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都是有故事的人
刘紫絮奇怪的是,此时已经是辰时,无论城乡,居民都应该出来活动,经商还是种田,走亲还是访友,总之得有个人气,而她目力所及之处,连一个人都没看到,仿佛这小镇除了白狼和她,再无别人。从来时的不断惊奇,到此时,她就是惊呆。 白狼看看她,笑道:“这个小镇是我买下的,本来是打算退隐之后,和妻子在此过活,一直到老,原来有名字,我不喜欢,既然送给姑娘你不肯要,那么,姑娘的名字可否借来一用,我想把这个小镇取名为紫絮镇。” 刘紫絮越发的觉得这个白狼有些来历,因她不是一个多事的女子,很多事情,除非人家说,否则,她极少去问,这白狼到底是谁,这么富有,把个镇子说买下就买下,听白狼用自己来给小镇命名,有些惶恐,说道:“这不合适,你也有名字,不如叫白狼镇更好。” 白狼哈哈大笑道:“若是叫白狼镇,怕是路过此地的人都会绕开远远的走,而叫紫絮镇,人们冲这美丽的名字,都会心生向往。” 刘紫絮不再说什么,一个名字而已,随他,反正这里也不会有人来,这是他白狼个人的地盘,简旭也就不会知道,即使自己不同意他用紫絮为镇子的名字,他想叫,难不成还对决一番强迫他改了,再说,谁都不来,也就没有人知道这里有个所谓的紫絮镇,这个白狼,还真有些古怪,于是道:“你这个人,有些玄妙。” 白狼对刘紫絮颇为不舍,挽留道:“姑娘若想听,可否进去再喝杯茶,既然已经出来,何必急着回去。” 刘紫絮非常急着回去,可是,她也很想知道这白狼的故事,隐隐感觉,他非一般的江湖人士,好像与某个王朝有着些许的关联,感觉他言行举止,有些贵族之气,而且,他给自己的那块玉,应该是羊脂白玉,是白玉中的上品,质地纯洁细腻,凝脂般,光泽含蓄,而雕工精细,那狼头栩栩如生,这样的宝物,非一般的人能有。进去喝杯茶而已,听听他说什么,若与西夏有关,也许能帮简旭侦破使者被杀案。若与契丹有关,对简旭也有利。 她想到这里,向白狼点点头,“若有些早点,那就更好。” 白狼高兴的说道:“当然有,早已准备好了,姑娘请。” 两个人重又回到前厅,白狼行动迅速,眨眼间端出来两碗蛋花粥,几个形状可爱的小馒头,两碟热菜和凉碟凉拌小菜。 刘紫絮笑道:“等你退隐,完全可以开个饭铺来过活。”这话完全是恭维他的厨艺。 白狼把碗筷摆好,一边漫不经心的说道:“我只做给我喜欢的人吃,至于退隐之后的事,早已安排好,再买百八十个小镇,应该没问题。” 他说着,端起一碗粥递给刘紫絮,刘紫絮再次惊叹,盛粥的碗竟然也是白玉雕琢,而装小菜的碟子,却是翠玉,再看那筷子,应该是象牙所制。她不仅唏嘘不已,“你究竟是谁,为何会有这样名贵的餐具,你若不是皇上,也应该是亲王之尊。” 白狼道:“姑娘说这些碗碟吗,我喜欢玉而已,却不喜欢金,喜欢玉的温润柔和,就像姑娘一样。” 他时不时的流露一下自己的心迹,刘紫絮故意装作不知,白狼继续道:“姑娘能否答应在下一个请求?” 刘紫絮道:“若是我可以接受的。”她这样说,是感觉到白狼对自己存有好感,怕他提出非分之事。 白狼道:“在下的意思是,姑娘不要把我的事情,对家里人讲,包括这个小镇,包括我将要说给你听的这个故事。” 刘紫絮没有立即点头,他若真与西夏有关,自己还要继续隐瞒简旭吗?转过来想想,不讲就不讲,听他说些什么,即使不告诉简旭,自己也可以从旁帮忙,于是点头,“好。” 白狼给刘紫絮夹了一根菜,说道:“多吃些,这都是对你身体有益之物,我精心搭配的。” 刘紫絮感激的朝他微微一笑,却如清晨里初绽的蓓蕾,清新,大眼睛犹如晨露,晶莹。白狼就有种想拥抱她的冲动,忍住,开始讲自己的故事,他首先说道:“若是别人,严刑拷打,我都不会说,可是,我想说给你听,我的真名不叫白狼,而是叫李集……” 刘紫絮夹菜的手突然停下,李集?李姓不就是西夏王朝的王室之姓,真被自己误猜误撞到。 白狼原来是西夏王的亲弟弟,为老夏王的妃子所生,不可避免的,陷入王位的争夺战争中,在他年仅八岁的时候,因为他天资聪颖,学什么一看即会,被其兄,也就是现在的夏王诬蔑为妖孽,还告到老夏王那里。白狼的母亲知道儿子处于危险的境地,就向老夏王请病还乡,想带儿子远离纷乱,过一种平常人的生活。谁知白狼的兄长,现任夏王并不放心,知道白狼一旦长大成人,会是一个枭雄,对自己的王位产生威胁,于是派人追杀白狼母子,白狼母亲不幸遇刺身亡,在杀手就要一刀刺死白狼的时候,突然奔来一只白色的大狼,吓退杀手,然后叼着幼小的白狼跑入茫茫草原,此后就是三年,白狼跟着那只大白狼,在草原里过着半人半兽的生活。 