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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惊变 (下)

    吉星晖把这件事的来龙细脉讲得清清楚楚:“那个石游击是广西提督冯子材军门的部下,这一回冯大人委他出关招募营伍,常驻安南,他便竟同柳浩豪勾搭在一起……”

    他把内情说得甚是详尽,非亲历其事所不能知也,原因很简单,在这事上,他便是主谋。

    若不是他推波助澜,柳浩豪虽然头脑简单,一向是个标准的莽汉,可也不会这个节骨眼上跳出来闹事。

    他看了人家石游击的顶戴花翎,还有那几份委任状,加上三言两语下来,当即跳出来拥戴柳浩豪。

    等双方谈好价码,他特意出来寻找柳宇这批人,结果倒看到了二十条洋枪,他再不懂洋枪,也知道这是精品,当即就犹豫了下,本来还想来游说柳随云的,可是没说几句,柳随云已经把他说服了:“当家的,吉星晖愿替您打先锋做前驱,风里来火里去绝无二言!”

    柳字营是柳宇规划中的一块基石,虽然说战兵不足百,火器皆为鸟枪,尚有妇孺五十人,但都是子弟兵,绝无忠诚上的问题。

    因此柳宇当即一点头,握紧了江凝雪的手:“我们这就回老营去。”

    那个石游击许出一个营官的缺,在外人眼里,都是天大的优厚,在他眼里,却有若鸿毛一般,他要的只是柳字营:“司马,把你那米尼给星晖。”

    司马泰早觉得多背一只米尼枪累人,一听得这话,当即是毫无犹豫地放下枪,连带附件弹药,全给吉星晖:“拿着!记住,这是司马泰用过的米尼枪,莫忘了!”

    吉星晖那是眼睛一亮,这是好枪啊!

    刚递了投名状了,就有如此好处,再看这二十支后膛的洋枪,还有他们这进退有序的气质,前程无忧啊。

    那边江凝雪却拉住了柳宇的手,她细声问道:“你们觉得柳宇配不配当我们柳字营的家?”

    这些天同行,这二十人早已拧成一条心,几乎是一口齐声地说道:“当得!自然当得!”

    “浩豪他这一个莽汉,怎么能当我们柳字营的家!”

    “自然要阿宇这样年轻有力的当家!”

    “他柳浩豪能弄来这么好的洋枪?”

    大家七嘴八舌,都是一个意思,江凝雪又特意转头问道:“誉哥,朱叔,你们两位都一向和浩叔亲近,你们怎么看?”

    这两人齐声一致地回道:“我们帮理不帮亲!”

    “好!”江凝雪握紧了拳头:“跟我们家阿宇回老营去,这枪以后就正式归你们了!”

    柳宇没想到江凝雪居然替自己鼓足了士气,他大声叫道:“回老营去!让他们看看咱们这些天的成果。”

    大家鼓足了士气,不过半个时辰,眼见着不过一里地就到了老营。

    不用柳宇发话,大伙儿已经自动集结在一起,眼里都带着几分杀气,现在发布命令的是临时担任教官的连锦城:“立正!”

    他倒是个好教官,柳字营立即排成了两列纵队,颇为整齐,这都是这几天队列训练的结果:“报数!”

    “一、二、三、四……”

    连锦城这一回终于没有举着十字架,而是行了个一个标准的军礼:“阁下,柳字营列队完毕,请指示!”

    趁着刚得洋枪后的热腾劲头,这一路上除了射击训练和实战演练,柳宇没少折腾过队列教育。

    除了江凝雪和少数人,柳字营众多半觉得这种乏味的训练觉得无趣,但是一来刚得了洋枪,热劲没过,二来柳宇还常用连锦城这个军事顾问的名义,强行把队列推行下去,现在已经是有模有样了。

    无论什么时候,队列训练都是军队最基础的训练,只有通过队列把所有的士兵训练成进退一致,一切行动皆服从命令,上级如臂使指的健卒,才算是从老百姓向军人进化的第一步。

    现在显现的就是队列训练,十分整齐的两列纵队。

    连锦城这个满口圣经的家伙,在基础教训方面确实有些天份,不会比当过兵的他逊色。

    而远方,便是柳字营的老营。

    “上子弹!上刺刀!托枪!”

    无论是江凝雪,还是柳随云,都赶紧把一发发子弹灌进弹匣之中,拥有雷明顿的老兵沉稳则把刺刀安在刺刀座上。

    集体托枪,目光冷彻而热烈,他们的脸上充满着期盼。

    两列纵队齐整,悄无声息。

    他们在等待着柳宇的命令。

    柳宇觉得自己有一种爽快的感觉。

    眼前的一切,突然充满了快感。

    柳宇是个标准的军迷,他喜欢阅兵。

    当他在网上看到有杂碎居然提议取消天安门阅兵的时候,他当即破口大骂。

    老子十年才能这么痛快地爽一回,可你们这帮杂碎还要夺走这样快乐。

    阅兵万岁!

    可是在前生,他永远只能在阅兵场上喊:“首长好!……为人民服务!”

    他也想呼喊一声“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现在他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

    这才是真正的军人!

    二十个自己亲手带出来的军人。

    他们衣衫破烂,军姿并不标准,有高有瘦,有矮有胖,可是他不再是一群农民了。

    没有如林的刺刀,只有四把刺刀,吉星晖还在队尾十分紧张地安装着刺刀。

    可是他们站在那里,便有一种雄纠纠气昂昂的味道。

    他们朝气蓬勃,他们带着一种军人特有的味道。

    即便是身为女儿的江凝雪都不例外,站在队首的她,脸上带着一丝潮红,双手却死死地托着枪,力度之大,连手指都有点苍白起来了。

    这便是老子的队伍!

    “凝雪出列,举旗!”

    江凝雪举起那面一个斗大“柳”字的旗帜,战旗猎猎,面向东方。

    所有人脸朝前方,眼神如剑。

    远方是柳字营的老营。

    是如画江山。

    是漫漫征程!

    柳宇高喝:“全体――齐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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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书评区不少讨论,我只说一句,至少我每本书和上一本都有所突破吧,紫钗我始终不是那种原地踏步的人

    不过有些东西,象后宫,象恶搞,始终是刻在我的血rou里去的,只是还没到引出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