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巨城
呆若木鸡的看着洛小熠,阿大也好,百诺也好,完全不能接受洛小熠的论点,可是仔细想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一点都不假。 看着两人渐渐清晰的眼神,洛小熠知道,他们终于想通了,于是继续道:“所以呢,这万年老松蘑,咱们必须提价,而且还不能提的少了。” “那……咱们提一倍?”听到洛小熠的话,阿大试探的道。 听到阿大的话,洛小熠断然摇了摇头道;“咱们这次货物的数量很少,所以咱们选择的客户范围也要缩小,针对那些中层的有钱人,以他们的购买能力,一袋最少也要一银币!” “什么!”听到洛小熠的话,不仅仅是阿大,即便是百诺也惊叫了起来,这太夸张了点,价值50铜币的蘑菇,硬是被卖到了1000铜币,20倍的提升,这哪里是做买卖,这分明是在抢钱啊! 看着两人傻傻的样子,洛小熠傲然一笑道:“好了,你们也不需要这么惊讶,你们仔细想一想,如果这些真的是万年老松蘑,难道不值这个价吗?事实上……咱们想低卖都不成,如果价格定的低了,那岂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这些都是假的?” 听到洛小熠的话,阿大和百诺终于了然,不过阿大还是担心的道:“可是……如果价格定在一银币一袋的话,以这个城市的消费能力,根本就卖不出去多少,能卖100袋就不错了,所以……” 听到阿大的话,洛小熠微笑着道:“没有所以,事实上,我本来也没打算全在这里卖,要知道,光是卖100袋的话,那也是10金币了,剩余的400袋,咱们继续带上出发,下一站……咱们去死亡之城,你们想一想,位与沙漠正中心,与世隔绝的死亡城,这些蘑菇是什么价?你们还怕卖不掉吗?” “什么!你要去死亡城?天啊……这我可不敢听你的,会没命的啊!”阿大骇然大叫着。 给了阿大一个放心的眼神,随后……洛小熠微笑着继续道:“放心吧,我知道一条安全通道,绝对的安全,相信我……就算我不在乎你的死活,可是我却不会把自己,还有我的同伴也搭送进去,不是吗?” “安全通道?”听到洛小熠的话,阿大满脸的惊讶,这死亡沙漠真的有安全通道? 看着阿大不可置信的神色,洛小熠点了点头,在上一世,这安全通道,是距离现在十年后才被发现的,绝对安全的通道,至于现在,死亡沙漠的安全通道依然被掩埋在那里。 “没错,绝对安全的通道,由我带领的话,绝对不会出差错的,你只需要按照我所说的路线走就可以了,你该明白的,就算我不在意自己的生命,但是却不会拿着百诺的生命去冒险。” 听到洛小熠的话,阿大深沉的看着辛云,好半天……阿大断然道:“好吧,既然你这么说,那我答应你,我也相信,你不会将咱们三人带入死亡之路!” 说完话,阿大转过身,去仓库外雇佣了几个工人,将所有的货物运到了市场,随后开始叫卖了起来…… 出乎三人预料的是,这平原城有钱的人还真的不少,原本以为最多只能卖出100袋,但是事实上,却只花了一天时间,所有500袋所谓的万年老松蘑,竟然完全卖了出去,当阿大手捧着50个金灿灿的金币时,激动的眼泪都下来了,如果不是洛小熠的话,想挣这么多钱,恐怕一辈子都未必能做到,能维持日常花用就不错了。 看着阿大激动的样子,洛小熠不由的笑了起来,50金币看似很多,足够一个人轻松的活一辈子了,可是事实上,这点小钱,却什么都不算。 虽然这已经是洛小熠在这个世界生存的第一世了,但是直到现在,洛小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肯定这里不是地球,和这个世界比起来,地球不过是一粒沙尘而已,这个世界要比地球大上亿万兆倍! 地球的赤道周长,那也不过是四万公里而已,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四万公里不过是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距离而已,比较远一点的,那得是上百,上千万公里的距离! 