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叶飘零,花飘逝在线阅读 - 十七章 事故处理1

十七章 事故处理1

    1王家来交警队处理事故

    王晨亮的父亲让车撞死之后,交警队拖了这么长的时间还没有给他们做出处理,一拖几个月过去了,王家人失去了亲人,一点也得不到心灵上的安慰,在悲痛之余花费上时间催促交警给他们尽快处理,一个星期满算才七天的时间,就有二天是休息日,有时来了找不到办案交警,好不容易见到了办案交警,却让他们过二天来,拖来拖去,拖的王家人心力交瘁。

    这天,交警决定就这起交通事故做出处理。

    王家人一大早来到了交警队。人死不能复生,这已经是事实,王家人在伤痛中也没有太大的要求,就是为了给正在读书的王晨亮王晨霞兄妹俩人多争取点扶养费,让他们能完成学业,长大成人,希望交警能给他们一个公正的处理,告慰孩子父亲的在天之灵。

    今天他们兄妹俩请了一天的假,让肇事者他们看一看失去了爸的孩子多可怜,就要快高考了,虽然王晨亮请了一会儿假,他也没有敢放松学习,他知道,妈为了供他上学,把家里的水暖配件全当废铁卖了。他一定要好好学习,抓紧时间用功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来报答母亲的养育这恩。他请了假,在这备战高考的最紧张的时刻,王晨亮就是来交警队他也拿着课本复习着功课,他要把课本上的知识全都深深的记在脑子里,对理解不透彻的地方他反复的琢磨,认真的思考着,温习了一遍又遍。

    他请假,原则上老师是不让请假的,王晨亮是个优秀的好学生,是一个诚实的好孩子,一般没事他是绝对不请假的,有特别的事他才要请假,老师准了他半天假。

    王晨亮来到了交警队,这起事故的处理,对他来说,他也知道重要,他虽然已经十八岁了,他对事故的处理,他爸的事,他一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全都依赖的是他的二爷爷,他知道二爷爷给他们家帮了不少的忙,他由衷的感谢爷爷。

    王家人来到小吴的办公室,小吴把一份责任认定书给了他们,说是王家人不负事故责任。

    他们的案子已经移交到调解科,由调解科负责给他们处理。调解科的一个高个子却很瘦,越瘦起显的他个头高的中年男子,身着警服,没戴警帽,乌黑的头发,瘦瘦的长脸,看上去很精干,从调解科的办公室出来,来到他们王家人面前,“给你们调解由我负责,你们就是受害者家属,通知了好几遍对方,他们竟不来参加调解,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调解终结,我给你们一份调解终结书,你们依法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了。”

    王仁庭带着王家人来到交警队,交警还没有对这起事故做出处理,就让他们去法院起诉肇事者。一大早他们王家人来到了交警队,还特意让他们兄妹俩人请了假,交警说是要给他们处理,就这么简单,这也叫处理?给了一份责任认定书,还没有调解,一次也没有调解,就调解终结了,就算是什么处理?不是老百姓不去法院告他们,一个老百姓告状徜何容易,不懂法律,告状还要交诉讼费,请律师,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的钱来,这不是往死路上逼吗?调解交警小高说“你们向法院起诉,不存在输不输,最多也就是在赔偿数上有争议,我是想让你们尽快得到你们的赔偿,家里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国家有规定,可以申请减,免,缓,你不起诉,一直拖的可是你们。”

    他们王家,从来也没有打过官司,他们对打官司实在是茫然无知。

    王仁庭问交警小高“肇事者他们轧死了人,肇事者他们不赔偿钱不说,就连交警传唤也不来,交警通知也不来,这也太霸道了,你们交警就拿他们肇事者没办法?”

    交警小高笑了笑,笑的是那么的不自然,说“老同志,交警和法院在执法性质上不同,法院有责令,判决赔偿的权力,对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还可以强制执行,而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不能超越了自己的执法权限,你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王仁庭低着头,好像明白了他的意思,又似乎不明白他的意思,不时的摇着头,他认为他活了大半辈子了,见的事也多了,他相信人民交警不会做出对不起受害人的事来,现在交警还没有给他们调解就终结不管他们了,王仁庭感到了无地自容,太对不起王晨亮王晨霞了。自己总以为交警会怜悯受害者,会给受害者一个公道的处理。

    王仁庭扑通的就给他跪下了,你们做交警的还有没有一点做人的良知,肇事者不参加调解,就受害者一家来调解,没有调解就调解完了,让他们在调解终结书上签字,给了两张纸就算是处理,这简直就是胡弄人,就这么简单也叫处理,这个字,说什么也不签,不签这个字。生命是根本,谁也不愿意让自己的亲人丢掉宝贵的生命,老百姓没了一条命,一分钱也没有赔偿损失,一条生命的代价就只换这张纸,在调解终结书上,王仁庭拒绝签字。

    急的王仁庭只跺脚,“这!这!这!轧死了个人就给你这么一张烂纸,这就叫处理,上哪去说这理,老天啊,——”王仁愤愤不平的转身而去。他就不相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肇事者轧死了人,你们交警不处理就要往法院里推,去法院就去法院,就是上国务院,下中南海,非跟肇事者讨个说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