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寂寞与风相知破风刀神晨风 破风刀
《武林战史之——破风之神·晨风》 ——百晓生笔 我曾很努力的追寻,追寻一种速度,因为我要逃我要一种能逃过悲伤的速度。终于有一天我破开了风,看到了世界的本源,那里是无尽的薄凉。。。。。我逃不掉,所以开始沉沦。。。。。 ——晨风 1 我不知道晨风破开了风之后看到了什么,但我知道现在晨风在等我。晨风等了很久,花开等到叶落,从叶落等到雪飘。醉仙楼的剑客来了又走,只是晨风没有走,因为他等的人没有来。 如果一个人一生中只有一个朋友,如果这个人一生中只有一次等待;如果这个人一生中为一次的等待等的就是他一生中唯一的朋友。那么他一定有很重要的事,一个非等不可的理由。 朝霞升起,晚霞落下,从寒冬等到,春天,从春天等到盛夏,从盛夏又等到寒冬。在今天的晚霞落下去的时候,晨风知道他等的人不会来了。。。。 柳絮随身,日行千里。 孤星残要是能来,早就该来了,该来的时候没有来,也许永远都要补回来了吧。但是晨风不能再等了。虽然他相信孤星残一定会来。晨风又必须去做的事,他的承诺再等着他。 醉仙楼的美酒永远都是那样醉人,就像塞北的日落永远那么凄美。 晨风很喜欢喝酒,特别是美酒,何以解忧,唯有一醉解千愁。但是晨风无法解忧,因为自从他破开了风,就再也无法喝醉了。只有绝对的执念才能破开风,这是晨风的宿 命,晨风永远活在悲伤之中,这是他无法逃避的悲伤。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哀,哪怕破风之神,晨风也是一样。记事以来晨风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不会再悲伤。他可以为此毫不犹豫的放弃自己苦练一生的绝世神功。 天往往不遂人愿,你越是想,它越是背叛。 晨风就要离开了,不管孤星残是不是会来。 漆黑的夜,下着狂舞着的雪。 2 我和晨风在都还是少年的时候就是朋友,在西域大漠边的孤城。两个少年追寻着各自的梦想。那是一个充满回忆的的城,叶城。那里有一群逐风的少年,有最真的回忆,最纯 的友情。还有无奈的爱情。 晨风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世间最快的速度,因为他想逃离悲伤。而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得到最平凡最美好的幸福,所以我要变的很强。我们都很努力,但都没有得到自己想 要的。后来才知道,不是我们不够努力,是我们选错了路。路都错了,再努力也都是悲哀。 美好的往事,越是美好,回忆起来越是疼。 当年在叶城,我和晨风有一个约定。我们约定,如果有一天,我门某个人的剑落在了别人手上。另外的人要做的就是把它取回来。每个江湖人都知道,一个剑客,如果丢了自 己的剑,而自己无法去回来,那边意味着那个人已经死了。而从另一人手中夺回剑,那边意味着报仇。 这是一个复仇的约定。当然如果关系好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托付终生。 最初的时候,我们都用剑,因为对于武功平庸的人来说什么武器都无所谓。只是后来晨风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武器,一把短刀,短到能恰好破开风的刀。 我之所以会答应,并不是我喜欢杀人,也不喜欢朋友为我而杀人,我答应是因为我知道晨风是我的朋友,我虽然有很多朋友。但晨风是更好的朋友。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我是那么厌恶血腥,那么害怕杀人。