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体悟
整整一天,曹昂都在和华雄长聊着,不仅听他吹嘘自己当年如何的勇猛豪迈,也向他请教了许多关于武学上的疑惑。 华雄虽然被关羽所杀,生前也是当世一流的通玄高手,由于妖族缺乏系统的修炼秘籍,华雄的许多绝学都是自创,能修炼到通玄境界,对武学的领悟必然达到了一种登峰造极的层次,若是在人族里面,绝对称的上一代宗师。 在华雄的指点下,曹昂对于武学招式的理解,可以说是突飞猛进,一些以前生涩难懂的地方,华雄往往随口说上两句,就能直击要害,令他豁然开朗。 曹昂借着龙骨的药力,踏入了血气化海的第一步,堪堪达到了七品内功境。虽然凭着奇异的身体,超高的悟性和玄妙的功法,曹昂的修为可算是进步神速,但是真正谈到对武学的领悟,以及对武学招式的理解,由于缺乏历练和经验,却是远远及不上他现在的修为。 比如“龙狮虎象拳”“兵甲屠龙篇”甚至是“伏虎拳”这三种功夫的一些基本套路,运劲法门,曹昂都没有完全弄清楚。 “伏虎拳不去说它,一套完全横冲直撞的拳法,生涩一些也没什么关系。那龙狮虎象拳却是佛门中的无上拳法,比起屠龙兵甲篇犹胜一筹,刚柔并济,威能无穷,若是能完全搞懂这门武功的运劲和套路的原理,足可将威力再增强数倍!” 聊了整整一天,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两人却仍是意犹未尽,一个是憋的快发疯了的话唠,一个是想增强实力想的快发疯了的武痴,一个讲,一个听,默契好的犹如生活在一起十几年的好哥们。 直到有侍卫过来送饭,曹昂才停了下来,吃完饭,洗漱完毕之后,本来还想和华雄继续讨论的,却不料对方居然一副疲惫异常的样子,一声不响的缩回了头骨里面。 “没有身体,神魂随意的漂浮在外面,想来还是很费能量的,华铁牛看样子是累了,也罢,今天学到的东西也不少了,就不打扰他休息了。” 曹昂坐到床上,定了定神,回想起白天体会到的武学领悟。 龙狮虎象拳,四种拳法在运劲法门上都有些相似,但套路和心法却截然不同。 虎拳重势,以气势压人,出拳是如火如爆,一往无前,如同下山猛虎,光是扑面的煞气都能将敌人给压趴下。而狮拳重力,练的时候,却要心思沉稳,暗留一分力,不紧不慢,好像巡视草原的狮子,隐匿在芒草中,转瞬间至人于死地。 “象拳……象拳重势?重力?好像不止,还有繁杂的技巧,甚至还要气海的运用,象拳远远比狮虎拳要深奥的多,单一的狮拳或者虎拳,犹如简单的加减乘除,而象拳就是复杂的多的四则运算了。龙狮虎象拳的精髓应该就在龙象两拳,若是能悟透其中的道理,狮拳和虎拳的威力也能成倍的增加。” 曹昂想了想,心思一动,突然之间站起身来,练了一遍虎拳,打得浑身燥热,血气上涌的时候,又练了一遍狮拳。 这一下转换顺畅无比,虎拳的最后一招居然和狮拳的第一招,完美的衔接在了一起,曹昂只感觉越打越兴奋,打完狮拳,无意间又换成了象拳。 噗噗! 曹昂并没有用上血气与灵气,但是象拳打出,光凭rou身的力量,破空声却也不绝于耳。 象拳九式,平日里他只能打出三式,尚且生涩艰难,打完三招之后,难免精疲力尽。可这次借着狮虎拳的势,象拳三式却比往日流畅的多,打完后,还剩了不少余力,趁着这股劲,曹昂直到打完第六式,才没了力气,瘫倒在了床上。 “我真糊涂!这套拳法明明就叫龙狮虎象拳,本就是完完整整的一套拳法,我却自作聪明的把它分成了四部分,各练各的,完全失了拳法之中循序渐进的通畅感,难怪会那么变扭生涩,事倍功半。” 曹昂总算明白了过来,心中兴奋难以言喻,直恨不得再打伤数十遍的拳。只是他现在气力耗尽,却是连一只手指头也动不了。 “呼……武功要慢慢来练,不能焦躁,现在已经没有力气了,我还是打坐练气。” 