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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章节_第六百八十一章我去抢点钱

    教书先生姓包,是一个上嘴唇留着小胡子的瘦高个,老鼠眼睛,小鼻子,整个人都显得小里小气的。他说话喜欢阴阳怪气之乎者也,外加摇头晃脑不亦乐乎。骑着毛驴,挎着长剑,穿着一声白色的土布长袍,一边走路一边剔牙。

    他们从四川黔中郡出,前往长安,路途不可谓不遥远。但如果直入子午谷,也就是七八百里的路程吧。林强一个人骑马两天肯定能到。但带着这么个拖油瓶可就没谱了,他走的好像散步一样。

    而且走走停停,不断地教林强认字。

    “没想到你一个新罗来的蛮子居然还挺聪明,对我们天朝的文字居然一学就会,一点就通,我稍微对你有点刮目相看了。”

    林强当然学的很快,因为他本来就有基础。虽说唐朝的文字和现代的简体字差别不小,但基本上都还有影子,而且里面也不乏简体字的存在。这一点林强心里有数,就像王羲之的兰亭序,里面也写了很多的简体字。

    至于说古文古诗什么的,林强大小也是个高中毕业,基础还是有一些的。偶尔给包世贵秀才搞一两句出来,这家伙的脸顿时就绿了。

    “好好好,没想到你这个蛮子还有些文采。不过没用,我听说了,这一次的比武招亲,最后的目的是要为攻打新罗选拔人才,你说你一个新罗来的蛮子,怎么可能入选呢?”

    林强耸了耸肩膀:“天朝有很多高句丽的将领,都当了羽林军的大将军了。而且,我现在不是新罗人,我是陈家村的陈孝恭,你最好记清楚一点,我们可是付了钱的。”

    “我不会出卖你的,那不是圣人知道。”包世贵摸着胡子冷冷一笑。

    他俩就这样一边说一边走,磨磨蹭蹭磨磨蹭蹭,大约走了十五天的时间才到了陈仓,又走了五天的时间才进了长安城。

    当然林强也不是特别的着急,因为他的文化课的确没有学好。尤其是用古文写文章,难度实在有点太大了。幸亏那个比武招亲是一个月之后才初选,最少要三个月才结束,所以走得慢一点也没什么关系。

    “你瞅瞅这个名字取得,一听就不让人待见,红苕公主,听着跟地瓜一样呢。”在进入城门之前,包世贵又看了一遍门口贴着的告示,一边看一边晃脑袋。搞得城门口的卫兵盯着他看了半天了。

    宏伟的大唐都城长安,在方沐月的记忆中是这个样子的:林强的眼前一片雉堞连云,整个城墙高达五丈,垛口、箭楼、马道上面旌旗蔽日,甲胄铿锵,闪光的刀枪都能把人的眼睛给亮瞎了。

    一会儿就有一匹驿站快马绝尘而来,冲入城门,大声喊叫:某某在草原打了胜仗某某在青海又损失了几千人马西突厥抢劫了朝廷的多少多少绸缎,这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把人群搞的稀里哗啦,一团乱麻。

    “朝廷在西北总是打败仗吗?”林强牵着马往里面走,一边跟牵着驴的包世贵说话。这些事儿全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因为唐高宗时代对吐蕃强大,唐朝这边开始连续打了好几次的败仗,连薛仁贵都损失了二十万人马嘛。

    “说话小心点,别让被人听见。”包世贵立即嘱咐他。然后他俩接受检查,6续的进入城门。林强的身前身后吵吵嚷嚷,有很多西域和草原,甚至于黑人白人的客商,说着无数种连他都根本听不懂的话。

    “皇帝陛下有旨通告各府道衙门,三月之后,如果红苕公主不能选出夫婿,即可前往吐蕃和亲,钦此!”一匹快马吆喝着这样的字句,迅的从林强身边冲了过去。那阵风差点把包世贵吹走了。

