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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忘情心经

    潼山脚下,永乐古城外一处僻静的树林里面,过膝盖的杂草丛中不时传出一些悉悉索索的声音。今晚的月亮被乌云蒙住了眼睛,四下里黑乌乌的,耳边也只能偶尔听到夜莺的啼叫声。

    李云飞低一脚浅一脚的走在杂草中间,看着前头带路的胡大同,禁不住开口抱怨道:“同子,你说的那玩意是真是假,你小子的心里到底有数没数?”

    前头的黑影也不回头,刻意压低了声音回了一句:“嘘,别那么大声。这大晚上的,又是黑灯瞎火的,要不是有些路子,哥们吃饱了撑的,领你到这里遛弯啊?”

    李云飞哼了一声,不再说话。

    两个人摸着黑继续往树林子深处走去。又过了半个时辰左右,胡大同突然停住了脚步,后面的李云飞一个没注意就撞了上去,正要开口说话。就看见胡大同神秘兮兮的指着前面一个山包说道:“看见了没,今晚上,咱哥们能不能发上一笔横财,可就全靠它了。”

    李云飞睁大了眼睛往前看去,就在前面不到五米左右的距离,有一座微微隆起的土坡。虽然没什么月色,但还是能依稀看见些东西,似乎就在那土坡侧面,有一个黑魆魆的洞口。

    等到走近那土坡后,李云飞勃然大怒:“同子,你他娘的脑子坏掉了?半夜三更骗老子来这里,难道就是钻这个兔子洞?”

    胡大同嘿嘿笑了,满脸鄙夷的看着他:“阿飞,甭看你天生的一双夜眼。正所谓隔行如隔山,这盗墓的勾当,嘿嘿,你还得听你大同哥的。放心吧,肯定没什么问题。”

    看着胡大同口中叼着强光电筒,身子一缩,真的就像一只兔子般,爬进了那黑黑的洞口。

    李云飞迟疑了半晌,把心一横,靠,有什么大不了的,自已难道还不如大同胆子大?于是也跟在胡大同的身后,爬了进去。

    洞口不是很大,但李云飞爬进去才发觉有些异常。里面的泥土也不怎么潮湿,似乎之前就有不少人爬进爬出过。

    崎岖拐弯的约莫爬了有五分钟上下,前面的胡大同突然失去了踪迹。李云飞心中着慌,往前快爬了几步。却没想到前面没了通路,身子一个踉跄就跌了下去,正好摔在了胡大同的身上。

    两人一骨碌爬了起来,往四周打量。在斑驳的电筒灯光照射下,一处空旷异常的石洞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咦,这是什么地方?同子,这就是你找到的藏宝洞?”李云飞环顾下左右,惊疑不定的看着胡大同。

    胡大同咧嘴一笑:“没错,前天那老小子一拿出那个玉碗,我就看出来有问题。嘿嘿,亏得我多个心眼,跟踪他到了这地头,要不哪里能撞到这等福缘。”

    李云飞把嘴一撇,没好气的说道:“靠,我当是怎么找到的,原来是捡别人的破烂。这么一个破洞,就是真有什么好东西,恐怕早就被人家搜罗光了,哪里还轮得到你我来捡个大漏?”

    胡大同一边四处走动,一边自信满满的回应道:“什么叫人品?就那不识货的老农,哥们随便扔了两千块钱,那家伙就忙不迭的把那玉碗倒腾给了我。嘿嘿,光是那玉碗,恐怕十万都不止了。嘿嘿,那家伙哪里知道,哥们就这么一路跟了下来。哈哈”

    李云飞半信半疑,心里面也就多了一些想法,学着胡大同的模样,四处查看着石洞的边边角角,希望真的能发现点什么值钱的东西。

    还别说,这人品一爆发,啥也挡不住。李云飞突然爆出一声尖叫,声音颤抖:“快,快过来这里,好像有些古怪。”

    就在石洞东南角的挂壁上,有不少的藤蔓长在上面。方才李云飞无意中扯掉了一些藤蔓,眼角处居然瞥见上面好似有一处平坦的岩石。

    胡大同跑了过来,煞有其事的四处查看一番,终于耐不住心中好奇,就拉着藤蔓爬了上去。在这寻宝的手段上,自然还是胡大同更为专业一些,李云飞也乐得让他打这个头阵。

    那岩石也就一米见方,胡大同爬了上去,左右捣鼓一阵,怏怏的又下来了,居然什么都没发现。李云飞讥讽了两句,也抓住藤蔓爬了上去。突然觉得手心有些刺痛,起初他还没在意,上去后用手触摸那岩石,看到有点滴血迹才发现受伤。