后来我一生都没有杀过一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我的习惯就是不杀人,永远。但是为了朋友,特别是 好朋友,像为晨风,我也许会破例。一生中唯一的一次。 后来我知道,晨风不会死。 江湖上,一个武功高了就不会容易死,一个很聪明的人不会容易死,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布会容易死,一个极少信任别人的人不会容易死,一个果断的人不会容易死。如果一 个人综合了这一切,就更不容易死,晨风不会死,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人,我的朋友。 晨风只有我一个朋友,而我从来不杀人。 但我从来不为那个约定而担心,虽然我不自负天下没有人能杀得了我,但至少没人能从我手中夺走无伤剑,而且无伤剑,是一把不能杀人的剑,没有人会要一把如此无用的剑 。再说无伤剑不会背叛我。。。 晨风虽然经常杀人,我从不担心他会被人杀死,因为他很强,永远只有他杀别人。就算他杀不了别人,他还有御气飞行,如果他一心想要逃,我 自认天下还没人能留得住他。但是他宁愿死也不会逃,没人能保证在杀晨风的时候不会被晨风杀死,所以没有人愿意杀晨风。 这就是晨风,我的朋友。所以我从不担心他会被杀死。 现在,我要去醉仙楼,我要去找我的朋友,晨风。一个江湖上的神话,破风之神·晨风,我的朋友。他等了我一年,现在我要用最快的速度去见到他。 3 晨风站在醉仙楼顶上,看着最后一抹如血的慢慢的隐入了夜色中,然后塞北下了百年来最大的一场雪。 江湖人都知道,醉仙楼的掌柜是李正廷,一个慈祥的老人,他能酿造最美味的酒。晨风总能知道很多别人所不知道的事,因为他是一个高手,很强的高手。而高手往往就能知道很多一般人所不知道事。 就象晨风知道醉仙楼的掌柜李李征廷,不但会酿造美酒,而却还会杀人。十年前江湖上最有名望的江洋大盗夜雨收魂刀,就是现在的醉仙楼掌柜李征廷。没有人会想到,当年的嗜血狂魔会隐居塞北成了醉仙楼的掌柜。他之所以退隐,是因为他厌倦了江湖。他想要平凡的生活,就象现在,他是醉仙楼掌柜。 晨风本来是要来杀李征廷的,因为当年李征廷的双手沾了太多的鲜血。李征廷是一个恶人,恶人就该被杀死,晨风就是这样的人。李征廷老了才知道,原来平凡是一件那么幸福的事,所以他放弃了一切,在塞北开了酒楼。他会酿造最美的酒,因为他就爱喝酒。晨风不会管李征廷现在如何,他只知道李征廷是一个该死的人。 后来晨风没有杀李征廷,江湖上有很多种说法,有人说晨风喜欢上了醉仙楼的雪,也有人说晨风喜欢上了醉仙楼的美酒。晨风的确是喜欢醉仙楼的酒,虽然他无法喝醉。但他不会因为这些而改变他要杀的人。晨风不杀李征廷,是因为他现在需要一个人,需要一个人替他等晨风,而醉仙楼只有李征廷是常年在这里的。 江湖上,如果你打不赢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和他做朋友。李征廷自认打不过晨风,但他也不想死,因为他开始喜欢上塞北的生活了,他现在要和晨风做朋友。但晨风只有一个朋友,更不会让李征廷做他的朋友。 让一个危险的人做自己的朋友,晨风从来不会给任何这样的机会。他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李征廷为晨风斟满了酒,窗外已经落了厚厚的一层雪。 这个时候已经没有暖意了,但醉仙楼的美酒是所有有心事剑客最好的归宿。 晨风极少主动说话,除非是和他朋友在一起,孤星残总是嫌总是叨叨个没完。晨风主动和朋友以外的人说话,除非他觉得有必要。 李征廷的转述中,他们的谈话是从这里开始的。 晨风说:“据说天下没有醉仙楼掌柜不知道的事,因为来醉仙楼喝酒的都是一流的高手,他们用自己的秘密,交换醉仙楼的美酒,一醉解千愁”。 