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死人城里的邂逅(下)
整个过程异常简单,就好像一个被剥开的桔子,下一步理所当然就是把果扔进嘴里。 在孟菲斯混混的头目掐着店老板的脖子加以威胁的时候,他的三个同伙已经把那位正在用餐的女士紧紧夹在了中间,他们优势明显,所以充满骄傲,因而当看到自己老大夸夸其谈的时候,某人竟然还不紧不慢的用勺子舀着抓饭来吃,就觉得很不高兴。 这个该死的异教徒在挑衅我们这群虔诚的真主子民----这就是那三个家伙的想法,虽然这些家伙在享用猪香肠和白兰地酒的时候总会把伟大的真主扔到脑后,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眼下被圣徒一样的cāo)所附,于是动作最快的一个家伙立刻就向风衣女士伸出了手,他要教训她一下,以真主的名义。然后,他就体会了一把腾云驾雾的感觉。 混混们的反应不算慢,差不多那个倒霉的家伙刚刚飞起来,剩下的五个混混就已经掏出了家伙。闪闪发亮的刀子,最短的也有一尺多,最长的几乎就是一把砍刀,这些危险的武器就捏在那些家伙的手上,不过在做出下一步的威胁动作以前,他们都停了下来。 要说这几个孟菲斯小子虽然见识上不怎么高明,但是胆子可也未必太差,尤其是最近一阶段,他们躲在这死人城里没少干一些挖坟掘墓的恶德行为,敢于从死人上刮钱的人,总不会是懦夫,可眼下这五个人却全被吓住了,因为他们被摔出去的那个同伙。 “救,救救我……”那家伙正扶着墙壁想要爬起来,但是他的动作很慢很慢,一点都看不出青壮年的模样,倒像是个一只脚踩进棺材里的老家伙,而且八成还得了帕金森。因为一边爬着,他的子还一边哆嗦,他伸出手,好像要向同伴求助。^^可是那只手就在五个人的眼皮子下面彻底变了样子,好像鸡爪子,又像是严重的风湿病患者,总之绝对不像那个混混们那个年轻而且健康地同伴。 混混们被吓到了,几乎在看到自己那个元本的同伴伸出那只鸡爪一样的手的同时,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捏着危险地利刃,但是却无一例外的体会到了来自骨头缝里面的寒冷感觉。改用两只手舀刀,却还在不停的发抖,而更恐怖的场面这才刚刚开始。 “救救我……”第一次的求助没有换来结果,反而好像吓到了同伴,那个倒霉的家伙有些不怎么明白地样子,发出了第二声求救,不仅如此,他还很努力的往前挪动了一步,然后,似乎苍老的体难以负担如此困难的行动。扑通一声倒在地上,传来几声嘎吱脆响,似乎是木棒折断的声音。 “救……”这一下似乎摔得不轻,倒在地上的可怜家伙甚至连头都抬不起来了,只能把一只手举到脑袋顶上,而他的头,还有头顶上原本丰茂的头发,正在大把大把的脱落。不仅如此,那些还仍旧固执的在那里坚守岗位地发丝它们的颜色不断变浅、而且变得干枯,乱糟糟一团,如同球后草原上残留的野草。 “啪哒”这是这家伙留给世界的最后一个声音,来自那只被他举到头顶上的手。此刻它上面的肌已经萎缩光了,只剩下一层深褐色、毫无光泽、充满褶皱,上面还留有大块大块灰斑的皮肤包裹着下面的骨头。 “他,死了吗?”带头地孟菲斯小子这么问着,他的喉结不停活动着,两只手还卡在店主的脖子上,似乎是忘记了舀些来---倒也多亏了这个支撑点。\\\不然遭逢大变的混混头子。可能要和自己的手下一样全软在地上了。 “大概吧,”声音很快活。发音是标准地阿拉伯语,音节里透着古典和高雅,不过这东西显然不是混混们能够领会的,他们只是呆呆的看着那位站起来对于自己被打扰了的午餐表示愤怒的风衣女士,“真抱歉呢,我的反应好像过激了。不过呢,浪费粮食是不好的哦。” 女人晃动着手指一副教训人地语气说道,在昏暗地照明条件下混混们看不清她的面容,只有那一双艳地红唇显得异常鲜明,她的材高挑,而且颇显丰腴,总之是那种符合埃及人审美观念的体态,让看到这一幕的混混们忍不住都吞了口口水。 