    这才恍然,原来是被那藤蔓上的尖刺给扎出了几个血孔。同时也惊奇的发觉那岩石表面异常的滑腻,正中间有一个浅浅的凹坑,倒好像是有人长期坐在上面一般。

    到底是高中生,心性还有些顽皮。李云飞冲着胡大同招招手,装模作样的坐了上去,双手合十,作出了一副高僧的模样。胡大同看他耍宝,也不以为然,自顾自的四处寻宝,却没注意到李云飞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眼神也变得虚无起来。

    此时的李云飞,昏昏沉沉的站在一片空地之上,四处雾蒙蒙的,正自惊惶,耳边突然传来一个悦耳的女声:“诶,混沌虚空无日月,飘渺世间多少年。等了这么久,也不知多少人来此寻宝,终于来了一个命犯桃花之人。”

    李云飞惊疑不定,四处张望,想找出那女声的来源。

    “你不用惊慌,我是桃花仙子。数万年前陨落在此地,空留下了一丝残存的神念罢了。你这桃花月的生辰,一生又是命犯桃花,情劫不断。正是修炼我忘情心经的绝佳人选。既然你我有缘,这一份衣钵也就传了给你罢。”

    李云飞还在仔细思量这番话中的含义,就觉得脑袋一阵剧痛。再睁开眼,方才的情景全部消失一空,自己面前的依然是空旷的石洞与忙着寻宝的胡大同。

    “怪事,难道昨晚没睡好,怎么出现幻觉了?”李云飞下意识的摇摇头,从岩石上跳了下来。

    胡大同一脸的沮丧,显然是没发现什么好东西。看到李云飞跳下来,讪讪笑道:“阿飞,真对不住,害的你白跑一趟。不过,咱们兄弟一场,你放心,孤儿院那边缺的钱,回头把那玉碗处理掉,包在哥们身上就是。”

    李云飞自小就是孤儿,胡大同就是他唯一的好友。

    十八年前的一个夏日早晨,积善孤儿院的院长李天良起来晨练,开门后赫然发觉门槛边上放着一个襁褓,里面有一个男孩,瞪着两只大眼睛在看着他。从此之后,孤儿院里面多了一个李云飞。

    尽管学习成绩一度很好,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李云飞开始厌恶上学。他不愿意见到同学们怜悯的眼神,当然更不想听到那些闲言碎语。于是李云飞开始了逃学,旷课成了他的家常便饭。只是每次考试前几周,他才会勉强拖着身子回到课堂上,用一份勉强合格的考卷来慰藉老院长的期待。

    高一的某个晚上他遇到了胡大同,十九岁的街上小混混。

    当时的胡大同,满脸的血迹,正慌慌张张的从街边跑过,后面有几个彪形大汉穷追不舍。一时慈悲心肠发作,平日里冷漠的李云飞居然将胡大同藏了起来。

    虽然胡大同是个街头混混,但是李云飞却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一丝久违的尊严,两人就此成了莫逆之交。

    李云飞继续有一搭没一搭的上着高中,胡大同也慢慢的从街头混混升格成了古玩一条街上的小摊贩,整日以倒卖文物为生。一来二往下,李云飞也知道了这个行当的一些内幕。

    胡大同最羡慕李云飞的,不是他超人的学习能力,而是他天生具有的一双夜眼。就是因为这双夜眼,胡大同无数次拉上李云飞去拿古城外的荒郊野岭去寻宝。虽然偶尔也找了几个破瓦片,却对两人的混混生活也无济于事。

    不过这一次,李云飞却是为了孤儿院而出手的。前些日子,老院长直喊胃疼,到医院检查后才知道,患了胃癌。数额庞大的治疗费顿时笼罩了整个孤儿院。

    就在这时候,胡大同信誓旦旦的说有一笔好买卖,于是就有了夜探石洞之行。郁闷的是,石洞探宝没找到宝贝,李云飞却意外的病倒了。

    自从石洞中回来之后,李云飞莫名的感觉到头痛,整个脑子好像要炸开了一般,接连吃了两片安眠药才昏昏睡了过去。这一睡,就是三天三夜。

    老院长强忍着胃疼的难受,请来医生为李云飞看病。但无一例外的是,所有医生都说他没任何问题,只是睡觉而已,等醒了自然就好了。胡大同也被吓得心惊rou跳,生怕是那石洞里面有什么妖邪,连着三天一直陪在李云飞的床前,就忘了那倒卖玉碗的事情。