地球上最高的山是喜马拉雅山,高度是8848米,可是如果把喜马拉雅山搬到这个世界的话,你会发现那不过是一个小石笋而已,甚至连山都算不上了! 这个世界最大的山,是一座高不见顶的山,仿佛一个巨人一般,伫立在天地间,没有人知道它到底有多高,以阿大猪皮龙的速度,想围绕着他飞一圈,也需要十几年的时间,曾经有人试图登上这座高山,可是他向上飞出了八千多万公里,却依然看不到山颠在哪,甚至连山的直径都没有任何的变化,也就是说,八千万公里的高度,也依然属于山脚。对比而言,8848米的喜马拉雅山到底算什么呢? 这个世界除了大外,还有就是生灵多,没有人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少生灵,那绝对不是以亿为单位可以计算的,也不是以兆为单位可以计算的,如果一定要用一个形容词的话,那么这个形容词是——无限! 如果把这个世界比做是地球的话,那么相对而言,地球就是一颗沙砾,也许……这个比例还是太小了,因为没有人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大。 这个世界中,通用的货币是金银铜三种金属,所谓的金币,其实更应该叫做金钱,和中国古代的铜钱很像,外圆内方,用兽筋串之,上面并没有花纹,但是却绝难假冒,这个世界的人,对于金币的重量实在太敏感了,因此假币是完全没有存身之处的。 50个金币,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可以过上一世了,可是对于那些真正的有钱人来说,却什么都不算,以洛小熠为例,在漫画中,洛小熠曾经拥有过一个日产黄金十吨的金矿,可就算这样,他还不算是巨富! 无言的摇了摇头,既然有了钱,自然不能空跑了,沙漠中最缺什么?没错……最缺的不是什么干蘑菇,而是——酒!由于沙漠中根本无法种植粮食,而酒又是粮食所酿造,所以在沙漠中心的死亡之城,酒是高档的奢侈品。价格比这里贵一倍! 第二天一早,洛小熠三人携带着50个大酒囊,朝着死亡沙漠的方向赶了过去,在成功抵达死亡之城后,洛小熠将手中的100颗青铜一星死亡系龙晶兑换成了100颗白银一星的火系龙晶! 一阶换二阶,虽然只有一阶之差,但是价格却翻了十倍,之所以会成功交换到手,一来是因为死亡系龙晶是这里最紧缺的,二来……作为沙漠正中心,这里正是火系龙晶的产地,价格低廉的可怕。 九大系龙晶中,火系的龙晶是最昂贵的,因为火系的龙威力最大,破坏力最强,中期和前期占有压倒性的优势,因此选择火系的人最多,所以火系龙晶的需求量就最大,别看在这里不值钱,可是一旦成功从这里运出去,立刻就身价倍增。 当阿大将所有米酒都卖光后,资金从50币金变成了100金币,可是辛云的100颗白银二星灵龙蛋现在就值100金币,一旦运出去,最少也可以卖1000金币! 由于时间紧迫,三人并没有在死亡之城休整,而是立刻上路,不过这一次,洛小熠没有让阿大装任何的货物,而是装了足够三个月食用的食物,随后踏上了征程。 经过两个多月连续的,艰苦的跋涉后,终于……洛小熠一行人跨越了十几万公里,成功的抵达了塔山巨城,看着出现在天边,那黑压压的巨大城市,洛小熠的心脏剧烈的跳动了起来,就是在这座城市后面的矿山前的路旁,那颗9.9星的碧空之海,正在路边等待着洛小熠的到来。 看着渐渐接近的巨城,洛小熠不由的暗暗祈祷,无论如何……那碧空之海可一定不要被那个原来的发现者发现啊,要知道……尽管洛小熠一路全速赶过来,但是根据漫画中的传说,那碧空之海就是在这个月左右被发现的,至于具体的时间没人知道,也许……也许那碧空之海已经被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