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初临夏洛(上)
“哥哥,你怎么啦?”小家伙扯着楚仲的衣服,抬着头问道。 楚仲看着小家伙童真无邪的脸蛋,只觉得烦恼一下子全部没有了,暗道:他娘的,不就是几块晶石么?本公子还不至于那么小气,这数千块晶石,也足以支撑数百天了。 “呵呵,没事儿,”楚仲捏了捏小家伙的脸蛋,忽的一笑,问道:“弟弟,你有名字么?” “名字,那是什么?” “呵呵,”听到这个问题,楚仲反而温和地笑起来,这小家伙与当初龙儿刚刚化形的时候何其相像啊。 楚仲耐心地为小家伙解释着关于名字的问题,顺便还给他讲述了一些其他的事情,而后笑着问道:“我为你取一个名字怎么样?” “嗯,嗯,好呀,哥哥快给我取一个名字。” 楚仲想了想,忽的笑道:“你既然是我的弟弟,自然姓楚,我因缘巧合有了一位弟弟,算是上天赐给我的,不如你就叫楚天赐吧?” “楚天赐?”小家伙嘴里喃喃自语,反复念叨着自己的名字,片刻后,小脸蛋上露出大大的笑容,“嘻嘻,好喔,我以后就叫楚天赐啦,啦啦啦。” “天赐,你睡了⌒☆,..那么长时间,想出去玩么?” “嗯,想啊。” “呵呵,那日后你就陪在我身边吧,外面的世界比这里好玩多啦,我们现在就出去好不好?” “嗯,这里臭气哄哄的,我才不要待在这里。” 楚仲暗中松了一口气,同时微嘲道:我这算不算拐骗少年?嘿,当然不算了,或许天赐的年龄比我要大许多呢。 “天赐等我一会喔,我把这里的东西收拾一下。” 楚仲决定将这间密室内所有的宝物打劫走,或许天符玄门已经忘记了这个地方,这些宝石与其放在阴湿的地洞中,还不如被自己带走。 楚仲jian笑一声,打开自己的空间戒指,将所有的宝石,晶石,玛瑙全部收了进去。 日后他要建立自己的势力,必须要用到钱财,而且李桐也要征战东海,即使自己用不到,还能送给他。 收拾完一切后,楚仲牵着楚天赐的小手,走出了这间空荡荡的大厅。 …………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夏洛城作为炎炼国的首都,素来享有九荒大陆最美丽的城市美誉。 这个荣誉,虽稍显夸张,但也没有过多的水份。 夏洛城拥有悠久的历史,璀璨的文化和美轮美奂的风景始终伴随着它,有无数游吟诗人或者莘莘学子历尽千辛万苦,也要来夏洛城瞧一瞧。 千余年前,最有名的吟游诗人卡比拉由衷赞道,“世界莫能与比”,更是让夏洛城名扬大陆。 这一日,正是黄昏时分,残阳如血,绚烂的阳光照射在斑驳的城墙上,越发显得威严、雄壮,隐隐流露出刚刚建成时的华贵风采。 虽是黄昏,城门处依旧热闹非凡,穿着各异的商人或者百姓进进出出,城门很宽敞,足以让十辆马车并排行走。 这与其说是一座大国的都城,倒不如说是一座自由贸易之城,其繁华程度,远超乎其他大国的都城。 远处,有一位身形挺拔,神采奕奕的青年人牵着一头灰色的毛驴正朝着夏洛城缓缓而来,毛驴上,坐着一位眉清目秀的小男孩。 小男孩长得极其讨人喜欢,附近的路人无不在他身上停留片刻,而他对那些火辣辣的目光视若无睹,专心地舔着一根糖葫芦。 楚仲和楚天赐一路行来,足足用了近一个月的功夫,才来到夏洛城。 原本以楚仲的脚力,根本不需要这么慢,但身边却多了一个拖油瓶,他的速度,陡然就慢了下来。 