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盖世项王在线阅读 - 秦时官制

秦时官制

    自战国以来,各国相继设置郡县。秦孝公十二年(前350

    年),商鞅合并了全国的乡村聚落,分设为县,置县令。惠文王十年(前328年),魏国割交上郡,后十三年(前315年),秦又置汉中郡。从此以后,郡县制逐渐在秦境内推行起来。始皇二十六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增设至四十多郡。

    京师是国都所在地,它的机构设置与列郡有所不同,不设郡守,而设内史为京师长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内史可以参与朝议,位同列卿,所以往往被作为中央官看待。内史的人选多从优秀郡守中遴任。内史属官可参用他郡人士,秩禄高于列郡。属吏有都水长、丞,铁官长,丞。廪牺令、丞,主管谷仓和饲养牲畜,以供祭祀。

    郡设监御史,郡守,郡尉,分管一郡之政治、军事。

    监御史,又叫郡监,《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监御史,秦置,掌监郡。”《史记·萧相国世家》载:“秦御史监郡者与从事,掌辨之。”集解引苏林注:“秦时无刺史,以御史监郡。”监御史隶属于御史中丞,是中央监临地方之官。

    郡守,为一郡之长,六国均有此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云:“郡守,秦置,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秩皆六百石。”郡守握有很大权力,除各县令长由中央任命外,一郡属吏都由郡守从本郡人士中辟举。其治郡方略,得以发挥个人才干,朝廷不加干预。

    郡丞,协助郡守处理事务。边疆的郡,另有长史①,掌管兵马,郡守有缺,丞或长史代行其职,属吏有卒史、主簿、牧师令。

    卒史,萧何、周昌与其从兄均当过泗水郡卒史。

    主簿,主管郡守府中簿书,《水经注·江水注》引《风俗通》云:“李冰为蜀守,主簿刺杀江神。”

    牧师令,《通典·职官七》云:“秦汉边郡,置六牧师令。”

    郡尉,《汉书·百官公卿表》云:“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后汉书·桓帝纪》注引《汉官仪》云:“秦郡有尉一人,典兵禁,捕盗贼。”可见尉的职掌有二:一是辅佐郡守管理甲兵;二是主管逮捕盗贼。如秦二世时,任嚣曾任南海郡尉。尉下有丞,内地各郡设1人,大郡2人。边塞郡,百里一尉,尉下设士史、尉史各2人,负有保卫边塞的责任。郡尉直接受命于朝廷,独立开府者与郡守相等,不受郡守管辖。所以,在一郡之中,监御史、郡守、郡尉之间,虽然职务相联,但却不互相隶属。在关塞要地还设关都尉。又据《通典》引《汉官旧仪》云:“汉承秦制,郡置太守治民,断狱都尉治狱,都尉治盗贼甲卒兵马。”从这记载看来,好象秦时一郡有两尉。所以《通典》又说:“始皇并天下,郡置一守、一丞、两尉以典之。”这样,典兵断狱本来是有分职的。

    郡以下设县,少数部族地区则设道,其体制与县相当。

    县设令、长,《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县令长,皆秦置,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三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其实,县令、长是袭用六国的官称,非秦创置。县令、长均由朝廷任命。丞助令长办事,尉统一县甲兵,捕盗。丞尉是一县之长吏,斗食、佐史称为少吏。其属吏还有:

    主吏,也称功曹,主管选用县之少吏和考绩。萧何曾任过沛县主吏,所以《史记·萧相国世家》称:“何于秦时为刀笔之吏”,就是说他主管考课之事。

    令史,主管文书,荀悦《汉纪》一云:“陈婴故东阳令吏”,又《史记·项羽本纪》云:“陈婴故东阳令吏”。集解引晋灼注:“汉仪注曰:令吏曰令史,是令吏即令史也。”

    狱掾,主管监狱,曹参曾为沛狱掾。曹咎曾为蕲狱掾,司马欣曾为栎阳狱掾。

    文无害,《史记·萧相国世家》云:“萧相国何者,沛丰人也,以文无害为沛主吏掾。”《续汉书·百官志》说:“秋冬遣无害吏案审诸囚。”《史记》集解引《汉书音义》说:“文无害,以文无所枉害也。律有无害都吏,如今言公平吏。”《秦会要》引黄侃语云:“犹今人言笔下不错。”

    厩驺,掌管一县之车马事宜,又叫厩司御。夏侯婴曾任沛县厩驺。

    仓吏,主管仓储,《史记·货殖列传》云:“任氏为秦督道仓吏。”韦昭注:“督道,秦时边县名。”

    狱吏,又叫治狱吏,监狱差役。任敖少年时曾当过狱吏。

    县以下的组织是乡,乡以下是亭,亭以下是里。《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

    三老,掌一乡之教化,凡有忠孝节义可以为民表率者,皆旌表其门,以为倡导。《墨子·备城门篇》云:“召三老在葆宫中者。”《管子·水地篇》云:“与三老里有司伍长行里。”《史记·滑稽列传》也有三老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