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兰月阁
“记住了,汝还欠吾四千七百二十四盒零食。亏汝还是个下人,难道就没有身为一个下人的觉悟吗?别总是需要吾催促汝。” 爱莎殿下一脸满意地走出了机场便利店,可怜米诺克双手提着两袋零食,哭丧着脸跟在她身后,心里再次为自己壮烈牺牲的钱包默哀不已。 回想起刚刚自己情急之下安抚公主殿下说的那句话,如今米诺克恨不得抽自己两嘴巴,仅仅是说错了一句话,就成了地狱第一层跟地狱第十八层之间的差别……这让他情何以堪? 看向远处大厅内那个全息屏幕上关于中央城天气的状况表,米诺克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室外温度:4℃—6℃。都怪他没有想过这个,现在的煌京中央,正值冬季啊。 如此一来,买衣服的钱……钱包啊,你真命苦。 米诺克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短袖衬衫,爱莎身上那套单薄兮兮的浅绿色无袖连衣裙,还有在机场大厅之内那些旅客身上严严实实装扮,对比之下顿时欲哭无泪。现在这种情况,他们明显要在机场的商店内买完衣服才能出去。但是……谁不知道机场里的物价非一般贵啊,同一样的东西,米诺克情愿在外面买都不愿意在机场内买。 可惜的是……现在轮不到米诺克选择啊。 要知道,原本在殖民星,米诺克半工半读之下,靠那几份零散工微薄的薪水,能养活自己就已经很勉强了,平时根本剩不下多少钱。而首都星的物价指数在联邦之中可是出了名的高。如果按照现在这个速度花费下去,以米诺克那点可怜的“底蕴”,恐怕不到几天就要彻底告罄了。 在弹尽粮绝之下,米诺克必须面临这样的一个尴尬的问题:在自己回到首都之后首次向里昂打电话求援的理由是……“哥,我活不下去了,求借钱”。 生活,让人情何以堪啊。 米诺克低头捂脸,满头冷汗。 冲动果然是魔鬼,爱莎说得话更是不能轻易相信。自己那时果真不应该贸然答应回来煌京啊。这不,才刚回来,他连住的地方都没找到,就已经出现经济危机了。难道接下来的日子他都要勒紧裤带过吗? 望着眼前安静啃着零食的爱莎殿下,米诺克摇了摇头,就算他受得了,面前这尊大神都不好糊弄啊,说到底最后还不是要向哥求救? 米诺克的内心陷入天人交战之中。 走在前面的爱莎殿下怎么都不会想得到,在跨出便利店这短短十米距离之内,米诺克的脑海中已经闪过了千百个念头,可谓纠结之极。 “算了,不管了。能走一步算一步。” 想到最后,米诺克大有一种摔破罐子的决绝。拍了拍爱莎的肩膀,大拇指朝后一伸,“走,爱莎,咱们买衣服去。” “好哇。”有新衣服,爱莎殿下当然是求之不得。前几天米诺克在商场帮她拿的衣服全忘在酒店房间里了,到头来除了自己身上这件外,爱莎再次面临了无衣可换的尴尬状况。现在米诺克居然主动建议去买,她当然十万个愿意。 接下来的三十分钟对于米诺克来说,真是惊心动魄,极度考验他心脏的承受能力。具体来说,不是购物过程惊心,而是衣服的标价动魄。在机场那些只有名牌的店铺逛了一圈,米诺克从头到尾都没见过有一个数字是低于四位数的。 嗯,四位数的联邦币是怎么概念?如果说米诺克现在所有存款也只有一万联邦币出头的话,大家可以理解了吗? 在这里买一件衣服,哪怕是最便宜的衣服,都顶得上米诺克从前在殖民星两个月生活的所有开销。最后,在咬牙切齿,脸容扭曲之下,强忍着杀人的冲动,米诺克挤出一个异常难看的笑容,让爱莎殿下自己选了一件中长式风衣,到柜台刷了卡。 “下人,汝……”走出店铺门口之后,爱莎殿下眉头一皱,正想问米诺克,却被他打断了。 “我不用,倘若要我穿这里的衣服,我还不如直接扒了自己的皮披身上!”米诺克脸色铁青。 “吾才不是问汝这个,吾是想说,才那么一件,不够啊。” 米诺克:“……” 好吧,在爱莎殿下的脑袋之中根本就没有关心人这个概念,是米诺克自己天真了。深吸了一口气,米诺克伸手阻止了爱莎说下去,表示已经明白。 “放心,先买一件用着,其他的明天我陪你出城里买。现在最重要的是先回我哥的家安顿好,其他的事,之后再说。”