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雨过天晴
了夜,黄冈城内的风便开始四处游荡,渐渐寒冷,却始终不紧不慢地吹着,街道上的尘土逐渐被扫到墙根或者角落,一些被人抛弃掉的轻小而破烂的物什则有些不情愿地向前滚动着,发出哧嗒哧嗒地反抗声,也不知道要被风送到哪里去。 身上的衣衫被风扯得呼呼作响,每每在掀起的瞬间,总有寒气趁机侵入,掠走皮肤上的一丝温度,使人的毛孔缩起,凝成一片鸡皮疙瘩,抖出个麻酥酥地寒颤。 渐渐地,漆黑地夜空中开始有雨点降落下来,雨并不大,有着如夜风般不疾不徐的性子,淅淅沥沥地让人生不出半点恼怒地脾气。 雨丝无拘无束地撒在街道上,滴滴答答,泥土的气味被送入鼻腔内,有些难言的清新。 被寒风轻轻抚过的雨滴,身子变得冰冷而僵硬,有些失神地坠落在那个满身血污的男子身上,透过他的衣衫,把寒气浸到他的皮rou里。 “呼……”男子有些艰难地吐出一口气来,立时便化作一片白雾,见证了这个雨夜的寒冷。 伤口处早已凝固的血痂在雨水的浸泡下,微微有些发痒,而浑身上下早就开始不听使唤地筋rou抖动得愈来愈厉害,每向前挪动一步,似乎都要耗尽他全身的力气。 “什么人!”“给我站住!”两声低沉而又充满敌意地大喝传来,将宁静的夜空震得支离破碎。 “呼……呼……咳~”男子努力地抬起眼皮往前瞟了瞟,眼中泛出一抹安心的神色,紧握在手中的长剑终于支撑不住男子沉重地身躯,两声剧烈地喘息之后,又是一声无力的咳嗽,终于昏倒在污泞不堪地街道上,发出“扑通”一声响。 “啊!是罗护卫……我的老天爷,怎么会伤成这样?快去禀报族主!”上前查看的两人小心翼翼地辨认了一番,立即发现那男子竟是周法明的贴身护卫罗克敌…… …… 望着厅内笑得前俯后仰的一帮人,项洵讪讪地笑道:“行了吧?都已经过去一柱香的工夫了,还未笑够吗?” 众人闻言又爆出一阵哄堂大笑,李靖捧着肚皮笑道:“哦哟,他娘的,你这哪里是崛起啊,分明是想掘坟,要人的命啊,哈哈……” 项洵忍不住笑道:“这事情要怪只能怪族主,是他讲我像什么彗星崛起的……” 周法明笑着咳了几声道:“我真的许久没有这般开心过了,项小兄真是个极有趣的人。” 项洵老脸通红道:“族主都是太过夸奖我了,措手不及之下,小子我难免有些激动……咦,下雨了……” 周绍德连忙站起身来道:“爹,你们先聊着,我去重新布置一下巡逻地守卫,这种冷雨淋久了只怕要病上一场。” 张仲坚望着周绍德离去的背影,点了点头道:“能够对手下人如此爱护,绍德确实是个不错的苗子,族主的眼光真是不错。” 项洵点头道:“我同意,绍德心思细密,处事不惊,确实令人佩服。啊,对了,族主,今晚为何不见周家其他的年轻人呢?我听绍范讲,似乎他们的兄弟姐妹亦是不少呢。” 周法明微笑道:“一个家族想要生存得好,就必须像大树一样,将自己的根须扎牢,扎透,他们作为周家的新兴一代,是周家的中坚力量,承载着周家的未来,因此他们必须要到江湖上打滚,开拓视野,不断磨练,而不是呆在家里当大小姐,大少爷,否则等我们这些人老了之后,周家只怕马上便要散掉。” 李靖点头道:“族主这番话说得实在是深刻,我以前还在长安时,见着许多大宗族的年轻人都是成日无所事事,只懂得喝酒、打架、找女人,明明人还未老,却透出满身的腐朽与衰败气,令人生厌。” 周法明点头道:“不错,那实在是让人难过的事情。为了防止李小兄说的那种情况出现,这么多年来,我们兄弟三人从来没有对自己放松过要求,严守家规,全力进取,将周家慢慢发展壮大起来。