李征廷说:“我从来没有主动地要知道他们任何人的秘密,即使我不想但醉酒之后的人,总是会主动找人说话,高手都是孤独的,所以我确实知道很多事”。 晨风说:“有没有人告诉你,关于我的,我的刀”。 李征廷说:“没有,因为看到你出招的人都死了,没人能活着回来告诉我这些。江湖上,你是一个神话,神话往往充满了神秘色彩”。 晨风说:“江湖上哪有那么多神话,神话只不过是江湖上那些无知到无聊的小辈懒惰,不愿意超越而编造出来的罢了。他们不想超越,所以才会把人吹捧的如神一般,那样他们就为自己的懒惰找到理由不去超越了。理由就是对方无法超越。 李征廷说:“只要是江湖,便永远需要神话,因为神话永远是江湖上的传奇,江湖上永远需要传奇,传奇具有最大的号召力”。 落雪如沙,刷刷落下。 晨风说:“我的到快,是因为我的刀短。” 晨风说:其实最快武器是匕首,但是匕首太短,破不开风。我能破开风,是因为我用刀,用短刀。短的刀有很多种,但是能短到恰到好处的,天下只有握着一把”。 晨风说:“我之所以能劈开风,除了有一把好刀,还因为我能看到风,我看到风是因为我在意风”。 晨风说:“只有在意风的人,才能劈开风。” 一刻短暂的无声后,窗外的雪落得似是更猛烈的。雪舞寒天,寒风怒号。。。。 晨风说:“这一年我喝了你很多酒,虽然我无论喝多少都不会醉。但是酒总是有一个能被衡量的价值。” 晨风说:“你的美酒我是没有办法偿还了,不是因为我没有钱,因为美酒喝完了就不再有了,再美的酒也是一样。” 晨风说:“我会很怀念在你这喝酒的日子,酒是好酒,虽然我无法喝醉。 晨风说:“有一天,绝对会有一个人来,他看上去可能很颓废,但他却是正正的高手,是一个能创造奇迹的人, 他是我的朋友,孤星残。也许是明天,也许是明年,也许回国很久,他来的时候,你把这个锦盒交给他。” 晨风说:“看到锦盒他会付你酒钱,也只有他才能明白。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只有着一个朋友。” 漫天伤雪,似离别朋友的泪。 李正廷说:“我会一直等到他来。不论多久。” 晨风转身消失在夜雪里的背影。李正廷似是蒙了,最后年迈的他似是看到了,这个传说中的人物,落泪了。 4 晨风是从二月开始约我去塞北一聚,很多人都知道。 他约我在塞北的醉仙楼。 醉仙楼有世上最好的美酒,我有无伤剑。 只是我从不杀人,但醉仙楼是一个充满杀戮的地方。 晨风从约人,从来都是为了杀人。 晨风经常杀人,他有一个习惯。他会告诉他要杀的人,他要来杀你,然后会让你选择一个地方,杀掉你。 如果他杀不掉你,那吗下个月的今天他还会来找你。一直到他杀了你,或是你杀了他。 晨风一直活的好好的。因为他杀了每一个他认为该杀的人。 尘封的生活很无聊,所以他常找一些恶人,一些厉害的恶人,然后杀死他,在江湖上同样的杀人,但杀恶人的人就会成为英雄。 但是现在的晨风已经一年没有杀人了。不是他不杀人,是因为他没有杀掉他想杀得人。晨风杀不了人,但是他还活着。只能因为 他没有出刀。因为他只要出刀,要么是杀死别人,要么他被杀死。 他没有出刀,是因为他依然爱着那个背叛的女子。 5 我认识晨风很久了,在我们都还是少年的时候。我们都在为自己的梦想奋斗着。 后来晨风终于完成梦想,练成了天下最快的刀。但他的生活从此变得无聊。 有人说晨风破开了风,看到了另一个世界,让他很失望,所以他变得很颓唐。以至于他每天都去喝酒。 终于,他开始发现,他再也喝不醉了。但他还是经常去喝,其实喝不醉酒的人才是莫大的悲哀。 他喝酒喝的厌烦了,就去赌坊,赌坊是一个充满刺激的地方,晨风似是被上天赋予了最古怪的运气。 因为他赌从来不会输,赌坊的老板最怕这样的人。因为赌博,除了输,就只剩下赢但他们很欢迎晨风到他们赌坊去赌,不是想巴结他。而是因为无论赢多少,晨风从来不把钱带离赌场。 不是他怕有人眼红,杀他抢钱。而是因为他怕麻烦,而钱是很多麻烦的根源,像情一样。