本来,在巨大恐惧的压力下这几个家伙差一点都要崩溃了,比方那个混混头子,他刚刚就很想用自己捏着的刀子在那个被自己卡住脖子的胖老板上来几下,不过,就在他行动以前,风衣女人已经开口说话,并且立刻就吸引住了他的目光,那双充满惑的红唇在他眼里就好像是一团火,点燃了恐惧、点燃了**,把他整个人都点燃了。 混混头的呼吸变得很粗重,他的喉结不停的上下晃动着,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大脑里的思考活动已经产生了停滞,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张红唇的主人冉冉的向自己走来,用两根丰腴的手指捏住自己的脸颊,并把它拉到距离那张红唇很近的地方。 很近很近,近得那两片红唇之间喷出的温气体可以直接碰触到混混头的眼睛上。 “别紧张亲的,罪人只有一个,而且他已经受到了惩罚,不是吗,所以我不会伤害你。”声音,优雅而且古典的声音,好像来自哈里发宫廷中的妖娆惑,轻柔,美好,让人神魂颠倒----至少,眼下这个混混头就觉得自己每根骨头里的钙质都已经流失得差不多了,“相反,我会奖励你,美好的奖励,只要你告诉我一些很简单的事,你会告诉我的,对吗?” “是,是的。”咕噜一声,好大一口唾沫被混混头吞了下去,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嘴里面到底说了什么,他的两只眼珠子眨都不眨的盯着那双红唇,脑子里根本就是一片空白。 “哦,你真好,真的。”那声音在笑,而且笑得无比甜美,那双红唇耸了起来,印在了混混头的额头上,直让这家伙的灵魂上渀佛长出了翅膀,只想从体里面飞出去,他觉得自己的四肢百骸都在战栗,被一种巨大的幸福感包裹着,为了这种感觉,他觉得自己可以去死。
“亲的,告诉我,你知道金古,是吗?”混混头还在那儿意乱神迷,头一个问题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耳边。 “是的,当然。”混混头的语气里甚至透出一种理所当然的崇拜之。 “那么,第二个问题,金古的头目费恩,我找他有些私事,能告诉我他住在哪吗?”女人显然对于第一个答案很满意,鲜艳的红唇翘了起来,散发出鲜明的质感,然后提出了第二个问题,不过这个问题显然超出了混混头目的知识范围,这让他的脸上流露出羞愧、失落的神,渀佛自己犯下了多么严重的罪过。金古是一个盗墓集团,整个中东首屈一指的盗墓集团,这种组织在一般人的耳朵里名声不响,但是这群孟菲斯的混混好歹也算业内人士,多少对这群传奇等级的同行有些耳闻。可是要跟这么一个根本还没上道的小扒手打听金古的老板何在,这就显得有点难为人了。 金古的崛起是七十年代末苏联出兵阿富汗时的事,这个传奇的组织据说挖开了某位著名的突厥王的陵寝,并且利用盗墓所得支援阿富汗境内的抵抗组织,并由此和整个中东的上层社会、恐怖集团、军火商都发生了广泛的联系,拥有一张覆盖了整个伊斯兰世界的强大报关系网,其头目乌萨马费恩本达乌德更是成为盗墓这一职业中最负盛名的传奇人物。 据说,金古的基地隐藏在中亚的某片沙漠里,每年都有大量来自苏美尔、巴比伦、波斯等文明的古物借着他们的手流传到国际古董市场上,而埃及由于历史悠久,也同样是这个组织经常活动的国家,甚至黑道上隐约流传着一个传闻,说埃及政府如此卖力的清理死人城,就是金古的人在背后活动,因为他们准备在此地挖什么东西----这个来自孟菲斯的小扒手之所以死赖着这里不离开,未尝也没抱着跟在金古这样大组织后面吃点骨头的心思,尽管如此,对于那位传奇人物乌萨马费恩本达乌德,他别说本人,连照片都没见过一张。 “是吗?这真遗憾。”红唇似乎有些失望的瘪了一下,然后立刻换上了第三个问题,“那么,你能告诉我,你知道金古的人在城里什么地方活动?” “我……”混混头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挣扎,他好像有些舀不准,而就在这时候,店门口传来咣的一声大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