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沙漠风情
林晖搜走了伊费尔身上的空间戒指,剥掉了他身上残存的星甲残片,这些可也是非常珍贵的原材料,自然也没有放过战斗现场留下的鳞片,都一一拾起来放到了空间戒指里面。星甲除了需要的材料珍贵以外,还有就是材料需要加工,从内部刻画上各种魔法阵,星力通过魔法阵起到动力的作用,催动魔法阵发挥出飞行,防御,增幅等效果,所以就算是星甲残片也是非常值钱的。 百里之外,一棵枯死的大树,树干中空里面是个能容下两三个人的大洞,林晖坐在洞中手握紫晶石,静静地调息着,恢复伤势和消耗已尽的星力。 紫晶石里纯净的能量清泉一样流入林晖体内,滋润着干涸的星力漩涡,一点一滴积累起来,慢慢地将星力漩涡填满了。 林晖撒开手,连续五块耗尽能量的紫晶石变成粉末洒在地上。 “恢复了一半的星力。”林晖心道。晶石与丹药相比,丹药容易吸收,简单地说丹药见效快,战斗中就非常实用,缺点是丹药太少。灵石提供的能量相对稳定,而且灵石产量大,比丹药多太多了。平时星战士们修炼使用灵石,战斗中用丹药。 然后,林晖开始检查从伊费尔那里得到的空间戒指。 “只有三四万灵石和几颗补气的丹药,连珍稀的炼器材料都没有,身为财团的团长未免太穷了!”林晖感叹道,从伊费尔身上缴获的战利品最有价值的反而是残存的星甲了。 怪不得伊费尔穷,他的资产大部分都买了那套星甲了,价值百万灵石耗干了他的积蓄。至于参加拍卖会时出的钱都是公款,放在专门的地方,可不是他这个团长私有的东西。 “聊胜于无。”林晖说道。 单是恢复一半的星力就花了林晖三天的时间,端坐在树洞里三天没有动。这三天里林晖除了恢复星力,就是反思与伊费尔战斗。战斗的场面在林晖的脑海中一遍一遍回放着,有得也有失,有林晖做的正确的选择,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 “自己对各种功法的运用还是没有熟练,有些已经可以修炼的功法没时间修炼。”林晖想道。晋级三阶星士以后,以前还无法修炼的功法就可以修炼了,可是林晖在老师柯伦身边只呆了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仅仅是学会了使用,离在战斗中的实际应用还差很远。事实上林晖的选择是对的,要是林晖真的在与伊费尔的战斗中使用那些未熟练的秘技,恐怕秘技尚未完成,伊费尔已经一爪撕破了林晖的喉咙。 “下一步一定要先把目前能够使用的秘技全部修炼成功才行,还有星辰元神术里精神攻击的法门也要练会。”林晖心里想道,“还有战略战术的一些问题,自己面对一众玄蛇卫的攻击,完全可以避过他们,不浪费力气与他们战斗而是立刻飞走,毕竟自己的目的不是杀人。多余的战斗并没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况且发现了有伊费尔这样的三阶星士在,自己更应该保存力量。战斗中自己也犯了一些错误,特别是在伊费尔受伤自己占了优势的情况下,更应该拖延时间,不能被一锤定音的美梦所吸引,欺身上前攻击,以致被伊费尔自爆星甲所伤。” “星辰元神术可以探测到对手生命力的强弱,从而判断对方的修为,这个在战斗中使用起来也很方便以后要用到。”林晖想道。当然这次战斗林晖并不是表现的一无是处,不然躺在地上的就是林晖自己了。战斗中林晖利用了伊费尔对自己了解不多不知道自己不惧怕毒气的特点,诱使伊费尔上当才取得了决定性的优势。 大卫城中,黑石财团的驻地。 “你是说你们损失了一半的人手,连伊费尔也下落不明。”黑石财团的大团长罗德尔愤怒地道。一个不到二十岁的青年居然杀死了玄蛇卫十几名精英战士,还连带着一名三阶星士失踪。 “大团长,对方是一名三阶星士,还穿着星甲。他偷袭我们后就飞走了,二团长就亲自去追,然后就不见踪迹了。”站在罗德尔的前头的玄蛇卫头目低声地说道。 “拥有星甲的三阶星士?”罗德尔沉吟道。星士本身就非常厉害,穿上星甲就更不是一般的战士所能匹敌的了,这也不怪玄蛇卫。 “派人继续寻找二团长,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罗德尔吩咐道。 玄蛇卫恭身离去。 “柯尼斯商团要为此付出代价。”罗德尔自言自语地道。伊费尔与自己搭档了几十年,而且身上穿着天蛇星甲那可是价值百万的东西,还有十几名玄蛇卫的死,这回损失实在是太大了。 通往东方大陆的古道,从韦尔城一直通到东方大陆的玉都城,绵延万里,漫长而危险。过了邀月山脉一直向东,路边的绿色植物渐少,丛生的灌木,仙人掌等沙漠植物多了起来。道路以外广阔的大地慢慢从戈壁砾石变成了连绵的沙丘,金黄的细沙。 “林兄弟,前面有个小小的绿洲,大伙总是会在那地方休息一下,补充清水再出发。”罗恩对着林晖说道。
杀了伊费尔后,林晖感到自己的形象太容易被人认出来,就是认不出来,过于英俊引人注目总不是一件让人静心的事情。于是,林晖就在林中采集了一些易容的药物,涂在身上改变肤色和面容,变成了一个长相普通,面容微黄的年轻人。至于罗恩是一支商队的护卫小头目,林晖正好碰上了商队,花了些金币求得与商队同行。在沙漠里,危险实在是太多,蝎子,毒蛇还有来去如风的沙盗,甚至还会遇到沙尘暴等自然灾害,不是熟悉沙漠的老手,根本没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当然这些对星战士来说不算什么,可林晖并不想启动星甲上的飞行魔法阵飞过沙漠,那样太浪费星力,万一遇到敌人就麻烦多了,更重要的原因是林晖想浏览一下沙漠的风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直是要林晖的梦想,飞行的话就浪费了美妙的风景。林晖还有商队的人,都穿着宽大的斗篷,脸上蒙着一层厚厚的面纱,骑着双峰的骆驼,用来抵挡风沙灰尘到眼睛鼻子嘴巴里面去。斗篷和面纱是为了抵挡迎风吹来的沙粒,骆驼则是运输的工具。商队用的骆驼是异种的双峰金光驼,脚程极快,速度如奔马,日行三百里有余。要知道沙漠里,沙子松软,就是千里马跑起来也不快,金光驼有厚而宽大的蹄,踏起黄沙犹如实地,是商队穿行沙漠不可或缺的东西。 “罗恩大叔,离玉都城还有多远的距离?”林晖问道。进入商队后,林晖表现得极为伶俐,何况他出身于柯尼斯商团,虽没有正式进入商团做事,但对行商的种种规矩并不陌生,很快就以商人的儿子准备到玉都城寻找父亲的身份在商队里混得有滋有味。罗恩是商队的护卫头目,长期行走在大沙漠,经验丰富,对大沙漠的了解无人出其右。 “我们走了大概三分之一的路程,剩下的路程还长着呢?在沙漠里不能着急,保持心情平静吧,才会准确地判断方向,找到淹没的道路。”罗恩说道。连通东西方大陆的沙漠古道大部分是淹没在黄沙下的,只是在商队长期行走的过程中留下一些标志指明方向。 “谢谢大叔”林晖说道。与罗恩亲近的另一个理由是林晖仿佛在罗恩身上看到了万斯叔叔的影子,一样的做过护卫,一样的人近晚年,一样的和蔼可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