所以他会在赌坊里散掉他所有赢得钱。 晨风很少去妓院,但偶尔也会去。他从来不会把自己的名声看得太重。 江湖人都知道,晨风没有家。没有人知道晨风的家人。晨风从来都很潇洒,一个人和一群酒rou朋友,如果说最了解晨风的人或许就只有孤星残了。 因为每次他最无助的时候,他想到的就只有孤星残,因为孤星残会帮他,他知道,他把孤星残当最好的朋友,虽然他不说。孤星残从来都把他当兄弟,虽然他也从来都不说。 孤星残也没有家,孤星残的家很早的时候就散了。但孤星残有很多朋友,很多晨风一样的朋友。有时候孤星残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个家。 孤星残很少对朋友说自己的家事,对晨风也是一样。但是晨风知道,他看得到,因为他经常和孤星残在一起。 晨风看的很清楚,孤星残所有的秘密。 6 晨风三月份在塞北醉仙楼约我,我三月份就可以到达。我很想念他,我想尽快的见到他。我的朋友。 一个人虽然不断的见到很多人,一个人却很少能见到自己的朋友。但是我却不能去,因为我爱叶念凉。我不想和晨风决斗。 原因是,晨风从来不约一个人。晨风只有要杀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去约他。现在晨风在一个地方等我。他本来可以找到我天山并不难到达,无伤城也不难找。 但是现在,他却约我到塞北醉仙楼。我一直没有去赴晨风的约会是因为我想在我爱的人。 虽然晨风是我的朋友。而我认为晨风之所以约我到塞北醉仙楼,是因为他想和我决战。 我和晨风很早之前就该有一场决斗,为了玉玲儿,只是后来我知道我一直爱的是叶念凉,而晨风真的很爱玉玲儿。 所以我们决定继续做朋友,我们本来就是朋友。 如果我和晨风决战,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晨风的剑下从来没有生还者,我的剑下从来没有伤亡者。我有从不杀人的无伤剑,晨风的有无人见过的劈风剑。我有看穿一切招数的妄破银眸,他有无法想象的速度。如果我和晨风决战,我会是生还者,还是他? 如果晨风战败,他必然无法活下去,因为他从未战败。如果我战败,我必然无法活下去,因为晨风剑下无活口。如果晨风挑战我,我必然无法逃避,因为朋友的请求你无法拒绝。 所以我不能赴约,从三月等到五月,从五月等到九月,从九月等到十一月。 但最后,我决定还是去了。因为我想明白了,即使是我死了。永远不要因为女人背叛你的朋友。 可是当你太在意朋友的时候你的爱人也许会背叛你。但是我还是决定去了。因为晨风是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很多,而晨风只有我一个知心朋友。虽然我总是抱怨有一个晨风这样的朋友。 7 塞北,还是飞雪,听月楼上已经很少有人来喝酒。本来这里人就很少,现在更少。李征廷算着晨风离开的日子,他想晨风或许不会再回来了。 孤星残远远的就看到了醉仙楼,他还是决定去见晨风,不论是什么结果,因为晨风只有他一个朋友,而孤星残从来不会辜负朋友。 8 晨风来到了昆仑,叶城那个最初留下美好回忆的地方,只是那时候这座城还没有名字,更不会叫叶城。晨风觉得很可笑,命运弄人。现在他又回到了这里,因为他要杀人,杀一个他爱并且爱他的人。因为他要履行一个约定,一个和爱人的五年之约。 如果晨风来到叶城,却不去找君子澜喝酒,如果晨风来到叶城不见玉玲儿,那么就等于晨风没有回来过。 现在晨风来了,叶城大漠的边缘尼雅河旁的牧场上。玉玲儿在哪里等晨风。 晨风说:“玲儿,我不知道该不该杀你,一年了,我一直在想我们的五年之约。这一年我每个月都会来,每次都想下个月我不想来了”。 玉玲儿说:“是的,总要有一个结果。我一直很怀念最初我们小时候的日子,那时候很快乐。” 晨风笑了,笑的很冷。玉玲儿却哭了,哭的很伤心。 玉玲儿说:“对不起,我爱你。” 