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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一面倒的战斗

    第二十三章一面倒的战斗

    原本以马车为掩护的人类战士,在见识了“砂锅大的拳头”之后,渐渐的以几人为一组并肩战斗。

    体型上的巨大差距,力量上的巨大差距,终于让这帮可怜的人类武士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平日里苦练的武技,在这帮凶残的野蛮人人拳头下,是多么的可笑?

    距离远了,没人家手长更没人家脚长,碰不到人家。

    距离近了,人家随便碰一下,轻则骨折,重则断手断脚。

    人类武士中,不乏一些武技出众的优秀剑士,可是在这种规模下的战斗,个人的勇武,并不能成为左右双方胜利的重要筹码。

    从成年就开始战斗的部落精锐战士们,没有练习过任何战斗技巧,更不懂得在大规模战争下如何排兵布阵。

    他们依靠的就是自己强壮的肌rou,和无数战场上培养出的战斗本能。

    他们自从成年后,与比蒙战斗,与凶兽战斗,与人类正规军战斗。

    大多数时,他们都是以少敌多赢得战斗,而他们最大的依仗,就是优秀的个体战斗力。

    人类的军事学家,曾经无数次分析过野蛮人的战斗方式。

    用他们的话说,野蛮人没有任何战术可言,就是一窝蜂似的冲到敌军当中,穿插敌人的阵地,然后不断的分割,再穿插,再分割。

    将敌军打散后,凭着出色的个人武力,各个击破,不断的蚕食对方有生力量,最终获得胜利。

    这种优缺点同样明显的战斗方式,除了比蒙的强力种族,只适合个人勇武丝毫不逊于比蒙兽族的野蛮人。

    说来可笑,要击败毫无章法可言的野蛮人,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很难。

    说简单是因为,只要在正面硬抗时,能够顶住第一波攻击和冲锋,从而把握住战场的主动权和节奏后,完全可以通过预备队反包围之后,战斗走向一锤定音。

    说难是因为,除非人类拥有比蒙兽人,或是和野蛮人同样强壮的战士,否则无论多么厚实的盔甲和防具,都如同小孩子的玩具一样可笑之极。

    人类已知能够正面抗衡野蛮人和比蒙兽族的兵种,只有全身披挂的重骑士,不过明显机动力不足的重骑士只是能勉强抗衡,并没有绝对的压倒性。

    人类的那些军事家,不止一次暗自庆幸,若不是野蛮人没有足够的冶炼技术,若不是大荒原上没有任何金属矿产,若不是野蛮人战斗中没有组织和几率,若不是他们根本不屑于佩戴护甲和武器,若不是他们只有区区不足十万的人口,人类早就被野蛮人揍的找不到北了。

    而眼前的商团人类武士,他们不是不明白如何抵抗蛮族战士,毕竟泛大陆所有人类战士,都明白野蛮人的弱点,也清楚对付这群头发简单四肢发达的野蛮人,只要抗住对方的第一波冲锋就好。

    可是他们根本做不到,在部落战士的蛮力面前,粗糙烂制的铠甲,如同纸张一样,不要说防御了,就是被人家踹一脚,自己就能倒飞出几米远。

    有几个小贵族子弟和雇佣兵倒是佩戴精良的护具铠甲,可是一样什么作用都没有,光震就震掉半条命。

    除了蛮力惊人的部落战士,对方的那头四蹄如同金属一样的灰色大狮子,更让他们心底生出了一阵无力感。

    打我们还用的着出动这么多的蛮族的战士?

    那头和得了癫痫症,来回不停横冲直撞的灰色大狮子就够让我们喝一壶了。

    人类武士们都觉得这帮野蛮人太小题大做了,没有这么欺负人的?

    我们只是一支小商团的护卫,不是正规军,更不是神圣教廷的护教十字军啊!

    血蹄扎克胯下的巨型灰狮“铁山”,如同喝醉酒的老和尚闯进了尼姑庵,横冲直撞的,在血蹄扎克的指挥下,专门奔向聚堆的人类武士,无数倒霉鬼不是被撞飞,就是被踩成rou饼。

