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私访 (下)
凌晨,一道闪电从闷热的空气中劈过,砸在广州城西陈家祠堂南面的那一大片贫民区最后面的一棵老树身上,之后,一场大雨訇然而下。老树身后的大杂院里的住户们不约而同地从梦中惊醒,在一阵急似一阵的雨中开始盘算起新一天的生计来。 最先穿好衣服的是沿街卖花的小妹,在第一声雷声响过后,她在心里恨恨地骂遍了老天爷的所有亲戚之后便急匆匆地穿好衣裤,找出蓑衣、蓑帽,穿戴整齐之后,就去敲鱼贩子的门。象往常雨天那样去帮鱼贩子到珠江边上凤凰塔码头买鱼,再送鱼去十字街两旁的酒楼。虽然比卖花少赚十几个铜板,但总比竹篮子打水要强些。 鱼贩子已经做好出门的准备。他今天比往日起得稍早点,因为道上肯定比平时要难走些,他必须在巳时之前把鱼送到各家酒楼,否则的话,酒楼的伙计们极有可能买别人的鱼,让他的生意落空。从本心而论,他是不太愿意让小妹来帮忙的,因为这样的话,他会损失20个铜子的工钱,但考虑到小妹常常会买下一些他卖不出去的鱼,为此,他还是决定让小妹来帮忙。这样,他就可以少跑几趟。毕竟拉着百十斤的鱼在大雨中奔波也确实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啊! 他们出门的时候碰到一脸苦相的算命先生柳神仙。柳神仙是个标准的江湖人,信奉“江湖一把伞,准吃不准攒”的信条,又有平时积蓄不多又大手大脚的毛病,偶尔还会去花船喝上一回花酒,因此,看到大雨就会觉得很绝望,因为,这就意味着在未来的十几个时辰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他常活动的露天茶馆和集市,都不会有人,即或有,也难有请他指点迷津的兴致。因此,他也少有的早起,准备去找他改行帮人办丧事的师兄,去客串打打小锣或敲敲鼓,最不济,也可以混入哭丧人的队伍中挣两个哭灵钱。这也算是个室内工作。 柳神仙见到鱼贩子,眼睛里灵光一闪,一理胡子面带羞色。鱼贩子一见对方无事献殷勤,就知道有猫腻,正打算开溜。柳神仙却不打算让自己的笑容白投资,一把薅住他说:“老弟,借你的那身孝服用一用,万一今天能又当上一回孝子呢?”“有总管人借这个的?不借!躲开,我要出门!”柳神仙挡在那里,鱼贩子扭过身子不理他,他就对着空气点头哈腰,仿佛鱼贩子的分子正充盈在空气中一样。小妹适时拉了拉鱼贩子的衣袖,鱼贩子很不情愿地说:“屋里老地方,自己去取吧!” 找出孝服,柳神仙一脸瞧不起自己的神情,摇摇头出门,嘴里哼着他最爱唱的两句粤剧大戏唱腔:“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原被犬欺!” 明磊没有被雷声惊醒,却被一杆人等的嘈杂声弄得再也没了困意,也爬了起来,站在檐下看着众人忙碌。在风雨中,明磊觉得柳神仙的声音显得很苍老。柳神仙的声音也惊醒了前院吹糖人的小陈。这个小陈是从河南一路逃荒来的,媳妇死在了路上,到广州也就半年的光景。小陈探出头看看窗外,正迎上明磊的目光,急忙友善地点点头就缩了回去。小陈知道今天这个世界不再会有地方能容纳他和他的家什,终于可以不怀愧疚感地歇息一天,给儿子做几个包子,然后背着他去免费的新式学校。这是儿子最盼望的两件事,只有雨天他才能办到。 明磊透过打开的屋门,看着小陈小心地和着面,把昨天的剩菜放在菜板上剁得很仔细,然后开始包包子。小陈发现自己的手很笨拙,做出来的包子居然莽墩墩的像馒头。明磊就有些看不下去,毛腰进去,站在小陈后头,开始比划起来,毕竟来自“妇女力量大无边”的时代,明磊的家务活功底比小陈强了许多。但是,在上屉之后,由于面没有发酵过,包子居然一点都不长,老实得如同小陈这个人一般没有一点点花哨痕迹。 笼屉里冒出的水汽使小屋充满一股温暖而好闻的气息。这是孩子他妈离开小陈之前的那种气息,是家的气息。这种气息离开他已经很久了,今天托雨的福,又光临到这间小屋里。小陈的眼睛有些潮湿,明磊也感受到那个已经遥不可及的家,仿佛看到很小的时候,还住在平房,冬天的炉子上正冒着热气的蒸锅和一旁忙碌的母亲,不觉已经泪流满面。小陈同情地看着明磊,捅了捅他,一时间,俩个大男人互相看着,谁也没有说话。许久,小陈转过头,看着还在熟睡的孩子,小声说:“狗仔赶上好时候了,能不花钱识字,将来一定过得比咱们好。没有这个想头,活着还真没有个意思了。你说是不是?”明磊没有回答,拍了拍他的肩就毛腰出去了。 笼屉的香气也无声无息地传到隔壁的鞋匠老王的屋里,鞋匠往日晴天的时候每天回来都会往枕下塞一个铜板,一遇雨天,便会摸出来,当成今天的收益,这几个或十几个不等的硬币保证他可以心安礼得地睡个懒觉,并在隔壁传来的香气中,美美地梦到家乡和他的妻子儿女们…… 明磊很敬重老王,就因为一件小事。