    李云飞昏昏沉沉的睁开双眼,首先看到的就是趴在床边的胡大同。

    “同子,同子!”李云飞全身乏力,脑袋还有些疼痛。但让他郁闷的是,连着叫了几遍,那胡大同依然睡得仿若死猪一般,根本无动于衷。

    无奈下,李云飞只好勉强坐了起来,想下地给自己倒杯水喝。但这么一起身,就觉得脑海中好像被针扎了一下,疼痛难忍。他这么一叫,倒是将胡大同叫醒了。

    看到李云飞居然醒了过来,胡大同喜出望外,抱着李云飞脑袋,吧嗒一个大嘴巴就亲了上来,这下把李云飞恶心的够呛,这鸟人一晚上的臭气,全都糊自己脑瓜上了。真他娘的晦气!

    不过经过胡大同这么一恶心,李云飞惊喜的发觉自己脑袋居然不疼了,但随即感觉到有些不对,似乎自己的脑海里面多了一些东西,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胡大同此时已经跑了出去,大呼小叫的将老院长拉了过来。两人来到房中,看到的却是李云飞一副傻傻愣愣的模样。老院长一拍胡大同的后脑壳,怒骂道:“你们两个兔崽子,到底去了什么鬼地方,搞得阿飞成了这般模样。”

    胡大同也是莫名其妙,方才他看到的可是好好的李云飞,怎么一转眼就变成了个傻子?

    心有不甘的他伸手出去,使劲的掐一把李云飞的大腿,就听得嗷的一声大叫,李云飞从床头上蹦了下来,气急败坏的喊道:“胡大同,你想掐死老子啊?”

    这一生怒骂,宣告了李云飞的回归。不过,眼前的李云飞,却与先前的并不完全一样。准确的说,此时的李云飞,脑海里面夹杂了不少的私货,都是那什么桃花仙子的残余神识。这些神识经过数万年,已是残缺不全,其中稍显完整的也就是一些神乎其神的符箓和丹药的制法。当然这修真的功法林林总总也有一些,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一部神仙功法:忘情心经。而这部忘情心经,也正是那位桃花仙子的主修功法。

    这几天的昏睡,正是那些残余神识入侵的结果。好在李云飞自身的意志力强大,最终成功的融合了那些残余神识,这才醒了过来。醒来之后,那些庞杂的信息一下子冲击过来,让李云飞完全没有防备,外人看来是一下子变得傻了,但其实他的脑海深处正在贪婪的吸收这些庞杂的信息。

    接连几天,李云飞都在这浑浑噩噩中度过,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一直过了十多天,才慢慢的恢复了正常。这十多天里,胡大同陪在他身边,偶尔去那古玩街上照顾一下自己的小摊,也主要是为了倒腾那玉碗的事情。

    玉碗还是给卖了,得了十二万。但对于老院长来说,钱已经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他已经是癌症晚期了,生存期也就这十来天了,不知什么时候就倒下再也起不来了。

    李云飞完全恢复了正常,老院长的心思也放了下来。癌症不期而来,就在李云飞病愈的第三天,老院长将他叫到了自己房中,颤颤巍巍的交给他一枚翠玉戒指:“阿飞,这戒指,戒指,是从你的襁褓中发现的,也是你父母留给你的唯一信物。你,你将它收好吧。”

    李云飞看着那枚戒指,心里面却是不以为然。哼,忍心抛弃自身骨rou,又何苦留下什么戒指?

    老院长看他一脸嘲讽,不觉叹了口气道:“阿飞,我,我活不了多久了。只希望,希望你能答应我两件事!”

    “你,你答应我,不要,不要再这么混下去了。考,考一所好大学,好好的,好好的活下去!”

    “阿飞,有能力的话,帮我,帮我多照顾照顾孤儿院的孩子!”

    老院长散手人寰,留下的是四五十名孤儿。尽管民政局早已安排好人手,但李云飞却怎么也无法相信老院长就这么走了,接连几日的精神状态都十分的纠结,直到被胡大同掴了一个大耳光,这才清醒过来。

    “要是你还带种,就完成老院长临终说的话,考上一个好学校,照顾好这些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