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信手(上)
长安三年十月十三日,神都洛阳城里迎来了今年的一场初雪。 难得第一场雪就下的飘洒浩荡,一片素白铺洒在青红二色的房顶上,洒在洛水浩渺的烟尘中,也落在书生手头藏青色的油纸伞上。 街边的小商贩们早早的收了摊,路上人们的行迹也少了一些。茶叶蛋的香味被空灵的雪气驱散的厉害,没过多久,这个城市就成了白茫茫的一片,甚至连味道都变得空明起来。 缩在墙角的流浪汉紧了紧身上的衣物,皱着眉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 马车车夫们开始格外小心,路上的湿滑会使得行驶有些困难,重新钉上特制防滑的马蹄铁(注)成了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对车轮的小小处理,也是车夫们正在忙碌的事情。 初雪成了小孩子们欢闹的乐园,尚未化掉的雪花被他们嬉闹着攥在手心里,笑闹着就往同伴的身上打去。只是现在的雪还不到时候,粘度不够,飞到一半的路程便窸窸窣窣的散开了,哪里是雪球,反而成了一朵在半空中四散的雪色烟花。 踩雪的吱嘎声还不够好听,只是有些熹微的响动。人们踩过的地方,雪就滑得更加快了些,一些街道上的泥水掺进雪白当中,渐渐的成了泥泞的颜色。 东家开门将一盆水泼出来,白色瞬间融化,只剩一些细碎的新雪片杯水车薪的洒在上头,让郑丹青想起后世做西餐甜品上,洒在上面的糖霜。 西家门前,常坐在石墩子上缝缝补补的少妇也不再出现,天气越来越冷,于是挨家挨户的,门窗都开始封得严严实实。 这样的时候,热腾腾的豆花儿成了百姓们的最爱。路上走的冷了,就买一碗蹲在路边吸溜进去,一股子热腾腾的香气就顺着空腔直往胃里钻,于是整个身子都跟着热帖起来。 一碗豆花儿一文钱,童叟无欺。摊位边上,一个糖人儿却卖到五文钱,虽然生意不及豆花儿摊儿的热闹,却也不少赚钱。 冬日是糖人儿最好卖的季节,不会化,只是塑型时要困难一些。而且越到年根底下,给家里娃娃买糖人儿的也就越多。毕竟糖这种东西,在这个年头算是奢侈品,平时吃不起的,只是偶尔总要给孩子买上一只,解解馋。 郑丹青也吃了一碗豆花儿。白色的豆花儿配着白色的雪,上面几点青葱点缀,加之细盐,虽是一清二白,可扑鼻的原汁原味儿的豆香,竟让他有了几分意犹未尽的感觉。 这家豆花儿摊子就开在淳化坊的西边,距离定桑门大街不过百十步,到郑丹青家里也十分方便。 摊子很小,只有两条长胡凳,连桌子都无,索性一碗豆花儿溜进嘴里用时往往不会太多,所以大部分的食客都或站或蹲的吃,连勺子都不用,吃完一抹袖子一付钱,抬腿便走。 摊子的老板是个淳朴的中年男子,待客厚道,平素说话行事都带了些西北汉子的直爽与热心肠。 老板的豆花儿做的真材实料从来不胡乱应付,听说是个鳏夫,真实情况到底如何,有待考证。 郑丹青隔三差五的,总喜欢到这里吃一碗豆花儿。简简单单的东西,却能吃出最美妙的味道来。 尤其今日初雪,天气微寒,这样日落时分吃上一口热腾腾的东西,总是觉得让人暖和不少。 “老刘,你有没有听说过酱油?” 跟摊子的老板有些熟稔了,郑丹青趁热吃干净了碗里的最后一口豆花儿,将碗和一枚铜钱递给老刘,随口问道。 “酱油,那是个啥东西?”