正所谓上行下效,子侄们看在眼中,记在心上,长大后,在家规的约束以及我们的安排下,也都对家族的事业极为用心,正因如此,周家才能慢慢走到今天这位置。” 项洵正色道:“族主,小子心中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周法明点头微笑道:“项小兄但说无妨。” 项洵点头道:“据小子所知,一些大的宗派或者家族,往往在人才的选取上不拘一格,为何周家的家规却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更以此限定子孙们的嫁娶?” 周法明微微点头道:“项小兄定是因我二哥之事心有所感,嗐……此事说来话长,简单些讲,是因为很久以前,我周家的一位长辈曾因轻信外族之言,差点使我周家遭受灭顶之灾,那位长辈在劫后便十分郑重地将此条规矩加入进来,因为那是血淋淋的教训,没有哪一个周家人会轻易将它忘记……” 项洵点头歉然道:“小子冒昧了,还望族主不要见怪。” 周法明摇头道:“项小兄一片好心,我又如何能够责怪?我二哥与绿萝姑娘一事,确实令人扼腕,他这些年来,心中痛苦不堪,但纵是如此,却也从未跟我提过超出家规范围的要求来,因为我们都知道,规矩一旦打破一个,便可以接二连三地破下去,面对好不容易才兴盛起来的周家,我身为族主舍不得那么做,他更是舍不得……” 李靖叹道:“那此事不知要如何了局?毕竟绿萝姑娘都已经入土……” 周法明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这次仲坚跟绍范带着我二哥到巴蜀去,待他醒过来,再看他如何决定吧,事已至此,多说亦是无益,归根结底,这是周家的事情,但更是他一个人的事情……” 三人听了这话,心中不知什么滋味。 张仲坚开口问道:“周将军眼下的这种情况,还是不宜拖延下去,越早赶到巴蜀越好。” 周法明点头道:“这个我自然晓得,你放心,我早着人准备行当,最快明天中午便可以乘船出发,只不过到时候要路过萧铣的势力范围,你们可要小心行事。” 张仲坚点头道:“族主请放心,在进入萧铣的地头之前,咱们便改换小船,同时乔装打扮,只要周将军入巴蜀的消息不曾走漏,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周法明点头道:“如此便好,本来你远来是客,应该在此多住些时日,可……” 就在这时,外头传来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不一会儿地工夫,便见周绍德指挥着几名护卫将一个浑身血污的汉子抬进厅来。 “怎么回事?克敌?!”虽然罗克敌浑身污浊不堪,但周法明却是一眼便认出他来,连忙冲上前去,查看他的情况。 只见周法明皱眉喝道:“立即去取九转活命丹来!绍德,去请年大夫!同时命人准备热水!” 项洵等人靠上前去,只见罗克敌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不计其数,多数已经结凝固,他身上最致命的两处伤口则是在心窝与肋下,分别有一个深达两寸余的血洞和一条六寸多长的血口子。 一伙人直忙活到半夜,终于保住了早已奄奄一息的罗克敌的性命,只是他因为失血过多的缘故,暂时也是进入了昏迷的状态中…… …… 第二天的中午,张仲坚等人便登上早已准备停当地大船,驶离黄冈,往江夏而去,准备在江夏再换乘小型船只,沿着长江进入巴蜀。 冼思贤的伤势没有什么大碍,第二日已经可以下床走路,只是身体还有些虚弱,行走都要有人搀扶着。 