玉玲儿说:“让我们回到从前好吗?” 起风了,肆虐的风吹碎了玉玲儿的眼泪。 晨风不会原谅一个背叛过他的人,哪怕是他一生唯一最爱的人。 晨风站在风里,聆听着风的声音啊。 晨风说:“杀了你,我会把你葬在风里;如如果我死了,你好好的幸福的活下去,爱你的人很多。” 雨玲儿说:“既然你那么恨我,就动手吧。” 风扬起了沙,风里的晨风,给了玉玲儿一种模糊的感觉,那个晨风离她好遥远。五年来,她很幸福,身边很多爱她的人。至少她看起来很幸福。但是晨风去默默地看着她幸福着,五年,晨风破开了风,因为他伤心。五年玉玲儿喜欢过很多人。五年晨风杀过很多人,五年晨风漂流过很多地方,五年晨风只爱着一个女子。一个正在背叛他的女子。 晨风仰起了头,夕阳如血,黑夜终将降临……很可惜,晨风第一次想想向星残那样感受星星的味道时,天空只有晚霞。 玉玲儿看到晨风动了,晨风的手上竟然没有刀。 玉玲儿笑了,因为她想起了那个誓言。这一刻玉玲儿感觉离幸福如此的近。 远远的一直守在一旁监视他们的,胡子遥看到晨风要杀死自己的爱人。然后他也动了…… 移形幻影,江湖最快的近身身法。 玉玲儿身前,突然闪现一条人影,她的“爱人”雪山飞狐胡子遥挡在了她的面前……玉玲儿的世界在这一秒定格。 胡子遥没把握挡住晨风的刀,但晨风要杀他的爱人,他必须站出来。 妖瞑剑爆出脆响的争鸣灭魂绝心剑法已然出手。 胡子遥说:“如果你没有面对过陈风永远不知道晨风的刀法有多么的快多么的厉害胡子遥说但是陈风的手中竟然没有剑一个剑客的手中怎么可能会没有剑? 胡子遥说即使是晨风的手中没有剑他依然最先击中了我。 胡子遥说那是一瞬间的事情我看见晨风笑了等我知道陈风手里没有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胡子遥说我本来想有尊严的死有尊严的死的是他 胡子遥说他了解我的剑法我想他能躲闪的开。 剑神也会死像所有人一样只是更多的时候剑神喜欢把自己杀死。 孤星残在晨风的冰棺前面呆立了很久他想起了他和陈风的约定 9 塞北尼雅昆仑山上。玉玲儿守着一副冰棺。。。 在这里孤星残见到了他的朋友晨风。 孤星残看着冰棺里面的陈风就像陈风活着的时候他的嘴角依然那么笑着。那种让人无法理解的笑。 怒号的风雪迷乱了孤星残的眼... 孤星残看着冰棺里面的陈风就像陈风活着的时候他的嘴角依然那么笑着。那种让人无法理解的笑。 玉玲儿说:“晨风不会原谅任何背叛过他的人,那怕那个人是他一生唯一爱的人。晨风最后对我的笑,我才知道,他从来都是那么爱我,而我是那么的在乎他。” 玉玲儿说:“他不原谅我但不代表他不爱我,在彼此相爱的爱情面前又何必在乎太多呢?只是我明白的有些迟了,我很爱晨风,虽然他不会原谅我的背叛。” 看着冰棺里的晨风嘴角依然那么笑着.孤星残有些失神,现在他的朋友死了,尸体就在自己面前的冰棺里。 孤星残说:“是的,我从不否认我喜欢你,那个最初给我世界带来光的女孩。” 二月的寒风无情怒号着,玉玲儿落泪了,她似是抓住了一丝希望。 玉玲儿说:“我想你救晨风,虽然他已经死了;但天下没有无伤剑神不能做的事,只要你想,就有可能。你是一个会创造奇迹的人。为了我会幸福你一定会救他?”
塞北的雪总来的那么突然,望着漫天的雪孤星残隐去突然涌现的情绪。 孤星残说:“我会救他,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只爱叶念凉,虽然她不爱我。” 雪花簌簌的坠落,才一会就已经落了厚厚一层。人终归会死,即使是破风之神,也免不了被杀死;只是不一样的是很多时候,破风之神喜欢把自己杀死。 看着冰棺里的晨风,孤星残呆呆的看了很久,他想起了那个最初的约定:如果某一天我们某人手中的剑落在别人手上,另一个人要把它取回来。 孤星残长长的叹了口气说:刀呢?晨风的刀呢?拿来”! 玉玲儿说:“晨风没有带刀!