楚天赐不但喜欢吃晶石,还喜欢吃各种食物,并且饿肚子非常快,每每早晨刚刚吃完饭,还不到一个时辰,他就叫嚷着要吃东西。 不得已,楚仲只能在每一个城镇逗留半天,为楚天赐采购零食和大量rou类。 尤其是rou类,更是楚天赐的最爱,他一顿足足能吃几十斤,直到最近几天,才稍微收敛一些。 幸好他有的是钱,否则还真养不起小家伙。 一个月的时间,也让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楚天赐已经把楚仲当作最亲密的人,而且除了他之外,谁也不能对楚仲有任何敌意,否则马上暴走。 半个月前,他们连夜赶路,不巧遇到了一群马贼。 这群马贼看到楚仲衣着光鲜,便动了杀人越货的念头,但楚仲还未出手,楚天赐便动怒了。 这是小家伙第一次动怒,也是仅有的一次。 那时月亮正圆,星斗如熠熠生辉的宝石,楚天赐的瞳孔倏然变成诡异的赤红色,双脚不沾地的悬浮在空中,蓝色的头发无风舞动,两颗犬牙自他嘴唇两边冒出来。 “坏人!” 他只是愤怒地吼一句,接着……让楚仲感到惊恐的事情出现了,整整一百人的马贼队伍,好像被一股莫名的力量狠狠拉扯着,在须臾间变成了一滩烂rou,横尸遍野。 楚天赐在吼完那一句后,重新恢复成正常人类的样子,身子在空中摇晃几下,倒头歪了下去。
楚仲双手一伸,抱住了他。 楚天赐已然昏睡过去,但他尚能感觉出来,抱着自己的是哥哥,不是坏人,清秀的脸蛋上露出一抹香甜的笑容,在楚仲怀里翻个身,兀自沉沉睡去了。 楚仲眯着眼睛,望了一眼如修罗地狱般的景象,低头再看了看楚天赐,脸上露出古怪的表情。 他这位小弟身上隐藏的秘密,委实超乎他的想象,而且竟然有如此恐怖的力量,在刹那间毁灭百余人,这样强悍的实力,楚仲自己也做不到。 “哎,天赐的情绪太不稳定了,若在城镇中施展这样的力量,岂不是要酿成滔天大祸?待他醒来后,我有必要给他说一说了。” 楚仲抱着小天赐,骑上毛驴,绕过尸横遍野的烂rou堆,朝着夏洛城的方向走去。 “希律律……。” 几匹骏马的嘶鸣声打断了楚仲的思绪,他们身后,有一辆华贵非常的马车不疾不徐地驶来,临近夏洛城的城门,马车的速度也逐渐放慢了。 马车的速度虽然慢,但怎么也比毛驴要走得快,不多时,便跃过了他们,驶进了夏洛城。 车身上镶有一只展翅欲飞的凤凰,凤凰被画的极为传神,好像真的就要挣脱出马车,飞上天空一般。 楚仲发现,附近百姓望向马车的目光大都带有崇拜和惊喜的神情,甚至有个别年轻人兴奋的高声尖叫,泪流满面。 “公孙凤舞,是凤舞小姐,凤舞小姐来夏洛城啦……。” 一道道络绎不绝的惊喜声音传到楚仲耳中,让他倍添疑惑:这车中究竟是何人,怎么会如此受欢迎? 马车已渐行渐远,但路人脸上陶醉和兴奋的神情仍旧不见减退,楚仲心中好奇,也没有多问,牵着毛驴,与楚天赐走进了夏洛城。 这夏洛城防卫看似稀松平常,任谁都可以随意出没,不过只要稍微有些见识的人都清楚,这只是假象,夏洛城真正的防御力量,是无比恐怖的。 城中不但有三万常规军驻守,尚有八千隐密的红衫军隐匿在市井中,红衫军是炎炼国最强悍的战斗机器,每个红衫军战士都能以一敌十,悍不畏死。 他们的首领是恭亲王,那位曾经率领三千红衫军攻占一个国家的传奇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