而亲眼目睹母亲的被杀死,白狼心里那一刻就发狠,要为母亲报仇,于是,三年之后,他决定离开大白狼,便访名师,开始学习武术、玄术、术数、天文、儒学、佛法、道学等等等等,凡属于自己未知的东西,他都要学。为了感谢也为了纪念大白狼对自己的救命之恩,也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世,他把自己的名字李集,改为白狼。这名字,不仅有个性,还有威慑力。 十年后,他重新回到西夏,已经没有人能认出他。此时他的兄长已经即位,他想杀了夏王为母亲报仇,就在准备行刺前一晚,他做了个梦,梦见老夏王对他苦苦哀求,求他不要杀了兄长,说他兄长是天子之相,将来必成大事,而他是命中带煞,才克死母亲。 为此,他内心纠结,不知老夏王托梦给他,究竟是自己碰巧而做的一个梦,还是冥冥中有神在开悟他,于是,刺杀夏王的事一再搁置。他想,我不能杀了你,我可以换种方式来发泄,自那以后,他疯狂掠夺西夏的财富,但凡是在西夏珍贵的东西,他都要争取到手,这样做的其他用意是,如果有一天想对付夏王,仅凭自己的财富,夏王都不是敌手。 至于这次受伤,是他听说夏王要给大乾皇帝去朝贡,料到都是稀世之宝,他便前去堵截,谁知,等他到了,发现西夏使者均已被杀死,而那些宝贝也不知所踪。他一路追查,就在自己去买吃食的时候,马却被人偷了,偷马的人正是祝彪。 白狼讲到这里,刘紫絮忍不住插嘴道:“汗血宝马是你的?祝彪是你杀的?” 白狼点头,“汗血宝马是我的,但不是那一匹,为了防止有人惦记我的汗血宝马,那匹,是我造的假,不然,他祝彪,就是用刀逼着,那马也不会随他走,祝彪却是我杀的。” 原来,白狼的马丢了之后,在山前村发现了牵着马的祝彪,还没等他出面,有人从祝彪手里买走了那匹马,白狼猜测,买走这匹马的人,定然是因为看见他骑着汗血宝马在事发现场出现过,但在经过买马之时和祝彪交谈,了解到祝彪非是马主,当时才没有杀他,后来又觉得不对,祝彪被简旭等人保护起来,他又觉得此人有些来历,才杀人灭口。 刘紫絮听到这里,多少明白了一些,还有一方人,就是杀死西夏使者的凶手,忽然想起白狼的伤,问道:“那你是怎么受伤的?” 白狼道:“就在我想潜入你们在山前村下榻的客栈,想去问问祝彪,从他手里买走马的那个商贾是什么样子,忽然从暗处射出无数把飞刀,我躲过去一些,有两把,刺在左肩和小腿,这人的功夫极其厉害,这是我第一次如此重伤,我当时无处可逃,便躲到马棚,刚好,就巧遇到姑娘,这或许,是老天的安排,我因祸得福。” 刘紫絮不理他适时的表白,问道:“你为何杀了祝彪?” 白狼道:“我先前并没有想杀他,后来,知道他是个采花贼,作恶太多,就在你们的人把他送往衙门的时候,我下手杀了他,因为当时身上没有兵器,便跑到旁边的一个木匠家里,抓了一些铁钉在手,成为我的暗器。” 刘紫絮明白了,这白狼对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一直在注意,不然,他怎么知道祝彪是被我们的人送往衙门,但不知他对简旭了解多少,知道不知道简旭的皇帝身份。忽然想起了在庙前的那次,“哦,替我教训那个胖子的人也是你?” 白狼道:“他敢那样说你,我就叫他以后都不会说话。” 刘紫絮虽然感谢白狼对自己的好,又觉得他下手有些狠毒,和简旭的性格截然相反,简旭都是对人能忍让即忍让,绝不会随便的伤害人。这或许,是白狼那悲惨的身世说造就。 她忽然想起西夏朝贡的宝贝,就想起了香萝,问道:“你可认识香萝?” 白狼哈哈大笑,“是不是西夏第一美人,她不过是夏王的一个妃子,服侍夏王多年,专攻驭男之术,她的第一美人之称并非是因为容貌,而是来自于她在某些地方的特长,这些,在姑娘面前,我就不多说了,怎么,姑娘也认识她?” 刘紫絮愣住,想想,这个白狼自己还不了解,很多事情不能对他说,可是,他既然在注意自己那些人,不会不知道香萝就在简旭身边,想想,还是没有说,道:“听说而已。” 白狼道:“这个香萝随着那些朝贡之物一起失踪,若再出现,恐怕她是被某些人利用。”他这话,不知是猜测,还是有意提醒刘紫絮。 刘紫絮心里一惊,他这样说,简旭岂不是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