也就是三天前刚住这儿时,明磊特意和柳神仙、小妹在院子里闲聊天,那俩个一屁股就坐在青石台阶上,明磊瞅着太脏,顺手拿出看过的《广东旬刊》就垫在下面了。这时,一个带斗笠的中年汉子走过来,马上递过自己肩上的毛巾,说:“先生,那个纸有字,不要坐的啦,我毛巾给你坐啦。”这就是明磊和老王的初次见面。明磊并不是高兴老王对自己办的报纸的尊敬,而是因为,在老王眼里,字,代表知识的价值,他坚持自己对知识的敬重。 只有房东于大嫂很高兴,她匆匆忙忙烧好开水,洗好蔬菜,她知道,再过一个时辰,后院那几个卖甘蔗的小贩就要起床了,他们几个是最不会亏待自己的人,一准儿会叫她出去打上几壶小酒,炒上几个小菜,就这么享受一个整天,她也会因此小小赚上一笔…… 雨还在不停地下着,于大嫂穿着家居的粗布裤子坐在门槛上剥豆子,和明磊随意聊着四邻的闲话。这时,隔壁的孙寡妇跑过来串门,都是极熟的人了,但于大嫂还是放下手里的活计,退回屋里去了,一会儿的功夫,她换上裙子出来了。明磊知趣地退开了。 这群市井小民时不时地都会给明磊带来震动,于大嫂并不识字,但也知道守“礼”的重要,明磊分明感到一种对自己和对别人的尊重。明磊惊异于在农妇身上显示的这种文化的底蕴。何谓底蕴,不过就是,没有学问,不识字的也自然会知道的礼数,因为祖辈父辈代代相传,因为家家户户耳濡目染,价值观就这样在潜移默化中形成。 好的传统需要传承和弘扬,但是,坏的呢。明磊深深感到传统的强大,不禁怀疑自己是否强大到可以真正改变它,自己死后,所宣扬的会不会也随着自己一起烟消云散,那自己奋斗的意义又在那里?明磊一下子体会到雨天的多愁善感,就这样放任自己沉寂在其中,任其弥漫。 明磊出来已经七天了,实话实说,很是失望。民间的生活就像一碗白开水,平淡无奇。周围的年青女子也是如此,和她们在一起,连一丝犯罪的想法都不会有。更不要说什么恶霸,什么英雄救美了。明磊不时的扪心自问,自己真的有这么好,广州城就真的路不拾遗了?结论只有一个,连黑恶势力都不愿染指这些穷人,恐怕只是因为他们还有更好的来钱的道!
明磊胡思乱想地走回大杂院,却碰上鞋匠老王的老婆找来,要带着老王回广东最南端的雷州老家了,一群人围住他俩说个不听。老王的媳妇给明磊算了一笔帐,乡下的邻居承包了麒麟公司(欣儿的商行)的十亩半坡旱田种洋番薯(土豆),半年就收上一万三四千斤,一个铜子一斤卖给麒麟公司,得了13两银子,缴了地租,竟能剩下9两银子!除去种子和肥料钱,净赚6两啊!这个婆娘一下子也租了二十亩坡地,准备带着老王回去要好好种洋番薯(土豆)。老王听着,也是一脸的兴奋,仿佛二十亩坡地的土豆,一年近三十两银子的收成已经到手了。 明磊故作随意地问了一句,“那你还不留一些自己吃。”“鬼才吃那个,那可是三十两啊,我们终于可以顿顿吃米饭了。”明磊听了,很是泄气,难道不用强制手段,人人吃土豆的习惯就真不能普及? 看着老王风风火火地收拾东西,明磊在后院独自饮酒。雷州是广东重要的产粮区,现在也已经被欣儿他们渗透着改种土豆了,水稻的主产区就剩下琼州了,除去卖给郑成功的军粮,广东能剩下的大米越发少了。 正盘算着粮食的事,陈狗仔一蹦一跳地跑来了。叫了声“周叔叔!”两眼盯着桌上盘子里的猪耳朵,就挪不动步了。明磊笑着招呼许忠拿过一双筷子,递给狗仔,笑着问:“学校的功课做好了吗?老师讲得怎么样?” “功课在学校就做完了。老师还夸我聪明呢!” “是吗?”明磊抚mo着他的后脑勺,笑着问:“那你最喜欢谁呢?将来又打算做什么呢?” 狗仔连想都不想,“爹亲娘亲,不如周大人亲!” 明磊诧异地看着这个不过七八岁的孩子,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了!狗仔将嘴里的猪耳朵咽下,奇怪地看着一向能说的周叔叔,“叔叔,您怎么了?将来狗仔要参军,为周大人杀敌立功。” “这些都是谁教你的?” “我们老师说的啊!要是没有周大人,我们穷人家的孩子哪里能上学呢?” “那……那个周大人是谁呢?” “这你都不知道?”狗仔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两广总督周明磊啊!” “狗仔!回家吃饭了!”此时,小陈从屋里探出头大叫道。 看着一溜烟跑远的狗仔,明磊欣慰地点点头,连饮下三杯水酒,自己的一切努力总算没有白费。明磊心里暗自得意,只有等到狗仔这些孩子长大成人,自己就有了成千上万的拥戴者,再胆敢有人跳出来反对自己,明磊做了个杀的手势,不用说,就让他们粉身碎骨! 于是,这晚,明磊喝醉了,第二天很晚,他才回到总督府,算是结束了微服私访,在嗣音她们看来,明磊的这些天算是白折腾了,没有丝毫斩获,但一切的一切,只有明磊知道,他所收获的信心将支持他勇敢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