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学外语(3)
如果我没有遇到葛瑞森船长,我可能这辈子都找不到消灭迪菲亚兄弟会的方法,也许这就是巧合,葛瑞森船长的求助,反而给我指明了一条方向。 当葛瑞森船长说出他的好办法时,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的耳朵,这不就是我当下最渴求的东西吗? “霹雳,仔细听我说,鱼人部族凶悍异常,但同时它们却也极度敬畏强者的种族,如果与它们作战,只有一个方法可以征服他们,那就是当着所有鱼人的面,杀掉它们的首领,但,说说很简单,做却很难,因为敬畏强者,每个鱼人都会争相战斗,所以,想靠近它们的首领,是很难的事情。不过,并不是没有其它办法。“ 葛瑞森船长说到这里停住了,看看一旁的霍巴,欲言又止。 “哎呀,幽灵大哥,你倒是说完啊!“我催促道,此时,我已经从他的话中听出了战胜兄弟会的希望。 “你还需要个可靠的帮手。他负责引开鱼人大军,你负责单挑首领,取胜后,自然就成了鱼人之王,那个可靠的帮手,其实……你也认识,他就是霍巴的弟弟,潘迪,他是天生擅长逃脱与生存的猎人。” “什么?你说潘迪,小胖子潘迪,我认识的那个潘迪,胆小如鼠的潘迪?”我十分诧异,嘴像连珠炮般秃噜出一串疑问,因为潘迪给我的印象实在和战斗搭不上边,几乎和生活不能自理差不了多远。 这时,霍巴突然插话进来:“哥,潘迪与我一样都被萨丁大妈领养长大,但他还有你不知道的地方,我是不折不扣的人类,而潘迪却来自于丹莫罗,他是一名矮人。” 啊,霍巴这么一说,我才醒悟,怪不得潘迪看起来和个水桶一样,我还小胖子小胖子的叫他,原来是一名矮人啊,难怪除了那个大的出奇的鼻子外,从长相上真的和人类没什么两样。 霍巴继续说道:“也许是矮人天赋特性,潘迪从小就擅长枪械,逃脱和陷阱布置。如果有了潘迪的帮助,由他引开鱼人大军,而你趁着这段时间去挑战首领,一旦胜利,整个强悍的鱼人大军就会全部臣服于你。“ 葛瑞森船长接着说道:“如此一来,你就可以命令鱼人部族搬离灯塔这块地域,而我也可以升入天堂。之后,你也就有时间帮助霍巴完成他的遗愿了。“ 听完俩人的话,我心里一阵欣喜,正在发愁如何控制鱼人部族,这马上就来办法,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霍巴,放心吧,现在我已经有了七成的把握,将你与船长一同送上天堂。但现在,我不能说,至少在潘迪同意帮我之前,我不能说。 “霹雳,在灯塔顶部有一本记录的鱼人语日记,你认真记下,肯定有用。” 我点点头,和鱼人交流想想也挺神奇。这门外语应该学学。 但当我拿到这本外语日记的时候,我大失所望。 书中记载,快速学习鱼人语,只需要记住鱼人语最常用两个音符即可,一个“哇”一个“啦”………… 进攻是“哇啦啦啦!” 撤退是“哇啦哇啦啦!” 求助是“啦哇哇哇!” 我看这本写满“哇和啦”的鱼人语日记,一阵头疼。让我学这鬼东西!真比要我命还痛苦! 哎呀,不看了,我把日子揣进衣服口袋,转身就要走出灯塔。 “霹雳!”葛瑞森船长将我叫住:”万事小心,鱼人首领叫做老瞎眼,它比所有鱼人都强大的多,和它单独作战,不能大意。“ 我点点头,自信满满,以我现在的能力,都能和范克里夫打成平手,何况一个鱼人首领,反而,让我担心的反而是潘迪,他能不能帮我,还真是个未知数。 我沿着海岸线返回哨兵岭,远远的就能看到在海边搭寨生活的鱼人部族,它们滑腻腻的鳞片上满是粘液,斗大的眼珠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一张大嘴排满利齿,走路一摇一摆,肆无忌惮,别看它们身材矮小,但却是群连迪菲亚兄弟会都不敢轻易招惹的凶悍怪物。我没有接近它们,心里知道它们的领土意识非常重,远远绕到走过。 重新回到哨兵岭,这里没有发生一点改变,我第一眼看到的还是高坡上那座破旧的塔楼,谷底散布的宾舍,屋顶漏洞的旅社外站着几个摊贩。也不知他们在这里做生意能不能养家糊口。指挥官死后,哨兵岭萧条了许多,所有人看上去都没精打采。我不禁心里涌起种莫名的自责感。 我这个人民军的“敌人”总不能大摇大摆出现在众人面前吧,我藏在潘迪居住的宾舍外,静静等待。宾舍里进进出出的士兵,谈论着杂七杂八的事情,竟然没有一件与战斗有关。不是想着调离人民军,就是哪家农户的女儿长的漂亮。我暗自摇摇头,心想,人民军…..毁了。 许久,始终不见潘迪的影子,我心急如焚,时间不等人,我必须主动出击了。于是,我瞅准个单独出行的战士,悄悄跟在他身后,趁他来到荒郊野外,猛的上前,一脚踹倒,将利斧架在他的脖子上,大声逼问:“说!潘迪在哪里?”
那名战士想必看过我与指挥官的决斗,看的我脸上,惊慌失措,战栗的说道:“霹…..霹雳….是你……潘…潘迪…打猎去…了,剩下的我什么都不知道,别…别杀我!” “去哪里打猎!”我将利斧逼的更近一些。 “他….去…去….了….死亡农场。“ 死亡农场?我眉头一紧,那里可是早已荒废的农场,无论人畜只要去了那里,都会莫名其妙的死亡,因此,那里盘踞了许多食腐秃鹫,那是个从来没有人愿意靠近的地方,胆小鬼潘迪怎么会去哪里? 那战士想必是看到我神色稍有犹豫,猛的挣脱开,一溜烟跑远了,我也没有去追,既然知道了潘迪的去向,那就去死亡农场走一遭。 我快步行进了两个小时,终于来到位于西部荒野最东面的死亡农场,远远的,就已经闻到了阵阵腐臭味道。 我放眼寻找潘迪,突然响起的枪声吸引了我的注意,果然,潘迪就在不远处,可是此时我眼前的潘迪,竟然和我认识了一个月的那个小胖子判若两人,不,应该说,完全超乎我的想象。 只见平日里胆小如鼠的潘迪,一改傻里傻气的状态,举枪瞄准荒野上的一群秃鹫,扣动扳机,“啪”!枪声响后,一只秃鹫倒在地上,扑腾几下,死了。剩下的秃鹫受到惊吓,全部飞了起来。潘迪猛的抬枪,“啪啪啪啪”,四颗子弹竟然全部命中那些飞起的秃鹫,我惊呆了,做梦都没有想到潘迪竟然真如霍巴所说,是名不折不扣的猎人。 潘迪打死许多秃鹫后,快速跑去,两条小短腿绝对够快!他拔出匕首,割下秃鹫腿,挨个塞进口袋里,我想,也许是太饿了吧,军粮匮乏,人民军只能自己养活自己,也是真苦了潘迪。我没有叫他,静静的站在他身后。 “这几个给mama!这几个带给战友,这几个祭奠霍巴用,这几个…..留给那个混蛋……混蛋霹雳,到底去了哪儿,小气鬼………..。”潘迪一边割秃鹫腿,一边自言自语的说道。 我不禁鼻里一酸,说道:“啧,说谁吶!你才是混蛋……。” 潘迪转过头,看到是我,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