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死生契阔
(9月1日就要参加PK了,心里忐忑不安啊,因为我认识的就是这些看我书的读者,希望大家到时候能支持我,为我留下PK票,支持我一下,我会按时更新,回报大家的,谢谢了。) 这算是谁的?原来那个凌雪痕的,还是我的。 我昨天才说要把这身体保管的完好,怎么今天就多出来一颗痣。 这要是在现代,我还能去医院用激光打掉它,在古代不知道有没有专门“去痣”的郎中。 这痣红的似血,不是个好兆头。 推开窗子,狐狸正好路过,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目光落在我的眼角,然后僵硬。 这痣果然不是好东西。 狐狸皱了皱眉,隔着窗子,淡定的眼神,有点惊慌。 我顿时嫉妒起以前的凌雪痕来。 狐狸说:“有没有觉得不舒服?” 长颗痣而已有什么不舒服的,只是心里有鬼作祟,每当想到狐狸可能跟以前的凌雪痕有过什么,我心里的就不难受,他越在乎,我就越难受,于是闷闷说:“没有。” 狐狸像是松了一口气,可是眼神越发深谙,盯着我的痣看了半天,才像往常一样离去。 这个人怪异的很,如果我告诉他,我是穿越来的,说不定和凌雪痕互换了灵魂,他会命令我想办法回去,还是怪我把凌雪痕的身体弄难看了。 早上吃饭的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没有胃口。 蓝玉问我怎么了,我苦着脸指指眼角的痣。 蓝玉仔细看了看,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地,然后温柔地说:“没事,不仔细看看不大出来。你要是不喜欢,有空我打听一下哪个郎中去痣的手艺好,把它拾了就是。” 还是蓝玉最好,一下子就能看出我心里想的是什么。 我用眼角撇一下狐狸,他在想什么出神,从早上到现在都是眉头紧锁。 长痣的是我,又不是他,怎么看起来他比我更上心。 吃完饭,朝廷的间谍又向我报告,说是所有的新弟子都已经安排好了,还缺一些生活用品啥的,向我请示让谁去。 我顿时大乐,当然是让丫头去,这种肥差干嘛假手别人。 我装模作样想了想,深沉地说:“往常都是丫头去,她比较熟,还是让她去吧!” 间谍没有惊讶,一副早已经知晓,只是走过场的样子,这个人一点都不敬业,表现的也太明显了。 间谍走以后,我开始教丫头怎么杀价,我说:“如果卖货那人是被雇用的,你就跟她说,给我最低价,我让你吃回扣。” 丫头冲我眨眨眼,然后问:“回扣是什么意思。” 我想了想“就是她给你便宜,你就适当给她些赏钱,给她的数目,按她给你便宜多少来定。” 丫头眼睛一亮,算是听懂了,土拨鼠还蹲着,傻傻地看着我。 狐狸看书,蓝玉练武这都是他们的习惯。 昨天我打发丫鬟给我买了东西,本来像早上就给蓝玉,没想到被那颗新长出来的痣给折腾忘了。 一晃神,蓝玉好像又悟出什么,手比划着练武去了。 我在旁边等着,等着,忽然没有了耐心。 于是转悠到狐狸的门口,伸头一看,狐狸正在写字。 我小时候最讨厌练字,特别是毛笔字,光抓笔就觉得难受,更别说去写了,练半天从手腕到手指,没有一处不疼。 那些喜欢练毛笔字的人说,练这东西,能让人聪明,锻炼手腕和手指的灵活性,培养耐心,心乱了最好去写毛笔字,这样可以静心。 狐狸平时不都是靠在椅子上看书吗?今天怎么练起字来了。 我悄悄走过去看。 写的都是繁体字,连我这种外行人都觉得狐狸写的好,字迹雅致整洁,一看就是经常练字。 字体清俊秀拔,笔画连贯一气,绵绵不断,又有一股雄辩有力的感觉。 有人说看一个人的字,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可惜我不大懂书法。 狐狸写了好多字,我一张张望过去,好看是好看,但是总觉得看着不舒服。 狐狸对我笑笑,继续写,毛笔沾着黑黑的墨汁刚要下笔,我急忙说:“等等。” 几步到他身边。 狐狸奇怪地看着我。 我翻开墨砚旁边的青色颜料盒,里面是红红的朱砂,我说:“用这个试试。” 狐狸的眼睛紧紧盯着我,好像想从我脸上看出什么来,然后眼角一晃,扫了眼我的滴泪痣,笑了笑说:“好。” 取了一枝没有被墨污染的毛笔,轻轻在沾了朱砂,在纸上写了起来。 红红的字,透着股子尊贵,好像高于一切,果然看着顺眼多了。 就是有些繁体字加上是毛笔写的有些难辨。 我一个字一个字看过去,狐狸写的是:死生……,与子成说。 死生……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 按时更新,保证质量保证速度,请各位大大觉得好看的话,收藏 推荐,举手之劳对我意义重大。 多收藏,我多更新,感谢各位,只要点击文章下面的直接链接即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