如果晨风带刀,就没人能杀死他,因为如果一个刀神身上有刀他就不会被杀死。” 孤星残说:“好好活下去,晨风醒来一定不想看到你哭。我要去找到晨风的刀”。 10 醉仙楼的大厅里,挂满了各种武器,江湖上很多高手外出都只带兵器不带银子,他们喝了醉仙楼的酒,便拿自己的兵刃来抵押。 在这里没有江湖,没有爱情,没有愁奈,只有美酒和朋友。 也许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喜欢这里。在这里没人会在乎名利,甚至生命,所以高手们常常拿自己的兵器来抵押酒钱…… 几乎所有人都向往着,武学的最巅峰,无剑胜有剑,草木皆剑的境界。 所以只有绝顶高手才会视兵刃如命。而这天下绝顶高手又能有几个呢? 但是醉仙楼的大厅里没有晨风的刀,晨风只有一把刀,一把短刀。能破开风的刀。 能在醉仙楼喝酒本都是高手,能喝完酒不给钱的只能是高手中的高手。 如果一个人在醉仙楼喝一年酒都喝不醉,都不给酒钱,那天下只有晨风。他就是那个时代江湖的神话,风一样的人。 晨风会拿破风刀抵押酒钱,没人会相信,连我也不信。 但晨风一年来只在一个地方,醉仙楼。 孤星残本来已经决定,一生中唯一一次杀人,杀死那个拿走晨风刀的人。 但他知道,玉玲儿不会说谎,我完全相信晨风在面对玉玲儿的时候有太多不带刀的理由。晨风难道不想让我帮他取回自己的“剑”?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当初还要和我立下那个约定? 11 醉仙楼,酒,美酒。孤星残不喜欢喝酒,所以成年后都没有喝过酒。 晨风爱喝酒,因为他太想用醉酒来逃避让自己无奈的事了,但晨风从来不会喝醉。不是他不想,是他根本就喝不醉。 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想念的不一定是女人。 孤星残终于喝下了那碗酒。然后感觉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他准备离开了,在掌柜的哪里付了酒钱。 李征廷的记忆中始终想不起眼前的白衫男子是谁,虽然感觉到对方很强,像晨风那样强。 一剑无伤,孤星残,剑神之神;知道他的人很多,到见过他的太少了。没有人会想到眼前这个颓然,有些痴呆,脸上杂乱的腮胡的男子就是剑神之神。 李征廷说:“你是第一个来醉仙楼却不喜欢醉仙楼美酒人”。 孤星残说:“我的一个朋友曾经在这里喝了一年的酒,他一生都爱喝酒,我只想知道他当时的心情”。 醉仙楼有天下最好的美酒,但孤星残是一个不喝酒的剑神,因为他不会逃避任何东西,剑神之神永远要最清醒的头脑。 江湖传闻醉仙楼掌柜李征廷无所不知,看来也不切实,至少开始的时候李征廷开始没想到,眼前的人就是剑神之神。晨风要等的人。 李征廷说“晨风已经走了,你来晚了。” 李征廷说“你辜负了你的朋友。” 李征廷说“可是他却认为你是他唯一的朋友。” 孤星残说“我没有来,是因为我不想杀我的朋友,而我的朋友又杀不了我。” 李征廷望着窗外的飞雪,好像有一丝悲伤。 李征廷说,“晨风永远不会向朋友出剑,不被晨风挑战的唯一可能就是成为他的朋友。” 李征廷把孤星残带到阁楼上拿出一个锦盒,说这是晨风离开前让我给你的,我本来不想给你的。 晨风等你很久,失约不是该朋友做的事。我把晨风当朋友,虽然他不把我当朋友。 李征廷说:“我相信你是晨风的朋友,因为只有朋友才会体会朋友的心情”。 李征廷说:“如果你见到晨风,告诉他醉仙楼的美酒随时为他准备着”。 江湖传闻,别和晨风对战,别喝醉仙楼的美酒。因为和晨风对战就意味着几乎没有生还的希望,因为晨风刀下从来没有活口。 如果喝了醉仙楼的美酒,就一辈子无法忘记,会爱上醉酒的感觉,不会再面对现实。 但是这一刻孤星残抓起一坛酒狂饮好几口,因为他的悲哀已经超越了他所顾及的。 孤星残站在阁楼上,隐匿这自己的情绪。风吹散了他的醉意。 