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别样团聚
【PS:最近会比较忙,但不会断更。您看到这一章时,我都还没下火车。求收藏、推荐票。】 扶苏和辛胜带着一万飞骑顺利班师,全军无一伤亡,散落各处的小部落被全部清理。扶苏回来说真得谢谢秦远,要不是他提醒挑选有放牧经验的骑兵组成这一万飞骑,收缴的各部落牛羊马,还不知道咋弄回来呢! 白老汉,白方,也带着白清儿到了云中,留下白侯氏守家,听说她十分享受由两个丫头扶着在自家大宅院里反复转悠的感觉。 今天是个阳光灿烂的好日子。家人就这样出现在眼前,秦远现在的家,云中秦府。 已经是个大财主的白老汉,阔绰了许多,在老伴儿和女儿的逼迫下,穿上了精贵的裘皮大衣,只是他仍然不愿丢掉拄了二十年拐杖,一根被用得光滑反光的普通木棍,走路一步一闪,上面挂着的酒葫芦来回晃荡。另一只手,则提着那把“眉峰剑”。 好些日子没见了,秦远很是激动,这可算是身在大秦朝真正的家人。 白老汉也看着秦远,像真的看儿子一样,“壮啦,黑啦,更像个老秦人啦!就是,头发咋还没长起来呢?” 一旁白老汉的儿子,白世秦,小白揶揄道:“长,只是又被他剪啦!” 秦远伸手摸着被自己剪得不怎么像样的短发,也不说话,就呵呵的乐。 “孩子,好样的!现在,白老儿也来助你一臂之力了!”白老汉拍拍秦远的肩头,满意的点着头。 终于轮到最想说话的人开口了,白清儿,她比月奴、小桃的年纪都小。有时候年纪轻,并不是坏事,这意味着她拥有更多的时光。 “远哥哥,我送你的鞋,暖和吗?”小妮子背着手,俏皮的问道,大庭广众之下,同时自然的抱住日思夜想的远哥哥的胳膊摇来晃去。 “当然暖和!你看,穿着呐。我可就是穿着这鞋去取了匈奴右贤王项上人头的哦!” “哈哈…” “原来右贤王是栽在了一个女孩儿手上呀……” 对于秦远狐朋狗友们的调侃,年纪不大的白清儿跟没事人一样,依旧抱着秦远的胳膊,央求着她的远哥哥带她参观参观侯爷府邸。最后白清儿得出结论:“做侯爷也没啥好的,房子还不如我家的大……” 秦远哭笑不得,你那是哥给你向蒙家敲诈来的啊,砖砌的六进大宅,丫鬟仆人满屋,丞相府邸也不过如此吧! 听说秦远的干爹来了,蒙恬带着刚班师的扶苏辛胜也来凑热闹。 本来他的重点还是秦远,带着扶苏和辛胜要跟秦远聊聊这次作战的诸多经历,每一次出征,都是一次历险,其中有意思的事可是不少。可是,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会有一件事情让他连班师大讨论都不参与了。 从刚进屋,装模作样打了招呼后,便一直守着白老汉问东问西,一会看看白方,一会又看看白方从不离手的眉峰宝剑。使秦远和扶苏辛胜等大为奇怪。 秦远的炸鸡宴不得不提前上演,不等李斯了。一屋子人男女老幼,热火朝天的边吃边聊,但当秦远的炸鸡端上来之后,迎接家人的聚会宴完全乱了套。 秦朝连炒菜都还没有,平日吃饭上到皇宫贵族下到普通庶民,不是炖就是煮,也就军中多在野外烤rou吃。这样的饮食经验在遇上秦氏炸鸡的时候,任谁能把持的住? 欢乐的宴会,来的人不少,将军和士兵抢作一团,完全没了纪律严密的大秦锐士样。蒙恬也不理会白老汉了,只顾往嘴里噻炸鸡腿,白老汉老掉的牙似乎瞬间变好,连啃了好几个鸡翅。 扶苏和辛胜蒙平等人没什么区别,完全没了太子样,一边吃还一边念叨着要给父皇弄几只回去。 