曹昂渐渐按下心头的兴奋,勉强起身,盘坐在床上,掐着法诀,心坠空明,很快就进入了入定的状态。 ……………… 一连十来天,卧牛山中的风雪就没怎么停过,士卒的训练完全被搁置了下来,曹昂也乐的清闲,几乎闭门不出,白天和华雄探讨武学,夜里则练武练气,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小日子倒也过的惬意。 大雪已经完全将卧牛山掩埋了起来,上山下山都变的极困难,若不是早在月前,山寨里就买进了足够的粮食,曹昂这上万大军非得活活饿死不可。 有些时候,曹昂也会走出房间,去和纪灵,阿痴这些人对练! 在对练之中,曹昂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那就是阿痴现在比纪灵还要难对付,而且还越来越强。每次对练,曹昂能和纪灵缠斗四五十合,但是和阿痴打却只能勉强撑住二三十合。 一力降十会,阿痴的招式仍是非常简单,翻来覆去就是那五六招,全是些直来直往,毫无花俏的招式,比普通山贼的三脚猫尚且不如,更不用谈曹昂的龙狮虎象拳了。 但是他就是凭着一身的怪力,将一支冬瓜大小,上百斤的大锤舞的飞快,在速度,力量完全压制住了曹昂,让他的绝妙招式无用武之地。 有时曹昂甚至会怀疑,阿痴可能光凭着体内的神脉,都能成为世上的第一流高手,起码现在他比起纪灵来已经不遑多让了。
这天,风和日丽,下了好几天的大雪已经停了两三天了,随着太阳又挂上了云头,山道上的积雪已经融化的差不多了。 曹昂骑了一匹枣红马,一马当先的领着十余人的队伍,奔驰在山道上,钻进了人际罕之的荒林里。阿痴刚刚学会骑马,动作还很笨拙,短短的头发被颠的一起一伏,表情也不知是狼狈还是开心。 曹昂看见他的样子,想起了小时候一起掏鸟窝的日子,莫名感觉到一种温馨。 前几个月,通过姜叙,曹昂花了上万贯从凉州买了五百匹膘肥体壮,四肢矫健的战马。 凉州历来就是出良马的地方,那里的马匹不仅身形高大,体格也极为健壮,只是耐力比起鲜卑的马可能稍差了一些,更擅长短距离的奔袭,也能驮动四五百斤的装备。西凉军就是凭着这战马,组建了令人闻风丧胆的骑兵。 虽然远远比不上同出西凉的赤兔,比起中原的马,却又好了许多。 “唉,是野兔!”廖化背上背了一柄八十斤力道的坂木牛角弓,眼睛一亮,正巧看见林间穿梭的一只灰色的兔子,骑在马上,突然张弓搭箭,连连发箭。 马上射箭,必须要有极高的马术射义。虽然曹昂令人制作了一大批这个时代不存在的马镫,让骑马变的没有那么艰难,但是高深的骑术也并非一朝一夕能够练成,廖化的骑术也只能算是过的去,在疾驰的奔马上射出的箭准头就不那么尽如人意了。 当先两箭,一箭射在了树上,一箭离那兔子足有两尺远,好不容易第三箭总算摸到了兔子的身,却又被它一个灵巧的转身闪了开来。 “廖化,你好歹也是个七品高手,连只兔子都射不到,也太丢人了!”后面跟上来的甄环儿咯咯的笑,她和众人相处了这么久,已经互相熟络了起来,再也不见以前冷淡的样子。 “别这样说廖化,马上射箭哪有那么容易,这里树又多……”廖化连续三箭没伤到兔子一根汗毛,被甄环儿一说,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未免伤到他的自尊心,曹昂忙打起圆场来。 “呵呵,老曹,你没这个本事,不代表别人没这个本事,看我怎么射那只兔子。”甄环儿咯咯笑着,突然双腿猛的一夹,从背上拿出一把五十斤的羊角弓,手如蝴蝶穿花,左右开弓,在极短的时间内,射出了五支箭矢。 居然箭箭都射在了那野兔的身畔,排成了一个五边形,如同一个牢笼,正好将那兔子困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