孤星残说:“晨风不会回来了,他死了死了死了”。 夕阳如血…… 12 孤星残打开锦盒里面是一把刀,一把短刀。晨风的刀。 一刀破风,一招夺命。破风刀!!!!! 晨风竟然把刀留在这里,为什么还要去见玉玲儿? 一个刀神如果与人决斗却故意不带自己的刀。 他也许真的不想活了想死在最初的记忆里。塞北大漠边上的叶城,那个他还不知道江湖为何物的世界里,哪有他一生唯一爱的人。 他想要那样的死法,他成功了。所以当玉玲儿的剑穿透他的心脏时,他笑了,如最初相识的笑。我现在懂了。 晨风把自己的刀留给了我,就解除了当初的约定。因为他的刀就在我手上。 “如果有一天我们其中一个人的剑落在了别人手里。那么另一个人要做的就是把它取回来。”这是一个复仇的约定。 现在我不用去杀人然后夺回晨风的刀,因为晨风把这把刀留给了我。晨风想这样解除当初的约定。然后晨风去找玉玲儿。 晨风坚持了一个男人的诺言,五年之约,与自己一生唯一爱的人有一个了结。也成全了我从不杀人的习惯。 我收起了破风刀,我知道,除了晨风在不会有人能用这把刀破开风,就像除了我没人能发挥无伤剑。 我说:“晨风从没有在一个地方停留过那么长时间,他一定喝了你很多酒,虽然他无法喝醉。” 我说:“我现在也没有足够的钱来替我的朋友还给你酒钱,所以这把刀你留着”。 总有一天会有人来取走的,希望那个人还是晨风…… 13 很早的时候我遇到晨风。那时候我们都还只是少年。 晨风很厉害,小时候都厉害。在他还没破开风,还不是破风之神的时候他都已经很有名了 。 那时候叶城里有这样一句传闻:宁绕十里路,不够过痞子陈。因为遇到晨风的人大都活不成,尤其是陌生人。 我遇到他,他决定杀我,他说我抢了他什么东西。呵呵,他当时本就是痞子,而痞子杀人总有用不完的借口。 决战前晨风要喝酒,而我很少喝酒,所以我喝水。晨风那个时候很能喝酒,所以他极少喝醉,极少喝醉也是可以喝醉的。 晨风永远喝不醉是他破开风以后的事。 我喝水所以我永远也喝不醉,晨风喝得是酒,虽然他很能喝,但终归会醉。 晨风喝醉了,然后我们成了朋友。那是我唯一一次见过的他的醉态。 晨风说,他和很多人喝酒从未醉过,有一种友谊产生于醉酒之后,没有任何虚假。醉后才能见本心。 虽然我喝水,看到晨风我也感觉到了那种醉的感觉。 晨风说现在该是好朋友。 再往后就有了那个约定:如果某一天我们其中某个人的剑落在了别人手里。另一个人要做的就是把它取回来。 我想这可能是当时晨风护我的一种手段罢。因为在陌生的叶城,我当时实在太弱。 晨风这样说,至少当时在叶城没人敢轻易伤害我。 可惜,现在他死在了我的前面。 也许在醉仙楼他只想在回味与我一起喝醉的感觉;因为他有很多烦恼。 所以他约我去喝酒,虽然我只喝水。或许想和我说说心里话 问问我他该怎么处理那些感情上的事。他只有我一个能说心里话的朋友。 所以他在等我,从花开等到叶落,从叶落等到雪飘。醉仙楼的客人来了,醉仙楼的客人醉了,醉仙楼的客人走了。 循环着,夕阳下醉仙楼的阁楼上站着,一个神话,风一样的男人,他在等,等他唯一的朋友。 14 玉玲儿传来消息说冰棺里晨风的尸体丢了,没人能破来玄冰所铸的冰棺。在昆仑山下发现了胡子遥的尸体,是被钝器击穿心脏而死。 没人知道什么人破来玄冰偷走了晨风的尸体,没有人知道谁杀死了尼雅第一剑客胡子遥。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谜,也有很多奇迹。 天山之巅千年冰雪,无数雪峰。最高的一处雪峰上,孤星残的家无伤城就在哪里。 冰雪所铸成的一座小城,却开满了湛蓝色的小花,又是一处奇迹。一个冰棺里,晨风静静的躺在里面,似睡着了。 孤星残如磐石般伫立在雪峰上,充满愁奈的眸子刹那变为一片银白……妄破之眸……他在创造奇迹…… 夕阳如血………………回得了过去,回不了当初..............................................