项洵与李靖两人本来也想跟着张仲坚一并离去,但在周法明与周绍德的大力挽留下,最终还是决定等上几日再走。 因为周法明要早出晚归地处理郡务,李靖与项洵两人便在周绍德与周云兮的陪同下游览黄冈。 这一日,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明晃晃地太阳高高地照着,难得在秋末时节,能有如此暖和的天气。 因为刚下过了雨的缘故,此刻的黄冈城显得焕然一新,无论砖瓦街道,都是干干净净,使人的心情也不由得愉悦起来。 宽阔地街道以大块的青石板铺就,显得很是气派,街道的两旁林立着各式各样的店铺,热闹非常。 前天一行人初至黄冈时,正好是傍晚,再加上要将周法尚昏迷的消息保密,在护卫们的带领下,走得很是匆忙,因此项洵对整个黄冈并无太过深刻的印象,今日在周绍德与周云兮的陪同下细细看去,便觉出黄冈与别处不同的地方来。 无论是街道上的行人也好,店铺里的商家也好,几乎每个人脸上都是充满着对生活的希望,足可见出周家对此地的治理确实非常不错。 项洵边走边看,将自己的感受说与几人听了,周绍德点头笑道:“项兄果然观察的仔细入微,我们周家既然敢站出来,自然便要将百姓放在心上。我爹常说,杨广之失,首在民心,倘若能以百姓之心为己心,能以百姓之身为己身,大隋又怎么会落到如今这种田地?” 李靖抚掌赞道:“好一个以百姓之心为己心,以百姓之身为己身,只要能够做到以民为体,何愁大事不成。” 周绍德点头道:“人者,国之本也;衣食者,人之本也。其实百姓们的要求很低,能够有衣穿,有饭吃,平平安安地过上一辈子,也就心满意足了。” 项洵点头道:“这些话说来都很简单,但真要做起来,其实并没有那么容易,看着黄冈城里百姓们的模样,便可以知道你们周家确实为此地的百姓们做了很多,我真的很是佩服!” 周云兮抿嘴笑道:“好了啦~今天是带你们出来逛街游玩的,一大早便讲这些大道理,人家的耳朵都要起茧啦~从现在开始,都只许说些好玩儿的~” 项洵哑然失笑道:“真的是带我们出来逛街的吗?我看是我们三个陪你逛街还差不多……” 周云兮掩口笑道:“知道就好~还不赶紧跟上,我们到前面那家首饰行看看!” 项洵拿手肘顶了顶李靖,嘿嘿笑道:“二哥,左右你去襄阳见张姑娘,都是不能空手,这下可好了,待会儿你便仔细挑上几副!” 李靖老脸微红道:“我哪会挑那些姑娘家用的玩意儿……” 没料到周云兮的耳朵极尖,闻言立即回过头来噗哧一声笑道:“李大哥,有我这个行家在此,难道你还怕挑不到姑娘喜欢的好东西么?快来快来~啊,你们看,这个镯子不错,噫,那条坠子也很漂亮呢……” 虽然周家的子弟并不经常露面,但精明的掌柜仍然从他们几人不俗的气度猜出一二,连忙挥退小二,亲自陪着讲解,好让他们放心挑选。 几个人折腾了好半天,周云兮左推右荐,李靖却都是不怎么满意,最终只挑了一柄做工上乘的桃木梳,再抵不住周云兮的叽叽喳喳,连忙逃出店去。 三人追上来,周云兮撅嘴道:“李大哥,你这是搞什么嘛,好半天才挑了一柄普普通通地桃木梳,如果我是那姑娘,肯定觉得你很没诚意……” 项洵打趣她道:“如果是你的话,你欢喜人家送你什么样的礼物?” 周云兮想都不想的掰着手指头答道:“嗯……什么玉镯啦、玉坠子啦、金钗啦等等等等……怎么样也都比一柄木梳强嘛……” 周绍德摇头道:“我倒觉得李兄的眼光很不错,那柄木梳的做工非常精致,最适合送给心性淡然的姑娘,再说,送木梳,还有订终身的意思,李兄的心思很不错,哈哈……” 周云兮撇嘴道:“切,看李大哥那呆头鹅的样子,还能有那等心思?