷酷,神态倒和墨飒有七八分的相似,但却又多了几分桀骜不羁。

    鼓手李成兮则是满脸甜美的笑容,长相很柔和,有点本动漫里那些美男子的味道,听说最近正在出演一部门偶像剧,收视率一直排在全国首位。

    吉他手宋文治……黑色的长发遮住了一半的脸,实在有些看不清楚长相,不过即便是露出来的那半边,也绝对能算的上是人上人了。这人的格似乎很低调,完全只是专注于吉他,对除此之外的任何事似乎都没兴趣。

    剩下一个,就是贝斯手墨溢了。黑色短发,穿着休闲西服。光看长相,他的整体轮廓确实和墨飒很像,但再看脸上的表……苏琴愣住了,不是吧,那笑容也实在太明朗了一点,简直恨不得能让人看到他的18颗牙这模样,是墨染江湖?

    想想觉得不甘心,苏琴索把他参加的综艺节目挑了几个看了看,顿时更无语了。

    活泼,好动,笑,闹,这个墨溢简直就是墨染江湖绝对的反面,看看他,不是模仿女生唱歌就是模仿女生跳舞,偶尔也有帅气的时候,但那仅仅只是在MV里,只要上了舞台,就是完全活跃。

    除了COS团队里的职务,他另一个份居然是综艺节目的主持人主持人有没有还是综艺节目有没有如果墨染江湖那张死人脸都能去做主持人,那她早就是亚洲第一超人气偶像了

    再往下看,越看越觉得有哪里不对,越看心中越是怀疑,等再看到记者采访时,苏琴终于彻底地皱眉了。

    墨溢自称,他从来不玩游戏,因为很忙也不喜欢,除了上节目做节目开演唱会签售会见面会之外,他还要忙着练贝斯呢。在COS队里,只有主唱根浩偶尔会玩,因为他是这款游戏的形象代言人,X游戏公司直接给了他一个账号。

    怎么会这样?如果真是这样,那墨染江湖又是怎么回事?除非,这个墨溢有双重人格?啊呸呸呸,怎么可能?这话要是被COS的那些粉丝知道了,还不得拍死她?

    那就真的怪了去了,还是说这世界上真的有长相如此相似格也如此相似就连说话语气也如此相似的人?挠了挠脑袋瓜子,苏琴差点又开始揪头发,但想想再揪就得把头发揪光了,她赶紧停了手,索直接上游戏去。

    昨天晚上好不容易完成了任务,这会儿刚好去把书交给金元宝。上线之后,粉笔琴发现已经24级的自己还站在昨天那酒楼的门前,地方还是那个地方,只不过今的无边云海比起昨天来,那简直就是安静祥和得一塌糊涂。

    除了街上偶尔路过的稀稀拉拉的低等级玩家,还有些无所事事的NPC之外,昨天还在这里大干了一场的人们早散了个精光,几乎没留下一点痕迹。

    把先前装在包裹里的一些没用的东西直接卖给NPC,又把几件绿色蓝色的装备扔到了拍卖行,粉笔琴再次发现自己又成了小富婆。又把仓库里十几万两的银子直接兑换成人民币打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咳咳,6万多人民币啊够她挥霍很久了

    眉开眼笑,包裹里揣着剩下的几千两银子,还有些游戏必需品,包括那本遗失的古书,苏琴一路往无涯斋走去。这一回行到门口,她没再被任何人拦下,至于那两个小书童,简直是欢欣鼓舞兴奋不已异常地接待了她。

    “女侠”一下异口同声地嚎叫之后,小书童再次一边一个,直接架起了粉笔琴就往里屋走,“您总算是来了您若是再不来,我们就快被夫子给bī)死了原本觉得没有希望找到那本书便罢了,自打女侠来过之后,夫子念叨,就差没bī)着我们出去跟您一会儿找了”

    边说着,哪里还有给粉笔琴多嘴的机会?风一般就将她塞到了金元宝面前。

    要不是粉笔琴可以肯定这古怪的书斋里,除了金元宝不会再有别人,她真会以为自己认错了人。不过隔了短短一天时间而已,原先还仪表堂堂风度翩翩的男子,居然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原本疏得一丝不苟的长发,彻底地披散开来,而且还一撮一撮得纠结在一起,看上去很像是刚从茅草堆里跑出来的叫花子。脸上本是温润如玉的光芒,也变得黯然失色,如果粉笔琴眼睛没出问题,他居然比之前瘦了一圈

    这系统还敢不敢再雷人一点?

    再看衣服,用“破烂”二字都无法形容,一条一条,一缕一缕,在空中那叫一个飘飘dàng)dàng)。这样看来,长安城的金夫子果然很可能真是金元宝的老爹,之前模样倒还有些差别,而现在,压根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一手拿着本破烂的唐诗三百首,一手端着一壶烫金的酒壶,金元宝坐在太师椅上,喝一口酒吟一句诗:“君不见啊……黄河之水天上啊来……飞流直下啊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啊天……”

    “君啊不见……青海头……古来尸骨啊无人收……那什么君不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你有我有全都有……”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还是……?

    粉笔琴傻站了好一会儿,金元宝才偏头突然看见了她:“你……你找到了?”一句话话音尚还未落,他已经刷一下站起来,直接扔了酒壶和唐诗,上前一下就双手紧紧握住了粉笔的胳膊,接着就开始抖。

    抖啊抖,抖啊抖,本来就已经很破烂的衣服开始一片一片往下掉,最后就差没把浑的鸡皮疙瘩都抖下来了。

    真心话,系统必须的无敌了,此刻就在面前,金元宝的上居然还散发出一股骇人的臭味儿来。为了解救自己的胳膊,为了防止他直接把自己抖成男,为了离这家伙稍微远一点,别让他把自己当成古书看待,粉笔琴赶紧地把包裹里的古书掏了出来。

    “这个?”

    事实上,这已经不算是疑问句了,因为之前就已经提示过这是任务物品,而这本书的名字也很显而易见,就叫做……

    “对对对”金元宝这回不抖了,改做抢劫,“就是这本,就是这本……我梦寐以求的,我毕生向往的,我……”说到这里,他已经直接伸手去翻开书页,满脸都是惊喜和不敢置信,满心都是鼓舞和欢欣,金元宝兴奋地读着,却再翻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停了下来。

    “这……这最后一页怎么说……遗失在长安城?皇宫内?”

    接着粉笔琴就听到一声轻响:“叮恭喜您完成任务‘金元宝的’,您已经获得经验值58000。叮恭喜您成功升级至25级,叮恭喜您……叮叮叮……”这回,一直到32级才算停。但接下来却又继续道:“叮您是否接受主线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