    金属化的四只巨蹄,哪怕轻轻刮碰一下,没有重型护甲护身的人类,最轻的也是如同断了线的风筝,口吐着鲜血高高飞起。。

    连踩带踏的“铁山”,不用特意去攻击哪个目标,只要哪里人多,就冲向哪里。

    人类的刀剑不是不够锋利,弓箭不是不够尖锐,只是铁山太皮糙rou厚了。

    砍在铁山已经金属化蹄子上的刀剑,不是用力过大被折断,就是除了一声金铁交鸣外,毫无作用。

    而其他的蛮族战士,仗着体格上的巨大优势,伴随着不绝于耳的骨折声,一拳就是一个吐血的倒霉鬼,一脚就是一个满地乱窜的滚地葫芦。

    从铁山背上跳下的血蹄扎克,脚踏血怒战环,顺手举起了一屁矮种马扔向了一群弓箭手,压断了无数可怜战士的肋骨,引起了阵阵哀嚎。

    这一幕看的好多人类武士心脏砰砰直跳,车队最后面的许多护卫武士,扔掉了武器掉头就跑。

    血蹄扎克望着临阵脱逃的人类,打了几个手势,周围几个部落战士注意后,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几包草药,将其点燃。

    不多时,浓重的草药味扑鼻而来,顺着逃跑逃兵们的方向,随风飘了过去。

    这是蛮族远距离沟通的一种方式,草药分为很多种,也代表着很多含义。

    刚刚部落战士点燃的草药,就代表着围击逃兵。

    相信埋伏在人类商团后方的卡恩与其他部落战士,不会放跑一个人类。

    经历了无数战斗的血蹄部落战士们,也遇到过无数难缠的对手。

    无论是身披重甲,手持三米长枪的重骑士,还是来去如风跨骑战狼的比蒙边境狼骑兵,他们都与其交过手。

    相比那些难缠的敌人,如果简单的形容眼前这帮人类商团护卫的话,缺乏想象力的野蛮人大脑中,唯一出现的就是营地里,那群躺在地上待宰的沙罗兽。

    乱糟糟的战阵,软绵无力弓箭,懦弱的身体,砍在身上不疼不痒的武器,巴掌大的盾牌,对拥有天生皮肤半石化和力大无比蛮族战士来说,与其说是战斗,不如说更像一场并不好笑的闹剧。

    一些憨厚的部落战士,看到有的可怜鬼,放下了武器跪地投降后,也不再忍心去赶尽杀绝,而是寻找着还在反抗的人类武士。

    血蹄扎克看着眼前这帮可怜的人类,想不明白到底是谁给他们的勇气,居然敢如此自不量力,对勇猛的蛮族战士亮出刀剑。

    一脚踹翻了一辆马车,连同拉车的马匹也被拉到在地哀嚎不止,血蹄扎克对着部落战士们喊道:“部落的儿郎们,收了他们的武器,投降的都给我绑上,还抵抗的,给老子往死里锤。”

    血蹄扎克并没有下达赶尽杀绝的命令,毕竟他和王大力商量好了,只求财不害命。

    用王大力的话说就是这不是一锤子买卖,一次给人家整怕了,人家要不是再也不来了,要不就是带大部队来复仇。

    战斗已经接近尾声,除了零零散散已经开始的人类,大部分护卫武士已经丢掉武器,纷纷跪地投降。

    而此时王大力也解决了眼前的对手。

    原本还对人类斗气保持着一定警觉的王大力,经过了几次试探性的攻击,渐渐明白了斗气的作用。

    除了能够令身体更加的迅速,防御上也有一定的加成效果外,屁用不顶。

    科隆自幼练习的武技并不高深,无非是劈砍那几招,熟能生巧而已,再就是敏锐的感知和战斗经验。

    而能够修炼出初级斗气,已经是科隆的极限了。

    白色的斗气是最斗气中最低级的,对个人实力的提升十分有限。

    反观王大力,虽然经常使用热兵器,但这不代表他对冷兵器格斗不熟悉,尤其是一对一近身搏杀。

    科隆所修炼出的斗气,在王大力的眼里就是个花架子。

    再无顾忌的王大力的不再留手,抡起了狼牙棒就是一顿猛削,也懒得管什么招式套路了。

    科隆被对方巨大的力气震得双手发麻,三番两次之后,被抽冷子一脚踹出了两米多远,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这次王大力给不给对方爬起来的机会,一脚把大剑踢飞,轨道科隆的胸前,双手一扣就把对方的面甲掀飞,放下了狼牙棒,噼里啪啦一顿大嘴巴子,抽的对方眼冒金星。

    要不是看对方是领头的,还有好多话要问,王大力早就一棒子把他脑袋敲碎了。

    被扇成猪头的科隆,门牙也掉了一颗,眯缝着眼睛望着飞出十多米远的大剑,又看着越来越多的商团护卫跪地投降,眼看回天乏术,默默的躺在地上,高举着双手,表示放弃抵抗。

    王大力也没继续抽下去,起身站了起来,望着除了还躺地上呻吟不止的人类武士,其他的纷纷跪在了地上不再反抗。

    “贱皮子,不揍你们不长记性。”王大力揉了揉发红的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