多半是瞄猫碰上死耗子……” 李靖只是笑着摇摇头,却根本不去辩解。只有项洵隐约地猜到,李靖想送木梳给张出尘,多半是想留住她那满头的青丝。 三个大男人被周云兮扯着逛了一上午,累倒不是很累,只是耳朵差点起了茧,女人这种厉害的动物,光是嘴皮子一项已使人疲于应付了。 绕过一家杂货铺子时,项洵突然心有所感,倏地转头朝左后方望去,却是什么可疑的人物也没有。 周绍德也转头看了看,问道:“怎么了?” 项洵摇头笑了笑道:“没什么,可能是这两天被刺客的事情弄得有些杯弓蛇影了,一有点风吹草动的就忍不住瞧瞧。” 周云兮愤愤道:“哼!那个女刺客坏死了,竟然把思贤哥哥打成那样,还把罗叔叔也差点打死,如果捉到她,一定不能轻饶!” 李靖摇头笑道:“行了,行了,马上都要中午了,这里离周家大宅可是挺远的,不如咱们就在这边挑家小酒楼凑合一下好了。” 周绍德点头道:“没有问题,就前面那家吧。” 四人拾步进了楼,早有小二将几人领至二楼的雅间,既可以看见街道上的风景,又极是安静,相当不错的位置。 几人随意点了几道菜,正吃着,便听见有少年的惨叫和小姑娘哭泣的声音传来,项洵转脸往窗外一瞧,便瞥见楼后不远处的一个墙角边上有两个无赖正在殴打着一个小少年,一名小姑娘则试图去拉开那两个无赖,只是她力气太小,却是根本扯不动。 “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哼,打死你!娘的,不要装死!给我起来!”一名无赖狠狠地踢了那小少年一脚道。 少年痛苦地呻吟了一声,嘴里不知道咕哝了一句什么,脖子一歪,就一动不动了。 姑娘一看,立即跑上去搂着他痛哭道:“毛泥,你怎么啦,快醒醒,不要吓唬我,我一个人害怕……” 两个无赖见出了人命,对视一眼,连忙往巷子里钻去,只是才走出十多步远,便觉得脑后一痛,整个人便晕了过去。 项洵将两个无赖随手扔到一边,快步走到那小少年跟前,便见那小姑娘哭得更伤心了:“毛泥,你快醒醒,你可千万不要死,人家答应当你的媳妇儿不行嘛,你起来啊……” 项洵才要蹲下来察看,突然便见那小少年“噌”的一下从地上跳将起来,腆着那副被打得有些发青的肿脸笑道:“二辫儿你说话可得算数,从今天开始,你便是我毛泥的媳妇儿啦!” 那小姑娘看着少年跳起来,高兴地搂着他又蹦又跳道:“太好了,你果然没死……” 那小少年不满道:“二辫儿你个乌鸦嘴,我是什么人,当然死不去啦,更何况,我还没娶你当媳妇儿呢,哪能那么容易就死?,拉勾拉勾!省得你以后不认账!” 那小姑娘红着小脸道:“拉勾就拉勾……” 拉完了勾,那小少年这才朝着愕然中的项洵抱拳道:“多谢大哥出手相助,大恩不言谢,咱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罢立即扯着小姑娘一溜烟儿地去了。 姑娘边跑边问道:“毛泥,你跑这么急做什么呀?” 少年边跑边道:“他武功那么厉害,要是把你抢去当媳妇儿,我可不就亏死了嘛,少说废话,快跑……” 姑娘摇头道:“你放心,咱们都拉勾了,二辫儿这辈子都是你的媳妇儿!” 少年哼了一声道:“什么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也都得是……” 姑娘苦着脸道:“那得给你生多少孩子呀……” 项洵听着两个小家伙令人啼笑皆非的对话,心道这两个娃娃都是什么人啊…… 正叹息间,一道凛冽地杀意自项洵的背后升腾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