米诺克觉得自己已经受够了。三步并作两步走,带着爱莎殿下走出机场大门。 机场之外,没有了室内暖气供应。阵阵寒风迎面扑来,米诺克打了个冷颤,浑身冒起鸡皮,却满脸不在乎地朝一旁的停泊区走去。 作为在机场拉旅客的最佳场所,这里的情况可谓是人流汹涌,无数悬浮的士停泊在一旁,等待旅客上门。 相比起殖民星那里的荒无人烟,自清醒以来第一次看见那么多人的爱莎,双眼之中闪动着慌乱与新奇。脚下不由自主加快了步伐,朝米诺克靠近了一些。 锁定了一部蓝色的士,米诺克走了过去,向司机问道。 “去兰月阁多少。” “一百六十。”那个司机大叔头也不回,吊儿郎当地答道。 “什么?你说多少来着?”米诺克目露凶光,手臂上青筋暴起,一副想杀人的样子。 刚刚才被机场的服装店坑完,现在又被的士坑?我才离开煌京两年,一回来就事事不顺?难道天都要跟我过不去么?这到底怎么回事? 不知道是不是米诺克现在的样子过于狰狞,大有一种一言不合便立即动手的气势。总之那个司机扭头一看,吓得浑身一抖,语气马上软了下去。 “一百二十,一百二十。” “一,百,二,十?”米诺克咬牙切齿,语气森然。一蓝一黑的异色双瞳眯了起来,拿着零食的拳头发出了爆豆般的声音。 “不…不…八,八十!”司机大叔咽了一口唾沫,大概是觉得自己还是太黑,心虚了吧。 “好,八十就八十!”米诺克抽开客座的门,“爱莎,上车。” 脸色铁青坐在车里前座,双手交叉在胸前,米诺克一言不发。一旁的司机大叔被米诺克的气势折服了,往自己这边缩了缩,头也不敢扭过去看他。老老实实等着爱莎上车后出发。
向天发誓,米诺克只是觉得太冷了,双手交叉在胸前缩成一团罢了,根本无无意恐吓司机大叔。至于脸色为啥不好?难道你穿着一件短袖站在不到5℃的天气中,脸色能不被冻得发青么? 有零食在手的爱莎出乎意外的安静,关好门之后,只是乖乖坐在的士后座啃着自己手中的零食,识趣没有招惹现在的米诺克。 在这种情况之下,车里的环境格外寂静。司机大叔顾自开着车,争取早一点送走米诺克这个恐怖的青面神。爱莎殿下看着窗外掠过的市区风景,吃着零食消磨时间。米诺克一边咬牙切齿发着抖一边想办法弄钱过日。 “难不成,就算回来了煌京,我依然逃不过打工的命运吗?”想到自己账户上那已经从五位数跌破至四位数的积蓄,还有未知的日子。米诺克泪流满面,孤家寡人入不敷出,还带着位好吃懒做的大爷,每天过着下人般的生活,做人能不能不这么苦逼啊。 在米诺克的掩面叹息和司机大叔的刻意加速之下,米诺克和爱莎经过了四十分钟的车程,终于到达了兰月阁小区的门口。两人下了车刷过卡后,司机大叔留下了一句“谢谢惠顾”后,以躲避瘟神的速度驾驶着的士“咻”地飞走了。 让米诺克不由得感叹,司机大叔不愧是生活在中央这种竞争激烈的大城市的社会人,做起事来果真讲求效率,毫不拖泥带水。 站在兰月阁门口的米诺克与爱莎两手空空,根本没有行李,米诺克自然乐得清闲。 回忆了一下里昂家的位置,米诺克轻驾就熟地领着爱莎沿着区里的小径向里昂家进发。才两年多的时间没来,还不至于让米诺克忘掉里昂家的位置。 话说回来,这个兰月阁小区貌似是雷蒙家的产业啊。如果米诺克没记错的话,这套房子好像是大姨听说里昂想独立出去住之后送给他的,米诺克的大姨—他大伯的妻子,正好是雷蒙家的人。 三大世家之间关系复杂,盘根纠错,每一代之间通常都互相通婚,上至米诺克爷爷一辈,下至米诺克自己这一辈。如无意外,无论男女,基本上婚配对象都是从另外两大世家的成员中选择的。这一点,连米诺克的父亲—联邦大将格里芬都无法避免,更别说其他成员了。 兰月阁小区中的别墅,都是一个样式的。如果对小区不是有着一定熟悉的人都可能会迷路。更别说要找到自己想去的房子了。跟着米诺克身后,爱莎只觉得自己两眼昏花,头都快晕了。在她看来,这个小区的环境到处都是一个样,根本看不出差别。如果让她自己找路的话,那铁定是迷路的命。 走了大约二十分钟,米诺克的脚步终于停在了一间别墅的门前。公主殿下心里舒了一口气,心知自己终于不用再走了。 求推荐求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