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那又说明了什么
1**5.那又说明了什么 那个卷毛下手实在太狠,也许是对我的极度不满,一刀差点把眼镜男的肩胛骨砍成了两半,自然会是血流成河;他的冲击也过于太猛,眼镜男的那一把弹簧刀几乎连刀柄全都**了他的肚子里,血流得不多,可是很恐怖。眼镜男在拼命的叫痛,我知道没那么厉害;卷毛看着自己的衣服全都被自己流出的血染红了,也吓得半死,一个劲的在喊救命。 我知道那个眼镜男的伤势有些严重,就在给他采取紧急止血措施,也知道卷毛肚子上的那一刀根本没有刺中要害,就没好气的给了他一巴掌:妈的,你难道就没想到万一是*在老子的肚子里会是什么样呢? 事情本来不大,可是因为发生在繁华闹市,又几乎靠近使馆区,位置有些**,就呼啦啦前前后后来了上百的警察和一大帮媒体记者,其中有很多还是金发碧眼的老外,没有搞清状态,光是看见我被警察团团包围就一通乱拍,我就在举起双手、背靠着墙壁大声声明,我不是凶手。当然还有呼啸而来的救护车,加上里三层外三层被围得水泄不通的看热闹的人群,那家品牌店就变得热闹极了。 在以后的那段时间里,我必须反反复复对来自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各路警察解释当时在这家品牌店所发生的一切,于是就知道抵达现场的不仅仅是刑警,还有巡警、特警、武警和片警;我必须不厌其烦的对那些直接把我当作犯罪嫌疑人、或者肇事者的各路人马说明我不过就是路经此地,看见有人抢劫,顺手做了一件一个公民应该做、也必须做的事情,仅此而已;我还得哭笑不得的对那些对我的讲述产生怀疑的警察进行提醒,店堂的监控探头就是最好的证明,可他们就是不相信,就是想听我亲口说。 通过这件事情,我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面对犯罪分子不是保持沉默就是视而不见、或者采取旁观的态度了。按照通常的惯例,我即使不能算作是见义勇为,起码也算是勇斗歹徒吧?不说是受到所有人民大众奔走相告,至少也会得到媒体记者的热情欢迎和公安部门的充分肯定吧? 可是没有一个警察对我的见义勇为感兴趣,更没有任何人对我勇斗歹徒称赞有加,也没有人注意到我这个年轻人如果不是会几脚功夫,现在被救护车紧急运走、在店堂的地板上留下一大滩血迹的就极有可能是我。所有的警察会不厌其烦的让我把当时的过程说了一遍又一遍,就像我会撒谎似的;还会叫我在一张又一张的询问笔录上不停地签名盖章,就和**一模一样,更有一些警察会向我提出一些稀奇古怪、啼笑皆非的问题考验我的耐心。 你不觉得这些事情的发生有些蹊跷吗?一个面色严肃的警察向我发问:为什么普普通通的一个盗窃会最终发展到严重伤害?为什么那两个犯罪嫌疑人会在这里莫名其妙的、和你所说的那样、误打误撞的不是将自己的凶器砍在对方的肩膀上就是刺进对方的肚子里? 这本来就是事实嘛。我有些哭笑不得:也许是店堂瓷砖的地板太滑,也许是他们的重心不稳,所以才会误打误撞的自相残杀。也就是说,如果换作是我现在躺在医院的急救病*上,事情就很正常;而换成他们两个犯罪嫌疑人反倒有些不正常了吗?或者说,如果换作是你遇到同样的情况,难道要袖手旁观、坐视不管不成? 警察不回答,却命令我将鞋*下来去留下足迹。 有警察在一边提问:你认识那个提包被盗的女事主吗? 不认识,从来没见过!我知道警察在给我设套,只要说一句认识,后面的麻烦事就会接踵而至,甚至还得让人家和我一样接受无休止的问话,说不定还要出庭作证,那是我绝对不愿意看见的一种结果,与其那样,还不如让那两个**得手还简单一些。我回答得很坚决:我是北漂一族,在京城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完全就是路过,完全就是偶尔看见,要不然我跑到那家英国品牌店去干什么? 真的不认识吗?那个警察把他锐利的眼光紧紧的盯着我的脸,就像可以从我的脸上发现什么破绽似的:可是有个导购小姐曾经看见你和那个女事主说过话,店堂里的视频记录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那又说明了什么?我在叫屈:我帮人家抢回了被偷的提包,人家说一声谢谢很正常吧?我知道五讲四美三热爱,也记得八荣八耻,说一声不用谢很正常吧? 我清楚的知道监控视频里没有声音的,而那个慌乱的导购小姐更没有可能听见我和那个老丫的漂亮女人之间的对话。所以,我就可以把戏演得很逼真,也演的很无辜。别的不行,对付这些趾高气扬、自以为是的警察真的还是小菜一碟。 后来来了一个学着美国大兵、把大盖帽的帽檐压到眉峰故意装酷的警察,咄咄逼人的问我:按照你的意思,你和这个抢劫杀人案没有关系吗? 谁说的?我在告诉他:关系可大呢!
是吗?警察对我的态度产生了兴趣:接着说下去。 如果没关系,我这个到现在连晚饭都没吃、饥寒交迫的人怎么可能被堵在这里被翻来覆去的询问几个小时呢?我有些无可奈何的说着:如果没关系,我不可能被各路警察问了一遍又一遍、其实就是那么几句话吧?可是无论如何,不会把我也认为是犯罪嫌疑人吧?不过把我认为是另一拨想要实施抢劫的劫犯吧? 你说对了!那个警察面无表情的告诉我:一个月以前,这家品牌店刚刚遭遇过一次打劫,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之一也穿着一双耐克的运动鞋! 我就欲哭无泪了。我就真的被警察丰富的想象所折服了。 那个戴眼镜、文绉绉的片警秦建后来也赶到了,一见到我就哭笑不得:我的警察同事给我打电话说是你,我还不相信呢!你好好逛街不行吗?怎么偏偏跑到老外的品牌店里去?这都是英国货,一件衣服都是成千上万,你买得起吗?你见过欧元吗? 我是城市贫民。我很有自知之明,也有些感到委屈:要是这样的奢侈品商店在门口竖一块华人与狗禁止入内的牌子就好了! 哥们,这个**身份清白,可是个惹事生非的**!秦建在对他所认识的一些警察介绍我:大年,演一回哈里森福特的《亡命天涯》也就罢了,怎么又变成《*雕英雄传》里的郭靖,路见不平就拔刀相助了? 秦建,说话可要讲证据,那刀可不是我的!那是他们互相之间闹着玩不小心失手了的!我在提醒他:你难道不知道京城在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要活动的时候都会停售各种刀具吗?前天小兰州还在说想买一把剔骨刀也找不到卖家吗? 所有的警察果然对这个信息很有兴趣,我果然很成功的将警察的注意力进行了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