老刘将东西接了,有些纳罕的问着,手里的活儿却不停,一连串的又是三碗盛出来,在雪天中冒着诱人的热气。熟练无比的伸手去抓青葱,连头都不用回,一捏就知多少,而后简简单单却带着些韵律的往三碗豆花儿上一洒,漂亮的像是董家酒楼的大厨,“跟咱们农家做的大酱一样么?” “不大一样,”郑丹青看着老刘将三碗豆花儿递给食客,淡笑着道,“也是调味儿的东西,但是是液体的,点缀在豆花儿上的话,会很不错。” “爷体?那又是个啥?”手上的活一空,老刘瞪大了眼睛去看做郑丹青,一脸的惊愕中,口音显得更加浓了。 “液体,意思是说,像水一样,能够流动的东西。”郑丹青忍俊不禁的解释道。 “哦……”老刘连忙点头,“还是郎君懂得多啊!不过老刘俺确实没听说过。” “嗯。”郑丹青闻言便不再多说,微微一笑,看了看天边因为落雪而泛红的天色,将手中的油纸伞撑了起来,走了出去。 路上行人已经愈发少了,老刘的摊位上人也少了许多。谁也没想到今天会下雪,豆花儿做的跟往常一样多,但是路上的行人少了,过不了多久恐怕就要收摊。 老刘看了看还剩下将近一半的豆花儿,脸上露出几分心疼的神情来。 “老板,给我捏个糖人儿吧。”郑丹青撑伞走出几步又转了回来,这回来到的却是隔壁的摊位上。 吹糖人儿的老板刚跟老刘答了声招呼要收摊,却来了最后一笔生意,忙不迭的应了,问郑丹青要个什么样子的。 郑丹青难得看见这儿时的记忆,今日也不知缘何动了买的心思,闻言偏头微微思付了一下,笑道:“孙悟空肯定不会捏罢?” “啊?什么空?”老板以为自己听差了。 郑丹青笑了起来,摇了摇头,道:“随意罢,老板你擅长什么,就给我捏什么好了。多捏几个……嗯,我想想,捏七个吧。” “好嘞好嘞!郎君您稍带!立马就好!”老板喜笑颜开,麻溜的动起手来。 雪一直下,似乎没有停下来的想法。 街上的行人越少,街面上白雪的痕迹就越重,渐渐的,那些刚刚泛起的泥泞又被雪白的颜色铺洒了一层。 做撑伞做了这么长时间,郑丹青已经大概摸清了太平公主的脾气,大部分的事情早已做的得心应手。 因为身处这个位置,耳旁的流言飞语听得多了便有些麻木,眼前的白眼讥讽看的多了也愈发懒得理会。当然,也偶尔有那等不知趣的所谓清流,当面指着鼻子辱骂一番,用词总会有些有辱斯文不堪入耳的地方。 说来说去,不过是说郑丹青身为男人却自甘下贱之类的话,无聊透顶。 到了这种时候,郑丹青自然也不会客气,骂人话他虽然说得不多,可后世那些简单粗暴的词汇,当然要比孔夫子“朽木不可雕”之类的文言文杀伤力大得多。 如果这种还是不够用,那就直接一个拳头或是一脚踹过去,秉承着“骂我就等于在骂公主”这个主旨,没有人敢在侍候找他的麻烦。 当然,这种事情总是越来越少的。大家在见识了郑丹青不止一次的“有辱斯文”之后,就愈发认识到,他并非表面上那个文弱书生的样子。 名声总是一体两面的东西,这边有人对他嗤之以鼻,另一面就有人对他趋之如骛。 各种拜帖与应酬总是层出不穷,郑丹青总是随手翻翻其中的内容,若对方是在历史上有些名气的,他便秉承着几分好奇的心思去见上一见,如果完全没有听说过的,便婉言推辞。 既然做的是公主身边的属臣,又顶着个男宠的名号,摆一些架子总是无可厚非的。 反正这时候死皮赖脸攀上来的,大多是一些想要借势的蝇头鼠辈,何必理会。 