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接合脚筋
同样的方式,阿木被接到了凌默别院的密室内,只是替凌默医治的时候,中间隔了一个屏风,上面挖了一个洞,凌然的手从那个洞里伸出来,让阿木把脉。 阿木捏着他的脉搏,才发现,此人伤势很重,却还没坚持到现在,实属不易,非意志力强大的人很难做到。 “你的腹部肩部背后均有重伤,连脚筋也断了,可否让我看看你身上的伤势。” “身上的伤势就不劳你费心,有人会替你处理,你就替我接脚筋便是。” 真是固执,阿木在心里暗想着,然后从药箱里掏出一颗药丸子,从洞口里伸出手,说:“这是麻药,你吃下去,就会昏睡,接脚筋的时候就不会那么痛了。” “麻药就不必吃了,你可以开始了。” “你要搞清楚,接脚筋的时候,要隔开皮rou,由于筋很细,要用发丝缝合,缝合好了之后,带要缝合皮rou,如果不吃麻药,你会痛死过去的。” “我能忍。” “你以为你是关二爷吗?”阿木生气地说,真的没有碰到这么固执的病人。 “我倒是可以跟关二爷比一比耐力。” “算了,你不肯吃,我也不勉强你。” 凌默身边的人替他把脚从洞口里塞出去,阿木搬了一把椅子,用纱布将他的脚固定在椅子上,以免痛起来会乱动。 用酒和火把所有的用具消了毒之后,阿木说:“要开始了,你忍着千万不要动。” “知道了。” 刀子慢慢的贴近凌默的脚腕,顺着伤口进行切割,阿木感觉到他的脚抖了一下,对方肯定是在极力的忍着这种疼痛。 凌默拿着一块布咬在口里,他之所以不用麻药,他就是这记住这种痛苦,只有痛才能不停的鞭策他前进。 找到断开的筋,阿木用力的拉进之后,拿着穿好发丝的银针开始缝合。 缝合筋的时候比割rou更加的疼,阿木动针之前,提示了一下,才进行了第一针,果然,一直强着没有发出声音的凌默,还是疼的闷吭了一声,额头上豆大的汗水不停的往下流,第一针就让他疼的晕了过去,晕了又醒,醒了又晕,接受着他有生以来最痛的事。 大概过了一个多时辰,阿木才将他的脚伤完全缝合起来,在伤口处涂上了药,用纱布包扎好。 其实,在阿木的心里也不由得佩服这个人,真是个硬汉子,这么痛的事情他都能忍到最后。 凌默是一个非常警觉的人,他任何时候都告诉自己必须要保持清醒,所以在接脚筋这么疼痛的时候,他依然不肯吃麻药。 阿木收拾好了东西,拿出一个小瓷瓶,说:“这里面是醉心丸,可以替你缓解疼痛之外,还可以帮助你身上的所有伤口快速恢复,这是我师夫的独门秘药,疗效十分显著,你想早点好,就按时服用,不然就算我替你接了脚筋,你身上的伤势也会危及到你的生命,千万别让我白费功夫!” 凌默接过瓷瓶,道了一声谢,朝身边的人使了个眼色,然后,一把刀子就落在了阿木的脖子上。 他竟然要杀阿木! 阿木看着那把刀子,说:“我还以为一个如此有忍耐力的人是个正人君子,却没有想到,你竟然会过河拆桥。” 凌默一直没有吭声,半晌才说:“动手吧。” 那人举起刀,还未落下的时候,有人勿勿忙忙的进来,说:“慕大小姐来了,说是要接他们府上的主治大夫回府。” “送他出去。” “遵命。” 慕欢颜回去之后,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后来才想想,以凌默的性子,是肯定不会放过阿木的,她便带着辰雪和洛珍,赶到这间别院。 凌默之所以会同意放了阿木,是因为这间别院慕欢颜根本就没有来过,昨天来的时候也是一路蒙着黑纱,她能找到这里,就说明她已经对他有了防备心理,若是再杀了阿木,他和她之间的关系算是要彻底的破裂。此时,凌默还没有完全的放弃慕欢颜,自然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接到阿木之后,慕欢颜第一件事就是问:“他有没有对你怎么样?” 阿木笑了笑,“还好你来的及时,不然我这条命就没有了,话说那人到底是谁,怎么性子如此古怪,我现在算是明白你为什么要让我多加一味药了。” 慕欢颜就知道,凌默的话她不能相信,前世不能,今生仍然不能,还好她多了一个心眼,不然阿木死在这里,她会更加难受。 “阿木,对不起,是我让你陷入危险。” “你不是也来救我了吗?” “可我心里仍然过意不去,如果我不让你来替他治病,便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我算是见识到了,就算不是你让我来的,这种人也会想办法把我掳过来,怕是我已经变成死尸了。” 慕欢颜笑着说:“你倒是想的开。” “不过,那人真不是等闲之辈,缝合的过程竟然可以连麻药都不吃。”阿木和景神医行医这么多年,确确实实是第一次碰到这种硬汉子。 慕欢颜倒是不觉得意外,凌默就是这样的人,上一世,他为了登上皇位,尝尽了别人所吃不了苦,每每看到他受苦的时候,慕欢颜到心痛到极点,觉得自己嫁给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甚至每一次凌默都告诉她,我今天所有的一切,就是为了让你成为天底下最荣耀的女子,不让棺材仔和不祥人成为你的代名词。 明明是他自己想当皇帝,却要把理由算到别人身上。这些甜言蜜语让慕欢颜为他倾其一生,赴汤蹈火,因为那时的她真的很心痛他。 经过阿木的事情之后,慕欢颜更加的看清楚了凌默的本质,他就是一个恶魔,一个骗子,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不能相信。 洛珍和辰雪都很好奇阿木去救的到底是何人,阿木本身就不知道,也就没有说,而慕欢颜始终没有泄露一个字。 等他们回府之后,慕府已经在准备中秋晚宴。 含韵却在小厨房里一直忙活着,她知道今天晚上欢颜肯定是老夫人们一起吃团圆饭,但是她还是忍不住想多做点好吃的给她。 月饼是中秋必吃的佳品,府上的月饼都是从外购买的,含韵觉得还是自己做的最好,关键是这些年一直没在欢颜身边,她也不知道慕欢颜到底喜欢什么口味的,还特地跑到管事房去问了王氏。 王氏告诉她欢颜最爱吃的就是豆沙果馅的,王氏见她这么关心慕欢颜,心里算是有了些安慰,王氏调到管事房,就一直担心欢颜那里的丫鬟年轻不能侍候好她,现在有了黄氏在,毕竟是妇人,做事肯定比那些小丫头细心稳重些。 含韵知道王氏这些年一直伴在欢颜身边,还做了她的乳娘,心里对她也甚为感激,对王氏是连连道谢后,才赶回来做月饼。 慕欢颜鼻子很灵,一回到揽星居就闻到了豆沙的甜丝丝的香味,就朝厨房寻了过去。 “好香呀,黄mama,你还会做月饼呀。”慕欢颜看着桌子上摆着几碟子月饼,卖相又好,金灿灿的,瞬间食欲大开。 “不知道合不合大小姐的口味,你尝尝看。” 慕欢颜拿着热乎乎的月饼,咬了一口,豆沙甜甜的,加上果仁的酥脆和饼皮的松软,口感甚好。 “嗯,很好吃,比广福楼的豆沙月饼还好吃,黄mama,你手艺真好。”慕欢颜说完又咬了几口。 看着她吃的开心,黄氏心里比自己吃了还要甜。 “你喜欢吃,婢子以后就常给你做。” “实在太好了。” “大小姐,长公主发了请帖过来,说是晚上要邀你一起出去赏月赏灯。”门房那里送来了一张请帖。 “好,我知道了。”慕欢颜接过请帖,又端了一碟子月饼,才离开了厨房。 晚宴就是府上的人一块吃了饭,因为中秋节的晚上,大家都要出去赏月,老夫人也网开一面,不约束他们,可以随意行动。 大家都一同出了门,慕府门口长公主府上的马车已经过来接慕欢颜了。 三房的张氏说:“大小姐现在跟长公主跟前的红人了,真是令人羡慕。” 方氏只是微微一笑,陈氏和慕锦歌也是强挤了一个笑容出来。 “母亲,二娘,三娘,我就先失陪了。”慕欢颜跟她们告了个别,就上了长公主的马车。 慕锦歌看着马车渐渐远去,紧咬着牙关,陈氏拉了拉她的手说:“咱们也走吧,别耽误了正事。” 京城最繁大的灯展就在护城河附近,每天中秋的时候,皇上都会亲临现场划船赏月赏灯放烟花,往年的这个时候,护城河里是为热闹。 陈氏早早的安排好了一切,为慕锦歌雇了一艘小船,想让她在中秋之夜,好好的表现一番。 长公主的马车一直行走,却没有到长公主府,慕欢颜觉得奇怪,就问马夫:“这是去哪里?” “慕小姐别着急,一会儿就能见到长公主了,公主说要给你一个惊喜。”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