    “看看吧,红苕果然不被待见。”包世贵赶紧领着林强去找客店投宿。

    长安城极尽奢华,城内街道宽阔,建筑雄奇,城内又四十八坊,坊内有街道纵横相贯,买卖铺户,茶楼酒店,乐坊青楼,鳞次栉比。庭嵌金珠,户盈罗绮,真可以说是天上人间。

    皇城位于长安正北方向,金碧辉煌,殿阁层层,飞檐斗拱,勾心斗角,覆压数十里,威严端庄,隔离天日,无疑必然是城内最雄伟,也是最牛掰的建筑了。谁要是敢过了它,谁的脑袋就要掉了。

    皇城东侧宣化坊,是著名的花街柳巷,也是富人区。包世贵非要拉着林强跑到这里来投宿,而且是投宿的“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翻译过来就是天字第一号房!

    “你在这等着,我出去抢点钱。”幸好这边的“酒店”不用交押金和预付款,不然林强当时就穿帮了。

    临走的时候,因为家贫陈冶子并没有给林强多少钱,也就是十贯钱吧,大约就是十两银子。按照林强掌握的只是计算,折合人民币四千块钱。按照红楼梦的账目计算,应该是他们一家半年的吃喝费用。林强本来已经不好意思了,哪里还能在说什么,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还跑来住星级酒店。

    “你去干嘛?”

    “抢点钱!”林强指着对面灯红酒绿的胡姬酒肆大声的说:“你可别跑去消费,我没钱给你结账。”

    “抢点钱,有辱斯文。”

    林强走在街上,耳朵里全都是古典的西域音乐,到处都能闻到葡萄酒的味道,以及看到来自波斯的舞姬。他越来越怀疑这根本就不是梦境,没准自己真的穿越了?难道是辛普森那个王八蛋骗了自己。

    不过林强也不怕,因为沐月在就好。

    既然已经知道方沐月就是红苕公主,那么他也就完全的镇定下来了。现在最主要的就是搞点钱,然后安定下来,准备文考武考,然后把驸马的位置拿下来。如果实在拿不下来的话,那就只有动手抢人了。

    也不知道大唐朝的禁卫军到底素质如何?另外,这里是不是武侠小说里面描述的那样,随便出来个什么人,就能将刀气覆盖两丈方圆,也是成败的关键啊!

    林强带着杏花春雨剑,背上背着莫离弓,一路芬芳和杀气混搭的走在大街上。因为他身材高大,样貌不凡,而且穿的像个游侠,顿时就引起了很多人都关注。当然引起关注的原因,其实还是他的型板寸!

    “娘的,非要让老子来查什么yin贼,大街上哪有什么yin贼呀。要我看所有的小白脸都像是yin贼,随便抓一个算了。”

    林强在大街上选了半天,都没好意思下手。而且那些善良的老百姓也不一定能够抢到什么油水。脑满肠肥的阔佬也不是没有,但他们身后都跟着一大帮子人,一溜烟就钻进了青楼和酒肆里面去了。他也抓不到。

    纨绔子弟也都不会离开这繁华的街道,实在是不好下手啊。

    他是来办事儿救人的,可不是来惹是生非的,万一在这种事情上面失了分寸,被当局给扣留四十八小时,然后取消了报名资格,直接驱逐出境,那可真是因小失大了。公主选驸马,怎么的也不能选一个强盗出来吧。

    所以他看中了眼前这两位“警官”了,那个时代应该叫捕快。根据包世贵的说法,他们归京兆尹统领。实际上是一群恶霸。

    “这两个家伙肯定有钱,不如我就抢他们吧。”林强舔了舔舌头,忽然跑过去,照着其中一个穿的跟展昭一样的胖子脸上给了一个大嘴巴,然后撒腿就跑。

    那两个家伙自然不会放过他,呆愣了一下之后,回过神来,抬腿就追:“娘的,你是什么鸟人,给我站住?”

    “你们两个王八蛋,打的就是你们。”他们越喊林强跑得越快,一直把他们往黑暗的地方引。

    不大一会儿功夫,那两个家伙就跑进了一个死胡同。在里面转悠了一圈,也没看到林强的影子。

    一个不好的念头顿时从两人脑子里升起来:“中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