再退一万步讲,就算自己真的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还有阿普拉这个百年好公关在一旁照拂着,几顿酒席几番礼物,阿普拉总是能把人哄得喜笑颜开。 这样的日子,实在过的悠闲…… “郎君,七个糖人儿都捏好了,您瞧瞧?”老板忙活了半天,殷勤的问着。 郑丹青看了看,三个形态各异的罗汉,一个渔翁,另外三个似乎捏的是女子,只是看不出是什么。 “这个是西子浣纱,这个是昭君出塞,这个是文君夜奔。”老板大概是看出了郑丹青的疑惑,连忙一一解释起来。 郑丹青听得想笑,其实老板吹糖人儿的手艺算不上绝妙,不过是隐隐约约一个轮廓,倒也难得他肚子里还有几分典故在。 笑着谢过,郑丹青便付了钱,三十五钱,老板喜笑颜开,殷勤的点头哈腰:“这下雪路滑,郎君您可小心着点儿。” 到了这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暗了,来往人愈少,豆花儿摊上许久无人,老刘叹息着也开始收拾摊位,只是看看剩下的豆花儿,愁眉苦脸着。 郑丹青看了看糖人儿,又看了看老刘,思付了一下,又从袖子里摸出五分钱来,递给糖人儿摊的老板,道:“你是不是也要收摊了?直接帮我把糖人儿送回家吧,这算是你的跑腿钱。” 老板自然忙不迭的答应,脸上笑意更胜,连忙拾掇着东西,就准备跟郑丹青一起离开。 “老刘,豆花儿也别糟践了,我都要了,也一同送我家里去吧。剩下多少,你看着收钱。”郑丹青又冲着老刘挥了挥手,不再多说,撑伞率先往坊里去了。 老刘看着他雪色中浅淡的背影,愣怔了半晌,直到旁边摊位的老板叫他,他才恍惚的回过神来,涨红着脸感激的应了一声“唉”。 吹糖人儿的老板乐得不行,笑着催促:“人家郎君都走远了,你再应一百个声儿郎君也听不着!还不快些收拾东西跟着!” 说罢,自己先行推着木头小车,带着七个摇摇晃晃的糖人儿追着郑丹青去了。 …… …… 敲敲房门,应门的是个四十余岁的妇人,见到郑丹青便笑着问好:“郑郎君回来啦!” “李婶儿,今天晚上别做饭了,我让街口老刘送了豆花儿来,咱们晚上就吃这个。”郑丹青抬步进门,指了指身后的两个推车,“你也吃一口再回去,再挑两个糖人儿给家里孩子带回去。” “这可真是的,来郎君家里做活,除了每月的月钱比寻常人家多了不说,还平白无故的得了这么些好处。老奴真是、真是……也不知是哪辈子修了福报啊!”李婶儿知道郑丹青的脾气,这位郎君虽然看起来极为温和,实际上却是个说一不二的,自己也不敢拧着他的脾气来,这时候心里的感激只能化作不大擅长的言词。
郑丹青只微微一笑,也不多言,径自往内院里去了。 “郎君回来啦!”一个十三四的男孩子也听到了外头的声音,这时候迎了出来,冲着郑丹青施礼。 院子本就不大,不论是郑丹青还是阿普拉,都不是那种习惯被人身前身后伺候的主儿,于是也没有雇佣太过的仆人。 刚才见到的李婶儿,是给二人做饭、收拾家务的,平时并不住在这里。 眼前这个少年却是从门口捡回来的,最初瘦的干瘪,几乎快要饿死,寻了名医来救,才算是把人从鬼门关里拽了出来。 原本郑丹青和阿普拉的意思,都是准备给他一笔钱让他离开的,谁知这少年却一口咬定自己要报恩,摆出一副打死不肯离开的架势,若非那时候还没有入冬,怕是真要上演一出程门立雪了。 见少年如此执拗,二人索性就答应了下来,让他在院子里负责些扫洒庭除的事情。 少年说自己叫柱子,难听,叫起来也硬邦邦的难受,阿普拉一口胡音,咬起那个“柱”字异常艰难。 