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地上的血手印和脂肪
高鹏哈哈大笑,“尽管这些萤石不值钱,可是这萤石洞窟还是颇具观赏价值的。近年来,有不少卖石头的骗子故意弄些萤石假充夜明珠卖给不懂行的收藏者。前阵,我爸爸的一个朋友就被骗了,他花了九百块买了一块萤石给我爸爸看,我爸爸跟他这石头就值十块钱,他还不信。亲爱的路飞同学,不是所有光的石头都是宝石,记住了吗?” 的确,尽管这些石头不值什么钱,可是照得洞窟内宛若宫殿般的富丽堂皇,人走在里面,说不出的心情舒爽。 能落一个好心情也不错,毕竟这么美的萤石洞窟不是每天都有机会见到。 我边走边恨恨地想,这么多漂亮石头就没有一块值钱的吗?我还就不信了,等下回去的时候,要不要撬下一块来随身带着,将来带回现代,说不定我还财了呢? 为了最先现好看的石头,我特意走在最前面。 既然身边的岩壁上满是光彩夺目的萤石,谁还会注意脚下,走在最前面的我被一具骸骨绊了个狗啃泥,那也不知是什么动物的骸骨,骨骼异常粗大魁梧,绊倒我的正是它粗壮的前肢骨,我懊恼地骂了句真倒霉。 跟在后面的高鹏喊道,“路飞,你就不能小心点嘛,这地上满是尖锐的骨头,万一你摔倒被一个肋骨刺中腹部或者眼睛可就麻烦大了。” “去,你就不能盼我点好。”我不耐烦地朝他挥挥手。 李元泰道,“路飞,高兄可真没吓唬你,你还是留神点脚下。” 等我手撑地打算爬起来的时候,却摸着一把黏糊糊的东西。 凭空抓了一把黏糊糊的东西,搁谁也膈应半天,我使劲地甩甩手,像是这样用力甩就能把黏东西甩掉似的。 由于岩壁上的萤石把洞窟照得亮若白昼,我不自觉地把手掌翻过来,看着掌心的那团黏东西,这一看,我惊得大喊起来,“血,是血啊。” 李元泰和高鹏听了我的喊声,一起低头看地上,这才惊讶地现地上有一行血迹,一直延伸到洞窟深处,我们循着血迹往回走,现那血迹从我们还没走到这片美丽的萤石岩壁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只是我们仨顾着观赏美丽的石头,没有注意脚下,才没有现那些血迹。这才现我们走了一路,那血迹也一直都有的。 我们又走回刚才现血迹的地方,现血迹还在一直往前延伸。 我们蹲在地上仔细查看,很显然,血迹很新鲜,用手摸上去还有温热的感觉。 “看,这里,还有这里。”我惊骇地指着前方空旷的地面大喊道。 那居然是人的血手印。而且这些血手印,不是一个,而是一串血手印。 高鹏点头,“竟然是人的手印,看样子,他应该是受了重伤,在用手使劲地往前爬,所以会在地上留下一串血手印。” 听了高鹏的推测,我眼前立刻浮现一个受了重伤的人用手抓牢地面的骸骨努力往前爬,边爬伤口处的血边噗唧噗唧地往下流,这画风实在够惨。 我不禁呕了一声,差点吐出来。 高鹏见状,关心地拍拍我的背,“怎么了你?不是晕血吧?” 马丹的,居然说劳资晕血,不是诚心挤兑我像个娘们吗?只有娘们才晕血呢?尽管我完全不买他的好,仍旧礼貌地摇摇头,“我没事,大概是这洞窟里的味道太熏人了,我有点喘不过气来。” 之前由于满地都是骸骨,掩盖了血手印的痕迹,前方的空旷地,终于让他暴露了自己的行踪。 我把自己的手放在血手印上比了一下,再次出惊呼,“天哪,这简直是巨人的手掌啊。” 是的,那血手印比我的手大两个都不止,谁能有这么大的手?我们仨面面相觑。 在那些血手印里还有着黄黄白白看着令人恶心的东西,我注意到,这些恶心东西也伴随着血手印,一直都有的。 我使劲忍住胃里翻涌上来的酸水问道,“这些东西又是什么?” 高鹏凑近了抓起一片仔细看了看,然后道,“这些东西像是肥rou。元泰兄,用你的符火把它点着试试。” 肥rou?我头皮不禁麻了一下,伴随着血手印的肥rou又会是什么东西? 李元泰点点头,从袖子里拿出一张符点着了去烧那片看上去黄黄白白的恶心东西。
刺啦一声,那东西出蛋白质燃烧时出的臭鸡蛋味。 高鹏笑道,“我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了。这是人类的脂肪,俗称人油。既然这血手印是一个受了重伤的人留下的,那我们不妨认为这些脂肪也是那个受了重伤的人留下的。” 我不由地咋舌,“这人得伤到什么程度才连身上的脂肪都流了一地?这地上这么多脂肪和血,这人还能活着吗?” 高鹏咳咳两声,“脂肪就藏在人的表皮下面,只要表皮受伤,它们自然就会露出来了,不过要是像现在流了一路的话,那至少腹腔被人剖开,肠子流了一地,脂肪才溢出来,毕竟人类腹腔里脂肪是很多的。” “艾玛,你是说他被人开膛破腹了?”我吓得两脚软。 高鹏笑道,“照目前他留在地上的血迹和脂肪来看,的确是这样的。” 我擦着头上的冷汗道,“他流了这么多血和脂肪,竟然还活着吗?” 李元泰道,“活不活着,说不好,不过以他的那双大手来看,他至少是个跟刑天块头差不多的庞然大物,所以流这点血和脂肪对于巨人来看,根本不算事。” 嗯,对啊,刑天就有这么一双大手,我咋没想起来呢?真是被吓傻了。 难不成这山洞里还有一个跟刑天块头一样大的巨人吗?话说一个刑天就够闹腾的了。折腾害死这许多人,要是还有一个这样的巨人?那还了得吗?这话我当然是不敢说出口,估计我要是说出来,又会被这俩帅哥嘲讽,他俩一个法术了得,一个神枪手外加高智商和高富帅,我特喵的唯一的法宝就是嵌入食指的体重秤,拿什么去跟人家比? 综上所述,我还是少说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