小桃抢不过比自己小的白清儿,急得大哭,还是霜月mama母爱泛滥,将自己拿到的一块rou给了小桃。 强悍派的孟姜女带着性格上颇为像她的月奴和白清儿这桌吃了上那桌,豪放的不行。 秦远穿着围裙在一个角落抱着胳膊傻乐,这就是太平天下里的幸福家庭啊,以后无耻的奢靡生活里也会有这样的温情的,不必太过为追求无耻生活而过分自责。 正当炸鸡掀起了团聚宴加扶苏班师庆功宴的高潮时,大门被一脚踢开,来了不速之客。 “在哪呢?什么侯爷什么十人战队,给我出来!” 作为侯爷府邸的唯一丫鬟兼名誉管家,小桃第一个跑过来仰着头叫道:“你是什么怪物?吓喊什么?” 后面的实际管家霜月也和白老汉等一起放下炸鸡来看个究竟。 “老子听说有十个人干掉匈奴右贤王三万骑兵这种事,饭也不吃了,特来见识!鸟!老子阮镇临一个人也就最多能干掉一百个全副武装的骑兵,难道这些鸟人能一个人能干掉三千骑兵?!说啥俺也不信!” 明明是干掉三万骑兵的领头人,使三万骑兵成为群龙无首的散兵游勇,怎么就传成了十个人直接干掉三万骑兵?秦远汗颜,不论在哪个年代,人言皆可畏呐。英雄事迹也不能这样传啊!万一遇上踢馆的咋办,就像眼前这位。
“你这莽汉,算学倒还过得去,不在营帐里吃饭,跑这来闹什么!?回去!” 说话的是扶苏,这人看起来很是听他的话。 “将,将军,俺…俺已经吃饱了!俺要找那十人比试!俺不回去,你治俺罪俺也不回去!” “你个杀才!求我带你回来时咋说的?“扶苏显然怒了,别说太子的身份,就军中下属也没人敢跟他如此顶撞。 “俺……不管!反正现在饿不死了,日后我舍命报答你便是,爹说了,不能有比我还能打的人,那是俺阮家的耻辱!“ 秦远没兴趣做炸鸡了,指点了从军中借来帮厨的伙房官几个要点,就冲出来看怪物。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扒开院里的人群,见前面立了一堵长脚的墙!那是一个身高足有两米出头的大家伙!穿着拼接起来的兽皮劲装短衣,看起来比大象腿还粗的两腿扎扎实实的将雪地踩下去好深一截,两个真正砂锅大的拳头放在两边紧握。再往上看,却没有想象中的黑毛髯须,而是一张孔武白净的脸庞,鼻方口阔,剑眉星目,要不是块头太大,还真是一个美男子。 “敢问……高人是?“秦远觉得用阁下不对,高人更贴切些。两米的高度,对于平均身高不怎么样的古代秦朝人来说,形容为”天人“也不为过。 他自己不就从矮矬穷变成了秦侯爷,关键是高这一点没了任何水分,只是富还差的远,帅嘛自认为是没问题。 扶苏急忙应道:“他叫阮镇临,是我们这次时救回来的,当时遇见他倒在雪地里奄奄一息,于是救活他,他说是有冤情本来要去咸阳伸冤的。但我都告诉他我是太子了,他却说告诉我也没用,说不信任我,因我救了他,才答应先跟我们回来,做个步卒。“ 两米高的阮镇临耳朵倒是好使,立刻插嘴道:“本来就跟你说了也没用。“ 秦远啧啧称奇,真是人奇事也奇,这怪物说话还蛮有意思,秦远觉得挺对他的胃口,随即问扶苏:“他说他能一人干掉一百个全副甲胄的骑兵??“ 扶苏摊摊手,道:“他就是这么念叨的,但由于我们是在班师途中,也没法严正。而且,一百个骑兵,你信吗?“ 高人阮镇临似乎有点不耐烦了:“你谁?瞧你挽着个袖子捆着个布兜,像个娘们,你能帮我找到十个听起来能搞定三千骑兵的人吗?“ “我就是其中之一,你想过过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