救起少年的当日,少年浑身黑得跟碳头似的,熟悉过之后却又显得比寻常人还要白皙些。郑丹青想了想,索性学起了贾宝玉给身旁丫鬟小厮起文雅名字的模样,给少年起了“飞霜”二字,听起来有些孤绝料峭的味道。 但少年自称姓唐,“唐飞霜”这三个字摆在一起,分明又成了后世的甜品。郑丹青觉着有趣,阿普拉念着倒也顺口,名字便这样定了下来。 飞霜无处可住,自然住在厢房当中。这孩子伶俐,上夜后也不睡死,一旦郑丹青或是阿普拉房里有什么动静,他便点灯询问。 “我买了几个糖人儿,你去外头挑一个自己留着玩。还买了豆花儿,晚上别让李婶儿忙活了,咱们吃豆花儿吧。”郑丹青又问道,“我大哥回来了么?” “没有,大爷着人传了话回来,说是晚上不回来了。”飞霜脆生生的应着。 阿普拉喜欢自称大爷,飞霜索性就“大爷大爷”的唤他,竟让阿普拉喜笑颜开。于是乎,虽然这称呼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但也这样习惯下来了。 飞霜还没往外院去,李婶儿就已经先行走了过来,对郑丹青道:“郑郎君,老奴说句话。那豆花儿剩的实在太多了些,就算是咱们三个人也吃不完的,真的要都买下来么?” 郑丹青微微颔首,道:“李婶儿你带些回去给家里人吃,若是还有剩的,我就拿到隔壁去,让念府的几位也尝个新鲜。” “这……哎!郎君真是大善人啊!”李婶儿赞叹着应了,拿了些许银钱,往外院去了…… 三人一起吃了豆花儿,李婶儿就告了退,趁着夜色还没有完全笼罩大地,自行往家里去了。 飞霜自告奋勇的收拾碗筷,郑丹青便随手拿了糖人儿,又将豆花儿小心翼翼的用小坛子装了,径自叩响了隔壁的院门。 既然是邻居又是旧识,郑丹青出入念府自然不需要拜帖那等太过正式的东西。应门的人是芦笙,早在渭城时就已经认识了郑丹青,而且也没少帮郑丹青的忙。这孩子原本见到郑丹青时还觉得亲切,但得知他是在太平公主身边为官时,就起了些害怕的念头,行事拘谨了不少,这时候也不敢怠慢却也不敢热络,施了礼,急忙去内院通禀去了。 念奴娇没多久就迎了出来,远远的看着郑丹青时抿了抿嘴,走到近前的时候,福了福,唤了一声:“郑大人。” “嗯。”郑丹青举了举手中的东西,微笑道,“坊前的一家豆花儿做的挺好吃的,我买的多了,给念总镖头拿来些,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就是尝个新鲜。这两个糖人儿,看着有些精巧就买了,给你的。”说罢,将东西递了过去。 芦笙赶忙接了那坛子豆花儿,再看看那两个糖人儿却不知该如何是好。 “芦笙,你先将豆花儿拿下去热热吧,再沏些茶来给郑大人奉上。”念奴娇吩咐道。 芦笙如闻纶音,连忙应了,转了出去。 于是乎,会客的正厅中便只剩下的郑丹青与念奴娇两人。 厅门关的不严,一阵寒风将大门吹开,吱嘎声中一卷风雪随之袭进。 微红的天色仍旧显不出已经入夜的质感,初雪带着寒温两种截然不同的气息,将整个正厅渲染出一种莫名的味道来。 夜,的确有些深了。 —— —— 注:很多小说里都说,马蹄铁在唐朝的时候还没有传入中国。但是在百度里查的话,这个说法似乎争议颇多。就当它已经有了罢,影子和郑丹青都没有再“发明”一次这个东西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